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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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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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知识产权法试题及答案解析「篇一」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知识产权的权能不包括()A 占有B 使用 C收益 D处分2、以下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A 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B 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C 赔偿损失民事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D 停止侵害民事责任的承担实行过错推定原则3、以下民事责任方式中哪一项不可能适用于知识产权案件()A 停止侵害B 赔偿损失C 消除影响D 返还原物4、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又是在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A、先申请的商标B、所有申请的商标C、先使用的商标D、抽签决定5、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A经商标局核准公告之日B转让合同签订时C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之日D商标局收到转让申请之日6、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注册申请。

A 应当另行B 无需另行提出C 视具体情况提出D 可以合并提出7、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是()。

A 集体商标 B证明商标 C服务商标 D联合商标8、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作品,独创性是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的()。

A、充分非必要条件B、必要非充分条件C、充分必要条件D、非充分非必要条件9、()不是电影作品的作者。

A、导演B、编剧C、制片者D、摄影师10、马某委托摄影师周某拍摄一风景照片做广告之用,双方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周某按约将符合约定的照片交予马某,马某也向周某支付了报酬。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该摄影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由周某取得B、马某可以免费将该照片做广告之用C、该摄影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由马某和周某共享D、周某是该摄影作品的作者11、甲1995年9月1日创作了一电影剧本,为修改之需于20xx年10月1日向其亲朋好友100人分发以便向其提供修改意见,甲将意见综合后于1996年6月1日完成了定稿。

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

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

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注册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专⽤权通过注册取得。

不管该商标是否使⽤,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即取得该商标的专⽤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

申请书提交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权归谁所有,就不失为⼀种有效的⽅法。

因此《商标法》第三⼗⼀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的申请,不予公告。

三、诚实信⽤原则诚实信⽤原则要求的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维持当事⼈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在当事⼈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诚实信⽤原则要求尊重他⼈利益,对待他⼈事务就像对待⾃⼰的事务⼀样,以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都能得到⾃⼰应得的利益,不得损⼈利⼰。

四、⾃愿注册原则所谓“⾃愿注册原则”,是指企业使⽤的商标注册与否,完全由企业⾃主决定。

《商标法》第四条⾃然⼈、法⼈或者其他组织在⽣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于服务商标。

五、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市场经济和商标⾃⾝的特点,商标注册应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态,由商标局统⼀集中负责商标的审查、核准注册⼯作。

为此,《商标法》第⼆条规定:国务院⼯商⾏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作。

国务院⼯商⾏政管理部门设⽴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这就决定了全国的商标注册⼯作统⼀由国家⼯商⾏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办理,其他任何机构都⽆权办理商标注册,明确了集中注册的原则。

分级管理则是指各级⼯商⾏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在本地区开展商标管理⼯作。

六、⾏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并⾏的原则对商标侵权⾏为,被侵权⼈可以选择由⼯商⾏政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向⼈民法院起诉。

知识产权法第二次作业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第二次作业参考答案

02试卷_000 1一、名词解释(共 5 道试题,共 25 分。

)1.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 反向假冒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3.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4. 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5.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20 分。

)1.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后应当实际使用,连续( B )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A. 2年B. 3年C. 4年D. 5年2.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原则是( D ) 。

A. 自愿注册原则B. 全面注册原则C. 强制注册原则D. 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3.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是( C ) 。

A. 使用侵权B. 销售侵权C. 反向假冒侵权D. 标识侵权4.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取得原则是 ( B ) 。

A. 使用原则B. 注册原则C. 混合原则D. 强制注册原则5. 商标法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C )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 7日B. 15日C. 30日D. 60日6.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 ( D ) 计算。

A. 注册商标申请人寄出申请书之日起B. 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之日起C. 公告之日起D. 核准注册之日起7.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C ) 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A. 中国国旗B.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C. 本商品的通用图形D. 官方标志、检验印记8.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 ( A ) 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知识产权法 商标权部分 讲义

