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
2024年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

2024年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青少年维权岗自查报告时间:2024年导语:本报告是对2024年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进行自查的详细汇报,旨在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工作目标回顾及实际完成情况:1. 为青少年提供专业并及时的维权服务;2. 开展相关法律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3. 通过维权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效果分析:1. 提供专业维权服务本年度,我们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了大量的维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青少年权益保护、校园欺凌、网络暴力、家庭暴力等方面的帮助和指导。
每名维权岗成员都积极投入,尽心尽力为青少年提供专业服务。
工作效果:- 受理维权咨询的数量有大幅增长,说明青少年对维权工作的认可度提高;- 成功调解了大量纠纷,帮助青少年恢复权益和获得公正待遇。
2. 开展法律教育宣传活动本年度,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了多项法律教育宣传活动,如法律知识讲座、法治宣传展览等。
通过这些活动,我们旨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作效果:- 参与人数较以往有所增加,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较好的提高;- 一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扩大了“青少年维权岗”的影响力。
3.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本年度,我们坚持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处理各种维权案件,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呼吁社会各界关注青少年维权问题。
通过维权工作,我们努力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工作效果:- 社会对“青少年维权岗”的关注度有所增加,相关问题引起了更多的关注和关心;- 一些维权案件得到了公平的解决,提高了社会对维权工作的认可度。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资源不足的问题目前,由于维权岗的工作需求不断增加,且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但在当前情况下,资源仍然不足。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争取更多的资源投入。
青少年维权岗汇报材料(3)

青少年维权岗汇报材料(3)2、在创建中实施三项制度。
一是以“公示制”为先导,以便接受社会监督,扩大社会影响,规范创建流程。
二是以实行创建“承诺制”为手段,加强自我约束,使创建活动内容具体细化和量化,增加创建工作的主动性。
三是创建中实行“监督制”,社区领导小组聘请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各界人士为监察员,定期向他们征询意见,并且定期向学生和学生家长以调查表或座谈的形式了解情况,加强监督力度。
3、形成各部门联动机制。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社区与各部门共同参与,齐心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我们通过每月一次例会、每季度信息反馈,加强社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切实发挥社区在创建活动中的管理和协调作用。
三、注重宣传,讲究实效。
1、广泛宣传,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要对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罪犯。
社区以“两法一制”为主要内容,广泛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印发青少年法制专辑、举办法制讲课、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为了让学生过一个有意义、安全的假期,在假期来临之前,社区团委与社区共建单位在一起安排了青少年假期的活动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们在家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区在做好少年。
2、讲究实效,积极开展各项维权活动。
我社区积极探索,注重创新,努力寻找创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的活动,积极推进了创建活动。
(1)法制辅导员走进暑期课堂。
这学期我们还聘请了赭山派出所的民警为我社区的法制辅导员,他们定期为孩子们上法制课、开展知识竞赛,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让孩子们走近了法律,知道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
(2)活动中学会自我保护。
我们利用体验教育、亲子双向教育、主题活动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在社区和学校组织学生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社区和学校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利用中小学校假期闲置的教室和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通过举办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意外事件情景演示、自护训练营、抗挫折夏令营、主题团队会、讲座、演讲等活动,为学生系统讲授法律、心理、防灾避险、健康娱乐等自护基础知识,并定期开展咨询,解答疑问,提供帮助。
青少年维权岗汇报材料(2)

青少年维权岗汇报材料(2)青少年维权岗汇报材料我校一向重视学生的心理教育,在学校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连续三年累计投入了近30万元,建立了一个完善的心理咨询中心。
其中包括个体心理咨询室、沙盘游戏治疗室、宣泄室、团体活动室、音乐放松室。
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心理教育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郑州市九十九中学心理咨询教育中心。
心理咨询中心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成长中面临的问题开展个体心理辅导,沙盘游戏治疗等。
除了这些常规工作以外,还针对我校孩子们们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体系的开展团体性的心理辅导活动,努力做到月月有活动,周周有体现。
初二年级的感恩系列心理活动和初三年级的“敢问路在何方”职业人生规划系列活动已经成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老师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我们还定期聘请保健站的有关人员对学生进行青春期卫生教育,教会学生在遭受伤害、溺水、火灾等情况下自我保护的方法,维护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权益。
六、在活动中教育人树立榜样引导人------团的工作我校团支部在建设“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
因我校的特殊情况,我校绝大部分孩子是在心理上和行为上有一些偏差的孩子,团组织作为一个和学生联系紧密的团体一向坚持“在活动中教育人、树立榜样引导人”的原则,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大量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
例如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感受照顾别人的快乐。
到盲聋哑学校与盲聋哑孩子进行交流,进行联谊篮球赛,让孩子们能理解真正快乐,在团员的发展上也不拘泥于常规的标准,只要是思想上积极向上的,行为上努力改正的自己原有错误行为的,都可以吸收到团组织的队伍中来。
给这些曾经误入歧途的孩子们希望,给他们方向。
帮助他们更好的成人,成材。
在2017年、2017年共发展了23名团员,所有团员升入高一级的学校继续学习,其中绝大部分在现学校担任了学生干部,有不少同学担任了所在学校学生会的部长,副主席,主席。
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学生食品卫生、校园管理我校位于高新区的中心地带,道路交通比较繁忙,学生放学时存在较大的交通隐患。
依法护航 用心维权—麻城市法院青少年维权岗申报材料

