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考核操作细则》(解读版)
帮扶人考核管理制度

帮扶人考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帮扶人的管理,促进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考核目标通过对帮扶人的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帮扶成效,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其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帮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考核内容1. 帮扶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纪律;2. 帮扶人员的帮扶效果和工作质量;3. 帮扶人员的工作进度和成果达成情况;4. 帮扶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提升情况。
四、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每季度对帮扶人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其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2. 不定期考核:根据需要对帮扶人进行不定期考核,督促其完成工作任务;3. 综合考核: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帮扶人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其能力和表现,确定奖惩措施。
五、考核标准1. 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2. 帮扶效果:通过帮扶工作的实际成果评估,包括帮扶对象的改善情况、帮扶项目的进展等;3. 工作质量:包括完成质量、工作效率、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的表现;4. 专业素养: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等方面的提升情况。
六、考核结果1. 优秀:根据考核情况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2. 合格:根据考核情况评定,继续保持或适当调整工作任务;3. 不合格:根据考核情况评定,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必要时进行警告或减少帮扶任务。
七、奖惩措施1. 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方式,激励帮扶人的积极性和责任感;2. 惩罚:包括警告、降级、停职等方式,督促帮扶人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八、监督管理1. 由主管单位对帮扶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2.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帮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九、其他规定1. 帮扶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定,认真履行帮扶任务;2. 帮扶人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促进团队的协作和发展。
十、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另行制定。
以上即为对帮扶人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希望帮助管理者更好地对帮扶人进行管理和考核,提高帮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雨露计划操作流程

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一期工程用户使用手册(申报、审核系统)国务院扶贫办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梅泰诺(北京)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八月目录第1章系统介绍 (1)1.1 系统概述及特点介绍 (1)1.1.1 系统概述 (1)1.1.2 系统特点 (1)1.2 系统功能概述 (2)1.3 系统配置 (3)第2章申请人操作说明 (4)2.1 系统登录及新人注册 (4)2.1.1 系统登录入口 (4)2.1.2 进入资助申报系统 (4)2.1.3 新人注册 (5)2.2 系统应用 (6)2.2.1 学员信息申报 (6)2.2.2 审批进度查询 (10)2.2.3 学籍资料上传 (10)2.2.4 政策咨询 (10)2.2.5 修改密码 (11)2.2.6 修改手机号 (11)第3章村级管理员操作说明 (12)3.1 系统登录及退出 (12)3.1.1 系统登录入口 (12)3.1.2 村管理员登录及退出 (12)3.2 系统应用 (14)3.2.1 贫困资格上报 (14)3.2.2 公示上报 (18)3.2.3 政策咨询处理 (18)3.2.4 系统管理 (19)第4章乡级管理员操作说明 (20)4.1 系统登录及退出 (20)4.1.1 系统登录入口 (20)4.1.2 乡(镇)管理员登录及退出 (20)4.2 操作说明 (22)4.2.1 贫困资格初审 (22)4.2.2 公示初审 (26)4.2.3 政策咨询处理 (26)4.2.4 系统管理 (26)第5章县级管理员操作说明 (28)5.1 系统登录及退出 (28)5.1.1 系统登录入口 (28)5.1.2 县管理员登录及退出 (28)5.2 系统应用 (30)5.2.1 贫困资格审核 (30)5.2.2 学籍审核 (35)5.2.3 公示审核 (37)5.2.4 资金划拨 (37)5.2.5 政策咨询处理 (38)5.2.6 系统管理 (39)第6章手机版操作说明 (44)6.1 手机系统配置 (44)6.1.1 手机客户端安装 (44)第7章村级管理员手机版操作说明 (45)7.1 系统登录及退出 (45)7.1.1 手机系统登录入口 (45)7.1.2 村管理员登录及退出 (45)7.2 系统应用 (46)7.2.1 贫困资格上报 (47)7.2.2 公示上报 (51)7.2.3 政策咨询 (51)7.2.4 内部公告 (51)7.2.5 系统管理 (51)7.2.6 条件查询 (53)第8章乡级管理员手机版操作说明 (54)8.1 系统登录及退出 (54)8.1.1 手机系统登录入口 (54)8.1.2 乡(镇)管理员登录及退出 (54)8.2 操作说明 (55)8.2.1 贫困资格初审 (56)8.2.2 公示初审 (59)8.2.3 政策咨询 (59)8.2.4 内部公告 (59)8.2.5 系统管理 (59)8.2.6 条件查询 (61)第9章县级管理员手机版操作说明 (62)9.1 系统登录及退出 (62)9.1.1 系统登录入口 (62)9.1.2 县管理员登录及退出 (62)9.2 系统应用 (64)9.2.1 贫困资格审核 (64)9.2.2 学籍审核 (68)9.2.3 公示审核 (70)9.2.4 政策咨询 (70)9.2.5 内部公告 (70)9.2.6 系统管理 (70)9.2.7 条件查询 (72)第10章常见问题解释 (73)第1章系统介绍1.1 系统概述及特点介绍1.1.1 系统概述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一期工程是基于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利用信息化技术与现代通信技术相结合,为各级扶贫办的雨露计划实施工作人员和帮扶学员提供一套科学、规范、便捷的管理手段。