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预防接种门诊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门诊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 预防接种门诊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预防接种安全措施1. 预防接种门诊应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并按照相关要求设立规范的预防接种门诊。
2.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
3.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置候种、预检、询问告知及登记、接种、观察、办公等功能区,现场布局合理,避免与感染科室交叉。
4. 配备合格的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接种前后接种室的消毒工作,做好消毒记录;定期对医疗用品及消毒物品进行更换,并做好更换记录。
5. 配备足够的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严格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方法、接种流程规范实施接种,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
6. 预防接种人员接种时,必须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即接种前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卡(薄)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所接种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同时增加一验证”环节,即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的预防接种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安全检查与考核1.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六、应急处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发现接种异常反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并妥善处理。
门诊疫苗接种和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门诊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门诊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工作,确保患者的健康与安全,提高疫苗接种的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的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1.疫苗接种:将疫苗注射到患者的身体以防治传染病的行为。
2.防备接种:向患者注射防备疾病的疫苗,提前防备疾病的发生。
3.门诊部门:医院的门诊服务大楼或区域。
4.护士:负责实施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工作的医护人员。
第二章门诊疫苗接种管理第四条疫苗储存和配送1.门诊部门的疫苗库房必需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疫苗的储存和配送必需依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进行,防止疫苗受损或失效。
第五条疫苗接种登记和档案管理1.对每一位接种疫苗的患者,门诊部门必需建立完整的接种登记和档案记录。
2.接种登记信息包含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接种时间、接种疫苗类型和剂次等。
3.接种档案必需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管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保密和可追溯性。
第六条疫苗接种操作规范1.护士在接种疫苗前必需核对患者的身份和疫苗接种史,并告知患者疫苗的相关信息和注意事项。
2.护士必需采用无菌操作,确保接种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3.护士在接种后,必需察看患者的反应,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处理。
第七条疫苗异常反应处理1.假如患者显现疫苗接种后的异常反应,护士必需立刻停止接种,并及时报告医生和上级管理部门。
2.医生必需依据患者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和治疗,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患者的档案中。
第八条疫苗剩余和过期处理1.疫苗剩余量必需依照要求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2.过期疫苗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防止误用及对患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第三章门诊防备接种管理第九条防备接种计划订立1.门诊部门必需依据国家和地方疫情情况,订立相应的防备接种计划,并及时向患者公布。
2.防备接种计划必需包含接种的疫苗类型、剂次、接种时间和接种对象等信息。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是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控制传染病的重要场所,为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2. 规范操作,科学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应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疫苗接种操作,加强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建设,确保疫苗质量。
3. 公开透明,服务至上。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疫苗接种信息,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4. 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预防接种门诊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门诊部、疫苗管理科、冷链设备科、预防接种科、宣传教育科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
2. 门诊部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组织制定预防接种门诊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3. 疫苗管理科负责疫苗的采购、储存、分发、报废等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4. 冷链设备科负责冷链系统的运行、维护、更新,确保疫苗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
5. 预防接种科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包括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疫苗接种信息登记等。
6. 宣传教育科负责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疫苗接种工作1. 预防接种门诊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成人免疫程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受种者信息、疫苗接种信息、不良反应等情况。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培训,提高疫苗接种人员业务水平。
4.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疫苗接种质量评估。
