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最详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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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收入》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收入》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收入》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收入,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准则,于2024年发布实施。

准则第15号规定了企业应当如何识别、计量和报告收入,以及与收入相关的成本。

收入作为企业的核心经济业务活动之一,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收入》进行解读和理解对于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准则第15号强调了“控制”的概念。

准则明确指出,只有当企业对经济利益的所有权和风险承担有了控制,且能够调整该经济利益的数量时,才能确认收入。

这一控制的概念突出了企业在交易中的实际控制权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重要性,有助于企业更准确地判断何时确认收入。

其次,准则第15号还对收入计量进行了明确规定。

准则认为,收入的计量应该基于收到或有权获得的对价,对价可以是货币资金、其他资产或股权等形式。

在确定对价时,企业应当合理估计可能出现的退款、折扣和其他类似减记的金额,并在收入中扣除。

这一规定强调了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减记因素的影响,进一步提高了收入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另外,准则第15号还对收入识别和合同解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释。

准则明确指出,企业应当根据可能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将符合确定性条件的收入识别为相关会计期间的收入。

此外,准则还对合同解读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交易活动的认知和理解。

总体而言,准则第15号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企业收入核算行为,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准则明确了企业在确认收入、计量收入和核算与收入相关的成本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并提供了对关键概念的解释和解读。

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应当深入学习和理解准则的内容和要求,并结合实际业务对该准则进行正确应用,在会计核算中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同时,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准则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准则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一、前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颁布,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会计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于企业管理者、会计从业人员以及财务分析师而言,了解并正确应用会计准则第14号对于准确反映企业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以及提高财务报表透明度至关重要。

二、收入概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同时能够增加所有者权益的经济利益流入。

其实现取决于相关商品或劳务的交付、客户对商品或劳务的享有权利以及合同中约定收入的条件。

三、收入确认原则1. 在会计准则第14号中,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条件,即企业应当能够确信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将产生经济利益流入,并能够可靠地计量交易对价。

企业也应当能够可靠地计量所交付的商品或劳务的价值。

2. 对于长期合同而言,企业应当能够可靠地估计合同履行所需的成本,并且能够保证合同履行将最终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3. 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每应收账款与实际收入的比率,来进行收入确认。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能够清楚地估计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并能够可靠地计量实际收入。

四、收入确认时点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确认时点取决于交易的性质。

一般而言,在客户对商品或劳务享有权利以及与客户之间达成交易的时刻,企业即可以确认收入。

2. 对于长期合同而言,由于交易会持续一段时间,因此收入的确认时点将取决于合同履行的进度。

企业应当通过合同履行的进度来进行收入确认,并保证所确认的收入与实际履行的工作量相符合。

五、收入的计量1. 对于确定交易对价的问题,企业应当同时考虑到所交付商品或劳务的单价以及交易数量,以确保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

2.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中,还对于退货和折抠等问题的计量进行了详细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计量,并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六、其他相关问题1. 在会计准则第14号中还明确规定了一些相关的审慎原则,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充分考虑客户偿付能力、商品或劳务的退货风险以及合同中的不确定性等因素。

新收入准则解读

新收入准则解读
(二)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 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履约义务识别】
履约义务识别:采用两个条件是否同时满足。
A.履约义务既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承诺
B.包括由于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 或以往的习惯做法等导致合同订立时客户合理 预期企业将履行的承诺。
完整识别合同履约义务
第一:可能是承诺及声明不再另外收取费用的特 定声明,没有写到具体销售合同里
2.可变价格
存在可变对价的:做出最佳估计 第十六条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
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 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 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 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 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 其比重。
如何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如何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如何区分总额法和净额法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
何进行会计处理等
(二)趋同的需要
新准则修订主要是为了与2014年5月发布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 (IFRS 15)保持趋同
的原则,更能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收入。就 是将一个大合同按履约义务细分单元。 如果没有年末未完成某个“履约义务”的节点, 就不确认收入。
第一:业务承接阶段 该阶段公司与委托方签订设计合同之 后,一般会收取合同首期款,该款项属于预收款性质,公 司收到时作为项目预收款,不确认收入。
第二:概念设计阶段 该阶段主要工作系根据合同要求进行 概念设计,当公司向委托方提交阶段设计成果之后,根据 合同约定的结算款项确认该阶段的设计费收入。
财政部正在起草新准则的应用指南