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函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20•【字号】青发改办函〔2019〕1094号•【施行日期】2019.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函省政府办公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上,请审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2月20日(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6305736)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2019年,我委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9〕102号),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我委紧紧围绕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委内工作机构,委主要领导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统筹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了年度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及其分工,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高质量政策解读。
在研究出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省重点规划、全省贯彻落实意见、省级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等重大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时,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安排、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同步报批、同步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文本。
高职院校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五精准”帮扶路径探析

高职院校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五精准”帮扶路径探析目录一、内容综述 (2)(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3)(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4)(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5)二、高职院校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概述 (7)(一)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定义与分类 (8)(二)就业困难产生的原因分析 (9)(三)帮扶需求的识别与评估 (10)三、“五精准”帮扶模式的理论基础 (11)(一)精准识别 (13)(二)精准施策 (14)(三)精准帮扶 (15)(四)精准评价 (16)(五)精准管理 (17)四、“五精准”帮扶路径的具体实施 (18)(一)精准识别环节的实践探索 (19)(二)精准施策环节的实施策略 (20)(三)精准帮扶环节的操作流程 (21)(四)精准评价环节的评估指标体系 (23)(五)精准管理环节的保障措施 (24)五、“五精准”帮扶模式的成效分析 (25)(一)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提升情况 (26)(二)毕业生满意度与用人单位反馈 (27)(三)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8)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29)(一)帮扶资源不足与分配不均 (31)(二)帮扶模式创新不足 (32)(三)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欠缺 (33)(四)毕业生自身因素制约 (34)七、对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35)(一)加大帮扶资源投入与整合力度 (36)(二)创新帮扶模式与方法 (37)(三)完善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体系 (38)(四)提升毕业生自身素质与能力 (40)(五)展望未来发展趋势与研究方向 (40)一、内容综述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高职院校)面临着毕业生就业困难的挑战。
特别是对于那些来自困难家庭、基础学业偏差、专业技能不够强、就业观念落后以及心理素质有待提升的高职院校毕业生群体,其就业困境尤为严重。
这不仅影响到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生活质量,也对社会的公平与稳定构成挑战。
为有效缓解这一问题,高职院校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必须做到“五精准”——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服务、精准质量监控和精准效果评估。
扶贫培训心得体会

扶贫培训心得体会(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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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27•【字号】毕府办函〔2017〕130号•【施行日期】2017.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毕府办函〔2017〕130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毕节市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7日毕节市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扶贫产业子基金的投资行为,根据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脱贫基领〔2016〕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扶贫产业子基金,是按照《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设立的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由省财政厅委托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脱贫基金公司”)会同金融机构、贵州省贵鑫瑞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鑫瑞和公司”)共同发起的有限合伙制基金(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企业”),委托贵鑫瑞和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三条产业基金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按照“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的思路组织实施。
