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

从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
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 环境,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引导生产企业
向可持续发展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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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一、主要内容
本指南规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和备案的基 本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疆区域内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及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 门备案。
上年度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执行情况(制度、
管理、设施、处置利用)、上年度管理计划执行
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的经验。备案情况及反馈意
见,环保部门的检查情况。
(首次制定没有这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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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物产生与设施有关现状
生产概况 生产概况主要包括:主要产品、产量、主要 原辅材料及消耗量、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生产 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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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案要求
•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后, 应当按照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开始实施。 •7.制定中长期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 位,应当每年向已经备案的环保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危 险废物管理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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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后管理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是环保部门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各级 环保部门收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报送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后,应
一、废物产生单位基本信息
废物产生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注册地址、生产设施地址、
注册资金、总投资、占地面积、职工人数、产品 销售额、单位业绩、发展规划、环保部门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电子 信箱、单位网址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执行情况。
202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范文8篇)

202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范文8篇)202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篇1为落实实施《中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照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要求,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时计划、同时实施、同时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
2、企业责任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全方面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设置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议、监督和协调。
3、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根据“管生产必需管环境保护”标准,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方面领导责任;各部室、队组必需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工作中。
全体职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企业颁发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步骤,降低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5、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1)主持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
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污染物防治情况;(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企业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3)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表)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实施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4)按“事故四不放过”标准",组织污染事故调查;(5)编制环境保护考评指标,立即考评;(6)组织落实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停提升职员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和生产建设同时发展。
202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篇21.目的与适用范围1.1为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消防防治工作,规范公司危险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制订本规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19.01.24•【字号】沪环规〔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沪环规〔2019〕1号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环境监察总队、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原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7号公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关于“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电子化备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落实产废单位主体责任,简化备案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规程,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产废单位主体责任。
产废单位应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新建产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产生前完成管理计划的首次申报备案,现有产废单位应在每年2月底之前完成当年度管理计划的申报备案。
产废单位在管理计划内容有变化时,应按照备案规程要求做好管理计划变更。
产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编制管理计划,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负责。
管理计划通过备案后,产废单位应将备案表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通过信息系统自行打印,并盖章留存。
属于市内转移的情形,产废单位应在网上运行危险废物市内转移电子联单(附件2)。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原则上对管理计划内容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核,并加强对产废单位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备案后的管理计划作为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管理、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7、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备案制度(1)

7、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备案制度(1)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备案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要求,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环处负责以危险废物台账和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为依据,结合工艺现状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第二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严格按照山东省环保部门下发的危险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制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第三条管理计划应清晰描述危险废物产生环节、种类、危险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法以及相关防护措施。
第四条危险废物存放期限为一年,各相关部门务必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处置,禁止超期存放,如某类危险废物需要超期存放,必须向环保部门打延期存放申请并审批后方可延期存放。
第五条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或储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牌,标识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
第六条危险废物储存设施有专业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看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备案申请表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备案申请表附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单位名称(盖章):制定⽇期:年⽉⽇计划期限:年⽉⽇⾄年⽉⽇表1 基本信息表2 产品⽣产情况表3 危险废物产⽣概况(可另增页)—4—表4 危险废物减量化计划和措施表5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表6 危险废物⾃⾏利⽤/处置措施(可另增页)表7 危险废物委托利⽤/处置措施(可另增页)— 9 —表8 环境监测情况表9 上年度管理计划回顾填表说明封⾯单位名称:单位法⼈登记或者⼯商⾏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的名称⼀致;制定⽇期:制定本管理计划表的⽇期,原则上为当年制定下⼀年度的管理计划;计划期限:本管理计划适⽤的期限,⼀般按整年计,如2015年时制定2016年的管理计划,制定⽇期为“2015年×⽉×⽇”,计划期限为“2016年1⽉1⽇⾄12⽉31⽇”,计划期限上⼀年为“2015年”。
表1 基本信息单位名称:与封⾯上的单位名称⼀致;单位注册地址:法⼈登记或者⼯商⾏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办公地址;⽣产设施地址:产⽣危险废物的⽣产设施所在的地址;总产值:计划期限上⼀年度⽣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总和;⾏业类别与代码:国民经济⾏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环保部门负责⼈:主管环保⼯作的部门负责⼈姓名;联系⼈:主管环保⼯作的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员姓名;电⼦信箱:危险废物管理⼈员的电⼦邮箱;单位⽹址:本单位⽤于对外宣传和联系的⽹页⽹址;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名称;部门负责⼈: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的负责⼈姓名;废物管理负责⼈:负责危险废物具体管理⼯作的负责⼈;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技术负责⼈及⽂化程度:负责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等污染防治设施运⾏管理的负责⼈姓名,及其⽂化程度;管理组织图: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及⼈员构成的组织管理框架图。
表2 产品⽣产情况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计划期限上⼀年度及本年度计划⽤于⽣产的主要原辅材料的商品名称或化学名称,及其实际与计划年消耗量;主要⽣产设备及数量:⽤于⽣产的主要设备名称及其数量;主要产品及产量:主要产品的商品名称或化学名称,及其年⽣产量;⽣产⼯艺流程图及⼯艺说明:流程图中必须标明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环节,并辅以必要的⽂字说明。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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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理 方式、储存设施、运输方式和最终处 置方式等。
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
应急预案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应急预案,并报当 地环保部门备案。
其他材料
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可能需要提 供其他相关材料。
备案注意事项
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准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标准,对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判定依据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危险废物的科学管 理和处理处置提供了依据。
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标准
针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如《危 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等,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出了要 求。
2
管理计划的制定应基于对危险废物的全面评估, 包括废物的产生、性质、危害程度和处置需求等 方面。
3
管理计划的实施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有效的 监管机制,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保 意识和参与度。
管理建议
01
明确责任主体
各级政府应明确危险废物管理 计划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的 管理体系,确保管理计划的顺 利实施。
02
加强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产 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 的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 法、安全、有效的处理。
03
推广环保技术
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的环 保技术,提高危险废物的资源 化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04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环保宣传教 育,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 参与度,形成共同保护环境的 良好氛围。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