依法护航用心维权—麻城市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麻城市法院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着眼点,形成了维权与预防、教育相融合的工作模式,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章立制,健全创建管理机制提高政治站位。
把“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纳入法院工作计划中,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麻城市法院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青少年维权案件。
完善创建制度。
制定麻城市法院《关于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把青少年维权工作纳入麻城市法院日常审判工作中,制作了规范的服务卡,建立了规范完整的创建档案及电子台帐。
强化工作载体。
每年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与青少年维权案件审判有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听取他们对涉及青少年维权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真正起到了既陪又审,即审又教,起到真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立足审判,全方位的开展维权工作因案施策维权。
针对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育问题,既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选择,又也从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对于家庭情况特殊或者经济困难的家庭,为青少年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用心用情维权。
法官在面对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时要“像母亲对待孩子一样”,用诚恳的态度,温和的语气,尽量少用法律术语,多用一些通俗的语言,既保持法院的严肃性,又不使青少年感到法官的冷酷无情。
府院联动维权。
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院之外,积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团体的联系,共同做好维权工作。
三、延伸职能,构建青少年维权长效机制结对讲法。
法院与教育局开展结对活动,组织送法进校园,做好校园法治宣传工作。
三年以来,麻城市法院在全市各类学校中上法制课150余次。
巡回释法。
将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侵权案件,讲给学生听,对学生进行教育,激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兴趣,教会了青少年如何保护自己和不伤害他人。
2023年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

2023年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一、工作背景及目标时至2023年,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作为青少年维权岗,我们的工作目标是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全面的权益保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二、工作内容及实施情况1. 促进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的宣传与传播我们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提升公众对青少年权益保障的认知度。
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发布相关文章和宣传资料,提供权益保障方面的知识和信息,帮助青少年了解自己的权益。
2. 加强青少年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我们积极参与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为青少年权益保障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我们也进行研究和评估现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推动完善。
3. 组织开展青少年权益保障项目和活动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权益保障项目和活动,例如维权培训、法律咨询、心理健康辅导等,帮助青少年了解自己的权益,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4. 监督和反馈我们与相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青少年维权工作中的问题和需求,推动问题解决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同时,我们积极参与相关评估和检查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1. 取得的成绩(1)在青少年权益保障方面,社会和公众的认知度逐渐提高,对青少年权益保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参与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为青少年权益保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3)开展了一系列青少年权益保障项目和活动,受益青少年人数达到了预期目标。
(4)与相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问题和需求,促进问题解决和改进工作。
2. 存在的问题(1)宣传工作仍然有待加强,部分公众对青少年权益保障的认知度还不够高。
(2)部分法律法规的实施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
(3)某些项目和活动的覆盖范围和影响力还有限,需要进一步扩大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 加强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更多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提升公众对青少年权益保障的认知度。
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