知识产权法 商标权部分 讲义

一、著作权法二、专利法三、商标法一、商标概述(一)商标的定义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标记。

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 | 由文字、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要素或其组合构成,| 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书)1.必须附着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之上,具有显著可识别性。

2.商品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是广义上的概念,生产者包括商品的制造者、加工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者。

3.服务的含义也是广义的,是指使他人获得便利或利益的行为,包括金融、通讯、运输、餐饮、住宿、房地产以及娱乐和广告等。

(二)商标的功能1.识别功能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与经营者联系在一起,起到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最原始和基本的功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局限于识别功能。

2.品质保障功能保证标有自己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在品质上具有一致性的特征,其后果就是良好商誉和信用的确立。

3.广告功能消费者消费的有盲目性特征,因此各个商家愿意支付高昂的广告费用。

广告的目的就是让更大范围内的消费者了解和获知自己的商品,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由于商标所具有的识别和品质保证功能,在消费过程中,商标也起到了指引和强化作用。

二、商标权1.专有使用权指商标权人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专有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

范围严格限定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必须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不能擅自更改商标标识。

2.禁止权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在赋予商标权人专有使用权的同时,又赋予其禁止他人违法使用的权利。

3.许可权指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也可以许可他人来使用,并且从中获得利益回报。

4.处分权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也可以放弃自己的商标权。

最新2020年《知识产权法》考核题库完整版1000题(含答案)

最新2020年《知识产权法》考核题库完整版1000题(含答案)

2020最新知识产权法考试题库1000题[含答案]一、选择题1.目前世界各国新颖性的三种时间标准是(BCD)A以公告日为标准B以发明日为标准C以申请日为标准D以申请时刻为标准2.我国专利法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审批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实行(形式)审查制。

3.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那些?答:商标权终止情形有:(l)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不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向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4.商标权取得的原则?答:商标权取得的原则:(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首先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的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5.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享权利,这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特征表现:一是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二是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三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四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6.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杜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7.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公依论享有的权利。

8.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标权部分主观题重点

商标权部分主观题重点

不视为侵犯商标权的情形:
1、销售不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且说明提供者得,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注册商标含有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等,或直接表示商品某类特点的,以及含有地名的,注册商标专有权人无权禁止他人使用
商标注册的绝对禁止条件:
1、维护我国国家尊严和尊重他国及国际组织的规定
2、禁止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标志作商标的规定
3、关于地名作商标的禁止性规定
4、三维商标相关的
5、禁止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
6、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商标权益
7、禁止使用虚假地理标志
积极条件:1、商标显著性 2、不得与他人商标混同
商标权的内容:
1、专有使用权
2、禁止权
3、转让权
4、许可他人使用权
特征:
1、禁止权效力大于使用权效力
2、是一种相对永久权
商标权人义务:
1、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4、注册商标必须使用
商标权取得原则:
2、注册原则
3、申请在先原则
4、审查原则
5、资源注册原则
6、统一注册分级管理原则
7、商标注册与商标评审相结合的商标确权原则及司法救济原则
等级商标:同一经营者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不同等级的同类商品上使用的系列商标
从属商标:同一经营者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不同规格、幸好、样式的同一种商品上除使用统一的主商标外,为区别各自的特征而使用的从属于主商标的专用于标志某一特定商品的商标
5、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权穷竭: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合法投放到市场上,商标权人在这些商品上的商标权也已实现,其权利也因用尽而告消灭,商标权人失去了对该产品再次销售的控制权

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

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

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我国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是:(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

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

《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8年1月4日《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

(2)注册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

《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使用在先原则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哪些1.先使用权原则:商标权通常由最先使用商标的人取得。

根据该原则,当多人在同一地区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时,拥有先使用商标的人将享有商标权。

这有助于保护先使用者的权益,避免他人对其商标的滥用。

2.先申请权原则: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商标权的取得也可以通过先向相关机构申请商标注册而获得。

