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货交易中有关税收征免规定的通知

关于期货交易中有关税收征免规定的通知
关于期货交易中有关税收征免规定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关于期货交易中有关税收征免规定的通知

【标 签】期货交易,有关税收征免规定,征免规定

【颁布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文 号】沪税政一﹝1993﹞165号

【发文日期】1993-06-05

【实施时间】1993-06-05

【 有效性 】全文失效

【税 种】印花税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类期货交易正在本市蓬勃兴起,同时,期货交易中的税收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需进一步明确。现根据市府领导的意见和有关税收政策,对期货交易中的税收问题规定如下:

一、关于期货交易平仓盈利征税问题的规定。

为了支持上海期货市场的发展,在国家税务局未明确规定前,对平仓盈利暂不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但所有会员单位及委托单位在期货交易中获得的平仓盈利必须纳入本单位的经营收入,按财务制度规定予以核算(期货交易中发生的费用和平仓亏损也同样纳入本单位的经营核算范围)。

二、关于期货交易手续费征税问题的规定。

对期货交易中的手续费收入和支出,各会员单位、期货经纪公司或委托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各会员单位或期货经纪公司接受委托单位委托而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可暂按扣除缴纳给期货交易市场部分后的余额按“代理服务”依10%税率缴纳营业税,但会员单位自营期货业务而缴纳的手续费不得从中扣除。

对各类期货交易市场的手续费收入,在国家税务局未作明确规定前,暂按10%税率计征营业税。考虑到发展期货市场的需要,在期货交易市场开办初期纳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报批后,在一年内给予减免期货交易市场手续费营业税、所得税的照顾。

三、关于对期货交易征收印花税的规定。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收,是以有行为性质

的凭证税。各交易所在成交交割中书立的《成交通知单》等,具有合同规定的标的、且明确供需双方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应视为购销合同,并由买卖双方各自依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由期货交易市场在平仓交割时代扣代缴,税务机关按规定支付代扣代缴手续费。

为支持本市期货市场的发展,在各类期货市场成立之初,对各会员单位或经纪公司的《成交通知单》,暂给予免征一年印花税的照顾。

四、各类期货交易的税收政策,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减免有关税收。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 理办法 (2019年10月16日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19年10月30日〔2019〕90号文件发布,修订部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维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交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和客户应当遵守本办法。境外经纪机构应当辅助其委托交易结算的期货公司会员做好境外客户的强行平仓、大户报告、风险提示等工作。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将涉及境外经纪机构客户的《强行平仓通知书》、强行平仓结果、风险提示函等及时通知境外经纪机构。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 各品种1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1各品种中,普通小麦简称“普麦”,优质强筋小麦简称“强麦”,一号棉花简称“一号棉”,精对苯二甲 酸统称“PTA”,菜籽油简称“菜油”,油菜籽简称“菜籽”,菜籽粕简称“菜粕”,鲜苹果简称“苹果”, 干制红枣简称“红枣”。

第五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该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时间分期间依次管理,除苹果、红枣外,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苹果期货合约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红枣期货合约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第六条交易过程中,当日开仓按照该期货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收取相应标准的交易保证金。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当日结算价收取相应标准的交易保证金。 第七条某期货合约所处期间符合调整交易保证金要求的,自该期间首日的前一交易日闭市起,该期货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收取相应的交易保证金。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四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交易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国务院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第八条 期货交易所除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二)发布市场信息; (三)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四)查处违规行为。 第九条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申请书; (二)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 (三)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 (四)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 (五)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六)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期货交易制度

期货交易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期货交易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调整,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是由统一组织进行。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及、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 会员的不足时,应当及时或者自行。 三、涨跌停板制度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即指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的为基准确定的。 四、熔断制度

所谓“熔断”制度,就是在中,当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 五、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六、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有积极作用。 七、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我国对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八、强制减仓制度

