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有关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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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政策的问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政策的问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政策的问答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4.01.31•【分类】问答正文《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政策问答2024年1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4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一、为什么要出台《指导意见》?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7.4%,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

但是,当前个体工商户仍然存在发展信心不足、总体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需要针对其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采取差异化措施,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各类帮扶资源的有效性,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广泛深入调研、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指导推动各地扎实开展此项工作。

二、什么是个体工商户分型?个体工商户分型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发展型”“成长型”三种类型,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实施针对性帮扶举措。

分型标准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面试关于税务的知识问答

面试关于税务的知识问答

面试关于税务的知识问答1. 什么是税务?税务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一种经济性收入,这些收入主要用于国家建设、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税务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2. 税务的主要分类有哪些?税务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按征收主体分类:中央税和地方税•按征收对象分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按征收方式分类:直接税和间接税•按税负分担方式分类:进口税、出口退税等3.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各种所得的一种税收,其征收对象主要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个人和无国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各种所得。

4.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对象是什么?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利润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其计税对象是所有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者。

5. 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增值税是针对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的等环节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其征收对象主要包括生产者、流通者和服务提供者。

6. 什么是税基?税基是指在税收征收过程中作为计税依据的一定经济活动或经济指标。

不同税种的税基也不尽相同,如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个人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企业利润额。

7. 什么是税率?税率是指税收征收过程中,根据税基所确定的征收比例。

不同税种的税率也不同,如个人所得税有多个税率档次,企业所得税一般有两个税率档次。

8. 什么是税务征收周期?税务征收周期是指税务部门征收税款的时间周期,一般以年为单位进行征收。

根据不同的税种和纳税人的类型,税务征收周期可以有所差异。

9. 什么是税务风险管理?税务风险管理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纳税过程中,针对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防范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通过合理规划和控制税务风险,可以有效避免税务风险给企业或个人带来的不利影响。

10. 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合理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3.缴纳应纳税额;4.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缴款凭证。

企业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企业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企业常用法律知识问答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等各个方面的迅速发展和完善,现代法治建设也日益健全,那么你对企业法律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企业常用法律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企业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否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3、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我国《公司法》对违反出资规定的行为规定了什么法律责任?按照《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企业不按时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有什么法律后果?《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公平交易复习题

公平交易复习题

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出题(公平部分)一、《知识问答》第一~三部分(共46题)主要涉及法律法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市政府11号令和市局关于“高危、重热点”的两个文件(一)是非题: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实行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乡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对当事人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采取强制措施(╳)4、对无照查处中,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无照经营场所(╳)5、对无照查处中,必须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查封、扣押决定书(╳)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必须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7、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无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8、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涂改、伪造、但可以出租。

(╳)10、对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列举的部分违法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等许可审批部门亦可以依据自身法定职权予以查处。

(√)1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无照经营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2、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对无照经营食品的行为,环保部门已经作出罚款的处罚后,工商部门不应再作出处罚决定。

(╳)13、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应当按照超越经营范围定性处理,不能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问题解答知识问答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问题解答知识问答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问题解答知识问答一、行政处罚相关内容:1、哪些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2、哪些违法行为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3、哪些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答: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二、房地产广告相关内容:4、房地产广告如何表述房产价格?5、应当标明房产实际的销售价格及有效期。

6、房地产广告价格评估的规定是什么?答: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应当标明。

7、房地产广告中对房屋面积有何规定?答: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三、药品相关内容:8、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质量有问题吗?答:否。

药品不良反应是合格药品在正常使用下出现的,与药品质量无关。

9、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该怎么办?答:一般情况下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管部门。

10药品过了有效期后,还能否使用?答:不能。

过了有效期,药品质量就不能保证了。

企业信息公示相关内容11、企业出现哪些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答: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12、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如何处理?答: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13、企业被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如何处理?答: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市场监管人员及企业等相关人员学习知识问答1

