大学生参保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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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指南一、参保缴费时间和地点在校大学生参保按学年缴费,每年9月1日-10月15日由所在高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

各高校于10月15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本学年或在校期间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规定缴费截止日期的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地点为市医保中心委托的金融机构。

二、缴费标准在校大学生参保每人每年缴费40元(其中15元用于普通门诊统筹,10元用于门诊大病和住院统筹,15元用于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低保或重度残疾(残疾等级限一、二级)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财政全部负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由个人负担,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

三、何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缴费学年内(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重点保障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门诊大病和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五、就医结算执行哪些目录参保大学生就医按照河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和我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六、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市医保中心根据各高校当年实际缴费人数,将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每人每年30元)拨付给各高校医务室,实行定额包干使用的管理办法。

参保大学生在本校医务室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除此以外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七、五种门诊大病医疗待遇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限肾移植)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即:五种门诊大病),并领取《门诊大病医疗证》的参保大学生,其门诊治疗费用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五种门诊大病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与住院标准一致。

八、住院医疗待遇1、参保大学生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各高校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2、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30%;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90%,个人自付10%。

沈阳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126号)、《关于大学生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8号)和我市《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4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沈阳市从2009年9月起将驻沈各高等院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沈阳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优势优势一:缴费标准低。

普通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优势二:政府给补助。

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40元,特困群体有较高补助;优势三:实行市级统筹。

基金抗风险能力强;优势四:大病有保障。

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支出;优势五:看病较方便。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约二百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已纳入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优势六:治疗病种广。

包括先天性疾病(影响功能)、参保前未治愈疾病、艾滋病及并发症等符合住院标准的各系统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优势七:意外有保障。

涵盖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优势八:报销时间短。

统筹基金支出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结算,不需个人垫付;优势九:视同职工缴费年限。

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视同沈阳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优势十:春季入学大学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春季入学大学生,由高校自入学的当月起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参保缴费;优势十一: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纳入居民基本医疗统筹。

二、大学生参保范围驻沈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完整版

医保完整版

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一、参保范围驻济高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参保范围:驻济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保登记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大学生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一张,属于本市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大学生还应同时提供《济南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表》。

学校负责对参保基础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录入,连同信息报盘、低保重残等免缴费人员的相关材料于每年的9月1日—10月31日报送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三、参保缴费(一)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二)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每年9月1日—10月31日为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期,自9月1日起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一个医疗年度。

(三)缴费方式大学生的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学校在缴费期内按照规定的标准统一收取,收取后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盘,凭《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网点缴费。

重度残疾、低保大学生,由所在学校经办人员持大学生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核通过后开具《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免缴费人员待遇认定表》,相关人员据此免缴医疗保险费。

四、医保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各高校大学生登记信息,并组织照相馆统一照相。

由系统生成制卡数据交给制卡商,制作医保卡。

医保卡制作完毕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各高校将医保卡发放到大学生手中。

五、信息变更和续保缴费大学生基本信息有误或人员类别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应由学校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已经办理参保登记,享受待遇的大学生人员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以后年度续保缴费时不再办理登记手续,仍在学校缴费,人员类别发生变更的在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按新人员类别缴费。

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大学生医保指南1. 市民卡(医保卡)的用途南京市民卡(医保卡)拥有公交IC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及医保卡功能。

2.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

目前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100元。

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有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

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由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核定为低保后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每年10月25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高校应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6.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

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90%。

(2)门诊大病待遇。

不设起付标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

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一、就医指南1、门诊就医流程★普通门诊每人年度内最高报销额度为130元,单次费用(药品、诊疗)报销比例为80%;★另外说明:1、特殊病种门诊由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负责报销,校财务处代办。

2、已购买商业保险的学生因意外事故就医而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携带门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等全部材料到校财务处办理商业保险报销,不用参照门诊就医流程。

2、住院就医流程★门诊、住院对应的药品目录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超出目录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费用需个人承担。

3、转诊、转院因急诊或病情需要确需转诊、转院,或转往省外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提出转诊、转院意见。

