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告知单

吴江市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告知单
吴江市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告知单

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告知单

各建设单位:

为保证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需准备以下资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盖章(甲方、施工方、监理);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复印件;

3、防雷工程监督记录;(黄色)

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焊工证复印件;

5、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防雷工程安装记录:

(DQ1.1-1.6,DQ2.5-DQ2.11,DQ2.15,DQ3.6.13-DQ3.6.14,DQ3.7 .1-DQ3.7.8);

7、防雷产品(浪涌保护器)备案证明、检测报告、合格证(复印件);

8、专业防雷施工资质复印件盖章(外省市施工单位出具气象局备案证明);

9、专业防雷设计方案及竣工报告;

10、产品材料检测检验测试报告(钢铁,扁铁,角钢,钢管,金属屋面等建材);

11、防雷装置竣工图一套。

注意事项:

1、申请方在以上材料准备齐全报送至市行政审批中心气象窗口;

2、现场准备每幢单体建筑的防雷图纸一套,在现场验收时使用,包括:a、电气总说明b、配电系统图c、基础接地系统图d、屋顶防雷平面图e、如有变更的需准备变更说明;

3、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到场;

4、施工单位配备2-3人配合防雷中心人员进行验收;

5、现场验收时必须具备条件:a、能到达楼顶的安全登高条件b、等电位箱所在位置的房间钥匙及等电位箱钥匙。

吴江市防雷中心 63021339 63411339

吴江市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 验收规定》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9日 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 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及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建设单位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同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总规划平面图; (三)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

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工程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达到住人或使用的条件,经过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给使用单位称为工程竣工。一个工程项目如果已经全部完成,但由于外部原因(如缺少或暂时缺少电力、煤气、燃料等),不能投产使用或不能全部投产使用,也应该视为竣工,并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因为这些外部原因和条件,不是工程本身的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是指单项工程而言。单项工程的含义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独立施工,建成后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单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各种加工预制品、施工机械费以及其它费用,都应该分别进行核算。工程完成后,单独进行工程质量的评定,并专门组织竣工验收。一个建筑工程项目,既可能是一个单项工程(包括与其有关的少量配套设施),也可能是由几个单项工程组成的一个建筑群体(建筑项目)。如果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是一个建设项目(由建筑群体组成),作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也必需按单项工程组织竣工,并逐个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工程验收和移交手续。 竣工验收一个小区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和具备使用条件,承建单位就要向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办理这种接交工作就称为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既是对项目进行接交的必须手续,又是通过竣工验收对建设项目的成果和工程质量(含设计与施工质量)、经济效益(含工期与投资数额等)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一个小区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有的是待整个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后一次集中验收,但也有一些项目不必待整个项目全部完成后集中验收,如对一些分期建设小区的建设项目,在其部分建成后,只要相应的辅助设施能予配套,并具备能正常使用的条件,就可以分期分批组织验收,以使其投资效益能早日发挥。因此,凡是一个完整的建设项目,或是一个单位工程建成后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就应及时地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阶段的主要工作是:1.建设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各主要的工程分包单位)要分别对工程项目的决策和论证、勘察和设计以及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最后评价,实事求是地总结各自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这项工作,实际上也是对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进行系统的检验。作为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还应该组织有关人员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期分析、质量分析和成本分析。 2.办理建设工程的验收和交接手续,如办理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策,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办理工程保修手续等等。总之,在这个阶段,要把整个工程项目的结束工作、移交工作和善后清理工作全部办理完毕。

上海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附件2 上海市建设项目 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章总则 1.0.1为统一本市的防雷验收要求,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防雷验收。 第二章验收依据和内容 2.0.1 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及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年版,以下简称“GB50057”); 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以下简称“GB50343”); 4.《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以下简称“GB50601”); 5.《雷电防护第一部分:总则》(GB/T21714.1,以下简称“21714.1”); 6.《雷电防护第三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GB/T21714.3,以下简称“21714.3”); 7.《雷电防护第四部分: 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GB/T21714.4,以下简称“21714.4”); 8.《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以下简称“DGJ08-56”); 9.《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防雷技术导则》(沪气发〔2005〕17号); 10.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气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0.2 防雷验收内容包括:相关技术文件、建筑物防雷分类、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建筑物防直击雷措施、防闪电感应措施、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

