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函及海关保证金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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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的定义

保函的定义

保函的定义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编辑本段]保函的作用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船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

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在凭保函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收货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众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单,承担应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对因未提交提单而提取货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承担责任,并表明对于保证内容由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

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已装船提单顺利地结汇。

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

[编辑本段]保函的性质1、是独立于委托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反担保或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或投标条件之外的。

2、是依据其规定的条件生效的,由担保人以保函中规定的任何单据为基础做出决定的。

3、是不可撤销的。

[编辑本段]保函的当事人及其权责1、委托人(Principal)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

委托人的权责是(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2、担保人(Guarantor)是保函的开立人。

担保人的权责是:(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

保证金办理延期及退保资料

保证金办理延期及退保资料

保证金延期及退保注意事项按照上海海关进出口税款担保工作规程,现对保证金延期及退转做如下规定:保证金延期注意事项:减免税原因需要担保延期的,应当在担保期限届满前10日向减免税审批部门提出申请。

除减免税原因外其他原因的保证金延期申请均应在税款担保期届满前30日递交延期申请,申请延期时请递交以下单证1.《进出口税款保证金延期申请书》或《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延期申请表》或《进出口税款保函延期申请书》(以上3种申请书一式两份,需加盖经营单位公章)2.情况说明:应保函申请延期事由;担保金额;期限;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海关手续;按时办理税款担保的延期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等。

3.保证金收据复印件4.进口报关单复印件5.《进出口税款担保延期通知单》(一式两份请事先填好应该予以填写的部分)。

保证金退保注意事项:办理保证金退保业务时请附上以下单证:1.《税款担保退保审批单》2.情况说明:应保函申请退保事由;担保金额;期限;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海关手续;按时办理税款担保的退转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等3.保证金收据复印件4.委托书(需加盖经营单位公章并请注明账号)5.退保的相关凭据。

进出口税款保函延期申请书延期申请单位:签章:商品名称税则号列数量及单位货值(CIF)原产国(地区)运输工具及提运单号进(出)口日期报关单号申请延期理由:我司税款担保期限原审批至年月日止,现因,特申请延长担保期限。

我单位保证在年月日前办结海关手续,逾期同意由海关将税款担保转为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以上均由申请单位填写海关审核意见经办关员:年月日科长:年月日关(处)长:年月日进出口税款保证金延期申请书延期申请单位:签章:商品名称税则号列数量及单位货值(CIF)原产国(地区)运输工具及提运单号进(出)口日期报关单号申请延期理由:我司税款担保期限原审批至年月日止,现因,特申请延长保证金延期。

我单位保证在年月日前办结海关手续,逾期同意由海关将保证金转为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关事务担保制度

海关事务担保制度

海关事务担保制度是指与进出境活动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向海关申请从事特定的经营业务或者办理特定的海关事务时,以向海关提交现金、保证函等方式,保证其行为合法性,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承诺义务的法律行为。

1.履行性: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具有在规定期限内由担保人履行其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履行其承诺义务(办理某项海关手续)的性质。

2.惩罚性:若由于担保人的过错,不能履行担保事项所列明的义务,海关将依法对担保人给予惩罚,让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达到惩戒和教育的目的。

3.补偿性:对涉及税款的担保,无论是责令补交税款,还是将保证金抵作税款,或是通知银行扣缴税款,主要目的还是在于补偿关税的收入。

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的基本内容1.一般适用依据《海关法》的规定,在确定货物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

在通常情况下,下列情形可适用海关事务担保:(l)海关归类、估价不明确,并因此未能办妥有关进出口手续,收发货人要求先放行货物的;(2)进出口货物不能在报关时交验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单等),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发运,收发货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后补交有关单证的;(3)正在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装运,收、发货人要求海关缓办进出口纳税手续的;(4)应征税货物,收发货人请求缓缴税款的;(5)暂准(时)进出口货物(包括ATA 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6)经海关同意,将海关未放行的货物暂时存放于海关监管区之外的场所的;(7)进口加工贸易保税货物;(8)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有违法嫌疑,但依法不予以没收的进出口货物、物品,当事人请求先予放行货物的。