上海期货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期货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 (根据上期所[2013]17号公告颁布) 发布日期:2013-12-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套利交易行为,促进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套利交易和投机交易合并为非套期保值交易。非套期保值交易头寸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各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规定执行。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可以通过申请套利交易头寸来扩大其非套期保值交易头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套利交易分为跨期套利和跨品种套利。跨期套利是指同一品种不同合约间的套利交易。跨品种套利是指不同品种合约间的套利交易。 跨品种套利的品种组合由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另行通知。 第四条套利交易头寸分为一般月份(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黄金、白银、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为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燃料油为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三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套利交易头寸和临近交割月份(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黄金、白银、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为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燃料油为交割月前第二月和交割月前第一月)套利交易头寸。 第五条会员或者客户在交易所从事套利交易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套利交易头寸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需申请套利交易头寸的客户应当向任意一家其开户的期货公司会员申报,由期货公司会员进行审核后,按本办法向交易所办理申报手续;非期货公司会员直接向交易所办理申报手续。 第七条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按照品种申请一般月份套利交易头寸,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一般月份套利交易头寸申请(审批)表》; (二)套利交易策略(包括资金来源和规模说明、跨期套利交易或者跨品种套利交易);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获批的一般月份套利交易头寸对该申请品种一直有效。 第八条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按照合约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套利交易头寸,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临近交割月份套利交易头寸申请(审批)表》; (二)套利交易策略(包括资金来源和规模说明、跨期套利交易或者跨品种套利交易、建仓和减仓安排、交割意向等); (三)申请合约价差偏离情况分析;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交易所对一般月份套利交易头寸的申请,按资信情况、历史交易状况、套利头寸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确定其一般月份套利交易头寸。一般月份套利交易头寸不超过其所提供的一般月份套利证明材料中所申报的数量。

什么是黄金期货,应该如何进行交易操作

黄金投资是构成世界投资市场的重要部分,在特殊的经济发展阶段能够发挥出自己独特的作用,为投资者带来意想不到的投资效果,也常常被看成是市场经济发展不稳定时的定心石。而黄金投资本身又衍生出了不同的产品种类,例如实物黄金投资、现货黄金投资和黄金期货投资。 实物黄金需要运输与保管,投资成本相对较高,现货黄金投资国家管控较严,网络上虚假平台盛行,风险也比较大,黄金期货则是以黄金为交易对象的期货合约,上面明确标注了最后的到期交易时间,在此之前投资者都可以根据行情进行自由交易,只要是在交易时间之内就可以享有充分的自由,因此也在市场上收获了一批忠实的追随者,成为了从事黄金投资一个重要的选择。 黄金期货的交易产品是符合国标GB/T413-2003规定,含金量不低于99.95%的金锭,并且根据上交所规定,每手黄金期货为1000克,在这样统一的标准之下,黄金期货为更多的机构投资者提供了大量交易的空间。 黄金期货交易过程中可以采用双向的交易模式。双向交易就是以行情判断为标准,如果判断未来一段时间内黄金价格上涨就进行做多,还低价买入再高价卖出,如果判断未来某一时间黄金价格下降,就可以进行做空,先高价卖出再低价买入。而黄金期货就是在建仓和平仓之间不同的时间节点存在的差价为收益的来源。 投资者在纪念下给股票交易过程中是要受到比较大的限制的,从交易时间上来说,如果今天投资者进行了建仓,那么在今天之内是不能够进行平仓的,因为股票采用的是T+1交

易机制,必须要在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够就行交易,但是黄金期货与此不同,即使是当天建仓也能够当天平仓,只要是正确的交易时间,投资者就可以放心大胆进行交易。投资者也可以在一天之内进行灵活交易。 虽然在操作层面上,黄金期货是支持投资者进行短线交易的,但是根据黄金期货市场运行的条件规律,在一天之内黄金价格波动幅度是很有限的,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如果没有丰富的交易经验尽量不要采用短线交易的方式,避免资金承担太大的风险压力。 了解更多的黄金期货交易系统,欢迎登录金荣中国官网(http://www.jrjr.hk/?347)。还有资深专家分析室在线等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 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国境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一)因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二)因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详解

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详解 1.保证金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2.每日结算制度: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金。 3.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4.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期货风险高,申穆温馨提示,请警惕期货市场风险) 5.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 6.实物交割制度: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7.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黄金期货交易规则及案例