防雷工程验收标准

防雷工程验收标准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防雷工程验收标准 一、避雷网安装 1 保证项目:用材及网格尺寸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网格及支持件安装应符合如下规定: 合格:架空高度适宜,位置正确,网格交叉点焊接完好,支架布置均一,曲率半径正确,牢靠坚固,与保护面平行,防腐良好。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要求焊缝平整光滑,网格布置均匀平整,防腐均匀,支架有良好的导电性。 3 检查数量:网格数的30%,支架全数。 4 检验方法:抽样观察检查和器测或检查施工记录。 二、引下线安装 明装引下线安装 1 保证项目:用材及引下线数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引下线及支持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安装位置正确,坚固牢靠,焊接工艺正确,支持件用材、支持件与墙面的间距符合设计要求,防机械损伤部件齐全,防腐良好。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螺栓等紧固件齐全,断接卡设置便于检测,接触面镀锌或镀锡完整,引下线平直,固定点间距均匀。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器测。 暗敷引下线安装 1 保证项目:接地电阻及用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安装应符合如下规定: 合格:电气预留接地及引出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柱内主筋位置对称,搭接处要平整,每层短路环≥1个,用作引下线的主筋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与均压环作良好的焊接。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电气预留接地的引出长度≥,引出材料为≥φ12镀锌圆钢;焊接处平滑无气孔;引下主筋与箍筋全部焊接。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器测和检查施工、安装记录。 三、接地装置安装 1 保证项目:用材及埋设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合格:人工接地体长度及安装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体焊接无虚焊。降阻剂的用量及采取的降阻措施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利用自然基础作接地体时,要求与基础同位的周围土壤含水量≥4%。敷设于基础中作为接地装置的钢筋仅一根时,其直径D≥10mm。用基础地网作接地体,每根接地线在-50cm以下与钢筋连接的表面积s≥ m (kc是分流系数)。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人工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10Ω,自然接地体的电阻值≤4Ω,且自然接地体内的主筋与引下主筋的焊接面不少于3处,接地线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扁钢L≥2b(L为搭接长度,b为扁钢宽度),圆钢L≥6d(d为直径)。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 检验方法:观察、器测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管理办法 山西柳林联盛陈家湾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管理办法 为了提升质量标准化水平,加强管路、电缆、交叉作业、机电设备、道轨铺设、水沟砌筑、排水系统等单位工程质量,确保队组在作业过程中有标准、规范可循,特制定本验收办法,具体如下: 一、成立验收小组 组长:温贵平(矿长) 执行组长:李建平(机电矿长) 副组长:陈福平(生产矿长) 薛学涛(安全矿长) 高虎定(通风矿长)石虎平(机电副总) 高志飞(地测副总)赵琦才(通风副总) 成员:杜虎生(调度主任)刘海亮(质标办主任) 薛峰(机电科长)李栋(地测科长) 陈柏胜(技术科长)张原平(安监站长) 王彦平(综采队长)张有命(综采队长) 陈海平(掘进队长)张照成(皮带队长) 张彦才(机电队长)乔建平(运输队长) 强艳忠(通风队长)陈成年(水暖队长) 刘志军(探水队长) 二、单位工程验收小组职责: 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修改与完善。 2、界定单位工程性质范围,合理安排分工,确保工程验收工作的落实

(具体验收项目见后清单)。 3、各科室在单位工程验收过程中按照专业划分,严格按照制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三、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开工前: 1、开工前由技术科与地测科协调配合进行测量、放线,确定巷道的方位,出台地质说明书。 2、技术科根据地质说明书制定掘进作业规程,并绘制巷道布置图、巷道断面图、各种支护示意图等。 3、由通风部门确定局扇的位置、布置风管、水管等这种通风安全设施,并由通风队负责总管路输送至顺槽口。 4、由机电部门制定供电、运输系统图并由机电队负责输送总电源到顺槽口供电点。 5、运输队根据运输系统图负责延伸运输系统到施工点。 6、使用队组根据供电设计负责安装本队组的电器设备及线路。 7、所有监控、安全等设施设备安装到位后,经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准予开工。 竣工后: 1、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向验收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2、验收组成员在验收组组长的安排下,对申请验收的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3、验收组成员通过现场验收后,对该单位工程存在问题及建议汇总后,报验收组组长,由验收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得出该工程的验收意见。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规定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规定