2.其他适用主要包括:(l)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的迹象的;(2)申请扣留有侵犯知识产权嫌疑的进出口货物的,或者申请放行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的;(3)进口经初步裁定倾销、补贴成立,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公告决定要求提供担保的产品的;(4)有违法嫌疑,但无法扣留或不便扣留的;(5)受海关行政处罚的境内没有永久住所的当事人,对海关的处罚决定不服或者在离境前不能缴清罚款、违法所得和依法追缴的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的。

货物进口证明书真伪

货物进口证明书真伪

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4号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一)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以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汽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动力类型、发动机号/ 电动机号、排气量/ 电动机功率、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摩托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发动机号、排气量、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

三、海关办结货物进口放行手续后,对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签发条件的进口货物,可应收货人申请签发证明书。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实行“一车一证”管理,即一辆汽车或摩托车仅签发一份证明书,证面签注内容获取自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收货人向海关提交的补充数据;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即一份进口报关单仅签发一份证明书,因报关单申报商品项较多而无法打印在一份证明书上的,实行分页签发。

报关员考试重点: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的基本内容

报关员考试重点: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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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报关员考试重点: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的基本内容海关事务担保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海关事务担保的适用1、一般适用(包括8种情形)(重要考点)①海关归类或估价不明确②不能交验有关单证③正在办理减免税手续④收发货人请求缓缴税款的⑤暂准进出境货物(包括ATA单证货物)⑥将未放行的货物暂时存放在海关监管区之外的场所⑦进口保税货物⑧有违法嫌疑,但不予以没收的进出口货物,当事人请求予以放行货物的2、其他适用(包括5种情形)(重要考点)①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的迹象的;②申请扣留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或者申请放行有嫌疑侵犯专利权的货物的③经过初步裁定倾销、补贴成立,国务院主管部门公告决定要求提供担保的产品④有违法嫌疑,无法扣留或不便扣留的;⑤受海关行政处罚的境内没有永久性住所的当事人,对海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或者离境前不能缴清罚款、违法所得和依法追缴的货物、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的。

历年考题(多选题)海关事务担保的范围包括:A、海关归类或估价不明确,并因此未能办妥有关进出口手续,收发货人要求先放行货物的B、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有违法嫌疑,但依法不予以没收的进出口货物,当事人请求先予放行货物的C、正在向海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装运,收发货人要求海关缓办进出口纳税手续的D、申请扣留或放行有侵犯知识产权嫌疑的进出口货物的答案:ABC3、免予适用(1)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则可免除担保。

(2)“免除担保”优先于“凭担保放行”4、不予适用(重要考点)不得进行担保的(2种情况)①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

②法律规定不能够担保的其他情形(二)担保人的资格及担保责任(了解)1、担保人的资格2、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三)担保的主要方式(重要考点)1、人民币、可自由对换的外币2、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3、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ATA单证册)4、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单选题(05年考题)担保人可以以下列财产、权利向海关提供担保()A、人民币存单B、各种外币C、政府主管部门的保函D、中国人民银行的保函答案:A(四)海关事物担保的实施采用担保资金和担保函1、担保资金与担保函的使用(1)担保资金的使用①保证金,适用下列8种情形(重要考点,P389)A、海关尚未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进口货物物品数量等征税要件的;B、正在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的;C、申请延期交纳税款的;D、暂时进出境的;E、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F、因残损、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时,原进口货物尚未退运出境或者尚未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原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的;G、对缉私、稽查查获的执行风险较大的追征补征税款情事的;H、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收取税款保证金的情形。

外贸付款保证函模板

外贸付款保证函模板

外贸付款保证函
尊敬的_________(受益人全称):
鉴于_________(保证人全称)与贵公司就_________(合同或交易细节)达成协议,特此保证如下:
一、保证人承诺无条件作为付款担保,确保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给受益人。

