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
集体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28
【实施日期】2008.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4年以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顽强拼搏,勤奋工作,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充分调动全市人民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市政府决定:授予王海珏等47名同志宿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田真等32名同志宿州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宿州市国家税务局等10个单位宿州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号召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以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为榜样,广泛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为实现我市“两个跃升、一个崛起”的宏伟目标,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新宿州而努力奋斗!
附件:宿州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
宿州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名单
一、宿州市劳动模范名单(47人)
王海珏宿州汇源电热有限责任公司班长
邵兵宿州市邮政局驾驶员
苏秀萍(女)宿州市宏源百货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牛慧文(女)宿州华夏集团部门经理
王五星宿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公司副经理
吴玉熙丰原宿州生物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