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中国气象局令 第21号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已经 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9月1日起施行。 4月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郑国光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及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它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防雷工程验收报告

防雷工程验收报告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 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二)总规划平面图; (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书》。 第十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二)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三)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补正通知》。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二条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防雷装置设计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第十四条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办结有关审核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必须按照原程序报审。

工程竣工验收单-范本最新版

安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通知书 (安康市)招(2015 )第83 号 建设项目名称:贵豪领郡售楼中心装修工程 中标单位名称:陕西天通装饰有限公司 中标项目经理:李宏陕161111105944 中标单位(印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建设单位(印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5年11月17日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招标办2015年 印

工程名称贵豪领郡售楼中心装修工程 建设面积(㎡)20112.00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总价 可变方式 结构形式/ 层数1层 中标造价(元) 总价:(大写)叁佰壹拾万零伍仟肆佰贰拾壹元叁角叁分(小写)3105421.33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贰佰壹拾肆万壹仟陆佰肆拾贰元玖角捌分 质量等级合格 拟开工日期 2015年11月27日工期共计150日历天。 承包范围 根据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二”文件内容及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内容、设计变更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意见同意并报请备案 经办人:(单位印鉴) 年月日 建设单位 意见经办人:(单位印鉴) 年月日招投标管理 办公室意见经办人:(单位印鉴) 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单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 程 主 要 概 况 验 收 意 见 建设单位经办人: 日期: 施工单位负责人: 日期:

中标通知书 陕西天通装饰有限公司: 我单位的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办公楼、公寓楼室内外改造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确定贵单位中标。中标金额:28600000.00元,中标项目经理段辛乐. 请收到本通知书后 3 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5 年 10 月 20日

常用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记录

常用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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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路灯及线路)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监督注册号: 编号: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部位内容造价 施工起止日期验收日期 验 收 记 录 施工单位评定意见: 项目经理:(公章) 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验收意见: 设计责任人:(公章) 年月日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项目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注:1.验收内容应反映工程实物质量和质保资料验收情况。 2.安装工程应反映管线隐蔽、接地检测、运行等按规范标准实施情况。

一式三份 单项(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监督注册号: 编号: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部位内容造价 施工起止日期验收日期 验 收 记 录 施工单位评定意见: 项目经理:(公章) 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验收意见: 设计责任人:(公章) 年月日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项目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注:1.验收内容应反映工程实物质量和规范达标情况。 2.路面平整及有无接水情况。 3.混凝土试块、沥清检测及其它主要材料的检测完善情况。 一式三份 单项(雨水管)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监督注册号: 编号: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部位内容造价施工起止日期验收日期 验 收 记 录

项目经理:(公章)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验收意见: 设计责任人:(公章) 年月日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项目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注:1.验收内容应反映工程实物质量和规范达标情况。 2.应反映管网隐蔽、坡向等按规范标准实施情况。 3.主要材料的检测完善情况 一式三份室外污水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监督注册号:ks20140022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区光电产业园消防特勤中队室外配套施工单位江苏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纪根部位污水管道内容排水工程造价 施工起止日期验收日期 验收记录1、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2、施工单位已进行自检自验。 3、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合格证及实验报告完整齐全。 4、有完整的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和施工验收记录。 5、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安全和功能实验项目已实验合格,观感检查合格。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及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建设单位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同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总规划平面图; (三)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应当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意见书》(附表4)。