二、任何时候发生保证责任的情形,保证人应立即履行支付义务,确保受益人权益不受损失。

三、本保证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约定支付期限内有效,除非合同提前终止或得到受益人同意,本保证函自动延长至合同支付完毕。

四、受益人因保证人履行或不履行本保证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等由保证人承担。

五、本保证函经保证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保证。

保证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此乃真实有效的法律文书,保证人应妥善保管本保证函并按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沪关税发[2009]102号海关保证金申请及延期申请

沪关税发[2009]102号海关保证金申请及延期申请
特此通知。
-1-
附件:上海海关进出口税款担保工作规程 二○○九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关税 担保 规程 通知
本关:存档(2)。
上海海关办公室 校对:阚云峰
2009 年 4 月 7 日印出 录入员:王欣彦(共印 3 份)
-2-
附件
上海海关进出口税款担保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关进出口税款担保工作,促进对外 贸易发展,保障国家税款安全,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我关进出口税款担保职能管理部门是关税处, 各业务现场海关负责税款担保的征收、核销和催办等具体工 作。 第三条 各单位在办理税款担保中应实行三级审批,并 指定专人专岗负责税款担保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税 款担保电子台帐。 第四条 税款担保的申请人应为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 人。 第五条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有限制规定的,应当提供许 可证件而不能提供许可证件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 得担保的其他情形,不适用本规程。
第二章 申请和办理 第六条 税款担保方式应采用税款保证金、银行或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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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以及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 利,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 6 个月。
第七条 进出口货物税款保证金审批部门按如下原则确 定:
因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征税要素尚未确定需 征收税款保证金的,除另有规定外,审批部门为审单处和各 业务现场;
对于上述情况,如税款担保期限累计满 1 年的,各单位 可以通过《税款担保协助联系单》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第二十四条 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税款担保协助联系 单》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税款担保相关手续, 并填写联系单中的反馈单,详细注明对相关税款担保的处理 意见后反馈相关业务现场。

保证金、保证函的销案

保证金、保证函的销案

保证金、保证函的销案一、业务概述保证金/保证函的销案是指担保人在担保期内履行了事先承诺的义务,凭有关证明向海关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或注销已提交的保证函,以终止所承担义务的海关手续。

二、办事准备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担保人应为对货物的进出口或税款的缴纳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出具保证函的担保人必须是中国法人。

2、需交验以下材料:(1)《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2)海关在接受担保时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3)报关人留存的《保证函》;(4)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5)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6)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7)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8)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9)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三、办事机构义务1、现场海关对担保销案申请和有关书面单证进行审核,并将签署意见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传送通关管理处。

并根据通关管理处审批意见进行相关销案操作,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2、通关管理处对现场海关报送的申请进行审批,对电子报关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打印《退转保证金联系单》、税单或开具《海关领款书》。

四、办事程序保证金销案第1步:担保人向业务现场提出保证金销案申请。

应填写《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并随附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1)海关在接受担保时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2)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3)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4)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5)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6)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7)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第2步:现场海关对《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所附单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签署意见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有关单证传送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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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函及海关保证金收据
1.保证函
关保字第号
担保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电话: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货物名称
数量
金额
贸易国别
运输工具
货物进口日期
有关文件及单证号
申请理由:
保证事项:
如不能按期履行上述义务,我愿接受海关处罚。

担保人
经办人
年月日
海关批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缴纳单位: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
货物名称
数量
金额



运输工具名称
有效期
保证金
金额
万千百拾元¥
支付保证金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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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___________
经办关员: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附:
进出口你我担保是指以向海关缴纳保证金或提交保证函的方式,保证在一定期限内由保证人履行其所承诺的义务的行为。

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保证;另一种担保方式是缴纳保证金作为以后履行法定义务的担保。

填写保证函和缴纳保证金应当注意的问题是,担保单位和缴款单位必须明确进出口货物担保的适用范围。

通常情况下,海关可于下列情况发生时接受担保放行进出口货物:①暂时进出口货物;②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已经领取了进出口许可证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③进出口货物不能在报关时交验有关单证,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发运,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后补交有关单证的;④正在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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