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编辑55622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厂运行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发电厂运行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以及相关服务人员。
第三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职责和责任主体。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第四条发电厂运行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设立安全主任、副安全主任等职位,明确各安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通报并整改事故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培训第七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基本知识培训、操作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内容。
第八条所有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培训,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第九条安全培训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应及时更新,并通过考试评估培训效果。
第四章生产作业安全第十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建立严格的生产作业安全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流程和事故报告制度等。
第十一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对每一项生产作业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确保员工明确了解并落实相关措施。
第十二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建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储存、使用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员工安全教育第十五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包括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安全技能的培训等。
第十六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制定员工安全行为规范,要求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相关安全规定。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发电厂运行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发电厂运行的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发电厂运行部全体员工、机械设备和产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发电设备、输电设备、变电设备以及相应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发电厂运行部工作的首要任务,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进行持续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八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2. 事故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环境。
3. 安全生产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规定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应急责任人。
5. 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当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安全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当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四章事故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发电厂运行部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应急责任人,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三条发电厂运行部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发电厂运行规章管理制度

发电厂运行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标准化发电厂的运行管理,保障设备运行的安全稳定和效率性,提高发电厂的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各单位部门,包括发电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检修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发电厂各级领导应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由发电厂总经理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各级领导对本制度有权提出修改建议,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订正。
第二章发电设备运行管理第五条发电设备运行部门应建立定期巡视和操作维护的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发电设备运行部门应制定发电设备的运行技术规程和操作控制台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更新和完善,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发电设备运行部门应建立慢动作启动和停车流程,确保设备运行平稳,避免因运行不规范而损坏设备。
第八条发电设备运行部门应建立设备故障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现的故障及时进行记录和通报,并严格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工作。
第九条发电设备运行部门应加强对设备的监测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问题,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十条发电设备运行部门应建立设备的保养和检修计划,并严格执行,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发电厂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发电厂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发电厂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监测制度,确保设备和厂区的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发电厂应加强对设备和设备配件的保护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发电厂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发电厂应建立设备性能检测和评价制度,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质量达到标准。
第十七条发电厂应建立设备运行记录和技术档案,及时记录设备运行状况,为设备的调试和维修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发电厂应加强对设备配件的采购和验收工作,确保设备的配件质量符合标准。
某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模版

某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模版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电厂的日常运行管理,提高发电厂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发电厂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发电厂的运行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追求效益最大化和安全至上的目标。
第四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组织,并落实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发电厂应制定与运行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并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发电厂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发电厂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发电厂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八条发电厂运行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进行运行管理工作,并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九条发电厂各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本部门的运行管理工作,并向上级报告工作。
第十条发电厂员工应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运行管理工作,并协助上级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计划管理第十一条发电厂应制定年度运行计划,并逐月、逐周进行具体落实。
第十二条运行计划应根据发电市场需求、电网负荷情况和发电设备状态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三条发电厂应及时根据运行情况调整运行计划,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四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十五条发电厂应制定设备的巡检和保养计划,并进行日常巡检和定期保养工作。
第十六条发电厂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检修和维修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发电厂应建立设备修复和报废的程序和规定,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发电厂应建立设备故障和事故的记录和分析机制,总结故障和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安全。
第二十条发电厂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电厂应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并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发电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预防和应对。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发电厂的运行管理,确保发电厂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发电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2.运行人员:负责具体的发电运行工作,包括发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发电机组的开启和停机等工作。
三、安全管理1.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责任,并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安全设施:确保发电厂内的安全设施完备,包括灭火器、防爆设备、应急安全出口等。