因病情或其它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到校财务处申请补办,申请补办及报销的期限,从出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

4、异地就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在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寒暑假、因病休学以及法定节假日等不在校期间,需在异地就医的,可就近在当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就读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需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等材料,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大学生因病需异地转院治疗应按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注:有《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的学生可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根据政策支付自己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即可,然后再持相关材料到学工处301办理商业保险补充报销。

二、优惠政策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免单。

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参加南昌市居民医保,2010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同级财政补助90元,个人无需缴费。

2、从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参保学生凡是在当年9月1日到次年8月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均可按政策报销。

3、参保年限以后可用。

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

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一、参保对象在我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已参加温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不再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1、每人每年170元,其中个人缴费50元,财政补助120元。

2、持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大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大学生以及孤儿,个人不缴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按年度缴费;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为缴费期;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医疗待遇享受期。

若参保人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即为中断缴费。

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缴费6个月后的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在参保期内中(终)止基本医疗保险的,其所缴的医疗保险费不再退还。

四、参保缴费流程1、新生参保可在开学当天到医疗保险缴费指定地点缴费,并领取收据联;若新生参保未在当天缴费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生处缴费,领取收据联。

2、老生参保,其费用由系部以班级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收集,并在指定时间与地点交社保局指定负责人,并按人数领取收据联。

3、新生参保或老生首次参保的,缴费后到系部领取并填写《温州市区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书》(附件1),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系部统一收集交到学生处,由学生处送交指定负责人;选择续保的学生,可由学校统一提供名单,无须填写《申请书》。

五、待遇享受1、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参保人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设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

一个医保年度内设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且所住医疗机构级别高低不同的,按其住院医疗机构级别最高的一次计算起付标准。

参保人医保年度内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累计在起付标准(含)以下部分,由参保人个人自负;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18万元(含)以下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参保人个人自负20%;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学生参保就医指引-西安理工大学

学生参保就医指引-西安理工大学

大学生参保就医指南为方便我校大学生参保就医购药,保障其基本医疗,依据市政发【2009】65号、市人社发【2011】411、【2012】424号、市医保中心发【2014】20号文件精神,特拟此指南,请参考。

1.我校参保学生范围?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

2.如何申请办理参保?校医保办依据学校财务处提供的缴费人员名单→发放《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各学院学工办负责参保资格认定,组织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反馈校医保办办理参保事宜。

3、大学生缴费标准是多少?大学生医保费筹资标准依据当年度市医保中心文件通知,进行个人缴纳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补助。

参保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4、大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是什么?大学生医保主要保障门诊大病和住院,具体保障范围为:门诊意外伤害范围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病种。

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人体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大学生患血友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门诊慢性病(16种)、门诊抢救危重病种和住院(包含生育费用)。

5、什么是协议医院?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资格审定,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校医院为我校参保学生门诊协议医疗机构。

6、门诊就医流程?参保学生门诊就医首诊应为校医院。

就医时,须携带本人的《西安市大学生医疗保险证》,凭此证确认其身份,并办理记账手续。

门诊统筹待遇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学生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在校医院门诊就医期间参保学生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属于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医保中心和校医院直接结算。

大学生就医指南

大学生就医指南

大学生就医指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年起本市全日制在册大学生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实行个人缴费。

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者,可享受下例医疗保障待遇。

一、普通门诊医疗保障1、保障待遇学生在校内卫生所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的。

因病转到医保定点医院,医疗费用设置起付费元,年累计超过其起付费以上部分,二级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自负,学校支付,三级医院机构就医,个人自负,学校支付。

2、就医管理(1)参保学生享受医疗保障。

学生患病期间,凭学校一卡通到卫生所挂号就诊。

(2)经卫生所医生诊断,确应需转诊的,由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转诊去本校定点医院诊治(只能就诊一次)。

如需继续外院复诊,仍需到卫生所就诊并征得医生同意,方能继续到外院复诊。

(3)学生因病休学、寒暑假及学校组织的实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科学研究等期间,居住在外省市的,由院系辅导员向卫生所申报、备案后,可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医保定点医院门急诊就医。

