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合同法的考点知识
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自考合同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国法律制度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也是中国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1.合同的基本原则: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交易原则、大多数原则。
2.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有三个要件,即需要有甲方和乙方的意思表示,需要有合法的标的和形式。
3.合同的履行:对合同义务的履行依法来说时间、方式、环境三要件。
4.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可以随时通过协商一致来变更合同的内容,也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
但变更和转让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
5.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可以分为达成目的、期限届满、协议解除、不能履行、违法违约等情况。
6.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就构成了合同违约行为。
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7.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8.合同的无效和撤销:当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重大不公平等情形,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9.合同中的特别规定:合同可以根据当事人特殊的需要,制定特殊的规定,如合同中的补充条款、附加条款、特例条款等。
10.合同的损害赔偿:当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受损时,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1.合同的保证:合同的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当事人履行合同提供担保责任。
12.合同的抵销:当事人各自拥有相互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协商一致将相互债务相互抵销。
13.合同附则的规定:合同附则中包括了合同的适用范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争议解决等内容。
自考合同法重点章节

自考合同法重点章节在合同法中,有一些重点章节需要特别注意。
这些章节是关于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重点章节。
一、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对象、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合同当事人是指订立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对象是指合同的目的和内容,可以是财产、权利和义务等。
合同内容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形式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不同要求,有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要约和承诺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内容合法、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要约是指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接受要约并同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和承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等方式进行表达。
三、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解除是指由于当事人间的原因,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
解除合同可以采取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判解除等方式。
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
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合同权利的取得、转让和制约等方面。
合同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履行。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合同当事人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时,可以通过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来实现。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的某些内容进行修改。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六、违约责任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可以是履行、赔偿、解除、排除妨碍、请求交付和请求支付等。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和金额,也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自考合同法的重点章节包括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法自考重点

合同法自考重点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基本制度。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修改。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
变更和转让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并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六、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
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抵销、混同、提存、免除等。
七、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八、合同的解释合同的解释是指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说明。
合同解释应当遵循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争议的解决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合同产生的纠纷的处理。
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十、特殊合同特殊合同是指具有特定性质或者适用特殊规则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
特殊合同应当遵循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并适用特殊规则。
合同法自考重点

合同法自考重点一、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性质合同法作为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和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法律。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协议,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等内容。
二、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和承诺、合同的表现形式和方式以及合同的生效条件三个要素。
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生效、无效和终止三个方面。
生效是指合同经过法定程序,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后产生效力。
无效是指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内容有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导致合同无效。
终止是指合同的效力终止,即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三、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原有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增减。
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内容的约定。
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符合法律的规定。
四、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效力消除,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可以通过协商、一方单方解除、法院判决等方式进行。
五、合同法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履行、停止违约等形式。
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法的特殊合同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
这些特殊合同在合同法中有着具体的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合同具有特殊的要求和规范。
七、合同法的争议解决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也可以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当事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争议。
合同法自考重点笔记

选择题: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最大化利益原则(正确答案:A、B、C均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D不是)下列哪项属于要约的构成要件?A. 要约必须向不特定的人发出B.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C. 要约可以撤回,但不可以撤销D. 要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正确答案:B,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关于承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以撤销B. 承诺一旦到达要约人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C. 承诺的内容可以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D. 承诺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正确答案:B,承诺一旦到达要约人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正确答案:D,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下列哪项是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C. 合同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D. 合同约定的变更条件成就(正确答案:A,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之一)关于合同的解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B. 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C. 合同解除必须有解除的行为D.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正确答案:D,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进行处理)下列哪项不属于违约责任的形式?A. 继续履行B. 采取补救措施C. 赔偿损失D. 解除合同(正确答案:D,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责任的形式,而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关于合同的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合同的转让包括合同的变更和合同的终止B. 合同的转让必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C. 合同的转让只包括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D. 合同的转让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正确答案:B,合同的转让必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下列哪项是关于合同法适用范围的正确表述?A. 合同法只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B. 合同法只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C. 合同法既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也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D. 合同法既不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也不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正确答案:A,合同法只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自考合同法必背知识点