4.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四、质量管理1.质量目标:确定发电厂的质量目标,确保发电设备的可靠性和发电效益。
2.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包括发电设备的检验、检测、校准等。
3.故障处理:及时处理发电设备的故障,保证发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设备管理1.技术档案:建立发电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的规格参数、维护记录等。
2.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保养等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设备更新:根据设备的老化情况和技术要求,及时更新设备,提高发电效率。
六、能源管理1.节能宣传:组织能源节约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2.能源监测:通过合理的能源监测手段,及时掌握发电厂的能耗情况。
3.能源优化:根据能耗情况进行能源优化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七、环境保护1.环境监测: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发电厂周围的空气、水质、噪音等环境指标。
2.废物处理:合理处理发电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确保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3.环境应急预案: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应对环境事故的发生。
八、安全生产1.安全生产标准: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发电厂的生产过程安全。
2.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安全设施检查:定期对发电厂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九、纪律管理1.工作纪律:明确工作纪律,包括作息时间、工作流程、工作安排等,确保发电厂的正常运行。
发电的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实现发电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目标。
2. 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提高发电厂整体运行效率。
3.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管理队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发电厂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3. 各部门、车间、班组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处理安全事故,总结事故教训。
5. 各部门、车间、班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3)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四、安全管理制度1.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2)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整改。
2. 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3)禁止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3. 安全生产环境管理:(1)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环境整洁、有序。
(2)做好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等工作。
(3)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2)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发电厂运行管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发电效率,减少事故隐患,保障员工安全和生产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设备运行、维护、检修、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劳动保护等方面。
三、发电设备管理1. 发电设备检修管理(1)每年制定发电设备检修计划,包括设备封存、清洗、检查和维护等内容。
(2)检修工作应在停机状态下进行,确保安全。
(3)对于关键设备和部件,应加强监控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行。
2. 发电设备运行管理(1)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发电设备运行中应加强监控,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定期对发电设备进行调试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四、劳动保护管理1. 培训教育(1)发电厂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作业安全等方面。
(2)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 安全防护(1)发电厂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装备和防护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检查(1)定期对员工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做到严格管理、依法办事。
五、环保管理1. 排放监控(1)对于废气、废水等排放物进行监控,确保达标排放。
(2)制定相关处理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 废物处理(1)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符合相关环保规定。
(2)建立废物处理台账,确保废物处理的合规性。
3. 环保培训(1)对员工进行环保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2)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环保工作的重视。
六、安全生产管理1. 风险评估(1)对发电厂各项生产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做好事故预警工作,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2. 安全督查(1)建立专门的安全督查组织,对发电厂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确保发电厂运行部的安全生产,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1. 发电厂运行部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
2. 发电厂运行部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3. 发电厂运行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并进行考核奖惩。
二、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1. 发电厂运行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项安全工作。
2. 发电厂运行部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和保存各类安全生产资料,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等。
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 发电厂运行部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控制措施:1. 发电厂运行部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作业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2. 发电厂运行部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发电厂运行部建立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员工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事故应急管理:1. 发电厂运行部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人。
2. 发电厂运行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3. 发电厂运行部建立事故统计与分析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以上是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能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发电厂运行部的安全生产。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发电厂运行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权责界定等。
2.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明确各安全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员等,确保各岗位的安全任务落实。
3. 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包括工作场所安全、设备安全、作业安全、应急救援等,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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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电生产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良好状态下运行,根据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发电厂或发电公司,以下全部简称“发电厂”)。
第三条发电厂运行管理的任务与目标*电力生产的安全和效益,主要是通过发供电运行实现的,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
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都应坚持检修为运行服务,各项工作为生产服务的观点。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发电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和发挥发电厂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用热的需要。
第四条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一)有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
(二)有一套健全、行之有效、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基础工作。
(三)有一支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高、热爱运行工作,相对稳定的运行队伍。
(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运行生产工作秩序和环境。
(五)运行各项安全、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力争达到国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第一章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第一条各发电厂厂长对本厂的运行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必须重视运行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督促和检查,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协调全厂各部门为运行生产服务。
第二条各发电厂生产副厂长是运行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其职责分工由各企业自行制订)。