2024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解读——收入

2024年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解读——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准则”)是我国财务会计领域的重要规范,用于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对于推动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发布的最新企业准则对收入会计处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规定,本文将对其进行解读。

一、收入的定义和确认企业准则对收入的定义进行了重新解释,并将收入确认作为一个关键问题进行强调。

准则将收入定义为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使用资产、特许权使用和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等形式。

而收入确认则要求满足以下条件:收入属于企业,能够产生经济利益,并且其额度能够可靠计量。

二、收入的计量基础企业准则对收入的计量基础进行了一些改进,强调在确认收入时应该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相关交易当时可以公允获取的对价。

这意味着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和其他可靠信息来界定收入的计量基础。

三、收入的时间点企业准则对收入确认的时间点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收入确认应该是收入所有权的转移或者获得收入所有权的主要权益已经转移。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在明确交易完成之后确认收入,避免过早或者过晚地记录收入。

四、收入相关的特殊情况企业准则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收入确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金融资产的利息、股权交易的差价以及配偶间的所有权转移等。

这些规定为企业在面对一些特殊情况时提供了明确的计量和确认准则,有助于减少会计处理的不确定性。

五、收入的披露要求总结起来,2024年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会计处理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解释,明确了收入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强调了收入的公允计量和时间点的确定,对特殊情况下的收入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披露要求。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了更加准确和全面的财务信息依据。

企业准则的实施也将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和报告编制的程序,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新企业收入会计准则

新企业收入会计准则

新企业收入会计准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新企业面临着不断变化的收入会计规范。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企业能够准确记录和报告其收入情况,以提高透明度和可比性。

本文将讨论新企业收入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和应遵循的原则。

新企业需要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收入的确认。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确认:1)收入的产生是可预测的;2)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衡量;3)与收入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可以可靠地衡量;4)收入的实现是基本肯定的。

这一原则确保了收入的准确识别和计量,使企业能够提供真实和可靠的财务报告。

新企业应当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对收入进行分类。

收入应当根据其性质和来源进行分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分析企业的盈利模式。

常见的收入分类包括销售收入、租赁收入、许可收入等。

通过对收入进行分类,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其主要收入来源,从而制定更有效的战略和决策。

新企业还需要遵循新的会计准则来处理收入的计量和确认时机。

根据新的准则,收入的计量和确认应当基于交易的实质和经济实际。

例如,对于销售收入,企业应当根据货物或服务的交付和交易的发生来确认收入。

对于长期合同或项目,企业应当根据完成度和合同条款来确认收入。

这些准则确保了收入的准确计量和确认时机,避免了收入的过早或过晚确认。

新企业还应当遵循收入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

根据新的准则,企业需要披露与收入相关的重要信息,如收入的分类、计量和确认政策、收入的合同条款和条件等。

这些披露要求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收入情况。

新企业还应当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进行收入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

根据新的准则,企业可以根据其经营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的收入会计政策。

同时,企业还应当及时披露任何收入会计政策的变更,并解释其原因和影响。

这些要求有助于确保企业采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并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新企业收入会计准则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报告至关重要。

遵循这些准则可以确保企业能够准确记录和报告其收入情况,提高透明度和可比性。

新收入准则工程施工科目(3篇)

新收入准则工程施工科目(3篇)

第1篇一、新收入准则下工程施工科目的变化1. 科目名称变更: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在新收入准则下被更名为“合同履约成本”。

2. 科目内容调整: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所涉及的成本内容在新收入准则下被纳入“合同履约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3. 科目对应关系: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之间的关系在新收入准则下转变为“合同履约成本”科目与“合同结算”科目之间的关系。

二、新收入准则下工程施工科目的核算要点1. 合同履约成本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均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科目。

2. 成本归集与分配:对于跨合同、跨项目发生的共同成本,应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归集与分配,确保各合同、各项目的成本核算准确。

3. 成本确认与计量:根据合同履约进度,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对于不能可靠估计的合同,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进行确认。

4. 成本摊销与结转:月末,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科目。

同时,根据完工量表确认项目收入,借记“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5. 成本核算与控制:通过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提高成本管理水平,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三、新收入准则下工程施工科目的应用案例1. 案例背景:某建筑施工企业承接一项住宅楼项目,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工期为2年。

2. 案例分析:(1)项目开工时,将项目发生的各项成本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科目。