政府通过财政出资、明确投资方向、界定投资范围、提供分险增信服务等方式发挥主导作用。
政府不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承诺最低收益、不形成政府债务。
第二章基金募集第四条产业基金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贫困发生率等因素设定投资限额,并按照总人口、贫困人口、贫困县40%:40%:20%的权重分配限额,省预分配毕节市投资限额计划192亿(分两期到位),占全省1200亿元的16%。
精准扶贫应知应会手册

**市**区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手册**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2017年8月一、基本概念“六个一批”: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新型主体带动一批“六个一”帮扶力量:一名县级联系领导、一个帮扶单位、一个驻村工作队、一名第一书记、一名农技人员、每个贫困户落实一名帮扶责任人。
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六个到户:政策宣传到户、项目落实到户、资金补助到户、干部帮扶到户、技术培训到户、检查验收到户省定贫困标准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014年低于2736元;2015年低于2800元;2016年低于3100元;2017年低于3300元。
脱贫标准贫困户:1超6有(即“1超两不愁3保障3有”: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省定贫困标准线,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贫困村:1低5有(贫困发生率低于3%以下,有村集体经济收入、硬化路、卫生室、文化室、通信网络)贫困县:1低3有(贫困发生率低于3%以下,有标准中心校、达标卫生院、达标便民服务中心)第三方评估内容贫困户。
漏评率低于2%、致贫原因精准,帮扶措施与投入精- 1 -准。
年人均纯收入超标准线;义务教育、安全住房、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1超6有)错退率低于2%。
贫困村。
贫困发生率低于3%、错退率低于2%、漏评率低于2%、错评率低于2%、群众认可度高于90%;有集体经济收入、达标硬化路、达标卫生室、达标文化室、达标通信网络。
贫困县。
贫困发生率低于3%、错退率低于2%、漏评率低于2%、错评率低于2%、群众认可度高于90%;有标准中心校、达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
省验收考核内容: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二、政策解读低保兜底户优惠政策。
中国卫生应急服装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卫生应急服装技术规范篇一: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办二○一五年十月目录1总则...............................................-1 -1.1编制目的 (1)1.2编制依据 (1)1.3适用范围......................................-1-2机构职责. (2)2.1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2)2.1.1人员构成 (2)2.1.2主要职责 (2)2.2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2.1机构设置 (3)2.2.2主要职责 (3)2.3医院感染防控管理部门 (4)2.3.1人员构成 (4)2.3.2主要职责 (4)2.4新闻宣传部门 (5)2.4.1人员构成 (5)2.4.2主要职责 (5)2.5后勤保障部门 (6)2.5.1人员构成 (6)2.5.2主要职责 (6)2.6卫生应急专家组 (6)2.6.1人员构成 (6)2.6.2主要职责 (7)2.7医学救援队 (7)2.7.1人员构成 (7)2.7.2主要职责....................................-7-3应急准备. (7)3.1应急管理制度 (8)3.1.1工作内容 (8)3.1.2工作要求 (9)3.2应急预案建设 (10)3.2.1工作内容 (10)3.2.2工作要求 (10)3.3队伍管理 (11)3.3.1工作内容 (11)3.3.2工作要求 (12)3.4装备物资管理 (12)3.4.1工作内容 (13)3.4.2工作要求...................................(中国卫生应急服装技术规范)-13-3.5培训演练建设 (14)3.5.1系统培训 (14)3.5.1.1工作内容 (15)3.5.1.2工作要求 (16)3.5.2综合演练 (17)3.5.2.1工作内容 (17)3.5.2.2工作要求 (17)4信息报告 (18)4.1工作内容 (18)4.2工作要求 (20)4.2.1注重报告时效 (20)5.应急响应 (20)5.1应急响应管理 (21)容 (21)5.1.1.1成立应急响应组织管理架构 (21)5.1.1.2建立应急响应工作制度 (22)5.1.2工作要求 (23)5.2现场工作 (24)5.2.1工作内容 (24)5.2.1.1现场工作启动 (24)5.2.1.2现场工作准备 (24)5.2.1.3现场工作实施 (25)5.2.1.4现场工作结束 (31)5.2.2工作要求 (31)5.2.3工作流程 (33)5.2.3.1现场指挥协调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33-5.2.3.2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2) (33)5.3集中收治 (33)容 (33)5.3.1.1集中收治的启动和准备 (33)5.3.1.2集中收治的展开 (34)5.3.1.3集中收治结束 (37)5.3.2工作要求 (37)5.3.3工作流程(见附件3) (37)5.4应急响应的终止................................-37-6总结评估 (38)6.1工作内容 (38)6.2工作要求 (38)6.3工作流程.....................................-39-附件1. (40)附件2 (41)附件3 (42)附件4 (43)篇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Rulesofhealthmonitoringforpublicplaces(gb/t17220-1998)1主题容内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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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省级定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操作细则(解读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粤办发〔2018〕33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以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粤扶组〔2018〕33号,以下简称《考核方案》)有关要求,10月16日,省扶贫办印发了《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操作细则》(粤扶办〔2018〕1号)和《省直和中直驻粤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成效考核操作细则》(粤扶办〔2018〕2号)。