黄金投资的是我国04年放开的新的投资品种,自从2004年底黄金业务针对个人放开之后,黄金投资开始飞速的发展,这类似于90年代初股市刚刚开始开放一样,是一个朝阳的品种,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极大的获利空间和获利的方式。下面简单介绍黄金投资的交易规则: 黄金现货投资(外盘)本地伦敦金交易规则 一:炒金方便 炒黄金可以在家看盘,和股票一样的K线图分析不用整天到交易所盯盘。只要有宽带电脑即可进行网上交易. 二:市场透明度高 黄金品种单一,国际市场巨大,每天的交易量,2.5兆左右,没有哪个财团有这个实力, 所以不会出现黑市。 三:黄金报价 黄金报价以道琼斯国际报价为准,主要根据伦敦市场的现货黄金价格。黄金计价单位为“美元/盎司”(1 盎司=31.1035克)。 四:利润空间

黄金每天的波动在10到30个点左右,波动一个点带来的收益为100美金。 五:双向获利 交易方式:下多单(买进)和下空单(卖出)。下多单就是看涨,先以低价格买进,等价格上涨时再进行平仓。反之,下空单就是看跌,先以高价格卖出,等价格下跌时再进行平仓,即在黄金价格下跌的过程中,也可实现赢利。 六: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周一6点至周六6点一般来说,黄金交易最活跃的时间为美洲盘,时间大致在晚上8点30分至次日凌晨1点之间。炒金上班两不误.白天上班,晚上炒金股票只白天做,时限太短 七:T+0交易模式。 T+0的交易模式,实时交易,并非股市的撮合交易,只要想成交就以现价成交,没有时间的限制没有等待成交的被动的情况出现, 八:保证金交易 一手的保证金只需要1000美金,一手=100盎司,一盎司=31.1035克 九:无涨跌停限制 国际现货黄金没有涨跌停限制,让客户的利润最大化。有风险提醒,止损\止赢的设置 十:支付的费用低 客户交易的黄金,没有手续费,佣金。点差为0.8. 0.8点差=80美金 (相当

豆粕基础及饲料企业套保(大商所)

第一部分:国内市场现状 一、豆粕现货市场格局 2003年以前,国内豆粕价格波动波澜不惊,平稳而缓慢。进入2003年后国内豆粕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极端时候甚至出现过当日现货报价涨跌100元/吨的惊人之举,而且呈现出急涨阴跌的特征。 原因如下: 1、油脂压榨行业格局变化 国内压榨行业2002年后迅速发展,目前已经相成8000万吨/年的压榨能力,虽然远大于3000万吨/年的实际压榨需求,但东南沿海大量大型压榨企业的运营,彻底改变了国内压榨行业主要依靠国产大豆压榨的局面,大豆压榨行业整体80%左右的原料依靠进口大豆。压榨行业的扩张,导致豆粕供应量的增加,目前已经成为豆粕净出口国,同时与CBOT市场大豆联动性增强 2、饲料需求的扩张 由于 高速发展,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转变,导致肉、蛋、奶、禽的消费量逐年增长,拉动了饲料用豆粕的需求。2000年,国内豆粕消费量仅1500万吨不到,今年预计豆粕消费量将达到2800万吨左右,年均递增10%以上。 3、饲料企业分布特点 国内饲料企业呈现集团化,分散生产的特点。在长期市场竞争中,出现了像希望、六和、正大、温氏这样的饲料企业集团。但是这四大集团的生产,却是由分散在全国各地的若干中、小饲料生产企业完成的。这些中小型生产企业对原料豆粕的采购,基本是分散、独立地进行。在与大型压榨企业豆粕定价权的较量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豆粕合约日线走势图(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豆粕定价机制及其影响因素 1、进口成本 中国榨油用大豆主要靠进口的现实,决定了中国的榨油用大豆价格主要取决于国际市场大豆的价格,进口大豆成本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下游产品尤其是豆粕的销售价格。 目前进口大豆的基本定价方式: 进口成本=CBOT大豆价格+综合基差 (运达中国港口的综合基差:包括海湾基差和海运费用) 简单地看,进口大豆成本就是CBOT大豆期货价格加上到中国的升贴水。相对于廉价的农产品,目前升贴水约占大豆进口成本的20%左右。它的变化对进口成本有重要影响。 2、压榨利润 目前的压榨企业都是根据压榨利润来调节生产节奏。当压榨利润较高时压榨企业会积极生产,从而导致后期豆粕供应增加,形成供应压力,压榨企业尽量低价销售,回笼资金。在压榨利润较低或者为负时,压榨企业消极生产甚至停机,导致后期豆粕供应量下降,短期供应紧张促使豆粕价格趋涨。而压榨利润的好转又会促使压榨企业积极生产。这个过程不断地循环往复。 2005年以来进来大豆周榨油毛利走势图(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从图表来看,压榨收益(毛利)大部分时间在—50至200之间波动,高于200和低于—50的次数都不多。 其他影响因素:

