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换届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简介

县乡换届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简介
县乡换届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简介

县乡换届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简介

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吴大辉

(2011年5月31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县乡换届党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进行简要介绍。

按照筹备和召开的时间顺序,县乡换届党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十三个主要环节。

五个阶段分别是: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预备会议阶段;正式会议阶段;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会后报批、报道和总结阶段。

十三个主要环节是:(1)第一次请示;(2)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3)第二次请示;(4)党代表大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5)宣传和大会准备;(6)预备会及相关会议;(7)大会开幕式;(8)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9)党代表大会选举;(10)大会闭幕式;(11)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12)选举结果的报批和报道;(13)会议总结。

下面,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县乡党委、人大、政府和县区政协换届工作的通知》、《县委关于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县委领导的讲话精神,我重点就县乡党委换届党

代表大会每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作以简要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

筹备阶段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工作(即1至5环节):

(一)第一次请示。就是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1、请示前的四项主要工作

(1)县委常委会或乡镇党委会专题研究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着手筹备县、乡党代表大会及推选出席市、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工作,并就有关问题与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进行沟通。

(2)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即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人事安排、代表选举、文件起草、会务准备和宣传报道5个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成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同时成立县乡换届工作指导组,具体指导县乡换届工作。

(3)县委全委会或乡镇党委会做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由县委全委会或乡镇党委会做出决定。

(4)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县委全委会或乡镇党委会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后,以县委或乡镇党委的名义向市委、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2、呈报请示应把握的问题

(1)关于呈报请示的时间。根据省委和市委要求,这次县乡党委换届将自下而上、相对集中、相互衔接、有序推进。县委向市委正式呈报“第一次请示”的时间,一般在县党代会召开前4个月左右。各乡镇向县委正式呈报“第一次请示”的时间,建议提前到所辖乡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15天左右,即各乡镇应在6月6日前向县委上报“第一次请示”。

(2)关于呈报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及分配原则;县、乡两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撤并乡镇不请示两委组成人员);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等(撤并乡镇不请示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其中应特别注意五个问题:

一是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名额分配,由县委或乡镇党委按照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县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至400名;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或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代表名额。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100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本次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上届党代表大会代表数量掌握。

二是代表构成比例和代表选举差额比例。关于代表构成比例,依据有关规定,县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占6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一般应占18%左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一般应占2%左右;妇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0%;

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这次换届,市委要求县乡两级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在上届基础上适当提高。关于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县乡两级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应在上届基础上适当提高,上届为22%,这次换届差额比例为25%。

三是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的名额。依据有关规定,县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名额,一般为20至30人左右,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的40人左右。党委候补委员人数,一般不少于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15%。县级纪委委员名额,一般为10至15人。这次换届,市委要求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名额由各县区委依据上述规定、参照上届名额研究提出意见,报请市委审批决定。关于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名额,《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次换届县委原则确定,乡镇党委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9名;乡镇纪委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具体名额由乡镇党委按照上述要求、根据所辖党组织好党员的数量、参照上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设置情况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审批,并由县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是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市委要求在这次换届中,适当提高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的差额比例,按不低于10%掌握;乡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差额比例,按不低于20%掌握。

五是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2)选举的任务;(3)提名确定候

选人的办法;(4)候选人差额比例;(5)选举的方式、程序;(6)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7)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及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8)填写选票的办法和注意事项;(9)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10)选举的纪律等。

中组部提出,提倡乡镇不通过预选,一次选举产生党委委员,有条件的县区也可一次选举产生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对上述要求在请示中均应予明确。

(二)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报经市委、县委同意批复后,要及时发出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对代表条件、代表名额分配、代表产生程序等提出要求,并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具体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1、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有较强的议事能力。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

2、选举单位划分。选举单位一般是按党委隶属的下级党组织(包括地方组织或基层组织)划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一般不能划分为选举单位;县直机关工委虽然是县委的派出机关,但考虑到其工作的特殊性,经县委批准,可以划分为选举单位。

3、指导做好选举代表工作。主要有四个步骤:一是选举单位按照县委、乡镇党委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

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选举单位召开全委会或党委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三是县委、乡镇党委听取选举单位汇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确定情况,并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四是县委和乡镇党委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

4、选出代表的上报审批。各选举单位按照县委、乡镇党委分配代表名额和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出代表后,要及时上报县委和乡镇党委审批。选举单位上报代表选举结果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会议形式(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等,还应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县委和乡镇党委收到报告后,经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的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应作出同意的批复。批复由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行文。

(三)第二次请示。主要是就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和出席县、乡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县委应于召开党代表大会1个月前向市委呈报请示;乡镇党委应于召开党代表大会10天前,即6月18日前向县委呈报请示。在呈报请示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完成县委、乡镇党委换届前干部考察工作,提出下届县委、县纪委和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1、关于请示的主要内容。一是县、乡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上报材料一般包括:(1)关于县、乡党委、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2)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

任免审批表;(3)县、乡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4)县委常委、县乡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县、乡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分布情况、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等方面情况。二是出席市、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上报材料一般包括:(1)关于确定出席市、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2)出席市、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个人考核材料等。出席市、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分布情况、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和担任各级代表、委员等方面情况。

2、关于批复的主要内容。一是对下级党委呈报的下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批复。主要包括:对下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意见;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选举方式的意见;对纪委委员、常委、书记选举方式的意见;审批党委常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审批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对选举结果呈报的要求等。二是对下级党委呈报的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的请示进行批复。主要包括:对确定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的意见;对出席上级党