考核工作总体要求:一是以《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粤办发〔2018〕33号)为总纲。
二是参照国扶办的做法,按问题数量和严重性,通过综合评价予以定性区分各市的考核结果。
三是设计考核指标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提高标准,吊高胃口,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工作的稳定性。
现就两个《考核操作》简要解读如下:一、考核步骤细化(布置考核工作)《考核方案》明确,按省考核到地市,抽查到县、镇、贫困村、贫困户的步骤组织实施。
各地市对辖下县、镇、村的核查需在省考核前完成。
(一)被帮扶镇、相对贫困村组织考核数据填报工作(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主要是①②③点。
被帮扶镇政府、贫困村村委会、驻村工作组密切配合,及早①开展贫困户入户核查、信息采集和录入等工作,及时登录省扶贫信息系统填报核查帮扶数据信息。
尤其对列入本年度的预脱贫户,要全部逐户核查其家庭收入情况,填录《**省农村预脱贫户帮扶成效情况核查表》(见附件7)《**省农村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调查表》(见附件8)后,交由帮扶单位驻镇或驻村工作组②归入贫困户档案。
要以镇为单位,将本年度的预脱贫户从省扶贫信息系统中③导出形成花名册,以备抽查。
(二)被帮扶县组织本级全面核查工作(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主要是①②③④点。
被帮扶县扶贫办牵头组织,会同本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①对本县完成扶贫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
同时,②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所属镇进行核查;③对贫困村开展全面核查。
④对列入本年度的预脱贫户,以镇为单位,依据《**省农村预脱贫户帮扶成效情况核查表》内容和要求进行抽查核实。
其中,对全镇本年度预脱贫户少于100户的全部核查(含分散贫困户,下同);在100户至500户之间的,抽查不少于100户;在500户至1000户之间的,抽查不少于200户;在1000户以上的,抽查不少于300户。
在抽查户中,对残疾人预脱贫户要有一定比例。
注:的本年度预脱贫户应包括2016年、2017年的预脱贫户,下同。
(三)各地市组织本级核查工作(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主要是①②③点。
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粤东西北地区和惠州、肇庆等14个地市,依据《被帮扶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内容和要求,①对本市完成扶贫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
同时,②对所属县开展全面核查,③对有减贫任务的镇、贫困村、年度预脱贫户开展抽查核实。
其中,每县至少抽查4个镇,每镇至少抽查2个贫困人口较多的行政村,每镇至少抽查列入年度的预脱贫户20户(含分散贫困户10户)。
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依据《对口帮扶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内容和要求,①对本市完成扶贫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
同时会同被帮扶市,②对本市帮扶的贫困村进行核查。
各地市按以上考核步骤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形成自查报告上报省扶贫办(即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
同时,要积极配合省考核组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好县、镇、村、户的抽查核实工作,确保本年度扶贫考核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四)省组织考核抽查工作(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1.对地级市党委和政府的考核。
由省扶贫考核办牵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惠州、肇庆等14市分管领导任组长,会同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14个交叉考核组,依据《被帮扶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对口帮扶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内容和要求,分别对被帮扶市、自身帮扶市和对口帮扶市进行考核。
【释注】省将考核培训时采取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每组考核的地市和每组成员(今年各组成员的组成,也与去年抽取考核地市的做法一样采取现场抽签组成)。
省对有脱贫攻坚任务地市,原则上每市随机抽查至少2个县、每县至少抽查2个镇、每镇至少抽查2个贫困人口较多的行政村,每村至少抽查10户列入年度的预脱贫户,其中至少有1户为残疾人户。
核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
【释注】省将重点抽查贫困人口较多的县(市、区)、镇、行政村(含贫困村)。
其中,每市随机抽查的县由省考核组在培训时采取现场抽取的办法确定。
2.对省级定点扶贫的考评。
由省直机关工委、扶贫办、民政厅、教育厅、国资委、金融办和人行广州分行牵头,分别对省委机关、中直驻粤机关事业单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省直和中直驻粤企业、金融机构的定点扶贫工作开展考核评估。
牵头部门将负责考核各定点扶贫单位的核查结果汇总并分别形成考核评估报告后送省扶贫考核办(具体操作另文通知)。
主要核查方法如下:一是听取汇报。
考核组与定点扶贫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听取定点扶贫单位2016年以来开展扶贫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包括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是查阅资料。
