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行李寄存制度
酒店贵重寄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贵重物品的管理,保障宾客的财产安全,提高酒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所有宾客贵重物品的寄存、保管、取回等环节。
第三条酒店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应遵循安全、便捷、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寄存规定第四条宾客寄存贵重物品时,须遵守以下规定:1. 寄存物品应限于现金、首饰、手表、相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贵重物品。
2. 寄存物品时,宾客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
3. 寄存物品应确保完好无损,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 寄存物品数量较多或价值较高时,酒店可要求宾客提供担保或缴纳押金。
第三章保管措施第五条酒店应设立专门的贵重物品寄存处,配备安全可靠的保管设施。
第六条寄存物品应分类存放,确保物品安全。
第七条寄存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保管措施:1. 对寄存物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价值、宾客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寄存物品,确保物品安全。
3.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寄存物品,不得擅自使用或调换。
4. 寄存处工作人员应保持寄存处环境整洁、卫生。
第四章取回手续第八条宾客取回寄存物品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
第九条寄存处工作人员核对宾客身份及寄存物品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取回手续。
第十条宾客取回寄存物品时,如发现物品有损坏、遗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酒店管理人员。
第五章责任与赔偿第十一条酒店对宾客寄存的贵重物品承担保管责任,如因酒店原因造成物品损坏、遗失,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1. 物品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按物品原价的一定比例赔偿。
2. 物品遗失:按物品原价赔偿。
第十二条宾客在寄存物品时,应如实填写《贵重物品寄存登记表》,如有隐瞒或伪造信息,造成物品损坏、遗失的,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酒店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

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一、总则酒店作为对外提供服务的企业,为了维护好客人的权益,确保顾客的财物安全,特制定本《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
二、行李寄存1. 行李寄存服务是指酒店提供给客人将其行李安全寄存的服务。
2. 客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可以选择行李寄存服务。
3. 客人需将寄存行李交由前台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填写具体行李信息,并交付客人相应的寄存凭证。
4. 行李寄存期限为不超过24小时,超过寄存期限的行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行李保管1. 行李保管是指酒店对客人寄存的行李进行安全保管的服务。
2. 酒店对客人行李的保管采取专人管理的方式。
3. 酒店工作人员需保证客人行李的安全,严禁私自打开或擅自使用客人行李。
4. 酒店在保管行李时应对行李进行严格登记并填写相关信息。
5. 行李保管期限为不超过7天,超过保管期限的行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行李取存1. 客人在需要取回寄存行李时,应携带有效的寄存凭证和对应的身份证明。
2. 客人需在行李取存处出示相关证件,并将寄存凭证交给工作人员。
3. 酒店工作人员核对寄存凭证和客人身份信息后,将行李交予客人。
4. 客人在领取行李后,需要确认行李的完整性,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酒店进行反馈。
五、责任和赔偿1. 酒店对于客人寄存的行李负有保管责任,如因酒店的原因导致客人行李损失或遗失,酒店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酒店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行李损失或遗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酒店将积极协助客人解决相关问题。
3. 客人在领取行李后,需确认行李的完整性,若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酒店工作人员反馈,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
六、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酒店所有客人的行李寄存及保管服务。
2. 如有需要,酒店保留对本规定进行合理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规定将同样适用于客人。
本《酒店前厅管理规章制度之行李寄存及保管规定》将为酒店提供行李寄存和保管服务的客人提供明确的管理指导,确保客人的财物安全,使客人在酒店的入住体验更加舒适和满意。
前厅行李寄存与保管制度