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式的意见;审批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对选举结果呈报的要求等。

(四)党代表大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归纳起来主要有九个方面:(1)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有关决议草案;(2)关于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3)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4)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编团(组)意见;(5)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编制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简介;(6)大会选举办法(草案);(7)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8)提出列席人员确定原则和建议名单;(9)编制党代表大会议程和日程(草案),起草大会及主席团会议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等等。

(五)宣传报道和大会准备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特别要组织开好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全委会。

1、党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意义,宣传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广泛开展形势和任务、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等。

2、召开党委会落实筹备工作最后阶段的各项工作。党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县级党委召开常委会议,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3、召开本届县委最后一次全委会或乡镇党委会,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县委全委会或乡镇党委会的主要内容有三项:(1)审议通过提交大会的县、乡党委、纪

委工作报告;(2)党委负责同志作下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3)酝酿下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即可发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

4、党代表大会召开前的会务准备工作。主要有:提出会务实施方案;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安排代表食宿;制作各种证件;布置大会会场;准备票箱(上面可印标准党徽图案),购置大会用品、选举用具;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回收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文娱活动和医务保卫工作。

二、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阶段(即第6环节)

按照惯例做法,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前,都要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决定有关问题。通常需召开四个会议:

1、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简要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布置各代表团推选代表团的正副团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2、代表团第一次会议。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会议要求,组织推选代表团正副团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3、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或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

项。预备会议由同级党的委员会主持,主持人通常由上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4、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大会议程,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列席人员、来宾名单及其它需要确定的事项;酝酿产生主席团常务委员会。

从预备会议阶段开始,上级党委派人到会指导。主要指导下级党委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选举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好各项具体选举办法,做好选举每个环节的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沟通上下信息,确保各项会议议程顺利进行,取得预期效果。

三、党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

正式会议阶段主要有四方面工作(即7至10环节):(一)举行大会开幕式。党代表大会开幕式,也就是党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代表,应参加这次大会。经党委提议,同级党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可邀请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负责同志;不是代表的同级上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有一定影响的无党派爱国人士列席大会(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也可以设列席人员,严格按确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党代表大会开幕式一般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持人通常是党委的一位副书记。由上届党委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做纪委工作报告。

(二)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主要包括:审议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讨论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讨论党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和其它文件等。重点要组织开好代表团(组)与主席团两个层面的“四个会议”

1、代表团第二次会议。主要是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要是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听取党委关于下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此名单;讨论通过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安排推选监票人及其它有关事项。

3、代表团第三次会议。主要是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酝酿讨论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主席团安排的其它有关事项。

4、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是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研究确定下届党委和纪委候选人名单或预选名单,以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候选人名单或预选名单;提出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审议大会的决议草案。

(三)党代表大会选举。大会选举主要是组织好以下两项选举工作(若有预选,还要组织开好大会主席团的“两次”会议):

1、选举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党章规定,选举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如果进行预选,可以采取分团投票集中计票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集中进行。预选结果由总监票人先向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报告,后向主席团报告;大会主席团则需要召开第四次会议,确定“两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一般应分别选举,先选举委员,再选举候补委员。委员候选人落选后,可以作候补委员候选人。也可以实行委员、候补委员一并选举,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依得票多少,先取足委员,再取足候补委员。

2、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复同意后,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的,应经党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代表大会各代表团(组)进行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或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或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确定后,通过大会选举产生。

在选举计票工作结束后,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如果不预选,则为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两委”委员选举情况汇报(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

被选举人得票情况);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确定当选名单;确定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四)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主要议程是:通过大会会议各项决议;致闭幕词或主持人讲话;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四、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即8至11环节)

县、乡党代表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县、乡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县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县、乡镇纪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县纪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乡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纪委常委、书记、副书记,需经新一届县、乡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因此,在时间安排上,一般应先召开县、乡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新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新选出的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纪委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应暂时休会,待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结果后再行复会,首先宣布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纪委常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然后通过有关决议,新当选的纪委书记讲话。会议由新当选的纪委副书记主持。

2、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一般不搞预选。新选出的党委召开

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委托新一名新当选的党委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新当选的党委书记讲话,会议由新当选的副书记主持。

五、党代表大会的报批、报道和总结阶段

党代表大会会后主要应做好两个方面工作(即12至13环节):

(一)选举结果的报批和报道

1、选举结果的报批。主要有两项:一是新一届党委、纪委选举结果的报批。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党委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党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获得的票数等);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或备案的委员名单;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的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名单。二是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会议形式(党代表会议或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等,还应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

上级党组织收到报告后,应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批复。

2、选举结果的报道。应区别情况,把握三个问题:就是及时报道、即可或方可报道、按序报道。一是当选的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可及时进行报道。二是当选的党委和纪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如果是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之内的人选,当选结果宣布后即可进行报道。如果有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

单以外的人当选,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报道。三是报道当选结果时,要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同意的排序进行报道。

(二)党代表大会总结工作

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后,整个党代表大会的工作基本告一段落,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主要是对换届人事安排和大会选举工作、会务工作、大会宣传等工作进行总结,同时搞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的汇编工作,做到有始有终。

关于党代表大会的整个组织工作,请大家认真参阅中组部组织一局编著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二次修订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1年3月发行)一书,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中省市关于这次换届工作的文件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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