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权由首次成功注册商标的人取得,而不是首次使用商标的人。

这种原则也有助于维护商标权的稳定和可靠性。

3. 公平竞争原则:商标权的取得通常要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在商标法律中,商标的使用和注册不应该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误导消费者或与其他商标 similar.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公平和健康发展。

4.独立性原则:商标权是独立的一种权利。

这意味着商标权的取得不会受到其他知识产权的影响,如专利权或著作权。

即使其他知识产权已获得保护,如果商标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仍然可以获得商标权。

5.可区分性原则:商标权的取得通常要求商标具有显著的可区分性。

商标应该能够与其他商标明显区分开来,以避免与现有商标混淆或误导消费者。

如果商标缺乏显著性或与其他商标过于相似,取得商标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6.合法性原则:商标权的取得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严格遵循商标法律的要求,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标准。

商标权的取得不应通过欺诈、不正当手段或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进行。

7.使用和保护原则:商标权的取得并不意味着永久所有权。

商标权取得后,商标持有人需要对商标进行正常和充分的使用,并采取适当的方式保护商标免受他人侵权。

如果商标持有人未在一段时间内使用商标或未有效保护商标,其商标权可能会受到限制或丧失。

总而言之,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涉及先使用权、先申请权、公平竞争、独立性、可区分性、合法性以及使用和保护等方面。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商标权的公平、合法、稳定和可靠,以促进商标的发展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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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有几种
▲一、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有几种
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一)使用原则。

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商标的商标权就属于谁,并可以“使用在先”为由对抗使用在后的人,要求撤销其注册商标。

采用这一原则确认商标权的取得有利于使用在先的人,但不利于使用在后的注册商标所有人。

这种做法会使注册商标长期牌不稳定状态,这不仅不利于商标管理工作,而且一旦发生争议又不易查明谁是最先使用人,不利于争议的处理。

因而,目前世界上采用这种取得原则的国家很少。

(二)注册原则。

按申请注册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即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

按这一原则,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该商标的申请人才能取得商标权。

商标注册是一种法律事实。

一旦商标所有人通过注册取
得了商标权,就受国家法律保护,而且未经注册的商标知先也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这一原则,首先使用商标的人如不及时申请注册,而被他人抢先注册,也就无法对已垢人如不及时申请注册,而被他人抢先注册,也就无法对该已使用的商标取得商标权。

因而,现今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采用商标注册原则。

采用注册原则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并不排除使用原则在特定条件下所具有的意义。

我国《商标法》第18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这一法律,体现了在特定条件之下的使用原则。

(三)混合原则。

这是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的折衷适用。

根据这一原则,一个企业或一个人只要首先使用了某一商标,虽然没有注册,都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使用在先为理由,对抗他人相同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

如这种对抗成立,已注册的商标就会被撤销。

如对抗不能成立,商标注册人即取得了无可辩驳的稳定的商标专用权。

这一原则些国家所采用。

如美国、英国、西班牙等国都是这样规定的,只是期限各异,英国规定为7年,美国规定为5年,西班牙规定为3年。

▲二、商标权取得的方式有几种
商标权的取得,是指特定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对其商标依法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即为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的取得即商标权法律关系产生。

作为无形财产权和有形财产权一样,其取得方式依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原始取得和传来(又称继受)取得。

这两种取得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商标权的取得是否以原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及其意志为依据。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

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最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极及其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

(二)传来取得
传来取得,又称继受取得,即商标权的取得不是最初产生的,而是以原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及其意志为依据,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现商标权的转移。

传来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转让合同,由受让人向出让人有偿或无偿地取得商标权;第二种方式是根据继承程程序,由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取得商标权的原则主要包括了混合原则、使用原则以及注册原则。

至于取得商标权的方式,则主要为两种,也就是上文中介绍到的原始取得和继受
取得。

一旦成为了注册商标,自然可以获得更多法律方面的保护,而此时注册商标也是不容许他人随意侵犯的,如果对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了侵权,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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