目录一、基本概念 (1)二、管理制度 (1)三、规范化管理要求 (1)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3)一、基本概念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不一定都是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二、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措施。
2、转移联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具体的实施作了规定和要求(联单的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的贮存期限相同;)3、经营许可证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4、行政代处置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二篇)

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促进本单位清洁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上年度的利用情况及管理计划期限内的利用计划情况制定。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1)、根据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
(2)、体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体现对危险废物利用、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原则,体现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
(3)、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应当至少保存____。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环保部门汇报:(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2)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4)因改进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利用危险废物的。
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二)是一种管理措施,旨在规范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以下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的一般内容:1. 危险废物管理目标:明确企业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例如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合理利用和处理危险废物等。
2.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明确企业各级管理层和员工在危险废物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危险废物生成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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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基本概念 (1)二、管理制度 (1)三、规范化管理要求 (1)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3)一、基本概念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不一定都是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二、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措施。
2、转移联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具体的实施作了规定和要求(联单的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的贮存期限相同;)3、经营许可证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4、行政代处置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三、规范化管理要求(一)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管理台帐应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数量、贮存、利用、流转、处置等信息。
(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根据管理台帐和近年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
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
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变更申报。
(三)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建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其场所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包括标志牌、分类存放。
其存放要求:在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四)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识别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
应该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的地方包括: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输工具、利用及处置场所。
(五)自建处置设施备案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建设和验收,每年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申报设施的运营情况,包括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以及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情况。
进入平台注册页面,单位注册类型选择危险废物产生源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六)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七)内部管理制度1、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
建立以厂长(经理)为总负责人,涵盖环境安全、物流等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架构,并有专人(专职)管理危险废物。
2、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以及管理规章制度,并明确有关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危险废物管理职责。
3、危险废物公开制度。
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及责任人信息,在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
4、培训制度。
建立员工培训制度,参加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的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和管理培训,或自行组织员工开展固废管理培训。
5、档案管理制度。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计、地质勘探相关文件(填埋场)、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管理台帐、环境监测报告、环境监察记录、应急预案、员工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等档案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库,专人保管。