5. 预防接种门诊应加强疫苗接种信息化建设,实现疫苗接种信息实时更新、共享。
门诊疫苗接种与管理制度

门诊疫苗接种与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门诊疫苗接种及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促进疾病防备与掌控。
全部门诊医务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2. 门诊疫苗接种管理流程2.1 预约接种•患者需提前电话预约接种。
•预约信息包含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联系电话、疫苗种类、接种时间等。
•紧密关注疫苗供应情况,确保能够定时供应所需疫苗。
2.2 接种前准备•接种前必需核对患者个人信息,包含身份证、健康档案等,确保接种者的身份真实可靠,并进行记录。
•接种前需对患者进行健康评估,了解其过敏史、疫苗接种史等,确保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3 接种室操作•接种室必需保持乾净、无尘、无异味,满足严格的无菌操作要求。
•接种医生必需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接种医生需认真向患者介绍疫苗的内容、剂量和接种后注意事项,确保患者理解并同意接种。
•患者接种前,医生必需检查注射器、针头等设备的完整性和清洁情形,避开交叉感染。
•注射部位必需消毒,注射完毕后用无菌棉球轻压注射部位,避开渗血。
2.4 接种记录与监测•接种完毕后,医生需在患者健康档案中认真记录接种信息,包含疫苗名称、剂型、批号、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等,并签名确认。
•关注接种后的不良反应,及时进行监测和处理,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向上级报告。
•对接种后显现的不良反应,需及时跟踪和记录,并向患者供应相应的处理和咨询。
2.5 接种后宣教•接种医生需向患者供应接种后宣教,包含接种后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察看、就诊建议等。
•供应接种证明,认真记录接种信息,供患者日后的相关需求。
3. 疫苗管理与储存3.1 疫苗储存•疫苗应存放在专用疫苗冷链箱中,保持温度在2—8摄氏度稳定。
•定期检查疫苗储存环境,确保冷链设备和冷藏温度的有效性。
3.2 疫苗及设备管理•疫苗及其相关设备必需由专人管理,并定期盘点确保数量和有效期的准确性。
•不同疫苗应分别存放,避开交叉污染。
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接种门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接种门诊的管理工作,提高接种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接种门诊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开展疫苗接种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接种门诊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加强疫苗接种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接种对象的权益。
第四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接种门诊应当通过科学管理、规范流程,提高疫苗接种效率,降低接种风险。
第二章接种门诊管理第六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物资管理、工作流程、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第七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疫苗接种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接种对象的个人信息、接种种类、接种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预约接种服务制度,提供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接种疫苗。
第九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接种咨询服务制度,指导接种对象了解相关疫苗知识,提供科学的接种建议。
第十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疫苗保管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疫苗,定期检查疫苗库存情况,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疫苗注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接种设备的管理、注射流程的规范、注射风险的应对等。
第十二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接种对象追踪管理制度,确保接种对象能够及时、完整地完成接种程序,提高接种效果。
第十三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接种监测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疫苗接种信息,做好疫苗接种监测工作。
第十四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接种风险评估和处理制度,做好应急处理准备,保障接种安全。
第三章接种门诊人员管理第十五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人员配备制度,保证足够的医护人员为接种工作提供支持。
第十六条接种门诊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每个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接种门诊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接种技术和服务意识,确保服务质量。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11、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接种单位应按“首诊负责建卡”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为无证儿童补证。
相关信息要求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内容齐全。
2、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所有受种者均应纳入客户端管理,在接种后即时将接种信息录入客户端,并于当天完成数据上传。
3、受种者迁移时,应在原接种单位办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受种者索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信息的`要及时补建。
4、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对失去联系≥12个月或迁出、死亡儿童的预防接种资料,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5、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或受种者长期保管。
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成人预防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6、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账号专人专用,定期修改密码,不得公开和转让。
每天完成接种后要对数据进行备份,异处妥善保存。
7、建立预防接种信息保密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查询应当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
预防接种单位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不办理预防接种信息查询事宜。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21、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应明确服务辖区。
2、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情况,由受种方和接种方共同签字确认。