(2)项目进行过程中,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费用。

如:第一年结束时,项目完工进度为50%,则确认收入500万元,同时结转成本500万元。

(3)项目完工后,将剩余的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同时将收入结转至“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4)根据合同结算单,确认项目成本,将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新收入准则最详细的解读

新收入准则最详细的解读

新收入准则最详细的解读一、背景传统的收入确认准则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企业之间的收入会计处理方式不统一、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共同推出了新收入准则,即ASC606、该准则旨在建立一套更统一、清晰和全球适用的收入确认框架。

二、核心原则1.确认收入时考虑与客户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与客户存在合同时才能确认收入。

合同是明确协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其中约定了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时机、价格以及支付条件等。

2.识别合同中的性能义务:企业根据合同中确定的性能义务来识别收入。

性能义务是指企业需要履行的产品或服务提供责任。

3.确定合同中的交付时机: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内识别和确认收入,根据合同要求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交付时间。

4.确定交付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新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合同中确定的价格条件来确认收入,包括阶梯定价、折现和其他约定。

5.处理合同变更和相关问题:如果合同发生变更,企业需要评估变更是否会影响已确认的收入,并相应地做出调整。

此外,企业还需要处理合同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担保和退货交易等。

三、实施方法1.审查现行合同:企业需要审查并理解现有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这包括确定合同的主要权益和义务,以及任何与价格、交付时间等相关的条款。

2.识别性能义务:企业需要确定合同中的性能义务,并将其分配到合约的不同部分。

这涉及评估合同中各项产品或服务的相对价值,以确定收入的分配方式。

3.确定交付时间:企业需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交付时间。

这可能涉及到评估合同交付所需的关键事件和关键控制点。

4.确认收入:企业需要根据交付时间和产品或服务的性能义务来确认收入。

这可能包括使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型,如逐步完成模型或交付完成模型。

5.处理合同变更和相关问题:企业需要评估合同的任何变更,并根据需要对已确认的收入进行调整。

此外,企业还需要处理合同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担保和退货交易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2024年修订)《收入》是财务会计领域的一项重要准则,指导企业如何确认和计量收入。

本文将对该准则进行解读,详细介绍其背景、主要内容和影响,并分析其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影响。

一、背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多样性。

修订的目标是提高准则的适用性、统一性和标准化水平,促进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规范性。

二、主要内容《收入》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收入的确认时间:根据成交控制原则,收入应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交付给客户并且具备实际支配权时确认。

2.收入的计量:收入应以商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且应扣除任何现金折扣和提供给客户的其他优惠。

3.收入的划分:将收入划分为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两类,根据交易的性质和实质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分类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4.合同:对于涉及合同的收入,应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和支付条件进行确认和计量。

5.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企业应根据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收入,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变动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对企业的会计实务和财务报表产生了重要影响。

1.收入确认时间的变化:准则强调按照成交控制原则确认收入,使得企业不能仅凭合同签订或发货确认收入,而需要进一步考虑商品或服务的实际交付和实际支配权。

2.收入计量的规范化: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收入,这需要企业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合理估计和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四、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将对企业的会计报表产生以下影响:1.收入确认时间和收入计量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利润表的收入和成本的计算,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报表的盈利水平的调整。

2.合同的重要性将导致企业需要更加重视合同管理和控制,遵循准则的要求进行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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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最详细的解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是2014年5月发布的。

三年后,为了与它保持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7月公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

虽有某些公司即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但中国准则14号的配套指南居然至今尚未发布!为了准备即将到来的预审,我忍不住写了这篇文章给小伙伴们扫个盲。

本文适合广大会计专业学生,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准则,有一些简单的例子和初步判断。

由于篇幅关系,假设省略的条件与本文中的判断无明显冲突。

我在看新收入准则。

明明每个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怎么办?看新准则是有方法的!我通常先看例子,然后对照例子来理解准则的具体条款。

还有,多和技术部做些讨论,能更深入地理解准则。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应用“五步法”模型来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和金额:第一步:识别合同第二步:识别履约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步:分摊交易价格第五步:收入确认时点或期间看起来没毛病。

可是,到底改了哪些方面呢?且听我一一道来。

第一步:识别合同我在分析一个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第一个问题是:这个合同和新收入准则相关吗?有些合同会产生收入,但应该按其他准则确认收入,比如租赁,保险等。

