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处方书写格式

标准处方书写格式
标准处方书写格式

标准处方与书写格式

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书写处方必须用蓝黑水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复写纸处方可用蓝黑圆珠笔)。

(一)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农合医保号码、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以Rp或R标示(中文意思为“请取”),其后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签名,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双签名。

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前记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不得缺项。(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我院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普通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一处)。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药品通用名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相同药理作用的相同剂型药品不得重复开具。

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分别用精1、精2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一次量(用精1红色麻醉处方开具)。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

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

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分行标出。

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中文含义为“各……。”。

几种药物合用可在其后加用斜线"/"表示。

处方药物必须按照输液、肌注、口服、外用的顺序进行开具。

急诊应使用急诊处方,如使用普通处方则须在右上角注明“急”字。

必须遵循抗生素分级使用管理规定,合理使用抗生素。

抗生素使用医师必须注明“皮试”或者“续用”,未注明的处方药房有权退回,凡做皮试的药物操作护士需要注明皮试结果并签名,阳性者还需注明药物批号。每张处方原则上只能开具一种抗生素,非必要时杜绝三种抗生素联用。

(七)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八)医师若开具药物的用法用量与常规不符,应在该药物用法用量旁再签字确认,以表明并非写错.否则药品调配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药剂科应点评处方质量报告作为绩效考核依据,每月最少一次。

(十)开具处方后的下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处方正文书写格式:

Rp(请取)

序号剂型+药物通用名全名药品规格×数量

Sig.(标记) 使用方式使用剂量给药次数

门诊处方:

(须注明每个药物的药物名称;最小使用单位的含量,浓度,装量或容积;最小使用单位的取用数量;使用剂量、用药途径及使用次数。)

例一:

Rp

1. 阿莫西林胶囊 0.25×12片/盒×2

Sig. 0.5 Po tid.

(或阿莫西林胶囊 0.25×24片)

Sig. 0.5 Po tid(或 2片口服, 一天三次)

2. 10%氯化钾溶液 100ml×2瓶

Sig. 每次10毫升, 口服 tid

3. 氯氟舒松软膏 10g×1支

Sig. 外用, 颈后皮损处, bid

例二:

Rp

1.Inj 0.9%氯化钠注射液 100ml × 1瓶 / aa × 2

Inj Penicillin-Na 400万u × 1支 / c.t.(皮试)()

Sig:400万u iv 50gtt/分 bid.(执行护士皮试后签注时间和名字与结果)

2. Inj 10%葡萄糖注射液 100ml × 1瓶

Inj vit K1 10mg × 1支

Sig: 10mg iv 60gtt/分 qd.

3. 头孢拉定胶囊 250mg × 18片× 1盒

Sig: 500mg PO tid.

输液处方

(一)Rp(请取)

序号剂型+药物全名药品规格×数量

Sig.(标记) 使用剂量使用方式滴速给药次数

例一:(三天量)

Rp

1.0.9%氯化钠注射液 100ml × 2 / aa × 3d

注射用青霉素钠 480万单位× 2 / c.t.()(执行护士皮试后签注时间和名字与结果) S. 480万单位,静脉滴注, 50gtt/分,一天二次

2.10%葡萄糖注射液 500ml× 1 /

vit C针 0.5 × 4 / aa × 3d

vit B6针 0.05 × 4 /

S. 静脉滴注, 60gtt/分,一天一次

例二:(三天量)

Rp:

1. 0.9%氯化钠注射液 250ml × 3份

头孢哌酮钠粉针 1g × 4支× 3份皮试()

用法:4g静脉点滴50滴/分一份24小时一次

(执行护士皮试后签注时间和名字与结果)2. 替硝唑注射液 0.2 × 100ml × 3瓶

用法:0.2 i.v. 100ml 50滴/分 24小时一次

例三:

Rp:

0.9% 氯化钠注射液 500ml × 1瓶

青霉素注射剂 400万U × 3支皮试()

Sig. 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 i.v. drip (执行护士皮试后签注时间和名字与结果)

青霉素注射剂 1200万U i.v. 60gtt/min

例四:

Rp:

1. 0.9%氯化钠注射液 500ml × 1/3

头孢哌酮钠针1g × 4支 ct.()(执行护士皮试后签注时间和名字与结果)

S: 4g iv 50gtt/min qd

2. 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 2/5 /

Vit C 针 0.5 × 4 /

Vit B6针 0.05 × 4 / iv 60gtt/min qd ATP 针 20mg × 1 /

辅酶A针 100u × 1 /

3. 0.9%氯化钠注射液 500ml × 2/5

左氧氟沙星粉针 0.1 × 2支

S:0.2 i.v 50gtt/min qd

麻醉处方

要求a.诊断(麻醉用药适应症) b.使用标准处方格式

例:诊断:肾结石、急性肾绞痛

Rp:

Inj.Dolantin 50mg × 1

Sig. 50mg i.m. st.