前厅行李寄存与保管制度
1. 寄存行李的范围和要求
宾客可以将常规行李寄存于前厅,包括行李箱、手提包、购物袋等。
行李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安全要求,禁止寄存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或其他违禁物品。
2. 行李寄存流程
1. 宾客将行李交由前厅工作人员。
2. 工作人员将行李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宾客姓名、房间号、行李数量和寄存时间,并给予宾客相应的存根。
3. 寄存行李期间,宾客可随时前往前厅取回行李。
4. 宾客办理退房手续时,行李将由工作人员送至指定的地点。
3. 行李保管责任和安全措施
酒店工作人员将对寄存行李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行李安全并防止混杂其他宾客的行李。
酒店将建立行李寄存登记簿,详细记录每一次的行李寄存信息,确保行李的追踪和管理。
酒店将提供安全的行李寄存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行李寄存区域无隐患。
如果行李出现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在确认责任后,酒店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费用说明
酒店为行李寄存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日常寄存:根据寄存行李的大小和数量收取相应费用,费用根据酒店的政策执行,并在前厅公示。
长期寄存:如果宾客需要长期寄存行李,可与酒店协商特殊费用和安排。
5. 注意事项
宾客在寄存行李时应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如现金、证件、珠宝等。
酒店不对这些物品的丢失或损坏负责。
宾客寄存行李后,请妥善保管好寄存存根,退还存根时必须验明身份,否则不予以领取行李。
如果宾客超时未取行李,酒店将保留行李7天,逾期将视为无人认领,并按酒店规定进行处理。
行李寄存须知---上墙

行李寄存须知
1、酒店免费为住宿客人在住宿期间提供行李、物品寄存服务。
2、寄存人所寄存的行李、物品中如果夹带有贵重物品(例如:身
份证等证照、现金、金银珠宝等)的,必须向酒店工作人员声明并另行办理贵重物品寄存手续,寄存人如不事先声明,发生损坏或灭失的,宾馆不予赔偿。
3、行李、物品寄存期间,中途如需从行李、物品中放入或取出物
品应先办理行李领取手续后再办理寄存手续,寄存人寄存的行李、物品请自行上锁或使用封条保管好,否则,本酒店不承担行李、物品毁损、灭失等责任。
4、寄存人不得寄放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或放射性等危险品,
枪支弹药等物品请自行联系警方办理寄存手续,本酒店不办理宠物等动物的寄存业务。
5、寄存人寄存的行李、物品自办理退房手续之日起, 30日内未
办理领取手续的,按照无人领取物品处理。
6、寄存人遗失行李、物品寄存凭证,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凭本
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核对行李、物品的相关细节特征无误后方可领取。
若在挂失前已被冒领,酒店不予赔偿。
7、寄存人委托他人领取行李、物品时,需出示相关领取凭证及委
托人的相关证件,并在通知大堂副理的情况下方可取走行李、物品,风险由寄存人承担。
旅店业物品寄存保管制度