黄金期货交易流程

黄金期货交易流程 黄金期货交易从开户到结算交割,是一个完整的过程。黄金期货和其他品种的期货一样,都得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期货交易方式完成。投资者要想在期货市场投资成功,首先得进入这个市场,为自己寻找一家合适的期货经纪公司。因为期货经纪公司是客户和交易所之间的纽带,除了交易所的自营会员外,所有投资者要从事期货交易都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 合法的期货经纪公司应该在交易现场挂出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和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期货经纪公司在异地开设的合法的营业部也应该挂出上述证件。如在满足了合法性之外,期货经纪公司的商业信誉如何、能否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是重要的条件。一般来说,运作规范、严格遵守不自营规定的期货经纪公司的可靠程度比较高。 除了以上种种,投资者选择期货经纪公司还要看它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比如,期货公司有哪些信息系统、是否开通网上交易、交易速度怎么样、是否有专设的研究咨询部门、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否合理等等。 同时,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不同,由于它利用保证金“杠杆”交易,风险性远远大于一般投资品种。同时,期货交易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这些条件都要求投资者加强前期知识贮备。 专家建议,初次涉及期货交易的投资者不妨从模拟交易开始。现在,许多期货公司都设有网上模拟交易。通过模拟交易,投资者可以查阅资料,一边学一边交易,这样的做法将使投资者获益匪浅。更多投资交易知识,关注领峰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017867081.html, 以黄金期货投资为例,投资者需要了解黄金的供需情况如何,一些预期的分歧点在哪里,历史上黄金出现过什么情况,各种技术指标有什么确切含义,按这些指标是做空还是多,出现特殊情况该如何处理等等方面。 模拟交易可以帮助投资者尽快熟悉市场,熟悉黄金品种的特性、熟悉相关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方式。所以,这也是许多初级投资者目前比较接收的一种入门指南。 选定了合适的期货经纪公司,接下来就要办理开户手续了。所谓开户,是指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专门用于期货交易的交易账户,投资者必须以真实身份办理开户手续。 从开户到正式交易,投资者必须配合期货经纪公司完成五个步骤。 第一步,投资者应该详细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第二步,选择期货交易方式; 第三步,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 第四步,申请交易编码及确认资金账号;

期货交易规则.doc

1.保证金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2.每日结算制度: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金。 3.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顶尖操盘手寻找资金合作(以下是实力简介) 把巨额学费交给市场,不如尝试与我们合作,只要你有勇气加入我们,我们就不会让你失望。 1.资金及股票账号你自己掌控或者代理操盘,前期免费提供2-3周操盘建议检验操盘实力(真金不怕火炼)。 2.本人十年外汇(期货)经历,曾任私募基金首席操盘手,有着丰富的外汇(期货)实战操盘经验,稳定的盈利模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操作系统,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社会寻找资金合作!

3.提供本人历史成交记录查询 4.在保证你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一个月预期可以取得25%到65%的收益,只有当您的收益超过了10%的情况下才收费。 5.思路决定出路!外汇(期货)未来的发展空间非常大,但很多投资都没有赚到钱,因为你没有形成自己的盈利模式和完整操作系统,希望你能跟着高手赚钱。 6.团队是由多名曾任首席操盘手的精英操盘手组建而成,大资金管理经验,严控风险。QQ:3065083312 4.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期货风险高,申穆温馨提示,请警惕期货市场风险) 5.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 6.实物交割制度: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7.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doc-中国金融期货交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doc- 中国金 融期货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第五条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 (一)期货交易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 (二)遇国家法定长假; (三)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 (四)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单边市是指某一合约收市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格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格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格的情形。 第六条交易所调整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在当日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 第七条结算准备金的管理适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涨跌停板制度 第八条交易所实行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第九条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10%。 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 20%。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20%。 第十条期货合约连续两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第一个单边市的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第二个单边市的交易日称为D2交易日,D1交易日前一交易日称为D0交易日,下同),D2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的,该合约直接进行交割结算;D2交易日不是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限制开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强制减仓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持仓限额制度 第十一条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 第十二条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第十三条会员和客户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一)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 100 手; (二)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 25%; 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不受前款第一项限制。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doc30页)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doc 30页)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贝U 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