座谈结束后,考核组现场查阅扶贫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或调研的记录档案、驻村干部考勤制度、配套政策措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有关资料。
三是随机抽查。
考核组按照定点扶贫单位提供的贫困户名册,随机抽取列入度预脱贫户,每个定点扶贫村至少抽查10户预脱贫户,重点核查其脱贫的真实情况和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实现长效稳定增收脱贫机制的建立情况。
四是干部访谈。
为便于掌握实际情况,在实地核查期间,考核组可与当地县镇村的干部作调查,实地了解扶贫单位在贫困学生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饮水安全、产业帮扶、就业扶贫等方面工作推动落实情况。
在实地考核评估工作结束后,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汇总形成各扶贫单位的综合评价结果。
一是按照《考核方案》有关时间要求,省级定点扶贫考核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二是及时将核查结果录入到**扶贫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三是将负责考核各定点扶贫单位的核查结果汇总并分别形成考核评估书面报告后送省扶贫考核办。
3.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
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按贫困户名册等间隔抽取、非贫困户随机抽取方式,每县至少抽查2个贫困人口较多的行政村,每村至少抽查10个农户,分别按5∶3∶2的比例安排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非建档立卡农户、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
在抽样规模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含2016-预脱贫户)按不低于1%比例抽样,抽样总户数不少于6200户。
其中,重点评估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水利、农业等行业部门在义务教育和贫困学生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饮水安全、产业帮扶、就业扶贫、党建扶贫等方面工作推动落实情况的满意度。
在完成各市、省直有关扶贫单位因村因户帮扶工作成效评估及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后,分别形成第三方评估总报告和各市各有关单位分报告送省扶贫考核办(具体操作另文通知)。
核查结果既是省级重点部门行业扶贫的综合评价,也是被考核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组织部分。
4.汇总形成考核评估结果。
在实地考核评估工作结束后,省扶贫考核办分别听取各考核组和第三方评估机构汇报考核评估情况,汇总形成各市的综合评价结果。
二、考核指标核查操作(一)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惠州、肇庆等14市党政考核操作1.实际减贫人口的真实情况【重点工作】。
主要对各市实际减贫人口数即预脱贫人口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
按要求,预脱贫人口必须在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用水、有电用、有电视信号覆盖、有网络信号覆盖、子女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家庭有稳定收入或最低生活保障等8个方面全部达标。
其中,有劳动力预脱贫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同期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释注】这项指标旨在确保列入年度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真正实现年度脱贫目标。
在“有安全住房等8个方面”必须全部达标,缺一不可。
实际减贫人口按各地12月30日止在信息系统确认的为准。
考核操作:此项指标分4档。
由省考核组进村入户,随机抽样拟列入当年的预脱贫户上述8个方面达标情况进行核实,以地市为单位,按抽样预脱贫人口总数全部达标、误差率低于2%(<2%)、误差率超过2%(≥2%)而小于5%、误差率超过5%(≥5%)的四种情况,分别定为“好、较好、一般、较差”等次。
如抽查某县为“较差”等次【抽查县级合计抽查镇抽样总数的误差率超过5%(≥5%)为“较差”等次】,则所在地市的该项指标等次下降一级。
全省以各地录入**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为准,下同。
2.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227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同期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释注】这项指标旨在推动各级政府和帮扶单位既要重视贫困户的增收脱贫,也重视贫困村整体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统筹推进。
考核操作:此项指标分2档。
结果按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和低于同期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两种情况,分别定为“好、较差”等次。
此项指标由县级扶贫和统计部门按照随机采样的办法,将入户调查结果录入考核系统,由系统自动统计贫困村全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监测结果。
3.党政一把手主持召开扶贫专题会议和开展专题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情况【重点工作】。
被帮扶市级党政一把手每年不少于24天开展专题调研,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县级党政一把手每年不少于48天开展专题调研,每月至少一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
专题会议是指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书记专题会或由书记或市长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扶贫工作的会议。
【释注】这项指标旨在推动各级党政一把手切实扛起责任,将脱贫攻坚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通过深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研究和解决在推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考核操作:此项指标分4档。
从8月份开始即全年按5个月或2个季度计算落实情况。
核查结果按被帮扶市级党委书记和市长亲自到村到户专题调研扶贫工作合计10天以上(含10天)、7-9天、4-6天和3天以下的四种情况,分别定为“好、较好、一般、较差”等次;市党委和政府专题会议共4次、3次、2次、1次,分别定为“好、较好、一般、较差”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