自考合同法必背知识点
1. 合同的成立条件呀,这可太重要啦!就像你和朋友约好一起吃饭,你说“咱晚上 6 点吃饭”,他说“行”,这合同不就成立啦!比如你去商店买东西,你说要这个,店家说好,这也是合同成立了呀。
2. 合同的效力问题呢,可不能小瞧!要是一份合同没效力,那不就白签啦!比如你签了个合同说要给人 100 万,结果发现你是被人骗着签的,这
合同能有效吗?肯定不行呀!
3. 违约金的规定得清楚呀!就好比你和人约定好了,要是你违约就给人家一大笔钱作为惩罚。
比如说你租房子,约定要是提前退租就得付两个月租金当违约金。
4. 合同的履行也超级关键呀!你答应的事儿就得做到呀。
就好像你跟人说你会帮忙搬东西,那你就得去搬呀!要是没做,那就是违约喽。
5. 合同的变更得慎重考虑呀!可不能随便就改。
比如你和人本来约好明天见面,后来又说改成后天,这就是合同变更呀。
6. 合同的解除也有讲究呢!不是想解除就解除的。
好比你和人合作做事,不能说不干就不干了呀,得有正当理由才行。
7. 格式条款可得注意喽!有些商家弄些小字条款来坑人呢。
就像你买东西,不仔细看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说不定就被坑啦!
8. 表见代理是什么意思呢,哎呀,就是表面上看起来像代理呀!比如有人拿着公司的章子去签合同,别人就以为他有代理权呢。
9. 缔约过失责任也不能忽视呀!要是你在谈合同的时候故意隐瞒什么重要的,让别人受损失,那你就得负责呀!就好像相亲的时候故意隐瞒自己的缺点骗人家感情一样。
我的观点:自考合同法这些知识点真的都超级重要啊,必须得好好掌握,不然在实际生活中很容易吃亏呀!。
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

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本章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在我国,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
本章重点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等。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自主自愿地作出意思表示,不受任何外部压力或威胁。
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处于平等地位,没有任何一方享有特殊优势。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误导等不正当手段。
公平原则是指合同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研究本章内容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含义;(2)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的具体内容及其适用;(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关系;(4)实际案例分析,理解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应用。
本章是合同法中的重点章节之一,主要讲述了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已经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还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
一般来说,合同的成立需要订约的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合意以及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
要约和承诺作为订约的意思表示,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约的意思表示,也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
要约应当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即要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向特定的受约人发出;内容须特定等。
要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在生效时间上,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生效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而生效。
在要约存续期间,要约人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加以限制或扩张。
禁止要约人违反法律和要约的规定随意撤回要约及变更要约的内容。
当然,法律也允许要约人在要约到达之前、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撤回或撤销要约,但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关于自考合同法的知识点