和IFRS9相关合同也不属于新收入准则的范畴。

千万不要做无用功。

合同的五个必要条件和新收入准则相关的合同,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但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合同已被批准,双方承诺将履行各自的义务;已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支付条款;具有商业实质;很可能收回对价。

以上五个条件里,前三项可以很清楚地分辨,但四和五的考量需要管理层的判断:条件四:什么是商业实质?通常来说,如果履行合同会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比如风险,时间分布,金额),大概就有商业实质。

反之,则可能没有商业实质。

条件五:什么是“很可能收回对价”?对于和新收入准则相关的合同,管理层评估是否“很可能收回对价”时,只考虑客户的能力和意愿。

只有当客户既有能力又有还款意愿的时候,管理层才能估计“很可能”收回对价。

如果管理层“自己”愿意降价,应该按照“可变对价”的要求入账(而非以此评估“收回对价”的可能性)。

合同合并有时候,公司会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和对方订立一揽子交易;或者,订立数份合同时,其中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甚至于,数份合同里承诺的商品或服务构成了一个“单项履约义务”。

当公司有以上这几种情况时,需要将这些合同合并在一起考虑销售收入的确认。

合同变更公司如果对销售合同进行变更,需要考虑变更的性质。

最简单的变更是这样的:合同变更的例一公司A与客户B签订销售合同。

公司A以人民一百元的单价,销售一百件产品给客户B,货款共计人民币一万元。

十天后,公司A交付了八十件产品,并确认了收入共人民币八千元。

第二十天(即变更日),双方签订变更合同,除原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之外,公司A以人民币一百元的单价再销售五十件相同的产品给客户B。

分析:由于增加的商品和销售价款可以明确区分;而且新增的价款反应了新增商品的单独售价。

因此,变更部分应该按新合同来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个例子:如果合同变更后的价格不能反映增加产品的单独售价,而且于变更日,“已转让产品”与“未转让产品”之间可以明确区分,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尚未提供的产品”及“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个例子:如果合同变更后的价格不能反映增加产品的单独售价,而且于变更日,“已转让产品”与“未转让产品”之间不能明确区分的(详见第二步,识别履约义务),应当将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由此产生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计入变更日财务报表。

第二步:识别履约义务公司提供All-In-One产品,合同上列了一长串商品以及服务。

每一种商品和服务都是履约义务吗?不一定哦。

公司提供的All-In-One产品,说穿了包括三种形式: 1) 有形商品, 2) 无形的服务或权利,以及3) 通过“提供重大服务将不同商品整合起来”的组合。

需要仔细分析合同和公司惯例,才能知道它们是不是“可明确区分”。

履约义务就是在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比如销售商品,转让使用权,特殊经营许可等。

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签订的合约里提到的,“完成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就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履约义务。

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包含两个方面:首先,它有单独的使用价值。

即,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的使用(或与其他易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其次,该服务或商品基于合同是可区分的。

当然啦,除了书面合同里列明的承诺,公司也可能为客户提供一些未列明的服务,比如免费的维修。

如果客户有一个合理预期,认为公司会继续提供某项免费服务,该服务可能也是一个可区分的履约义务。

另外,可能成为履约义务的还包括公开宣布的政策,以及特定声明等。

举例电信运营商“办话费流量套餐送手机”的业务,通常包括三个履约义务:卖手机,卖话费和卖流量。

为什么可以分开呢?因为:手机可以单独使用,话费和流量能够令使用者通过对他们的使用而获益--说明它们“本身”是可区分的;在套餐合同上,这几项内容是分开注明的--说明运营商在合同中做出了可区分的承诺。

不可区分的迹象如果有以下情况,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就有可能“不可区分”,即,可能不属于分列或单独的履约义务:需整合或组合--通常与建造合同有关。

比如某公司C为客户D建造一个医院。

双方签署的合同包括建造医院的具体事项,比如地面平整,奠基,采购材料和设备,构造建筑物,铺设管道和线路,安装设备等。

这些商品和服务是合同的投入(“Input”),医院则是合同的产出(“Output”)。

由于公司C(或其竞争对手)经常向其他客户销售相同的Input,因此,每一个Input 都可以被单独或与其他商品一起使用,“本身”是有价值的。

另外,客户D也可以从这些Input中获得经济利益。

由上,每一项Input都符合可明确区分的第一个条件--有单独使用价值。

但是,公司C并没有在合同内承诺“分别销售这些Input”,而是承诺将这些Input整合为一个能够发挥功能的医院(Output)。

因此,这些Input不符合明确区分的第二个条件--基于合同可区分由于该合同未满足“可明确区分”的第二个条件,因此公司C需要将所有的Input(商品和服务)合并起来作为一个履约义务。

