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
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为了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合理利用粮食资源,提高县级储备粮的管理效率和科学性,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如下:一、储备粮收购和调运1. 县级储备粮的收购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收购过程合法、公平,食品安全无忧。
2. 收购的储备粮应当统一计量、品质检验并做好粮食质量档案,确保粮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并明确标识储备粮的所属单位和收购日期。
3. 县级储备粮的调运应当由专门机构负责,确保各个环节的监管和记录。
二、储备粮库管理1. 县级储备粮库应当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储粮设施,保证储粮安全和粮食品质的保持。
2. 储备粮库应当进行定期的温湿度检测和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粮食的质量和安全。
3. 储备粮库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粮食存储计划和排查机制,做好粮食的定期检查和保管,避免粮食的损耗和浪费。
三、储备粮配备和使用1. 县级储备粮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粮食安全标准进行配备,确保粮食储备的数量和质量达到一定标准,以应对紧急情况和粮食短缺。
2. 县级储备粮的使用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储粮的新鲜性和品质,及时替换更新,以保证粮食的可用性和安全性。
3. 储备粮的使用计划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和监管,确保储备粮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的发生。
四、储备粮资金管理1. 县级储备粮的收购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财政预算和相关规定进行预算编制和使用。
2. 县级储备粮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和专项用途。
3. 县级储备粮的收购、调运和管理机构应当进行相关财务管理和报表编制工作,确保资金的透明和稳定。
五、监督和评估1. 县级储备粮的政策、规定和操作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估。
2.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对县级储备粮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储备粮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效能性。
以上是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2018湖北粮食补贴的政策以及标准

2018湖北粮食补贴的政策以及标准近年来国家是一直都重视农村的农业发展的,那2018年还有什么粮食补贴的政策吗?湖北的粮补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8湖北粮食补贴的政策以及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8湖北粮食补贴的政策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即:小麦8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良种10元/亩),玉米5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良种10元/亩),杂粮7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良种10元/亩),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
补贴依据是依照各县市区上报的实际种植面积。
政策上明确规定的“四不补”:1、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私自新开垦的农田中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2、在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项目的地块内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3、经济作物中套种粮食作物的,不予补贴。
4、在河滩、滩涂、灌渠内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2018湖北粮食补贴的通知农民朋友们:为保护耕地地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根据财政部、农业部的文件要求,省政府决定:2016年我省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给予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具体补贴政策是: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由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合并而来。
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二、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是按照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的确权确地实测面积(确权确地工作没有完成的县按土地二轮延包面积)和全县(市、区)统一的补贴标准计算分解到种地农户。
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货款利息补贴项目

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货款利息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绩效评价主管部门:庐江县粮食局专家组□ 考评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专评字[2018]第15号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庐江县财政局:我所接受贵单位委托,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22日对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依据庐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及绩效评审工作的通知、庐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5号)以及《关于修订〈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6号),在庐江县粮食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阅项目已文件、审阅相关财务账簿凭证、调查了解等多种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评价项目的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
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实施的预期主要目标庐江属于粮食主产区,又是人口大县,地处长江水系下游,地形复杂,山区、圩区、丘陵相间,旱涝自然灾害极易发生。
建立县级粮食储备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构筑社会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市场粮食价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项目基本情况庐江县人民政府2017年4月13日下发了《关于修订〈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5号)以及《关于修订〈庐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庐政【2017】36号),根据实施意见,为了发展庐江县粮食生产,搞好粮食总量平衡,保证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粮价,必须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
县级储备粮品种确定为小麦、稻谷和小麦粉、大米。
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工作,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单位。