易。 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做岀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如何制定并且加以实施的呢?下文是我收集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欢迎阅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口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客户和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内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控制结算风险;

(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帐表; (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情况; (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帐款纠纷; (六)办理交割结算业务; (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 第八条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 第九条交易所可以检查会员的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的凭证和帐册,会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会员应当设立结算部门。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 易所、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结算工作;非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之间的结算工作。 结算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帐册,以备 查询和核实。 第十一条结算交割员是经会员法人授权代表会员办理结算和交割业务 的人员。每一会员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结算交割员。 结算交割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培训合格,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交割员培训合格证书》,并经所属会员的法人授权后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交割员证》(以下简称《结算交割员证》)。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附件3: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修订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阴极铜(以下简称铜)、铝、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铅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 在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过程中,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交易保证金水平:

(一)持仓量达到一定的水平时; (二)临近交割期时; (三)连续数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一定水平时; (四)连续出现涨跌停板时; (五)遇国家法定长假时; (六)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时; (七)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调整交易保证金的,应当公告,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条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具体规定如下:(一)交易所根据合约持仓大小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的方法。 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表三螺纹钢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表四线材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表五黄金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表六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黄金期货基本知识

黄金期货基本知识 黄金期货的概念 所谓黄金期货,是指以国际黄金市场未来某时点的黄金价格为交易标的的期货合约,投资人买卖黄金期货的盈亏,是由进场到出场两个时间的金价价差来衡量,契约到期后则是实物交割。 和其它期货买卖一样,黄金期货也是按一定成交价,在指定时间交割的合约,合约有一定的标准。期货的特征之一是投资者为能最终购买一定数量的黄金而先存入期货经纪机构一笔保证金。一般而言,黄金期货购买和销售者都在合同到期日前,出售和购回与先前合同相同数量的合约而平仓,而无需真正交割实金。每笔交易所得利润或亏损,等于两笔相反方向合约买卖差额,这种买卖方式也是人们通常所称的“炒金”。 黄金期货合约交易只需少量的保证金作为投资成本,具有较大的杠杆性,即少量资金推动大额交易,所以黄金期货买卖又称“保证金交易”。 黄金期货的优点 1、双向交易,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 2、实行 T+0 制度,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可以买卖。 3、以小博大,只需要很小的资金就可以买卖全额的黄金。 4、黄金期货价格公开、公正, 24 小时与国际联动,不容易被操纵。 投资黄金期货的优点 ( 1 )委托指令的多样性,如即市买卖、限价买卖等。品质保证,投资者不必为其合约中标的的成色担心,也不要承担鉴定费。 ( 2 )安全方便,投资者不必为保存实金而花费精力和费用。 ( 3 )较大的流动性,合约可以在任何交易日变现,是 T+0 交易。 ( 4 )较大的灵活性,投资者可以在任何时间以满意的价位入市。 ( 5 )杠杆性,即以少量定金进行交易。价格优势,黄金期货标的是批发价格,优于零售和饰金价格。 ( 6 )套期保值作用,即利用买卖同样数量和价格的期货合约来抵补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也称“对冲”。 ( 7 )市场集中公平,期货买卖价格在一个地区、国家,开放条件下世界主要金融贸易中心和地区价格是基本一致的。

2014年期货基础知识真题:期货交易制度(一)答案详解

2014年期货基础知识真题:期货交易制度(一)答案详解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1.我国期货交易所实行的强制减仓制度,根据的是()。 A.结算价 B.涨跌停板价 C.平均价 D.开盘价 【解析】强制减仓制度是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2.目前在我茵,某一品种某一月份合约的限仓数额规定描述正确的是()。 A;P艮仓数额根据价格变动情况而定 B.限仓数额与交割月份远近无关 C.交割月份越远的合约限仓数额越小 D.进入交割月份的合约限仓数额最小 【解析】一般持仓限额与距离交割月份远近有关。距离交割月份越近,限仓数额越小。 3.()是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 A.基础结算担保金 B.风险结算担保金 C.变动结算担保金 D.交易结算担保金 【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结

