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项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各部门:为了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一)、认真履行总揽全局责任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推动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2.加强组织领导。

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从严管党治党,定期研究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合账,按要求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3.强化压力传导。

动态更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界限和相关要求。

健全完善“五档十七册”痕迹化管理制度和履责记实日志,实现履责情况全程留痕。

修订“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制度,定期量化考核点评,强化激励约束,加大问责力度。

每半年向县委和县纪委专题报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传达学习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每年初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解,明确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主体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各科、室、所、中心: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按照省、市有关落实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清单,各责任主体要按照清单要求,准确把握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把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36项)(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19项)1.统筹谋划部署。

党组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1)做好任务分解。

年初专题分析研究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并由局办公室牵头,专门制定文件,结合业务分工,把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并督促每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制定落实工作方案。

(2)加强检查考核。

年中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程动态监督抓好任务落实,了解掌握本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年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结分防腐败。

(1)深化廉政教育。

把廉洁从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组每年都要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坚持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洁从政岗前谈话。

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加强权力制衡机制建设。

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每年确定1项重点专项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权力运行制衡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11 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五条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

第 2 页共 11 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第六条党政组织责任(一)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二)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53项)(一)党委常委及经营班子成员集体责任清单(27项)1.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分解落实责任,督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规范选人用人.(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规定。

(5)加强对集团公司人员、权属单位领导人员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

(6)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完善和落实交流轮岗等制度。

(7)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健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领导人员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3.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9)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0)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度。

(11)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作风教育,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12)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13)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4)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工作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15)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打造“廉洁齐鲁交通"品牌。

富恒乡党风廉政建设十项制度

富恒乡党风廉政建设十项制度

富恒乡党风廉政建设十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根据县第十次党代会和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特制定富恒乡党风廉政建设十项制度。

一、富恒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一)经常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理论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

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的不良作风。

(三)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向群众公开。

特别在国家(集体)资产出让、工程建设项目、征兵、救灾粮款发放、种粮补贴等重点项目实施工作中要增强透明度,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深入开展“四个一”、“七不让”活动,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虚心听取,正确的意见要主动研究处理,不正确的要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服工作。

(四)不准行贿、索贿、受贿,不准收受下级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

(五)不准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准弄虚作假、巧立名目,坚决杜绝挪用专项资金、救灾款、物的行为。

(六)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干部下村工作一律便饭就餐,按标准交费。

(七)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克扣、挥霍、侵占公私财物,不准以任何名义乱发钱、物或纪念品。

(八)不准参与迷信、赌博活动或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九)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经发现和查实,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办事要公道正派,果断及时,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二、富恒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根据县委、政府《关于贯彻大发[2000]13号文件精神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
一、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完整真实、全程留痕的原则,推动党支部构建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台账化记责三项机制,督促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决防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虚化空转,确保责任层层加压、层层落实。

二、记实主体
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

三、记实内容
(一)领导班子
1.加强组织领导。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加强检查,推动落实。

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
2.选好用好干部。

坚持导向、严格标准、按照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能担当的干部,进一步激活干部活力。

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规范用人程序,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度。

3.推进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具体规定以及相关实施细则精神。

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坚决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4.抓好廉政教育。

坚持把党纪国法教育、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学习计划中。

利用典型。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自治州、县贯彻《规定》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中央、自治区、州、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系列精神的贯彻执行。

第二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与完成工作任务相结合;坚持与党的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必须做到责权明确,奖惩分明。

经常检查,实行半年和年终考核通报。

第四条党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具体责任内容:(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州非公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年度业务工作,分别下达廉政责任目标。

监督、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人员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广泛征集,听取社会各界和管理、服务对象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以权谋私等不廉洁行为。

(三)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审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对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及时进行纠正。

(五)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的不廉洁行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配套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配套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配套制度一、专题报告制度(一)报告时间及形式。

局党组、党组书记每年*月*日前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专题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每年*月*日前向局党组书面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

(二)报告内容1、党组报告内容:(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2)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上级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完成情况。

2、党组书记报告内容:(1)履行领导责任情况;(2)亲自组织推动情况;(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情况;(4)当好廉政表率,执行作风建设、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5)上级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完成情况。

3、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报告内容:(1)科室和直属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科室和直属单位队伍建设情况;(3)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执行作风建设、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上级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完成情况。