需要重大修改或定制--通常与软件合同相关。

比如审计公司E向软件公司F购买ERP 系统,并要求软件公司F在标准ERP系统的基础上,设计特定的程序来汇集监管机构所需的报备资料。

在这个例子里,“定制服务”虽然基于合同是可区分的,但没有单独使用价值,因此它是“不可明确区分”的,需和ERP系统合并起来作为一个履约义务。

与其他商品高度关联--包括其他可能性。

比如公司C向客户D提供设计并制造样品的服务。

该设计有一些重要功能尚未完成,需要不断地按照新的设计制造样品,来一步步完善。

由于设计是不完善的,公司C也许需要在设计完善之后,对每一个样品再做重新加工。

因为“设计”和“制造样品”高度关联,任何单独的一项对客户来说是无法获益且没有使用价值的,因此客户也不会只购买其中一项。

由于“设计”和“制造样品”不可明确区分,需要被合并起来作为一个履约义务。

Warranty保修或保证根据行业惯例或法规,公司有可能向客户提供一段时间的保证。

保证有不同的性质,某些仅保证卖出的商品能够按合同规定正常运行(比如包退,包换),某些则需要公司提供增量服务(比如包修)。

如果客户没有选择权,比如苹果公司对每一个已销售的IPAD都有一年的保修义务。

该保修是没有单独售价的,客户无法单独使用这个服务并获得收益。

因此它不是一个可区分的服务,应该和原商品一起作为一个履约义务,根据本文的第五步所述方法确认收入。

如果客户拥有选择权,比如购买IPAD时可以选择是否需要额外的,第二年和第三年的保修服务。

由于该保修有单独售价,可以单独使用并获得收益,因此属于一个可区分的服务,即,是一个单独的履约义务。

它需要与原商品一起,根据本文第四步所述方法分摊交易价格,并根据本文的第五步所述方法确认收入。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通常以合同条款为基础,结合以往习惯做法来确定。

除此之外,对交易价格有影响的因素还包括:可变对价及其限制要求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1. 可变对价及其限制要求交易中的可变对价的形式很多,包括基于销售收入的收费,折扣,返利,退款,奖励,赔偿或其他类似情况。

可变对价的金额可能随着合同签订日之后事项的变化,而产生不可预计的变化。

可变对价的例子商品厂家收入的可变对价:附有销售退回条款;向经销商或超市提供各类折扣或销售支持。

广告公司收入的可变对价:电视台根据发布广告的总金额,向广告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返利。

知识产权IP所有者收入的可变对价:公司根据销售收入的金额,向知识产权IP所有者支付一定比例的分成。

对于可变对价的估计有两种方法:预期价值:按照可能发生情况及相关可能性计算得出的均值;最可能发生金额的最佳估计数在确认可变对价时,有一个重要的限制要求--确认可变对价的金额,不可超过“在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换句话说,合同的交易价格包括“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收入转回的金额,要求公司进行以下分析:分析由于未来不确定性的事项,所导致的收入转回的风险;分析一旦该未来不确定的事项发生,收入将转回的数量级。

2. 重大融资成分新收入准则引出一个较特殊的定义: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时应支付的现金(现销价格)。

有时候,交易价格和“合同对价”的金额是一样的。

但有时候,它们之间有差异。

例如,如果公司“交付商品或服务”的时点和“收款”的时点有较大的间隔(比如一年以上)时,该差异就会产生。

“合同对价”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有融资成分,需要在合同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例子供应商E和客户F签署合同,以人民币一万元的金额销售一组机械,并允许客户F分5年还款。

如果客户F答应在收到机械的当天还款,销售金额可以下降为人民币八千元。

分析:在这个例子里,合同对价为人民币一万元,交易价格(即现销价格)为人民币八千元。

两个金额之间的差异人民币二千元可能是融资成分,需要在合同期5年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当然啦,如果实际取得商品控制权和支付时点之间的差异不超过一年,可以忽略重大融资成分的考量。

3. 非现金对价非现金对价应当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

如果不能可靠估计公允价值,可按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 应付客户对价应付客户对价包括返利,折扣,优惠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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