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包括: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基础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变动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中超出基础结算担保金的部分,随结算会员业务量的变化而调整。 4.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应当在()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A.三个交易日内 B.两个交易日内 C.下一交易日开市前 D.当日 【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应当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期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 5.在我国,期货交易所一般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A.30% B.25% C.20% D.15% 【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 6.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髙于以下哪项标准中的较低值?() A.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70%;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实有货币资金的3倍

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期权交易行为,保护期权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市场功能发挥,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期权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权合约为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 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期权交易。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内的期权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做市商、客户、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期权合约 第五条 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六条 期权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物、合约类型、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

动价位、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到期日、行权价格、行权方式、交易代码和上市交易所。 第七条 期权合约标的物是指期权合约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期权合约标的物为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 第八条 期权合约类型包括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看涨期权是指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标的期货合约,而卖方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期权合约。 看跌期权是指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卖出标的期货合约,而卖方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期权合约。 第九条 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期权交易应当以“一手”的整数倍进行。 第十条 期权合约报价单位与标的期货合约报价单位相同。 第十一条 最小变动价位是指该期权合约单位价格变动的最小值。 第十二条 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涨跌停板幅度=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当日涨跌停板比例。

黄金期货交易介绍

黄金期货交易介绍 国内第一个贵金属期货品种黄金期货1月9日正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昨日发布公告,将各个期限黄金期货合约挂牌当日地基准价规定在209:99元/克地水平上。 一、首次挂牌六个期限地合约 今日挂牌地黄金期货将包括7个交割月份地合约,其中最早地合约将于2008年6月份交割,最晚地要在12月交割,不过依据上期所公布地标准合约,随着黄金期货地日趋成熟,其交割月份将与已经在上期所挂牌地其他金属期货品种一样,覆盖1-12月地任何一个月份,也就是在任何时点上,都将有12个不同期限地合约在市场上交易。 尽管如此,交割这一操作并不适用于个人投资者。据悉,如果进入交割月份,个人投资者地持仓没有按规定调整为0手,则交易所在进入交割月份地第一个交易日起,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个人投资者确实需要购入现货黄金,可以通过银行或现货市场交易等渠道及方式实现。 二、首日涨停?别把期货当股票!

市场人士注意到,黄金期货地风险管理措施十分严格。依据合约文本,黄金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设定为合约价值地7%,上市交易初期暂定以9%地比例收取;基于全球金价波动较大地特征,黄金期货涨跌停幅度设置为5%,而铜、铝、锌等基本金属地涨跌停幅度均为4%。 此前市场中不断有观点传出,认为黄金期货挂牌首日将会冲击涨停。对此,本站明确提醒,炒黄金者应认清期货与股票之间地区别,不要用炒股票地思维去交易期货。 本站提醒,无论交易哪只股票,只有当股票价格上涨时才有可能获利,所以市场总是有动力将股票价格不断推高。但对于期货而言,基于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地联动关系,炒黄金者既可看好标地资产价格,黄金期货地标地资产为黄金从而认购期货合约,又可看空标地资产价格从而出售期货合约,所以只要炒黄金者地预期与实际情况相符都可以获利,不管期货价格是上涨还是下跌。 三、短线谨慎做多为佳 广东省黄金公司副总经理赵昆认为,黄金期货地推出,对于国内黄金行业地整体做大做强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不过,他认为上级机构设立黄金期货地初衷,主要是为企业炒黄金者创造套期保值地机会,间

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

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 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规范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期货从业人员资格(以下简称从业资格),从事期货经营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任用期货从业人员,以及期货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 (一)期货公司; (二)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 (三)期货投资咨询机构; (四)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期货从业人员是指: (一)期货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二)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中从事期货结算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三)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四)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中从事期货经营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实行自律管理,负责从业资格的认定、管理及撤销。 第二章从业资格的取得和注销 第六条协会负责组织从业资格考试。 第七条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取得协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第九条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事先通过其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从业资格。 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在机构中开展期货业务活动。 第十条机构任用具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 (一)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已被本机构聘用; (三)最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四)未被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经届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