3、实施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后,决定是否预防接种。
4、预防接种操作前,要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规范化接种门诊规章制度

规范化接种门诊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接种门诊工作的管理,规范接种流程,确保接种疫苗的安全有效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接种门诊人员,包括接种医师、护士等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接种门诊是指专门用于接种疫苗的机构,其具备有关疫苗接种条件和设备。
第四条接种门诊应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保证疫苗接种的安全有效性。
第二章接种门诊的设置和管理第五条接种门诊应有专门的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包括接种医师、护士等。
第六条接种门诊应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接种设备和设施,保证接种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第七条接种门诊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第八条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培训,确保接种人员的专业能力。
第九条接种门诊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接种设备和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转。
第三章疫苗接种流程第十条接种门诊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要求,制定疫苗接种流程。
第十一条疫苗接种过程应先进行详细的询问,了解接种者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
第十二条疫苗接种过程应对接种者进行相关检查,如体温、过敏史等。
第十三条疫苗接种过程应选择合适的接种部位,并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疫苗接种应准确注射,注射完成后观察接种者情况,及时处理异常反应。
第十五条疫苗接种过程应做好接种记录,包括接种者基本信息、接种疫苗、接种时间等。
第四章疫苗接种后管理第十六条疫苗接种后,接种门诊应告知接种者相关注意事项,如接种反应、观察时间等。
第十七条疫苗接种后,接种门诊应定期对接种者进行随访,了解接种效果和接种者健康情况。
第十八条疫苗接种后发生异常反应时,接种门诊应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五章疫苗接种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风险管理机制,确保接种工作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疫苗的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接种疫苗的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保证接种人员的健康状态。
第二十二条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记录管理系统,便于疫苗追溯和管理。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管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门诊设置与管理1. 医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本院及辖区内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门诊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2)具有符合接种要求的房屋、设备、药品等;(3)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接种人员;(4)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制度。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对接种场所、设备、药品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
三、预防接种人员管理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2)接受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 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前,应进行预防接种知识、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3.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四、预防接种工作流程1. 接种对象登记: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 接种知情同意:接种前,预防接种人员应向接种对象或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并取得知情同意。
3. 接种操作:预防接种人员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4. 接种后观察:接种后,预防接种人员应观察接种对象30分钟,确保无不良反应发生。
5. 接种记录:预防接种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对象接种疫苗的种类、剂量、时间、接种人员等信息。
五、预防接种资料管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2. 预防接种资料包括接种对象登记表、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记录、疫苗批签发证明等。
3. 预防接种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六、预防接种质量控制1. 医院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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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规范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相应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我县预防接种接种门诊规范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防止接种事故,使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四川省计划免疫实施办法》和《自贡市计划免疫接种门诊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接种门诊的基本要求
1、有条件的地方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一个乡镇开设1~2个门诊,其他地方可根据经济条件、地理环境和人口密度等具体情况设置预防接种点。
2、预防接种门诊每月运转1~2次;有条件的乡镇可按旬、周、日开展接种;边远乡镇每年运转不得少于6次。
3、预防接种门诊要做到三固定:接种地点、接种时间、接种人员;五统一:门诊标志、疫苗标牌、开设时间、工作程序、考核标准。
4、实行“二级运转,三级服务”的计免工作程序,即每个镇乡卫生院应在较边远的村设立临时接种点,每月由镇乡卫生院负责派人定时对边远村的儿童开展计划免疫工作服务。
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5、预防接种合格门诊要有面积20m2以上的专用房,有条件的乡镇应达到规范门诊30 m2以上的专用房,中心卫生院应达到示范门诊40 m2以上的专用房要求。
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各室有明显的标志牌。
预防接种门诊应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室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接种室要定期进行室内消毒。
