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说明
广东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知

关于⼴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程⼯程量清单计价的通知粤建造发〔2012〕5号各市建设⼯程造价管理站,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2012《⼴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程综合定额》(下称《修缮定额》)已于2012年10⽉1⽇由省住建厅颁发施⾏。
现就我省⾏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程⼯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修缮⼯程的⼯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10年《⼴东省建设⼯程计价通则》有关⼯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定。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修缮定额》,修缮⼯程的⼯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程项⽬、措施项⽬、其他项⽬、规费项⽬和税⾦项⽬组成。
三、修缮⼯程⼯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以《修缮定额》的项⽬(⼦⽬)作为列项的基本原则。
2、项⽬编码按定额编号作为⼯程量清单编码,并在编码前冠粤字,如“简易结构”项⽬,编码为“粤R1-1-1”。
3、计量单位依据《修缮定额》确定,并应采⽤标准计量单位,如“m、㎡、m3、t、kg、个、根……等。
4、⼯程量严格按照《修缮定额》规定的⼯程量计量规则计算确定。
补充的项⽬,应在⼯程量清单中写明相应的⼯程量计算规则。
5、清单项⽬的⼯作内容按照《修缮定额》确定。
清单项⽬特征描述应根据拟建项⽬的实际情况确定,能满⾜确定综合单价需要为基本原则。
6、《修缮定额》没有对应项⽬的,可参照《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列项或由编制⼈补充。
有补充项⽬的,应在⼯程量清单中写明补充项⽬的计量单位、计量⽅法、⼯作内容等。
四、修缮⼯程采⽤⼯程量清单计价的,应采⽤综合单价⽅式计算。
综合单价除应计算清单项⽬所需的⼈⼯费、材料费、施⼯机械使⽤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外,还应计取⼀定幅度内的风险费⽤。
五、修缮⼯程⼯程量清单计价应符合2010年《⼴东省建设⼯程计价通则》计价程序表的要求。
(完整版)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意见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必须执行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应当执行计价规范中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规定。
第三条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是工程造价文件生效的必备条件。
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必须由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完成,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方能生效:(一)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二)编制人是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三)建设工程当事人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
第四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明确其他项目费、承包人风险、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时效等相关内容;没有明确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附表一至四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除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外,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转嫁给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误等内容,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的通知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的通知
粤建造发〔2013〕6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计算规范(以下简称2013计算规范)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为指导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我站依据2013计算规范、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等,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本计价指引)。
本指引包括《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构筑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抄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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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一、总说明1、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及税金组成。
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或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存在严重不合理报价。
2、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的描述须与本说明和规定共同使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招标图纸等技术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阅读、理解并进行报价。
3、招标图纸范围内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开列的项目或投标人认为清单工程量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招标人以答疑纪要方式确认后可增列清单项目或修正清单工程量,投标人未提出或未按答疑纪要增列和修正清单工程量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中。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进行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仅供投标人作为参考,投标人应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等因素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作出调整。
5、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按以下顺序执行:凡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已明确的须按该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未明确的按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和2006年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中均未明确的则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必须执行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应当执行计价规范中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规定。
第三条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是工程造价文件生效的必备条件。
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必须由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完成,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方能生效:(一)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二)编制人是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三)建设工程当事人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
第四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明确其他项目费、承包人风险、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时效等相关内容;没有明确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附表一至四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除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外,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转嫁给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误等内容,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年)目录目录 (1)总说明 (3)第一部分实体部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7)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7)第三章砌筑工程 (22)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第五章木结构工程 (33)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36)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38)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43)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88)第十章墙柱面工程 (91)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100)第十二章门窗工程 (97)第十三章幕墙工程 (97)第十四章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97)第十五章家具工程 (97)第十六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97)第十七章广告牌工程 (97)第十八章景观工程 (97)第十九章石作工程 (97)第二十章其他工程 (97)第二部分措施项目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 (97)第二十二章脚手架工程 (97)第二十三章垂直运输工程 (97)第二十四章材料运输工程 (97)第二十五章成品保护工程 (97)第二十六章混凝土泵送增加费工程 (97)第二十七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 (97)第二十八章措施其他项目工程 (97)第三部分其他项目第四部分规费第五部分税金第六部分附录总说明一、《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完整版)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意见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必须执行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应当执行计价规范中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规定。
第三条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是工程造价文件生效的必备条件。
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盖章,必须由注册在本单位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完成,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方能生效:(一)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二)编制人是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三)建设工程当事人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签字或盖章。
第四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明确其他项目费、承包人风险、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时效等相关内容;没有明确或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附表一至四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计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除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外,招标人不得将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转嫁给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误等内容,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广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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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三)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四)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五)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六)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七)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八)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 (九)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第十五条 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不得违反招、投 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施工合同履行期间, 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遵循以下规定确定工程价款: (一)当中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应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为准; (二)当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且发、承包双方没有违反招标文件中 关于工期、造价、质量安全等内容的实际行为的,应当以施工合同为准; (三)当后续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合同文件与施工合同不一致的,应当以 后续合同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除工期在半年和合 同价款在 200 万元以下之外,应当采用单价合同。 第十七条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 2008 计价规范和省的 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除法律法规有规定之外,出现下列情形的, 不予计量与支付:四的规定执行。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法 的,参照附表一至四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 2008 计 价规范和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发 现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描述不完整的,可在开标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 招标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 2 日内据实调整,并在开标 7 日前书面通知所 有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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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
表1—1
工程总说明
1、工程概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高度、经济指标、层高、层数、结构形式、基础形式、装饰标准等。
2、编制依据(计价办法的采用、图纸、规范等)。
3、特殊材料、设备情况说明。
4、其它需特殊说明的问题。
表1—2
工程量清单总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法定代表人:编制单位(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3
分部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4
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5
技术措施项目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6
其它措施项目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7
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8
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1—9
子目工料机分析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
表2—1
工程总说明
1、工程概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占地面积、经济指标、层高、层数、结构形式、基础形式、装饰标准等。
2、编制依据(计价办法的采用、图纸、规范等)。
3、特殊材料、设备情况说明。
4、其它需特殊说明的问题。
表2—2
工程总价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法定代表人:编制单位(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3
分部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4
分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5
技术措施项目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6
其它措施项目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7
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8
补充子目单位估价表()
工程名称:
工作内容:第页共
页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9
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
编制人:证号:编制日期:年月日[编者按:本文执行日期为2001年1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止。
从2003年1月1日起,广州市执行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按广东省建设厅和广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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