县粮食局有责任协助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单位做好县储粮油库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是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县政府急需时调动方便。
第四条: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
“一符”是指“账实相符”;“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第五条: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库点管理、出入库管理、账卡牌管理、台账管理、安全保管、质量管理、离任交接管理、风险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储备管理。
第二章库点管理第七条县级储备粮油库点布局的原则:在交通便利、库容集中、轮换方便的库点,不得分布于低洼易涝等水患库点。
第八条县级储备粮油实行指定库点和仓库储存。
才储存库点由县粮食局确定。
第九条:县级储备粮油必须存放在专门仓库,不得于非储备粮混存于同一仓库。
第十条:库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必须报县粮食局批准。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第十一条县级储备粮油的出入库(收购、调入、销售出库等)要以县粮食局下达的文件和《县级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书》为准。
第十二条承储单位在接到有县粮食局字号的出入库通知书后,方可按要求组织出入库。
第十三条对推陈储新时的出入库手续,根据县粮食局下达的轮换计划办理。
第四章账卡牌管理第十四条承储单位要做到仓外有专牌,仓内有专卡,储粮有专账。
帐卡牌的格式由县粮食局统一制作。
第十五条《储备粮油专卡》一式四份,仓内挂一份,储粮油单位、保管员各执一份,县局保存一份。
专卡要根据仓库调整,推陈储新、定期检测的情况及时记录和变更。
变更后的旧卡要由承储单位存档备查。
第五章台账管理第十六条承储单位要按照县粮食局的要建立实物台账,与储备粮一一对应。
2018县级储备粮管理工作办法

2018县级储备粮管理工作办法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是指县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控辖区内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的粮食和食用油。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县级储备粮管理工作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县级储备粮管理,有效调控本县粮食市场,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是指县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控辖区内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的粮食和食用油。
县级储备粮包括静态储备粮、调节储备粮、成品粮和菜籽油。
第三条从事县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农发行根据**市人民政府核定的县级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品种和数量,负责拟定县级储备粮的布局、费用补贴、轮换和动用方案,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储备粮的财政补贴,并对县级储备粮财政补贴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县农发行负责安排收购县级储备粮所需贷款,并对发放的贷款实施信贷监管。
第七条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严格执行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制度;(二)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三)按照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下达的计划,组织县级储备粮的出库和入库,并将出入库计划的执行情况报送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四)准确、及时地向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报告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储存仓廒和管理等情况;(五)定期向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报送会计、统计报表;(六)根据县级储备粮储存情况,向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提出年度轮换申请;(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八)在县农发行开设基本账户,实行贷款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库贷挂钩;(九)其他特殊情况由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批准另行处理。
庐江2018级储备粮货款利息补贴项目

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货款利息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绩效评价主管部门:庐江县粮食局专家组□ 考评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专评字[2018]第15号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庐江县财政局:我所接受贵单位委托,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22日对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依据庐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及绩效评审工作的通知、庐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5号)以及《关于修订〈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6号),在庐江县粮食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阅项目已文件、审阅相关财务账簿凭证、调查了解等多种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评价项目的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
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实施的预期主要目标庐江属于粮食主产区,又是人口大县,地处长江水系下游,地形复杂,山区、圩区、丘陵相间,旱涝自然灾害极易发生。
建立县级粮食储备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构筑社会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市场粮食价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项目基本情况庐江县人民政府2017年4月13日下发了《关于修订〈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5号)以及《关于修订〈庐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庐政【2017】36号),根据实施意见,为了发展庐江县粮食生产,搞好粮食总量平衡,保证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粮价,必须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
县级储备粮品种确定为小麦、稻谷和小麦粉、大米。
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江县2018年金融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庐政办〔2018〕199号