-防雷工程验收标准

防雷工程验收标准 一、避雷网安装 1保证项目:用材及网格尺寸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基本项目:网格及支持件安装应符合如下规定: 合格:架空高度适宜,位置正确,网格交叉点焊接完好,支架布置均一,曲率半径正确,牢靠坚 固,与保护面平行,防腐良好。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要求焊缝平整光滑,网格布置均匀平整,防腐均匀,支架有良好的导电性。 3检查数量:网格数的 30%,支架全数。 4检验方法:抽样观察检查和器测或检查施工记录。 二、引下线安装 明装引下线安装 1保证项目:用材及引下线数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基本项目:引下线及支持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安装位置正确,坚固牢靠,焊接工艺正确,支持件用材、支持件与墙面的间距符合设计要 求,防机械损伤部件齐全,防腐良好。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螺栓等紧固件齐全,断接卡设置便于检测,接触面镀锌或镀锡完整,引下线平直,固定点间距均匀。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器测。 暗敷引下线安装 1保证项目:接地电阻及用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基本项目:安装应符合如下规定: 合格:电气预留接地及引岀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柱内主筋位置对称,搭接处要平整,每层短 路环》1个,用作引下线的主筋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与均压环作良好的焊接。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电气预留接地的引出长度》0.2m,引出材料为》? 12镀锌圆钢;焊接处 平滑无气孔;引下主筋与箍筋全部焊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器测和检查施工、安装记录。 三、接地装置安装 1保证项目:用材及埋设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基本项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合格:人工接地体长度及安装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体焊接无虚焊。降阻剂的用量及采取的 降阻措施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利用自然基础作接地体时,要求与基础同位的周围土壤含水量》4%。敷设于基础中作为接地装置的钢筋仅一根时,其直径D> 10mm用基础地网作接地 体,每根接地线在-50cm以下与钢筋连接的表面积 s> 4.24kc m (kc是分流系数)。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人工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w 10Q,自然接地体的电阻值w 4 Q,且自然接地体内的主筋与引下主筋的焊接面不少于 3处,接地线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扁钢L>2b (L为搭接长度,b为扁钢宽度),圆钢 L > 6d (d为直径)。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检验方法:观察、器测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四、避雷针安装 1保证项目:用材及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基本项目:避雷针及支持件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建筑工程各专项竣工验收需材料清单

竣工综合验收资料表格 序单项验收 名称 进度记录 申请验收进件资料明细与时间要求责任单位部门 1.备用资料1.建设单位企业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2.建设单位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安全许可等)。 3.设计单位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等)。 4.工程监理单位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安全许可等)。 5.总承包施工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安全许可等)。 6.专业分包施工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安全许可等)。 2.防雷检测1.防雷检测委托书。 2.防雷施工竣工图。 3.防雷产品测试报告(浪涌保护器)。 4.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5、其他产品,原材料、隐蔽验收资料 3.防雷验收1.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2.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4.排水验收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前3个月自来水费清单或设计排水量 4、环评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5、接管工程验收情况表 6、排水水质报告 7、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承诺书 9、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 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或红线图 5.卫生验收1.要求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及中心受理编号、需要验收的建设面积、联系人、单位盖章。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3.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复印件。 4.排水许可证或排水接管依据。 5.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土建验收必做项目:苯、氡、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甲醛,装修项目加做:甲苯、二甲苯;)。 6.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报告(包含水箱进、出水、单体网管末梢水必做项目:色度、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PH值、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选测项目: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铁、锰、铅;)。 7.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其卫生检测报告(涉水产品指生活水箱、进水管材、饮用水消毒处理器等) 9.学校卫生检测;指标:人工照度、玻地比计算(教室) 6.节能检测1.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照度、功力密度)。风口、风量 2.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 3.外墙节能构造检测。 4.门窗气密性检测。 5.玻璃四性(中空玻璃露点,传热系数、抗冲击性能、玻璃遮阳 系数、可见光透射比) 7.环保验收暂不做办理要 求 1.预约提供资料: ①申请报告(请对照环保批复,注明项目的完成情况)。 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 ③市政排水许可证或者提供污水纳管证明(由杭州市政府城管办 颁发)。 2.项目验收审批进件资料: 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申请表。 ②排水接管许可证(申请表、竣工图、处理工艺的排水设计专篇 资料2份(加盖业主、建设、设计单位公章)、污水排水接驳 管道施工方案)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本共篇