/

/ 医师签名:

/ 最后需要两位药师双签名:

B.中医处方:

请取:

1、清热解毒口服液 10ml × 20 支

用法: 20ml 口服一日三次

2、速效伤风胶囊 10粒× 1 盒

Sig. 1粒口服一日两次

Rp:

2、清热解毒口服液 10ml × 20 支

用法: 20ml po. tid

2、速效伤风胶囊 10粒× 1 盒

Sig. 1粒 po. bid

C. 中草药处方:

Rp:

川贝 10g 炒杏仁 15g 百部 10g 甘草 6g

桔梗 10g 金银花(后下)15g 生石膏(先煎)30g

朱砂(冲服)0.5g

共 3 付

用法水煎服每日一付

处方书写格式与质量标准

X X X X 医院 处方标准与书写格式 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书写处方必须用蓝黑水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 (一)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农合医保号码、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三)后记:医师签名,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我院内部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药品通用名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相同药理作用的药品不得重复开具。 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分别用精1、精2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一次量(用精1红色麻醉处方开具)。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 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分行标出。 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 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五、处方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开写处方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处方若有涂改,医师需在涂改处签名(我院内部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 2.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慢性病可开一个月的药量.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用专用蓝色精神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两天量(用专用红色麻醉处方开具,注射剂我院内部规定为一次量) 3.药物名称中文应采用药品通用名或常用名,英文应采用国际非专利名(INN),避免单纯用商品名. 4.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 5.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 6.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 7.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含义为"各….". 8.几种药物合用可用符号"/"表示. 9.医师若开具药物的用法用量与常规不符,应在该药物用法用量旁再签字确认,以表明并非写错.否则药品调配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1.处方书写不完整(主要是手写处方),缺项多。如诊断、患者的年龄未写;药品的通用名、剂型、用法、用量未写;医生漏签名等; 2.部分药品的皮试未注明; 3.“精二”处方超量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4.手写处方的字体及英文缩写太潦草,划价员看不懂; 5.造影用的药品无单独开处方; 6.超剂量、超天数的处方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医师开具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一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材除外)。 7. 处方格式不规范 药学部 2012年2月17日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六)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七)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八)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九)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十)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条中成药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二)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三)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

处方书写规范58986

目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处方书写不完整(主要是手写处方),缺项多。如诊断、患者的联系电话未写;药品的通用名、剂型、用法、用量未写;医生漏签名等; 2.部分药品的皮试未注明; 3.“精二”处方超量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4.手写处方的字体及英文缩写太潦草,收费员看不懂; 5.造影用的药品无单独开处方; 6.超剂量、超天数的处方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医师开具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一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材除外)。 7. 处方格式不规范(标准格式请看后页) 质控科、门诊办、药学部 2009年3月20日 处方书写格式 1.标准处方格式 R 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总量 S i g.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 例1:R p:I n j.青霉素钠80万U×6支 S i g.80万U i.m.b i d(皮试) 例2:R p:头孢克洛干糖浆125m g×6袋 S i g.125m g t i d 2.简易处方格式 R 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天数 例1:R p:I n j.青霉素钠80万U i.m.b i d×3(皮试)例2:R p:头孢克洛干糖浆125m g t i d×2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医师规范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 (一)、(主药、佐药顺序) 1、阿莫先胶囊0.25g x 24粒 Sig 0.5g 四次/日口服 2、去痛片0.5g x 9片 Sig 0.5g 三次/日口服 3、维生素C片0.1g x 18片 Sig 0.2g 三次/日口服 (二)、(管包装示例) 六神丸30粒 Sig 5粒二次/日口服 (三)、(指明用药部位) 1、氯霉素眼药水10ml x 1支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书写要求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并须在执业机构和药学部门、门诊部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开具处方。 (二)医师应当按照治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三)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天。急诊处方的在普通处方的右上角注“急”字,要优先调剂发药。 (四)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五)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六)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七)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 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 等含糊不清字句。 (八)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西药、中成药要分别开具处方,