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江县2018年金融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庐江县2018年金融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庐政办〔2018〕199号县政府有关部门,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庐江县2018年金融业扶持政策》已经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4日庐江县2018年金融业扶持政策为贯彻落实合肥市相关金融业扶持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如下政策:一、扶持范围在本县区域内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本县范围内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上市(挂牌)、拟上市(挂牌)企业,有失信行为(有效期内)的企业除外。
二、扶持政策(一)设立企业上市奖励资金。
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对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在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后,县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在其获得上市申请受理函后,县财政给予70万元奖励;企业上市成功后,县财政再奖励300万元,此前年度已享受过县级有关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奖补资金的企业,给予其已获奖补资金与此项奖励资金差额部分的一次性奖补。
对重组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县的企业,县财政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实施再融资且融资规模50%以上投资在我县的上市公司,经确认,县财政当年给予公司50万元奖励。
企业因上市改制和内部资产重组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为支持在我县注册的上市公司发展,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限售股,并在我县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根据其社会贡献度给予奖励,奖励上限不超过上缴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85%。
库存粮食财政补贴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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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补贴额的计算=[(1月末库存+2月末 库存+∙∙∙∙∙∙∙∙∙+11月末库存 + 12月 末库存) ÷12]×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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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根据现行中央和省政府有 关文件进行梳理的补贴政策情况,具 体补贴政策以文件规定或企业与相关 部门协商价为准。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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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5、最低收购价粮食经批准的省内跨县集并费用包 干补贴标准为每斤0.09元。2007年黑龙江最低收购 价稻谷计划内的省内跨县集并费用包干标准为每斤 0.10元。
6、最低收购价粮食经批准的跨省移库的专项费用 包干,具体包括移库发生的粮食出入库费用、包装 物费用、短途运杂费、各项铁(水)路杂费(含上 下火车、船力资费,站台、码头堆放费,运输保险 费等)以及省间合理运输损耗等合理的全部费用开 支,不包括铁(水)路运输费用。补贴标准为每斤 0.105元。
额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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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央临时储备或临时储存进口小麦没有 轮换费用补贴。
3、中央临时储备或临时储存进口小麦贷款 利息补贴据实结算。中央财政根据中央临时 储备进口小麦的实际储存数量、核定的库存 成本和当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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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利息费用补贴
政策
(一)管理体制
2007年、2008年我国粮食连续丰收,为
规定,中央储备粮的费用补贴实行定额包干,由财
政部拨付给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
理总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
到承储企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在中央储备粮
费用补贴包干总额内,可以根据不同储存条件和实
际费用水平,适当调整不同地区、不同品种、不同
承储企业的费用补贴标准;但同一地区、同一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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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绩效评价
主管部门:庐江县粮食局
专家组□ 考评组□
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8年12月
专评字[2018]第14号
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庐江县财政局:
我所接受贵单位委托,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2日对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依据庐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及绩效评审工作的通知、庐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5号)以及《关于修订〈庐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庐政【2017】36号),在庐江县粮食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庐江县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阅项目文件、审阅相关财务账簿凭证、调查了解等多种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评价项目的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
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的预期主要目标
庐江属于粮食主产区,又是人口大县,地处长江水系下游,地形复杂,山区、圩区、丘陵相间,旱涝自然灾害极易发生。
建立县级粮食储备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构筑社会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市场粮食价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项目基本情况
庐江县人民政府2017年4月13日下发了《关于修订〈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5号)以及《关于修订〈庐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庐政【2017】36号),根据实施意见,为了发展庐江县粮食生产,搞好粮食总量平衡,保证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粮价,必须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
县级储备粮品种确定为小麦、稻谷和小麦粉、大米。
储备粮规模是原粮12000吨,成品粮2500吨,原粮原则上每三年轮换一次,成品粮每三个月至少轮换一次。
县级储备粮各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其保管费用和轮换补贴实行定额包干,保管费补贴标准为原粮每吨100元,成品粮为每吨143元,县级
储备粮贷款利息据实补贴,按照实际收购储备粮占用庐江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一年期贷款利息计算。
县级储备粮粮权属庐江县人民政府,县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用和轮换补贴(含差价补贴),由县财政局核定后在每季度初将上一季度补贴拨付到县粮食局在县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专户,及时、足额拨付到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县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县级储备粮贷款计划及规模的管理,按时足额提供储备粮收购资金。