篇一: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范文 一、工程概况: 式建筑特色和风格,是聚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商业区。 本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昆规建证(2008)04××号和(2009)0××号;施工许可证号:度建字20××第××号;施工图审查批准号昆施审 hj 20××-0××,其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个 单位工程,建筑功能为商铺,建筑最高17.45m。基础为静压预制管桩上独立承台基础,地梁连通,全钢筋混凝土现浇框架结构,抗八度地震设防。工程于2009年××月××日开工,200*年××月××日 提交验收。 二、该项目工程完成简况: 根据参建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施工等均按要求的项目完成任务,达到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本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市有关规定。本工程地下土质土层复杂,属于软土地基,工程造型独特、美观,跨度大,施工工序复杂,质量要 求高,施工单位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施工管理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有效。根据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审查完成情况如下: 1.完成设计项目情况: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建筑电气 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小区市政道路工程。经审查基础工程合格、主体 工程合格、室内外装饰工程合格、屋面工程合格;给排水工程合格;建筑电气工程合格。 2.完成合同约定情况:总承包合同约定、分包合同约定、专业承包合同约定经审查已按照 合同约定内容完成。 3.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经审查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齐全;监理技 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 4.试验报告:经审查主要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电气材料等) 试验报告全,符合要求。 5.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已签订,并编制了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 书。 三、监督和整改情况: 在工程建设的每一分部、分项过程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 项工程的检查,检查中严格地把住了质量关,对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经提出施工方便立刻认真整改,整改后监理方进行复查验收,达到标准要求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要求施工,配合各参建单位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都严格按照监理大纲、监理程序做,保 证了工程质量。 四、验收单位组成:

分部、单项工程及竣工验收

分部、单项工程及竣工验收 适用范围: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分项过程验收、单项(消防、规划、燃气、电梯、 档案、环保、民防)竣工验收 经办部门:监理公司 参与部门:项目经理部、质检站、公司竣工验收机构、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 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承建商 操作流程: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基础(主体)分部及单项工程施工完成 项目经理部、监理公司、承建商、承包商、供应商代表 质检站(或相关专业 承建商向监理公司申请基础(主体)分部及单 监理公司审查资料、工程完成情况 不满足要求 监理公司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参与部门 监理公司组织基础(主体)部分及单项工程验 承建商按整改通知书组织整改,监理公司、项 监理公司核查竣工报告 不通过

单项验收 档案:详附件2:档案专项验收程序,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证》 规划:业主、监理公司、承建商联合出具《工程完工证明》→到建设局办理《建筑工程竣工 验收通知单》→进入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审批程序(40个工作日)→取得《规划验收许可证》 消防:按常规验收方式,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不通过 工程进展到竣工阶段 所有合同工程内容完成,承建商、承包商、供 应商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公司提交《工程竣工报 资料: 已完工程情况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 资料情况 监理公司组织进行初验 (1、审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资料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 工程管理部、成本管 理部、万创、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 整改通知书 监理公司核对资料及现场情况,认为具备竣工 总监、监理公司法人签字、公司盖章 进入竣工每户验收程序 监理公司核查竣工报告 进入竣工验收程序 进入竣工每户验收程序 初验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样本

编号: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机电安装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大源明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安装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湖南黄金洞大万矿业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 长沙正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1日