并配备一名运行副总工程师,主抓运行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其职责、权限由各厂明确制订)。
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运行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督促实施。
(二)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批准其职责和权限,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全面掌握运行生产情况,及时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四)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巡、特巡和监督性巡视。
(五)经常了解生产管理部门及运行车间(部)对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予以评价和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
(六)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议,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七)参与审批运行工作的领导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的值班人员的调配,主持对值长的独立值班考试。
(八)审批运行生产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主持该项试验。
(九)审批运行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并主持进行演习和做好总结评价。
(十)主持重大的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第三条各企业生产技术部门都要承担运行生产技术管理的职责。
生产技术部门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生产车间予以完成。
*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现场运行规程、运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全厂性的系统图等,划分运行各专业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现场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对主要记录和数据每天审阅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组织编制运行生产工作计划。
*参加运行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
组织制订和审核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参加该项试验。
*组织全厂性的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专业性的运行分析会议,并提出分析报告。
*编制或审核电厂的运行月报和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或审核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现场培训计划、省煤节电措施计划等,并组织或参加实施。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缺陷状况,检查指导现场运行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运行车间(部)和运行现场,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
第四条发电厂应建立和加强以值长为首的现场运行生产指挥系统。
在调度业务和运行操作上,值长接受电网调度人员的和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值长受本企业厂长、生产副厂长及总工程师(或运行副总工程师)的领导和指挥。
在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值长可代表厂长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
(各发电厂应具体明确规定值长的职权和权限)。
第五条各发电厂的运行车间(部),不论实行哪种体制,都应明确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分管运行管理工作,并配备运行专责技术人员负责运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其职权和权限由各企业自行制定。
运行计划管理第一条运行工作应实行计划管理。
运行工作计划是生产计划和其它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运行工作计划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实行自下而上的汇总编制,自上而下的下达执行。
第二条运行工作计划应将指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科(部,处)室、运行车间(部)、运行值、班组及个人,使所有运行人员都担负起执行计划的责任。
并应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将计划完成情况与考核、评比、奖励结合起来。
在计划执行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三条运行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运行调度方式及变更;(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调整;(三)运行反事故措施及季节性反措工作;(四)省煤节电及节水降耗措施;(五)运行现场培训工作;(六)其它运行生产及管理工作。
运行规程、制度的管理第一条运行工作的技术管理主要体现在有关运行生产的各项规程、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基础工作上。
各企业应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和运行管理的实践经验,结合推广应用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以实用有效为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规程和制度,使之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第二条运行现场和运行管理部门应具备的规程、制度、原始记录及技术资料按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条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以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及设计说明书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经厂总工程师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条新设备投运以前三个月,应完成运行操作规程(包括临时规程)的编制、审批和印发工作。
第五条运行设备系统发生变更时,应对规程及系统图予以补充或修订,并在此设备系统投运前,将修订后的规程及系统图发至运行人员中进行学习。
第六条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根据已发生事故暴露的问题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随时予以补充和修订。
第七条每3-5年应对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一次全面修定,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第八条运行现场应严格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电厂应制定详细的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运行车间(部)应会同生技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执行“两票”全过程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两票”制度的问题。
第九条运行车间(部)每月应对已执行的“两票”进行整理和分析,并按“两票”标准和合格率统计办法,进行统计和考核。
每季厂部应对运行车间(部)的统计进行抽查核实,并注意发现和纠正带有普遍性、习惯性违章的问题。
第十条各企业应根据设备系统的情况,针对重要操作和复杂操作制订防止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并严格贯彻落实。
第十一条运行工作中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停及单项重大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
操作人填写操作票,经班长、单元长、值长审查批准后进行操作。
监护人任务应明确,严禁代替操作人操作。
第十二条机组大、小修后的重大试验,应有厂部、运行车间(部)主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在场监护进行。
第十三条交班人应事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班人应提前30分钟到达生产现场,按规定进行接班前检查,查阅有关记录,了解设备情况,掌握运行方式。
第十四条接班前,应召开班前会,然后按岗位在现场正点、全称签名交接。
第十五条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操作未告一段落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第十六条交班后应召开班后会,总结本班工作。
第十七条运行人员应按岗位需要,配备手电筒,听针、测温仪等必要的检查工器具。
第十八条巡回检查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路线、项目、周期进行。
厂部、运行车间(部)应定期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对于夜巡、特巡、监督性巡查以及事故后巡查,要具体规定巡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因巡查不到位、不认真,应发现而未发现的设备缺陷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防止了事故发生的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一条设备的定期试验与轮换,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项目、周期(时间)进行。
第二十二条对运行影响较大的试验、轮换工作,应安排在适当的时间和运行方式下进行,并做好事故预想和处理异常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试验与轮换工作情况应及时记入岗位运行日志和专用的记录薄上。
运行车间(部)、生技部门要经常对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的重点是:(一)事故信号和报警装置的定期试验;(二)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定期试验;(三)水电厂大坝的定期监测;(四)汽轮机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抽汽逆止门、各种超速保护及交直流油泵的定期试验、真空严密性试验;(五)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通道的定期试验;(六)消防水泵、事故照明、柴油发电机等的定期试验;备用变压器、备用母线、备用开关、备用励磁机、备用交直流电源、备用水泵、备用磨煤机、备用冷却器等的定期轮换。
(七)重要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项目如不能按时进行,应经总工程师(或运行副总工程师)批准。
第二十五条岗位运行日志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运行方式及变更;(二)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三)运行操作和设备启停、试验、切换;(四)设备异常、事故现象与处理经过,包括灯光音响、信号、主要参数变化、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动作和投退等情况;(五)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包括工作票的开工、间断与终结(六)与有关岗位联系的事项;(七)其它运行记事。
第二十六条以上记录依时间顺序,准确记录各项记事的开始,发展与终了时间。
第二十七条运行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认真查阅本岗位的运行日志,并根据记事内容查阅其它有关记录,对要求签名的予以全称签名。
运行人员填写运行日志及其它记录应实事求是详细认真,做到字迹清楚,按规定的标准和内容填写,并保持其清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