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带薪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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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运营的公司,乙方为甲方员工,双方为了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带薪年休假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带薪年休假天数1.1 乙方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五天;1.2 乙方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十天;第二条带薪年休假的安排2.1 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带薪年休假的申请,并注明休假时间;2.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批乙方的带薪年休假,并告知乙方审批结果;2.3 乙方在甲方审批通过后的带薪年休假期间,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2.4 乙方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提前结束休假,乙方应予以配合;2.5 乙方在带薪年休假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但应支付乙方的带薪年休假工资。

第三条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支付3.1 甲方应在乙方带薪年休假前的工资支付周期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3.2 乙方的带薪年休假工资按照乙方的日工资计算,计算方法为:乙方的日工资 = 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总额÷ 乙方上一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3.3 如果乙方在带薪年休假期间提前结束休假,甲方应在乙方实际工作日至带薪年休假结束日的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乙方的日工资支付给乙方工资。

第四条其他规定4.1 乙方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甲方规章制度;4.2 乙方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处理;4.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带薪休假和补偿制度

带薪休假和补偿制度

带薪休假和弥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生产效率,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体系,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旨在规范和保障员工的带薪休假和弥补权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兼职、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2.本制度不适用于合同规定另有商定或特殊工时布置的员工。

第二章带薪休假制度第三条年休假1.全职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

2.员工的年休假天数依照以下标准确定:–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享有年休假5天。

–连续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享有年休假10天。

–连续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享有年休假15天。

3.员工所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可累积,但年休天数累积上限为30天。

第四条休假申请和批准1.员工需要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提出休假申请,说明休假起止时间。

2.上级主管在收到休假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批,并书面通知员工是否批准。

3.在公司紧要项目或遇到突发情况时,公司有权向员工调整休假计划或暂时停止批准休假。

第五条假期工资待遇1.享受带薪休假期间,员工依照其正常工资的100%发放工资。

2.员工如需休假期间加班,依照加班工资规定发放相应加班工资。

第六条休假年度结转1.每年休假年度从公司规定的年度之初开始,直至年度结束。

2.员工如未能在本年度内享受完全部休假,可申请将剩余休假天数转入下一年度使用,但累积上限仍为30天。

第三章弥补制度第七条劳动法定假日弥补1.在国家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依照国家标准享受300%的工资作为弥补。

2.依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调整员工的休假布置,并供应相应的调休或加班弥补。

第八条加班弥补1.员工如因工作需要需要加班工作,应当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2.加班工作时,员工依照法定工时的标准加班工资倍数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第四章其他第九条强制休假1.公司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强制休假。

职工带薪休假制度(5篇)

职工带薪休假制度(5篇)

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为了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结合集团公司的休假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自进入康达公司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薪酬待遇。

二、职工自进入康达工作累计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请事假累计____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在康达公司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得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三)在康达公司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得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四)在康达公司累计工作满____年以上得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四、各部室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优先考虑抵消年休假。

年休假在____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不跨年度安排,各部室确因生产、工作特点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____个年度安排。

五、各部室安排符合规定的职工年休假的,在每月____日以前上报综合部,便于统计考勤。

六、本规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职工带薪休假制度(2)是指雇主通过法定或者约定,给予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享受休假的权利,并且在休假期间支付其工资。

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休闲权利和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同时也是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员工忠诚度和劳动力流动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是为了满足劳动者的合理休息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从而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根据各国法律和劳工契约的规定,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带薪休假的时长、计算方法和支付标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在一些发达国家,如法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等,带薪休假制度普遍较为完善,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和印度等,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还存在一些问题。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模板一:正式风格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职工带薪年休假行为,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与义务第二条职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带薪年休假天数由企事业单位根据职工工作年限和业绩进行核定,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第三条职工应当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带薪年休假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尽量满足职工的合理需求。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的计算与支付第四条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其正常工资的基本工资部分,并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

第五条职工的带薪年休假不得以工资方式代替,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标准支付。

第四章带薪年休假的申请与批准第六条职工应当提前向用人单位提交带薪年休假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批准。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准情况,制定合理的带薪年休假计划,确保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带薪年休假的保障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益。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阻碍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违反本条例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1. 带薪年休假申请表2. 带薪年休假计算方法说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基本的劳动法律。

2. 职工工作年限:指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连续年限。

3. 业绩:指职工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

4. 用人单位:指雇佣劳动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模板二:简洁风格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一章总则1.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职工权益,规范带薪年休假行为,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与义务1. 连续工作满一年后,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权利。

员工带薪假期制度

员工带薪假期制度

员工带薪假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动员工的乐观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员工带薪假期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正式员工,包含全职和兼职员工,但不适用于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等特殊岗位的人员。

第三条员工带薪假期是指员工在特定的情况下,享受有薪资待遇的休假机制,以满足员工休息、恢复体力和生活需求。

第二章带薪假期的种类第四条员工带薪假期分为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哺乳假等各项特殊假期。