市场监管人员及企业等相关人员学习知识问答1

市场监管人员及企业等相关人员学习知识问答(1)一、特种设备相关内容:1、乘坐电梯时被困在电梯轿厢内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答:通过轿厢中的警铃、对讲系统或拨打救援电话求救。

2、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多少日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答:一个月。

3、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什么原则?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电子商务相关内容:4、什么是平台算法?答:是指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日常运营中,以平台为载体,与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交易等交互过程中所主动执行的算法。

5、平台算法有哪些特征?答:平台算法具有通用性、有效性、有穷性、黑箱性的特征。

6、平台算法中与用户相关的主要类型有哪些?答:众多平台算法中,与用户相关度较高的主要包括三类:搜索算法、用户画像算法和个性化推荐算法。

三、医疗器械相关内容:7什么是聚焦超声减脂仪?答:聚焦超声减脂仪属于风险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8、聚焦超声减脂仪可以用于哪些部位?答:聚焦超声减脂仪只能用于腹部减脂。

9、哪些人可以使用聚焦超声减脂仪?答:满足年龄、脂肪厚度要求,无全身禁忌症的人可以使用。

四、监督抽查相关内容:10对生产、销售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的部门是?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1、监督抽查实行什么制度?答:抽检分离制度,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12如何公开监督抽查结果?答: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公开监督抽查结果。

五、面料识别相关内容:13、如何分辨起毛面料的正反面?答:单面起毛的面料,起毛绒的一面为正面。

双面起毛的面料,则以绒毛光洁、整齐的一面为织品的正面。

14、如何分辨毛巾织物的正面?答:毛圈密度大的一面是正面。

15如何识别面料经纬向?答:一般织品密度大的一方是经向,密度小的一方是纬向。

六、煤炭法相关内容:17、煤炭法的制定目的是什么?答:目的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民法典》第一期知识问答

《民法典》第一期知识问答

《民法典》第一期知识问答1.判断: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单选题】 [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答案解析:《民法典》第10条2.一般情况下,下列哪个是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认定的依据?()【单选题】[单选题] *A.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正确答案)B.户籍登记记载的时间C.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D.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答案解析:《民法典》第15条3.判断: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单选题】 [单选题]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民法典》第20条4.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多选题】 *A.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户籍登记为准,没有户籍登记的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正确答案)C.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相同的D.指定监护人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民法典》第 15、23、31 条5.2018 年 3 月,吴某的妻子赵某不幸身故,吴某独自抚养两人的小孩小吴。

吴某因悲伤过度,遂沉溺于吸毒,无力照看年仅四岁的小吴。

之后,吴某被强制戒毒。

以下关于小吴监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有()【多选题】 *A.吴某可以通过遗嘱,指定小吴的奶奶担任监护人(正确答案)B.吴某住所地的民政局有权申请撤销吴某的监护人资格(正确答案)C.吴某对小吴的监护资格被撤销后,仍须支付小吴的抚养费(正确答案)D.吴某戒毒成功后可以申请恢复对小吴的监护人资格(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民法典》第 29 条、第 36 条6.判断: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协议指定监护人。

()【单选题】 [单选题] *A.错误(正确答案)B.正确答案解析:《民法典》第29条。

个税知识问答

个税知识问答

个税知识问答1. 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2.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中,个人取得不同项目的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所得的,应按照各项所得分别减去相应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每个人应当就其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去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 个人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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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有关知识问答
一、经营者到哪里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县、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三、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四、个体工商户使用字号名称有什么规定?
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

一户个体工商户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五、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起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六、个体工商户向哪个部门提交年度报告?
县、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县、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七、个体工商户如何提交年度报告?
有电子报告和纸质报告两种方式。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电子报告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的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有什么法律后果?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九、营业执照可以出租、出借、转让吗?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十、经营场所中必须亮照经营吗?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不亮照经营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经营者可以用自己的住宅从事经营活动吗?
可以。

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2、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蚌埠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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