(八)应急预案根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地理位置、产生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危害特性、内部管理架构等情况制订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处理能力。
绘制厂区周边地理位置示意图、标明单位的地理位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的位置以及周边的道路、河流和环境敏感点信息,并在显著位置张贴。
重点产生单位和有条件企业应定期组织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编制格式见附件。
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指南1、应急预案简介1.1 应急预案编制目的应急预案应当着眼于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爆炸或其他意外的突发或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1.2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明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一般应针对各个危险废物产生设施所在场所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并细化到各个生产班组、生产岗位和人员。
1.3 应急预案文本管理及修订明确应急预案在单位内的发放范围。
如规定在每个场所至少存放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副本,在每个相关设施或设备点至少存放一份简洁明确的应急响应程序图或行动表。
对外发放的,应列出获得应急预案副本的外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名单。
2、单位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综述本节的作用是让各方应急力量(包括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事先熟悉和掌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的有关情况,以利于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开展。
2.1 单位基本情况。
如:(1)单位基本情况概述。
包括本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场所(危险废物产生设施所在地)的地址/地理位置、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规模等内容。
(2)单位的空间格局。
包括本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场所的厂区布置、主要道路、疏散通道、紧急集合区等(可附图)。
(3)单位人员。
包括本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场所人员的构成、数量和在生产区域的分布情况等。
在介绍单位人员情况时,可以按照与危险废物接触的紧密程度来划分单位人员类别,以便于管理和应急沟通。
2.2 危险废物及其产生设施基本情况。
如:(1)所产生主要危险废物情况。
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形态、特性、主要危害等,可列表。
(2)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设施情况。
说明各设施在厂区内的位置,各个产生环节的装置设备及其运行状态,生产工艺和能力等。
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有必要说明其建设标准、配套装置、贮存能力及区域环境等情况。
(3)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的中间产物及最终物质。
(4)危险区域。
根据(1)、(2)、(3)的情况,说明单位危险区域的分布情况。
2.3 周边环境状况。
说明本单位周边一定范围(如 1 千米)内地形地貌、气候气象、工程地质、水文及水文地质、植被土壤等情况;周围的敏感对象情况。
3、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和标准。
如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以下事故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1)危险废物溢出。
(2)火灾。
(3)爆炸。
4、应急组织机构4.1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与职责以事故应急响应为主线,明确事故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及其职责;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应急日常管理部门及其职责;要体现应急联动机制要求。
如建立:(1)应急领导机构;(2)应急保障机构;(3)信息管理和联络机构;(4)应急响应机构。
4.2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明确发生事故时应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名单及其可保障的支持方式和支持能力,装备水平、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抵达时限等,并定期更新。
5、应急响应程序-事故发现及报警(发现紧急状态时)5.1 内部事故信息报警和通知。
规定单位内部发现紧急状态时,应当采取的措施及有关报警、求援、报告等程序、方式、时限要求、内容等。
5.2 向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报告。
明确哪些状态下(如泄漏、火灾或爆炸可能威胁单位/厂区外的环境或人体健康时)应当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并请求支援。
5.3 向邻近单位及人员发出警报。
明确哪些状态下(如在事故可能影响到厂外的情况下)应当自行或协助地方政府向周边邻近单位、社区、受影响区域人群发出警报信息以及警报方式。
6、应急响应程序-事故控制(紧急状态控制阶段)明确接到发生事故后,各应急机构应当采取的具体行动措施。
包括响应分级,警戒治安、应急监测、现场处置等。
7、应急响应程序-后续事项(紧急状态控制后阶段)。
明确事故得到控制后的工作内容。
如应急协调人必须组织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包括处理、分类或处置所收集的废物、被污染的土壤或地表水或其他材料;清理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总结和责任认定;报告事故;事故记录;生产记录;补充和完善应急装备;在清理程序完成之前,确保不在被影响的区域进行任何与泄漏材料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处理贮存或处置活动等安全措施;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等。
8、人员安全及救护。
事故通常会对人员产生伤害。
因此,建议单列一节,明确紧急状态下,对伤员现场急救、安全转送、人员撤离以及危害区域内人员防护等方案。
撤离方案应明确什么状态下应当建议撤离。
9、应急装备。
列明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清单应当包括种类、名称、数量以及存放位置(附各装备的位置图)、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以利于在紧急状态下使用。
规定应急装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措施,以保证其有效性。
10、应急预防和保障方案。
明确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预防事故的方案。
如重点区域的巡视检查方案。
②应急设施设备器材及药剂的配备、保存、更新、养护等方案。
③应急培训和演习方案。
包括对事故应急人员进行应急行动的培训和演习,对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特别是新员工)的事故报警、自我保护和疏散撤离等的培训和演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