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青青年是祖国的以后和民族的希翼,关怀、保护、保障青青年的健康成长,维护青青年合法权益,是法院义别容辞的责任。
基层法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青青年维权链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担负着神圣的使命。
近年来,因一些未成年人受社会别良妨碍,犯罪现象日趋严峻,犯罪率逐年上升,犯罪呈现集团化,低龄化,残忍化,后果严峻化等特点,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和别安定因素。
这别仅妨碍未成年罪犯自身的前途和以后,而且涉及到家庭,直接关系到边疆社会稳定。
123县人民法院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位失脚青青年,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调查研究认为,认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要紧原因包含以下几方面:(一)家庭因素。
家庭是青青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培养,深刻妨碍着子女人人一辈子观,道德观的形成。
妨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得要紧因素有:家庭过分宠溺子女;父母的教育办法简单粗暴;父母别注重自己的形象,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妨碍;夫妻别合、争执或离异,致使子女性格扭曲;家境贫寒,孩子过早涉脚于社会,缺乏正常的家庭日子和文化教育,给社会危害性。
(二)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及社会别良文化的妨碍。
青青年正处于人一辈子观,世界观形成时期,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社会别良风气的妨碍、一些青青年往受别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加上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充斥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污染,对涉世别深的青青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妨碍。
(三)学校缺乏给学生一具全面进展的良好环境。
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别注重实际效果,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别良苗头性咨询题进行抑制。
(四)青青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一辈子歧途。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我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系有独立建制的业务庭室, 19XX年7月被命名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来,在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强化全方位教育,有效促进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现就几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确保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为了使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我院强化领导,大力加强了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
我院少年庭被授予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后,院党组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研究室、办公室、刑庭、少年庭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少年刑事审判及创建优秀“维权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少年刑事审判及创建“维权岗”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确保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建立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即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审判业务知识及与少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其他专业知识,如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学等,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知识指导办案。
三是建立陪审员学习、座谈制度。
即每年组织陪审员学习与审判有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听取他们对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真正起到了既陪又审,既审又教,真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四是完善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
制定了《少年刑事审判一审操作规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调查表》等,确保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五是制定了延伸服务工作制度并纳入综合考评。
少年刑事审判庭独立建制后,建立了法制教育登记薄、“缓、管、免”人员跟踪帮教登记薄及定期召开“司法一条龙”协调会议制度。
为确保该制度的落实,并将跟踪帮教纳入院综合考评之中,统一考核,使此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材料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汇报材料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措施。
我院历来十分重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审判工作,在刑事审判庭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
审判人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强化全方位教育,有效促进了涉及青少年案件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9年,我院刑事审判庭被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并保留至今。
现就“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建立健全制度,逐步规范涉及青少年案件的审判工作为了使涉及青少年案件的审判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我院领导十分重视,大力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抽调专门人员从事涉及青少年案件的审判工作。
在民事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分别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由具有相关经验、熟悉青少年审判工作程序的人员从事审判工作,在合议庭的组成上也相对固定。
二是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交流,积累青少年案件审判工作的经验。
由有强烈责任心和爱心的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如妇联、共青团的工作人员等。
每年组织陪审员学习与审判有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听取他们对涉及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民事纠纷案件,以及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真正起到了既陪又审,既审又教,真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审判业务素质由于涉及青少年案件的特殊性,不仅要求审判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水平,还赋予审判人员帮助、教育未成年人的光荣使命。
为此,我们注重加强审判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
不定期组织审判人员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审判业务知识及与少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其他专业知识,如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学等,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知识指导办案,倡导建立“学习型”法官,有效提高了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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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
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典型材料调查报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关心、爱护、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基层法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青少年维权链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担负着神圣的使命。
近年来,因一些未成年人受社会不良影响,犯罪现象日趋严重,犯罪率逐年上升,犯罪呈现集团化,低龄化,残忍化,后果严重化等特点,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和不安定因素。
这不仅影响未成年罪犯自身的前途和未来,而且涉及到家庭,直接关系到边疆社会稳定。
123县人民法院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位失足青少年,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调查研究认为,认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家庭因素。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
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得主要因素有:家庭过分宠溺子女;父母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父母不注重自己的形象,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影响;夫妻不合、争吵或离异,致使子女性格扭曲;家境贫寒,孩子过早涉足于社会,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给社会危害性。
(二)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及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往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加上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充斥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污染,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三)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不注重实际效果,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
(四)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歧途。
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青少年正处于心理、生理发育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制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如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
还有对社会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
再有学习成绩差,受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针对以上这种实际情况,该院采取了一些措施,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又独具特色的青少年审判工作新路子。
对于这些未成年
犯罪的审理,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始终本着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因人施教,晓之以理,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违法犯罪的表现及产生的根源,否定过去的自我,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启发他们的感情与态度,满腔热情地进行帮助与教育,对点滴进步给予及时地表扬与鼓励,使他们感受人与人之间的温馨、亲切与诚挚。
形成了打击与维权并重,在打造123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环境中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建章立制,健全创建管理机制
***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喀什中院、县委、县团委有关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精神,把参与创建作为提升司法服务的重要方式,提出要确保创建活动有条不紊,并取得实效的奋斗目标。
为此,院创建领导小组把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目标化、责任化、制度化,致力于用合理的制度促管理,用科学方法创建,力争做到以一流的管理创一流的业绩。
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青少年成长、让人民满意的高度,充分认识青少年维权的重要意义。
不断提高审判人员在庭审职能中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由于条件所限,我院没有设立专门的青少年法庭,法院与县团委合作,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青少年犯
罪案件。
要求审判少年犯的法官有特殊的事业心、特殊的责任感、特殊的感召力;即是一名优秀的法官,还必须是一名合格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