有足够的桌椅,合格接种门诊要求达到一苗一桌,开诊时桌上铺设白色台布,有醒目标志。
6、预防接种门诊应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
7、预防接种门诊必备疫苗冷藏设备:专用普通冰箱一台、冷藏包(或冰瓶)五只以上(每苗一只)和足够冰排。
8、消毒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剂等。
9、接种器材、药品:足够的一次性注射器(或专用玻璃注射器)、消毒干棉球(签)、75%酒精、20%碘酒、消毒杯(瓶)、镊子、匙子、口杯、体温表、1∶1000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
10、接种室应有降温和保暖设备,规范门诊应配置冷暖空调。
11、文件资料柜。
有关制度、图表、宣传画上墙。
可在候诊、观察室配备电话、宣传教育设备。
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影视等宣传器材、计算机等,实行微机化管理。
二、接种工作人员
1、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由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务人员担任,并经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每2—3年复训一次。
人员要固定。
2、接种工作人员在3人以上,要定岗定责,分工明确。
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理能力。
3、工作人员衣帽穿戴整洁、态度和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体检、接种等各项工作,每种疫苗的接种要有专人负责。
三、工作程序
1、接种前准备
(1)确定接种对象,以书面形式下发接种通知单,提前送达受接种者的监护人。
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2)准备好接种器材、疫苗、相关药品并做好相关记载。
2、实施接种
(1)做好现场宣传、组织工作,使接种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详细核查接种对象的卡、证,询问健康情况、既往过敏史及接种疫苗后反应史,必要时进行健康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3)接种时,接种人员应再次核实接种对象的接种证,认真检查疫苗,确实无误后进行接种,并及时在卡、册上登记签字。
对接种后的儿童观察15-30分钟无任何反应后再离开。
开启后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4)告诉儿童家长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反应,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3、接种后工作
(1)疫苗处理:统计、登记使用数量,处理剩余疫苗。
(2)清理接种器材,统计、登记。
(3)填写接种卡、册、薄。
(4)填写接种报表、分析接种情况。
(5)访视接种反应,及时报告、处理。
四、管理要求
1、严格按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接种,严格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2、认真执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疫苗管理,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应当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
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所有疫苗必须按规定的采购渠道和要求进苗。
3、坚持查对制度,疫苗、冷链设备专人专管,帐物相符。
每天上班后、下班前做好冰箱的温度记录。
4、严格消毒制度,严格无菌操作,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及疫苗专用注射器的,要严格执行使用后的
回收销毁制度,严禁再次使用。
5、做好适龄儿童的建卡、建证和流动儿童转卡工作,镇乡卫生院防保组至少每半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接种证、卡(簿)的核查和整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除的卡片由接种点另行妥善保管。
负责流动儿童接种和管理。
6、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技术档案。
各接种单位在完成每个接种周期后,应于3日内填写常规免疫完成情况记录表,5日内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各种计划免疫工作报表。
每年2月底以前将上年度资料收集、整理、分类、装订归档。
7、接受上级单位指导、检查,完成上级单位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
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荣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
技术指南
预防接种接种门诊(以下简称接种门诊)是指有固定接种用房,相应设备和专业防疫人员组成的固定接种点;规范化接种门诊则是在接种门诊的基础上按照规范的设置标准和操作技术规范进行免疫接种。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分为:示范接种门诊、规范接种门诊、合格接种门诊。
对不合格接种门诊必须限期整改,达到要求。
本管理规范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把接种门诊纳入乡(镇、街道)卫生院建设总体规划,依据标准作出阶段建设计划。
各级各类接种门诊必备条件如下:
一、示范接种门诊必备条件
1、接种门诊总面积大于40m2,设接种办公室一间(含资料室)、登记室1间、接种室4间以上(1苗1室),预检、留观、候诊室一间(可利用厅或走廊,要有20座以上的位置。
)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有明显的标志牌。
2、防疫医生或经过预防接种专门培训的医务人员5人以上,其中至少1名主管医师,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合格证”。
3、双门冰箱1台,冷藏包(瓶)5个以上。
4、有电化宣传教育设备。
5、接种室有冷暖空调(至少1台)或不污染环境的降温、保暖设备。
6、资料柜使用铝合金柜。
7、用高压消毒设备,预防接种室有紫外线设备,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8、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必须统一收集、焚烧或深埋。
9、实行微机化管理。
10、其它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二、规范化接种门诊必备条件
1、接种门诊总面积大于30m2,设接种办公室(资料室、登记室)1间、卡介苗接种室1间(可隔一个专用接种台),其它疫苗1间(一苗一桌),预检、留观、候诊室一间(可利用厅或走廊,要有15座以上的位置)。
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有明显的标志牌。
2、防疫医生或经过计划免疫预防接种专门培训的医务人员3—5人以上,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合格证”。
3、双门冰箱1台,冷藏包(瓶、盒)5个以上。
4、接种室有降温、保暖设备。
5、用高压消毒设备,接种室有紫外线设备,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6、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必须统一收集、焚烧或深埋。
7、其它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三、合格接种门诊必备条件
1、接种门诊总面积大于20m2,设办公、资料、登记室1间,接种室1间,内设卡介苗专用桌1张及其它疫苗接种桌1张,候诊观察室一间(可利用厅或走廊,要有10座以上的位置)。
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有明显的标志牌。
2、防疫医生或经过计划免疫预防接种专门培训的医务人员2人以上,负责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合格证”。
3、冰箱1台,冷藏包(瓶、盒)5个以上。
4、接种室有紫外线设备,或其它空气消毒剂。
5、其它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