(三)报告审核。

局党组和党组书记的书面报告报市委、市纪委进行审核。

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书面报告由局党组、驻局纪检组进行审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专题报告情况纳入局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对科室负责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述责述廉制度(一)对象及形式。

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和责任制考核,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每年*月*日前书面报告市委,同时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二)述责述廉内容1、局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内容:(1)履行领导责任情况;(2)亲自组织推动情况;(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情况;(4)当好廉政表率,执行作风建设、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5)其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十项配套制度第一项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

一、“签字背书”的容。

由党委主要领导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

二、“签字背书”的程序。

每年年初,结合市委印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由市委与学院党委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

市委书记与学院党委书记签订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承诺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

上述承诺书应向学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签字背书”的监管。

党委通过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院主体办负责落实学院“签字背书”制度及日常监管。

每年年底,党委要把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容。

第二项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制度党委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党委定期听取专题汇报每年6月和12月,党委至少两次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汇报。

党委结合听取的情况汇报,全面分析和准确研判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评估学院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及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效果,重.页脚点分析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集中制、作风建设等情况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反腐倡廉情况,有的放矢的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召开会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决定适当调整。

二、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年第一季度,党委要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学院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职责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分解意见,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并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

会议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三、党委及时召开重大突发应急会议学院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突发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时,与启动应急机制同步,党委要及时研究处置对策、采取果断措施、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一案双查”,减少和避免负面影响,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主动权。

第三项落实主体责任“三负责”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负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1.对所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检查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制定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2.对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3.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工作职责;4.每年对所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的党员干部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授课,定期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5.每年年底查阅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和.页脚建议,对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改进要求。

二、负责分管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1.经常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党政“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情况;2.每年与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党政“一把手”谈心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3.约谈新上任的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党政“一把手”,将贯彻集中制、勤政廉洁作为重要容;4.在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党政“一把手”出现违规违纪苗头或有信访举报时对其进行及时约谈,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5.发生违纪行为时,教育督促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党政“一把手”如实讲清情况,执行组织决定,并在生活会上认真检查自身履行责任的情况。

三、负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结合所分管的工作,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予以实施。

2.按照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出现的有关党风廉政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责任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

3.研究制定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制约机制,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后效果予以评估。

第四项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一、述责述廉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委会述责述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纪委会监督实施。

党委会述责述廉活动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上级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生活会结合进行,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班子成员在一个任期至少要接受一次现场质询,并就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点题述廉。

党委会述责述廉活动由学院主体办牵头,学院纪委配合。

二、述责主要容.页脚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省市政府、院党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2.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分解、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目标任务情况;3.落实讲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等情况;4.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规权力运行机制等情况;5.改进工作作风,联系服务师生员工,解决和处理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难点问题情况;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述廉主要容1.遵守政治、组织、财经纪律情况;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3.选人用人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廉洁自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还要报告执行集中制情况;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情况和集体研究末位表态情况;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情况。

四、述责述廉程序1.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责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及管辖干部师生员工的意见。

要重点围绕本制度所规定的述责述廉容,结合岗位职责,实事地撰写报告。

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前一周,要向党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

2.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听取党委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参加会议人员为党委会组成人员、纪委会组成人员;可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列席会议。

3.报告结束后,与会人员可向述责述廉对象进行质询,容主要是涉及师生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举报等情况。

对参加会议人员提出的问题,述责述廉对象要实事地回答或做出说明。

对情况复杂的问题,要在会后7个工作日,向提出意见人做出文字说明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4.开展评议。

由与会人员根据述责述廉对象报告的情况,现场进行评议;参加和列席述责述廉会议的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党政办公室收集整理,书面反馈给述责述廉对象,并督促其限期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情况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五、报告结果运用.页脚1.对在述责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围通报批评。

构成违纪的,移交上级纪委按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2.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存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项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党委定期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基层党组织定期向学院党委和纪检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一、领导班子报告容1.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部署,特别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情况;2.组织领导学院统筹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及责任书签订情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惩防体系建设及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3.组织下属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情况;4.党委召开专题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组织年度述责述廉情况;5.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以及结合实际落实情况;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持续反对和纠正“四风”的情况;7.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等情况;8.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处理师生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行为的情况;9.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情况;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以及支持配合上级巡视的情况;.页脚11.责任围应该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领导报告容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情况;2.对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的学习传达和部署落实,以及专题研究和责任分解情况;3.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等情况;4.执行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5.主持召开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情况;6.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遵纪守法,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情况;7.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双报告”程序要求1.定期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