目录 1. 工程竣工报告 (1)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 4. 设计(制造)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 5. 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6. 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7.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8.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9. 机械主要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汇总表………………………………………….. 10. 电气仪表类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汇总表……………………………………….. 11.设备合格证及试(检)验报告汇总表……………………………….. 12.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13. 设备基础检查记录…………………………………………………….. 14.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5.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6. 机械设备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17. 电气设备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18. 空、重载调试记录…………………………………………………….. 19.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0. 附件1:设备安装施工合同书(复印件)………………………….. 21. 附件2:设备安装施工开工报告…………………………………….. 22. 附件6:设计(制造)单位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3. 附件7:设备(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24. 附件8:设备(产品)安全生产标志证书(复印件)…………….. 25. 附件9: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技术措施汇总表……………….. 26. 附件10:产品使用说明书(含安装技术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实用模板.docx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 项目项目 XXX 二期办公楼合肥市XXXX 名称地址 项目联系 X X X XXXXX 联系人电话 [建 (构 )筑物单体名称、使用性质、面积、层数、高度、装修部位、工程竣工验收范围等内容] : 工程 基本 概况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要求 一、验收形式: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消防验收,依据国家和本市工 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对建设工程中涉及本报告所列各单项中的子项进行核查 自验,并做出单项验收、综合评定的结论,填写本报告,方可提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者备案。 二、过程控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国 家和本市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善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体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施工工艺、 材料检验、档案管理等的各项制度。 三、单项验收:重点核查单项中各子项,“符合要求”是指符合国家和本市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消防部门审核意见、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设施调试开通,功能和运行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四、综合评定:依据过程控制和单项验收情况,重点核查施工质量控制体系、竣工图纸、质量合格 文件、竣工验收原始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资料、设备运行调试记录、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等内容。 五、填写要求: 1 、建设工程中涉及的单项,应当在表格中对应单项栏目的“□”中打“√”;2、单项验收由该单项的施工专业分包(或总承包)、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印章,同一单项涉及不同施工单位时, 每家施工单位分别加盖单位印章; 3 、综合评定由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印章; 4 、按有关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需填写“监理单位”栏目中的内容; 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https://www.360docs.net/doc/189185712.html, 2009年11月17日东莞气象局 (气象部门)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一、业务类型 行政许可 二、办事事项名称 防雷设施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核准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东莞市气象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气象局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气象法》;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决定》(中国气象局令11号)。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一)新建(构)筑物的建设单位,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2.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3.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二)要求 1、申请材料齐全、合法且内容真实; 2、安装的防雷装置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施工。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3、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4、防雷装置竣工图; 5、防雷产品安装记录; 6、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7、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防雷产品测试报告; 8、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九、申请表格 见附表2 十、办理的程序 1、申请单位应向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资料补正通知》。 2、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回执》。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决定。 4、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办结有关验收手续,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防雷装置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整改完成后,按照原程序进行验收。 流程图见附件8 十一、事项有效期 长期。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爆炸危险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此外的,每年检测一次。 十二、受理时限 受理决定:5个工作日内,审核决定: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许可不收费。 十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城市中心区稻花路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11楼。电话:23023258 十五、投诉电话 22458115 十六、备注 申请表格下载后填好到东莞市气象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材料提交说明是总体要求,还需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 十七、申办对象 个人、公司(企业)、机关团体。

最新防雷接地验收规范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 和竣工验收技术评价和业务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项目。(我总结了一套吉林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的防雷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工作和业务流程,现就有关情况在此进行共同探讨。)名词解释: 设计审核: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防雷装置的设计进行审核并准许施工的行政许可行为; 技术审查(评价):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目前为县级及其以上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进行的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为技术服务性行为; 竣工验收: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防雷装置投入实际使用的行政许可行为; 检测验收: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已竣工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检查等技术服务性行为; 质量监督: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防雷装置的施工质量进行技术监督服务性工作。

第一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技术审查(评价)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对防雷装置施工许可的审查,许可性审查是对防雷装置设置的合法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其中合法性审查属于行政性审查内容,主要审核所设计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政治和经济政策等。对防雷装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设计审核和技术审查(评价) 设计审核的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性审查,审查结果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核发核准书,出具的通知、回执、意见、核准等必须有气象主管机构的印章。 技术审查(评价)的主体是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技术机构,即县级及其以上的防雷中心。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的设计技术进行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审查。 一、设计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 1.1.1设计审核内容 设计审核工作必须由行政许可相对人(建设单位)提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同时提交的材料有: 1.1.1.1设计人员和设计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证书; 1.1.1.2建设项目批准书(建设和规划许可)及相关技术资料; 1.1.1.3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报告(包括设计审查分析报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1.1.1.4其它必备材料。 资料齐全以后,许可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核决定,对合格者,应当办结有关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书》,防雷装置的在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以及在符合现行防雷技术规范方面符合要求,允许施工。 1.1.2设计审核工作流程 设计审核工作由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防雷装置进行施工许可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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