旅店业物品寄存保管制度
1、各旅店必须设立贵重物品寄存保管室,建立寄存保管登记薄册,并指定专人负责。
2、旅店寄存物品时,要严格询查物品情况,认真如实登记,防止旅客将危险物品带进店内,领取物品时应当面清点,以免出现差错。
3、旅店不允许寄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性、腐蚀性及放射性等危险物质。
4、旅客退房离店时,必须领取寄存的物品;超过三个月以上,且无法联系寄存物主人的应以无主物品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5、旅店应设置专门寄存大额现金的保险柜或保险箱,保险柜或保险箱的钥匙应交寄存者保管。
6、各旅店和旅客必须遵守上述寄存保管制度,违者后果自负。
酒店物品寄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物品寄存的管理,确保宾客物品的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客房、套房、会议室等区域内的物品寄存服务。
第三条物品寄存服务遵循自愿、安全、方便、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与分工第四条前台接待人员负责物品寄存的服务工作,包括物品登记、存放、取回等。
第五条客房部负责物品寄存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卫生清洁、安全检查等。
第六条餐饮部、会议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前台接待人员,做好物品寄存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物品寄存流程第七条宾客要求寄存物品时,前台接待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寄存,并指导宾客填写《物品寄存登记表》。
第八条前台接待人员应仔细核对宾客的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将《物品寄存登记表》登记在《物品寄存登记簿》上。
第九条前台接待人员根据宾客所需寄存物品的大小,选择合适的保险柜或寄存柜。
第十条宾客将物品放入保险柜或寄存柜后,前台接待人员负责锁好柜门,并将钥匙交予宾客。
第十一条宾客取回物品时,需出示身份证件和《物品寄存登记表》,前台接待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将钥匙交予宾客,并协助宾客取出物品。
第四章物品寄存注意事项第十二条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不得寄存现金、有价证券、贵重首饰等价值较高的物品。
第十四条寄存物品应保持整洁、干燥,不得带入潮湿、污染等物品。
第十五条寄存物品数量过多,影响其他宾客寄存时,前台接待人员有权拒绝寄存。
第十六条前台接待人员应提醒宾客妥善保管钥匙,遗失钥匙由宾客自行负责。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物品寄存室应保持24小时上锁,钥匙由前台接待人员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物品寄存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无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酒店领导,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酒店客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酒店小件寄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酒店小件寄存服务,保障客人和酒店的利益,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所有小件寄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物品、行李、包裹等。
第三条酒店小件寄存服务应遵循自愿、安全、方便、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寄存服务流程第四条寄存流程1. 客人需向酒店前台咨询小件寄存服务相关事宜。
2. 前台工作人员向客人说明寄存规则和注意事项。
3. 客人填写《小件寄存登记表》,登记寄存物品的名称、数量、品牌等信息。
4. 客人支付寄存费用,前台工作人员出具《小件寄存凭证》。
5. 客人将物品放入指定的寄存柜中。
6. 客人离开酒店时,凭《小件寄存凭证》取回物品。
第五条取存流程1. 客人持《小件寄存凭证》到前台。
2. 前台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为客人办理取存手续。
3. 客人支付取存费用(如有)。
4. 客人取回寄存物品。
第三章寄存物品管理第六条寄存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处理。
第七条寄存物品的保管期限为客人在酒店住宿期间,最长不超过30天。
第八条寄存物品如有损坏、遗失或被盗窃,酒店应协助客人向相关部门报案,并按以下原则处理:1. 客人需承担物品本身的价值损失;2. 酒店对因酒店原因造成的物品损坏、遗失或被盗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费用及赔偿第九条小件寄存服务费用根据物品的种类、数量、保管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酒店另行制定。
第十条客人在寄存物品时,应按照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第十一条如因酒店原因导致寄存物品损坏、遗失或被盗窃,酒店应按以下原则进行赔偿:1. 对客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2. 对客人的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酒店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酒店另行补充规定。
酒店物品寄存保管制度

酒店物品寄存保管制度1. 寄存物品范围:该制度适用于酒店客人寄存的个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行李、贵重物品、证件和现金等。
2. 寄存方式:客人可以选择将物品寄存在前台寄存处或指定的保管柜中。
寄存处应有足够的储物空间,并配备专业的保管设施。
3. 寄存程序:客人在寄存物品时,需要填写寄存登记表,提供详细的物品描述和寄存期限。
前台工作人员会确认登记信息,并生成寄存单据,其中包括寄存物品的编号、寄存日期和预计取件日期等信息。
客人需妥善保管好寄存单据,以便取回物品时进行核对。
4. 寄存期限:客人可以选择临时寄存物品或长期寄存物品。
临时寄存物品的寄存期限通常为24小时,超过寄存期限则会收取相应的费用。
长期寄存物品的寄存期限由客人与酒店协商,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相关文件。
5. 寄存物品的保管:酒店有责任保管好寄存的物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
寄存处应设置监控系统,并配备专业的保管人员。
对于贵重物品、珠宝和证件等,酒店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如提供专用的保险箱或柜子。
6. 取件手续:客人在取回寄存物品时,需要出示有效的寄存单据和身份证明。
前台工作人员会核对信息,并与寄存单据进行比对。
在核对无误后,客人可以取回寄存物品。
7. 取件期限:客人在寄存物品时会被告知取件期限,如果未在期限内取回物品,酒店有权选择以下措施之一:延长寄存期限并收取额外费用、将物品移至长期寄存区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8. 责任限制:尽管酒店会尽力保管好客人的寄存物品,但不对物品在寄存过程中的损失、被盗、被损坏等情况承担责任。
建议客人特别注意寄存贵重物品和珠宝时的风险,并选择自行保险。
9. 费用:酒店有权根据物品寄存的类型、寄存期限和价值等因素收取相应的费用。
费用应在寄存前向客人明确告知,并在寄存单据上进行记录。
10. 保密条款:酒店承诺对客人寄存的物品信息和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严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以上是酒店物品寄存保管制度的详细描述,通过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客人的物品安全,提升酒店的服务品质和信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