3、医疗费用结算1)学生在卫生所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向学生本人收取,直接从校园卡中扣除,其余部分由学校承担。

2)学生在校外就诊的,医疗费用由学生本人先行垫付,就诊后在学校规定的日期(三个月内), 必须由学生本人到卫生所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和报销。

报销时,应携带:、学生证、外院病历卡、相应的辅助检查单、发票(发票应有财政税务核准章)、转诊单,经卫生所专人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3)除危急病例外,凡转诊、急诊时需做特殊检查者(如超、脑电图、胃镜、小时动态心电图、、磁共振等)需与卫生所联系同意后方可进行,如违反以上条例,所有费用自理。

4)门诊用药量限制:一般疾病门诊限五天药量,慢性病限十四天药量,超出部分的费用不予报销。

5)对无转诊手续者,其一切医疗费用自理, 学校不予报销。

6)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急诊范围的急诊医疗费用由本人先垫付,在规定时间内,学生本人带好、学生证、本市或外省市病历、相应的辅助检查单、发票(发票应有财政税务核准章)、明细账;到卫生所按医保支付的规定及审核报销,未经同意转诊的普通门诊、不符合急诊条件的不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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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保就医指南为方便我校大学生参保就医购药,保障其基本医疗,依据市政发【2009】65号、市人社发【2011】411、【2012】424号、市医保中心发【2014】20号文件精神,特拟此指南,请参考。

1.我校参保学生范围?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

2.如何申请办理参保?校医保办依据学校财务处提供的缴费人员名单→发放《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各学院学工办负责参保资格认定,组织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反馈校医保办办理参保事宜。

3、大学生缴费标准是多少?大学生医保费筹资标准依据当年度市医保中心文件通知,进行个人缴纳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

参保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4、大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是什么?大学生医保主要保障门诊大病和住院,具体保障范围为:门诊意外伤害范围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病种。

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人体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大学生患血友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门诊慢性病(16种)、门诊抢救危重病种和住院(包含生育费用)。

5、什么是协议医院?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资格审定,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校医院为我校参保学生门诊协议医疗机构。

6、门诊就医流程?参保学生门诊就医首诊应为校医院。

就医时,须携带本人的《西安市大学生医疗保险证》,凭此证确认其身份,并办理记账手续。

门诊统筹待遇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学生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在校医院门诊就医期间参保学生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属于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医保中心和校医院直接结算。

门诊统筹转诊管理:参保学生确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应由校医院接诊医师在门诊病历上记录病情、转诊目的、转诊医院等内容后转往其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者转诊后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患者个人垫付,后按门诊统筹报销相关规定报销。

自行到其它医院就医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费用报销所需材料:发票报销联原件、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校医院转诊病历及就诊医院门诊病历)、门诊收费明细单、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医保证、西安市中国银行卡号。

7、住院就医办理程序?参保大学生持住院证、《大学生医保证》、本人身份证→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审核登记→住院处办理挂帐手续→缴付押金→住院治疗→出院后,住院处结帐,个人只交属自负部分,根据预交押金情况,多退少补;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结算。

住院医疗费中:(1)个人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

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可就近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校医保办收集汇总票据,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住院费用报销所需材料:发票报销联原件、诊断证明、整套病历复印件需盖章(病案首页、入院出院记录、长期及临时医嘱单、检查化验报告单)、费用总清单、未挂账情况说明(各学院学工办盖章)、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一页,第二页和最后一页)、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除上述资料外,生育住院需提供计划生育准生证、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外伤、骨折住院需提供受伤情况说明(学院确认盖章);异地住院需提供医院等级证明、异地就医情况说明(学院确认盖章)。

8、门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如何报销?门诊意外伤害范围: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病种报销标准:统筹基金支付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门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注意:只限于大学生发生门诊意外伤害,对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交通事故等不予报销。