每一种药品必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九)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开具处方后得的空白处方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一)初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量;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疾病诊断,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不超过半个月量。但医师应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一般一张处方只开一种抗生素,不得超过7日用量;必需联合应用抗生素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二)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采用通用名。药品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十三)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十四)药品、毒药、精神药物不得缩写或简写,其用量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天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十七)开具处方后,必须告知病人开具药物的内容、情况,必须要求患者本人签字、留联系电话,14岁以下或无自理能力 的患者由其监护人代签,同时留下联系电话。 二、格式 药物名称+剂型:含量+数量+盒数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五、处方格式

标准处方书写格式

标准处方与书写格式 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书写处方必须用蓝黑水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复写纸处方可用蓝黑圆珠笔)。 (一)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农合医保号码、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以Rp或R标示(中文意思为“请取”),其后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签名,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双签名。 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前记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不得缺项。(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我院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普通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一处)。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药品通用名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相同药理作用的相同剂型药品不得重复开具。 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分别用精1、精2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一次量(用精1红色麻醉处方开具)。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 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 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分行标出。 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中文含义为“各……。”。 几种药物合用可在其后加用斜线"/"表示。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

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六)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七)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八)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九)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

处方书写规范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主药后佐药,或者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R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总量 Sig. 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 3、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医师规范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 (一)、(主药、佐药顺序) 1、阿莫西林胶囊0.25g x 24粒 Sig 0.5g 四次/日口服(或者Sig.0.5 p.o. Q.i.d)

2、去痛片 0.5g x12片

山东省门诊普通处方格式 x x 医院 门诊处方笺 科别费别门诊号年月日姓名年龄岁性别男女 临床诊断 R 1、阿莫西林胶囊0.25g x 24粒 Sig.0.5 p.o. Q.i.d 医师审核金额 调配核对发药 注:普通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长19厘米,宽13厘米。

山东省门诊急诊处方格式 门诊处方笺 科别费别门诊号年月日姓名年龄岁(月、天)性别男女 临床诊断 R 医师审核金额 调配核对发药 注: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长19厘米,宽13厘米。

山东省门诊儿科处方格式 门诊处方笺 科别费别门诊号年月日姓名年龄岁(月、天)性别男女体重 临床诊断 R 医师审核金额 调配核对发药 注: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长19厘米,宽13厘米。

中药处方格式标准审批稿

中药处方格式标准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要求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院内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三条中药处方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床位号等; 2、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候; 3、药品名称、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标明剂型、规格; 4、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5、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第四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遵循以下要求: 1、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2、名称应按药典规定准确使用,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3、剂量使用公制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一般应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5、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处方中可根据整张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每行排列的药味数相同,并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再次签名。 8、中药饮片剂数应以“剂”为单位。 9、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是否用水煎煮(或用酒泡用、打粉用、制蜜丸用、装胶囊用、熏蒸用等)、每剂药煎煮几次、煎液是否合并、合并后分几次用、内服还是外用、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两次,合并煎液,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0、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中成药处方的书写,应遵循以下要求: 1、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候)明确,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处方书写规范

2011年药学职称考试药师:处方书写的要求(1)记载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a)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b)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的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无论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如布包、先煎、后下)要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3)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如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是一种退烧药,不同药厂对它生产的制剂商品名有泰诺林、百服咛、必理通等。因此,必须使用通用名]

处方规范书写模板

普通 普通 诊断 药品名称及剂型 规格 数量 用法 医院门诊处方格式 费别: □公费 □自费 ?农合 □医保 □其他 医疗证号: 处方编号: 姓名: 李 军 性别:?男 □女 年龄: 28 岁 门诊/住院病历号: 科别(病区/床位号): 内 临床诊断: 急性 开 具 日 期: 2014 年 3月 18日 住址/电话: 祁阳浯溪镇金盆东路125号 Rp 0.9% 氯化钠注射液 100ml x 1瓶 皮试() 头孢曲松钠 1.0 x 2支 用法:静滴 2次/日 x 2 天 50%葡萄糖注射液 20ml x 2支 地塞米松注射液 5mg x 2支 用法:静注 1次/日 阿莫西林胶囊 0.25 x 20片/盒x 2盒 用法:0.5 口服 4次/日 医 师:李x 药 品 金 额: 审核药师: 调配药师/士: 核对、发药药师: 医院门诊处方格式 费别: □公费 □自费 ?农合 □医保 □其他 医疗证号: 处方编号: 姓名: 李 军 性别:?男 □女 年龄: 28 岁 门诊/住院病历号: 科别(病区/床位号): 内 临床诊断: 急性 开 具 日 期: 2014 年 3月 18日 住址/电话: 祁阳浯溪镇金盆东路125号 Rp 复方氨基比林注射液 2ml x 1支 用法:2ml 肌注 立即 氟轻松软膏 10g x 1支 用法:外用,涂患处 2次/日 复方丹参滴丸 27mg x 150丸/瓶x 2瓶 Sig :10粒 po tid 医 师:李x 药 品 金 额: 审核药师: 调配药师/士: 核对、发药药师: 或 0.9% NS 100ml x 1瓶 皮试() Ceftriaxone 1.0 x 2支 bid x 2 天 Sig: ivgtt 40d/分 或 复方丹参滴丸 150丸/瓶x 2瓶 Sig :10粒 po tid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精编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 范的通知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现予印发,请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附件: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举例 中成药处方举例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_共4页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1)处方内容: 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完整规范的处方书写格式