关于自考合同法的知识点第二部分合同法一、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一)熟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调整范围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2、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广义合同与狭义合同狭义的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广义的合同除了民法中债权合同之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等。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狭义的合同。
(2)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1)有关的合同如婚姻合同(婚约)适用《婚姻法》、收养合同适用《收养法》等专门法。
2例如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公务委托合同(如税款代扣合同即是)、公益捐赠合同、行政奖励合同、行政征用补偿合同等。
3)4例1:下列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09真)A、收养合同B、劳动合同C、税款代扣合同D、赠予合同D例2: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10真)A、抵押合同B、供用电合同C、婚姻合同D、行政合同E、劳动合同AB例:下列合同中,由《合同法》调整的是()合同。
(11真)A、婚姻B、收养C、买卖D、行政C(三)了解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对某类合同赋予专门名称,并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
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是合同实践的常态。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依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互负义务,合同可以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互相承担义务,或者说,当事人均承担义务的合同。
例如买卖合同。
单务合同是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另一方不承担义务只享有权利的合同。
例如,赠与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常见的合同形式,诸如买卖、租赁、运输、承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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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合同法的考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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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合同法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合同法》课程考试大纲
一、课程性质和目标
1、课程性质
《合同法》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与其他民商法课程关系密切,是整个课程体系中应用性最强的课程之一。
2、课程目标
学习的目的是让学生理解合同法的原理和基本应用方法。
具体:(1)理解合同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和立法动机;
(2)熟悉合同法律规范体系;
(3)系统掌握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制度;
(4)学会运用合同法的原理与规范分析解决实际案件、为经营管理服务;
(5)了解国内外合同法的发展动态。
二、考试内容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以考试大纲为依据,具体:
1、合同法概述,着重掌握合同概念与特征,合同分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掌握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等原则。
2、合同成立,着重掌握合同成立的要件,要约与承诺的要件、效力,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确认书及合同成立的方式,缔约过失责任;区别合同的一般条款、免责条款和格式条款,合同形式,合同义务,合同解释的概念与原则,合同漏洞填补。
3、合同的效力,着重掌握合同生效的要件及生效与成立的区别,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合同无效和撤销的法律后果。
4、合同的履行,着重掌握合同履行的原则与基本规则,双务合同
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保全的特征及代位权、撤销权。
5、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掌握合同变更的概念、条件和效力,合同转让的性质、分类、权利转让、义务转让及权利义务概括转移。
6、合同的终止,着重掌握合同终止的概念与种类,合同解除的概念、条件、程序与效力,清偿及代位清偿,抵销的概念、要件、方法与效力,提存的概念、原因、主体、标的、方法与效力,免除与混同。
7、违约责任,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违约形态、违约主体,实际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和定金等违约救济形式,免责事由,责任竞合。
8、转移财产的合同,掌握买卖合同的特征、效力、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与利益承受,特种买卖与互易合同,赠与合同与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
9、提供服务的合同,着重掌握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区别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区别委托、行纪、居间合同,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义务及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
10、技术合同,掌握技术合同的特征,价款的支付方式,技术成果相关权利的归属,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负担,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
三、命题的原则
1、命题标准
坚持质量标准,注重能力考查,使考试合格者能达到一般普通高等院校同类专业同课程的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回答,并有适当的时间检查答案。
2、命题依据与范围
依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合同法自学考试大纲》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定教材《合同法》(2004年版,王利明、崔建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3、考试要求
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在试题中的不同难度要求的比例分别为:容易20%,中等偏易30%,中等偏难30%,难20%。
在试题中的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比例分别为:识记30%,领会40%,应用30%。
4、本课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5、评分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线。
四、《合同法》课程试题样卷
1、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项中仅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号填入括号中,错选、多选或不选均无分)通过函电订立涉外经济合同的,一般以承诺的()为合同生效时间。
A.发生日 B.口头通知日
C.到达日 D.书面传送或投递日
2、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以上符合题目要的,请将其代号填入括号中,错选、多选、少选或不选均无分)以下应由债权人承担的清偿费用是()。
A.当事人未约定的运费
B.受领迟延导致增加的费用
C.债权人请求改变地点增加的费用
D.合同约定的包装费
E.债权人要求改为航空运输增加的费用
3、简答题
简述预期违约制度。
4、论述题
我国合同法的诚信原则体现在哪些制度中?
5、案例分析题
2000年2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价值4万元的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4万元的铝合金型材,交货日期为同年4月份,交货方式为供方送货,甲方预付定金8000元,违约金5%,合同中对型材的规格、质量等有明确要求。
合同签订后,甲方依约交付
了定金,而届时,乙方却未能交货,经甲方多次派人催促(花去差旅费500元),双方同意延期至同年6月份交货,而届时,乙方只交付了2万元的型材,甲方收货后,即存放仓库并继续催货。
8月份,甲方从仓库取货使用,发现型材规格不符合同要求,遂要求退货,并要求解除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乙方既不同意退货,亦不同意解除未履行部分的合同。
因甲方急需用材,从其他单位另行购进了4万元的同种型料,后甲方诉至法院。
问:
(1)乙方已履行部分能否退货?
(2)合同未履行部分能否解除?
(3)定金如何处理?
(4)乙方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