费用报销程序:大学生持相关报销材料资料→每月的第一周递交校医保办→整理汇总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将报销费用返给高校医保办→由高校医保办发放给参保大学生本人,并将报销费用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

费用报销所需材料:发票报销联原件、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并注明数量及单价)、门诊病历原件、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学生意外伤害时要本人写情况说明,医保证。

9、门诊特殊病种的申办流程及医疗待遇?门诊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人体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大学生患血友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治疗。

审批程序:大学生申请治疗→专科主治医师开具《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单》→科室主任签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同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审批需携带资料:原始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包括:血、尿常规、肝肾功、电解质等)、环孢素血浓度(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病理检查报告单(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证》、《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单》等。

费用报销标准与方式: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

10、门诊慢性病的申办流程及医疗待遇?病种范围:目前为16种。

⑴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⑵慢性肺源性心脏病;⑶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限50周岁以上);⑷脑血管病恢复期;⑸肝硬化失代偿期;⑹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⑺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⑻恶性肿瘤晚期;⑼精神疾病;⑽红斑狼疮;⑾帕金森综合症;(12)多耐药肺结核;(13)慢性活动性肝炎;(14)慢性再生性障碍性贫血;(15)白血病;(16)血友病。

申办流程: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参保大学生提出申请→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检查检验报告单原件、CT 报告单、冠状动脉造影报告单、抢救病历复印件、《大学生医保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至高校医保经办部门→统一填写《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后统一填写《门诊慢性病认定表》→市医保中心将认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大学生名单→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反馈给参保大学生。

(每年的一月、四月、七月、十月上报医保中心审批)就医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大学生,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治疗慢性病用药范围限于《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品种,治疗用药须与本人治疗方案相符,不得开据大处方或使用范围外的药品。

费用补助标准: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350元起付线)×50 %;每学年最高限额2500元。

费用结算程序: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大学生每年9月上旬携带上年度门诊处方、门诊收费票据及化验、检查、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材料→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整理汇总后上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算→报销费用返给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并将报销费用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

11、门诊紧急抢救医疗费用报销?紧急抢救范围:凡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费用结算:参保大学生因门诊紧急抢救病种医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费用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

门诊紧急抢救过程与住院治疗过程不间断的,按一次性治疗对待,其在门诊紧急抢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入住院费用中统一结算(在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

费用报销程序:参保大学生急诊、抢救病人→住非定点医疗机构→个人垫付→出院后凭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和长期、临时医嘱等)、住院费用明细单及有关票据→每月第一周递交校医保办→整理汇总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后→报销费用返给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并将报销费用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

1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结算?结算标准:正常分娩2000元,剖宫产3000元。

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费用结算方式:住院后直接在医院挂账结算。

1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至20万元。

14、门诊统筹二次补助的申办?对学生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较高且家庭困难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工办和学生处审核后,经校医院主管院长审批后,可在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的基础上,申请二次医疗补助。

校医院根据当年市医保中心有关规定审核上报办理。

15、医保证遗失后的补办手续?参保大学生书面申请,各学院学工办确认盖章。

大学生持申请及1寸免冠证件照到校医保办申办。

16、延期续保如何办理?按规定参保缴费年限与学制一致,参保期满自然停保。

对因休学、留级等原因未如期毕业且个人自愿办理延期续保者,需在当年度6月底以前进行申请(个人书面申请由学工办盖章确认后,持本人“大学生医保证”到校医保办申办)办理,否则自然停保后无法享受医保政策内医疗待遇。

17、参保大学生参保期间能否参加其他保险险种?大学生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是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的特殊类型。

为保障我校参保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参保期间如在校外自行参加其他医保,须到医保办申请登记。

否则造成大学生医保自动停保,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有关医保政策请登录校园网校医院网站(http: //)大学生医保专栏,请按规定参保就医,以免造成医保政策内待遇不可享受。

本指南与市政发【2009】65号文件有关医疗待遇内容如有不符之处,请参考本指南。

医保办联系地址:金花校区西5楼1楼北门处电话 82312198西安理工大学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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