完整规范的处方书写格式 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发药、核对人签字; 二,处方书写规范: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必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单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三,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各种常用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及粘贴要求各种检查申请单、报告单是医疗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书写整洁、字迹清楚、术语确切、不得涂改,书写及粘贴要求如下: 1.申请单 (1)申请单由经治医师按规定逐项填写,眉栏项目不得遗漏,字迹清楚,术语规范,严禁涂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门诊号、住院号;送检标本名称、检验目的,医师签全名或盖印章,如为实习、进修人员开单,则必须由经治医师签全名或盖印章。 (2)相关检查申请单应简明扼要书写病情摘要,包括重要体征及治疗史和过去相关检查结果等,以及临床初步诊断。 (3)紧急检查应在申请单右上角标明“急诊”字样或盖相应的印章,同时应注明取样时间和取样人或通知时间及取样者和被通知人。 (4)申请项目,可用“√”在项目的序号上表示;若院内联网时,申请单所用的名称应与网络中所用的名称一致,以便于收费与统计。 (5)送检标本上所贴号码应与申请单上号码一致。 2.报告单 (1)报告单应由检查医师或技师按规定逐项填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和检查号。 (2)报告单填写务必字迹清楚,内容科学完整,术语规范,严禁涂改;特殊检验报告应作出相应诊断或提出相关意见。 (3)检测项目应注明检测的方法,定量检测结果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定性检测结果采用“阴性”、“阳性”和“可疑”表示,或者用“阴性(-)”和“阳性(+)”表示,不得单独用符号“+”、“-”、“+/-”表示。 (4)生命紧急值应及时通知临床医师,并在报告单上注明通知时间及被通知人。 (5)检验者及审核者应签全名或盖印章;重要异常报告或特殊标本的报告须经专业主管复核、签名或盖印章;实习、进修人员操作检验的报告由带教者签名或盖印章。 3.粘贴要求:检验报告单,依报告日期先后叠瓦式横贴在“检验报告粘贴单”上,每单退下0.5~1cm,注意上下列齐,后一张盖前一张,露出“××医院检验报告单”字样,并在左上角注明检查日期及项目,正常报告用蓝黑墨水笔,异常报告用红墨水笔书写。 心电图、X线、脑电图、超声波等检查报告单,应贴在“特殊检查报告粘贴单”上,贴法同检验报告单。其他与病历纸等大的检查报告单,依报告日期置于“特殊检查报告粘贴单”之前。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文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 2010-10-27 16:22:11 出处:医政司作者: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现予印发,请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

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格式 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剂人员签名。(签全名,并清晰可辨。) 基本要求: 1、处方书写要求由具有处方资格的医师书写(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未注册医师开具处方需由在本院注册执业医师签字,科主任负责把关),一般项目完整,字迹清晰,药品易辨认,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麻醉处方由具有麻醉处方资格医师书写。 2、处方应用钢笔、碳素笔、圆珠笔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处方中修改、增加、减少之处均需医师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用两种文字,分子式,自编缩写或用代号,错别字)。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4、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5、西药、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6、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剂量写在右下方;数量及煎服法分别注明。

7、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8、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9、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精神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10、过敏性药物根据药品说明书规定,需做皮试的一定要在处方上注明“皮试”或“续用”。 11、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延长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天。 12、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对暂不能确诊的病例,可用某某症状待查。 书写示例 [示例处方1]总量法形式 R Mist.Pepsini 100ml S. 10ml t.i.d a.c R 胃蛋白酶合剂100ml 用法 10ml 3次/日饭前 [示例处方2]单量法形式 R Tab.vit.c100mg×40 S. 100mg t.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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