第五条年假是指员工在工龄满一年后,享受的带薪休假。

员工的年假天数由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表现进行相应的布置。

第六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时,享受的带薪休假。

员工产生病假的情况应供应医疗证明,并在请假前及时向上级经理报备。

第七条事假是指员工因私事需要休假时,享受的带薪休假。

员工产生事假的情况应提前向上级经理报备,并供应必需的证明料子。

婚假是指员工因结婚需要休假时,享受的带薪休假。

员工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供应结婚证明。

第九条产假是指女员工因怀孕、分娩需要休假时,享受的带薪休假。

员工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供应医院相关证明。

第十条陪产假是指员工的配偶怀孕、分娩需要照料时,员工享受的带薪休假。

员工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供应配偶的医院相关证明。

第十一条丧假是指员工因家庭亲属失去需要怀念和处理善后事宜时,享受的带薪休假。

员工应提前向上级经理报备,并供应相应的失去证明。

第十二条哺乳假是指女员工在生育后肯定期限内需要哺乳时,享受的带薪休假。

员工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供应医院相关证明。

第三章带薪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第十三条员工申请带薪假期时,应提前向上级经理报备并填写假期申请表,注明假期类型、假期起止日期等。

第十四条员工在申请带薪假期时,应供应相应的证明料子,例如医疗证明、结婚证明、失去证明等。

第十五条公司将依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岗位的需求,审核并决议是否批准员工的带薪假期申请。

带薪休假的规章制度

带薪休假的规章制度

带薪休假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职务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带薪休假政策,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带薪休假。

第四条员工在享受带薪休假时,需遵守公司的规定,如无故缺勤、擅自延长假期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带薪休假的种类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种类的带薪休假,主要包括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病假等。

第六条年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的工龄而定。

第七条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产假:女性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享受带薪产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陪产假:男性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带薪陪产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丧假:员工遭遇重大亲属丧事可享受带薪丧假,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病假:员工患病需请假治疗可享受带薪病假,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章带薪休假的申请和审批第十二条员工在享受带薪休假前,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休假申请,并注明具体休假时间,理由等。

第十三条部门经理收到员工的休假申请后,需及时审批并签字确认,同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如遇特殊情况,员工可与上级领导协商调整休假时间,但需提前通知所在部门。

第十五条公司在员工享受带薪休假期间,需安排其他员工顶岗替班,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第四章带薪休假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带薪休假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休假情况的监督。

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带薪休假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如发现员工利用带薪休假滥用、虚报休假等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公司将建立员工满意度调查,定期了解员工对带薪休假政策的满意度,及时改进完善。

2024年带薪休假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带薪休假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带薪休假管理制度为了让广大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____《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及天数: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

3、职工工作年限满____年、满____年、满____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职工,上一年度(____个月)累计休病假____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职工,上一年度(____个月)累计休病假____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____年以上的职工,上一年度(____个月)累计休病假____个月以上的;四、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1、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个人申请获得批准两种方式。

2、各部门可根据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____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____%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年休假原则上应在相应休假周期内休完。

企业和职工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退休)的,职工本人应申请休完本年度年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假者,应优先请休事假,在事假休完后,方可请休年假。

6、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带薪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带薪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促进公司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第三条公司带薪休假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原则;3. 结合公司实际,灵活调整原则。

第二章休假类型第四条公司带薪休假包括以下类型:1. 带薪年休假;2. 带薪病假;3. 带薪产假;4. 带薪陪产假;5. 带薪婚假;6. 带薪丧假;7. 法定节假日。

第三章休假条件及天数第五条带薪年休假:1.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2. 员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3. 员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4. 员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六条带薪病假:1. 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2. 员工累计病假时间不超过6个月,可享受带薪病假。

第七条带薪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1. 员工生育、配偶生育、结婚、丧偶等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有带薪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休假申请及审批第八条员工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对休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对休假申请进行审核,符合休假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第五章休假待遇第十一条员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以下待遇:1. 带薪年休假、带薪病假、带薪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2.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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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制度带薪休假制度(一)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条例及本办法的情况。

带薪休假制度(二)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

【权威解答记者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答记者问)1、条例出台背景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国劳动制度的普遍做法。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我国的年休假制度建设。

199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加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职工年休假的天数要根据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7月制定的劳动法和2005年4月制定的公务员法,都对职工休假事项作了原则规定,职工的休息权利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同时,从近年来的实践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目前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一部分团体、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实行年休假;在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许多职工实际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职工因单位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尽快健全我国的职工年休假制度。

**年8月,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约请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从反馈的意见看,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党的十七大闭幕不久国务院就着手健全年休假制度,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国务院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科学民主决策的又一重要举措。

各方面对通过行政法规规范年休假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表示赞同。

同时也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我们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自明年元旦起施行。

这里需特别说明的是,条例的起草得到了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

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天数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

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要求增加休假天数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数应当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因此,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不能休年休假的补偿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

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

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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