(三)项目实施以及管理情况
2015年6月24日购进县级储备粮小麦3000吨,核定库存均价2490元/吨,占用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747万元;2017年7月17日购进县级储备粮小麦5000吨,核定库存均价2490元/吨,占用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1245万元;2017年11月24日购进县级储备粮中晚籼稻4000吨,核定库存均价2799元/吨,占用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1119.6万元;2017年12月26日购进县级储备粮中晚籼稻3571吨,其中委托加2285吨,加工成品粮1600吨,未加工原粮1286吨(按0.7折算成品粮900吨),核定库存成品粮均价3942.8元/吨,占用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985.7万元。
2018年初县级储备粮原粮库存12000吨,成品粮2500吨(含原粮折成品900吨),县农业发展银行累计发放县级储备粮专项贷款4097.3万元。
到2018年末县级储备粮原粮库存9000吨,成品粮2500吨(含原粮折成品900吨),县农业发展银行累计发放县级储备粮专项贷款3350.3万元。
原因是2015年6月份购进储备粮原粮小麦3000吨,已达三年,庐江县粮食局于2018年3
月12日请示庐江县人民政府,要求轮换2015年度县级储备粮(庐粮【2018】11号),经庐江县副县长何江宏批示,于2018年11月中旬轮出,至今未轮入,所对应县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已于2018年11月14日归还。
2019年12月22日止,县财政应付储备粮保管费补贴1557500元,已收到财政保管费补贴1168125元,2018年未到位财政保管费补贴资金389375元。
(四)项目实施的效果
2018年庐江县粮食局实施的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保证了县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市场粮价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绩效评价审计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目的是对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支出绩效,做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价,为主管部门以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对象
庐江县粮食局。
(三)绩效评价内容
对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的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方面。
(四)绩效评价依据
1、庐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庐财预[2017]116号)
2、关于修订《建立庐江县县级储备粮实施意见》的通知(庐政【2017】35号)
3、关于修订《庐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庐政【2017】36号)
4、庐江县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庐江县财政局签订的业务约定书。
(五)绩效评价方式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以《庐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资料为基础,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法。
(六)绩效考评的指标、分值及考评等级的确定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厅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框架》的通知(财绩〔2016〕627号)的规定,绩效评价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名称设定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类,分数设定比重为 25:25:30:20
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项目的绩效实际情况,便于按照既定的规则和标准实施考评工作,我们对考评指标评价标准及其分值做了相应的规定。
为能客观反映项目的绩效情况,将综合绩效评价级别评定分为4个等级;综合评价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综合评价得分70-85分(含70分),绩
效级别评定为良好;综合评价得分60-70分(含6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合格;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不合格。
三、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定总分为100分,实际得分为94分,考评结果等级为优。
其中投入指标设定25分,实际得分25分;过程指标设定25分,实际得分20分;产出指标设定30分,实际得分29分;效果指标设定25分,实际得分25分。
具体如下:
(一)投入指标:满分25分,得分25分,扣0分。
(二)过程指标:满分25分,得分20分,扣5分。
扣分情况如下:
(1)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满分4分,得分3分,扣1分。
原因是项目过程管理资料不够齐全、完整,扣1分。
(2)项目计划目标管理:满分2分,得分1分,扣1分。
原因是3000吨小麦轮出,未按计划轮入,扣1分。
(3)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满分6分,得分4分,扣2分。
原因是未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资金或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扣2分。
(4)财务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3分,得分2分,扣1分。
原因是主管部门未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扣1分。
(三)产出指标:满分30分,得分29分。
扣1分。
扣分情况如下:
(1)数量管理:满分5分,得分4分,扣1分。
原因是轮换不及时,扣1分。
(四)效果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1)社会效益:满分5分,得分5分。
(2)可持续影响:满分5分,得分5分。
(3)社会满意度:满分10分,得分10分。
实施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项目,保证了县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市场粮价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问题和建议
1、未能设定该反映和考核该项目的绩效目标
经考评,庐江县粮食局未能制定反映和考核该项目的绩效目标规定,也未将该项目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并进行考核,不能完全反映和考核该项目绩效情况。
建议:重视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以及考核工作,促进该项目能够更好的实施和管理。
2、未在轮换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
经考评,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承储2015年度县级储备粮小麦3000吨,至2018年新粮上市前已3年。
2018年3月14日经庐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轮换,要求在2018年小麦上市时完成轮换任务。
目前只完成3000吨轮换粮轮出,轮入工作未开展,处于架空期。
建议:应在轮换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县级储备粮的轮换,以防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粮食需求。
附件:
附表1:庐江县粮食局201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明细表
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安徽庐江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