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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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中小投资者保护与自我保护

浅论中小投资者保护与自我保护

浅论中小投资者保护与自我保护近年来,随着投资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中小投资者成为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群体。

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产品复杂、监管不到位等多种原因,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现状和问题入手,探讨中小投资者应当如何自我保护,以及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一、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现状和问题1.信息不对称在投资市场中,信息是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

由于部分信息的不对称性,中小投资者往往无法获取到足够的信息,从而导致投资决策不够理性和准确。

一些公司可能会选择性地向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透露利好信息,而对小股东或散户投资者隐瞒不利消息,从而导致中小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地位。

2.金融产品复杂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种类繁多、结构复杂的金融产品。

这些产品的复杂性不仅使得中小投资者很难理解其真正的风险和收益特性,还可能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利用的空间,进而从中小投资者手中获利。

3.监管不到位在金融市场中,监管是确保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但是由于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和手段都存在不足,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在市场中屡见不鲜。

造成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受损。

以上问题表明,中小投资者的保护面临着许多挑战,需要政府、监管机构以及投资者自己共同努力来加强保护措施。

二、中小投资者应当如何自我保护1. 提高金融知识水平中小投资者首先需要提高自身的金融知识水平,了解投资市场的基本知识和投资产品的特性。

可以通过学习投资书籍、参加专业投资培训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金融素养,从而提高对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

2. 多元化投资投资有风险,多元化投资是降低风险的重要手段。

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分散投资资金,投资多种类型的金融产品来降低自身的风险暴露,提高资产的抗风险能力。

3. 谨慎选择投资渠道在选择投资渠道时,中小投资者需要审慎对待各种投资机会,避免盲目跟风和投机行为,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进行投资,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受到损失。

当前我国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股 、跟 风 现 象 严 重 。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理 念 以 短 期 投 资 为 主 ,
1.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力。目前, 市场中大量存在 追求短期利益, 较少关注上市公司的长期绩效, 助长了市
的侵害投资者利益现象与监管者监管不力密切相关。对 场的投机气氛。我国中小投资者的投机心理使得他们无
监管者缺乏权威性和执法的自觉性。
现全部股权的可流通性。股改两年多来, 随着我国股票市
2.政策方面的经常性变动。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明 场内在活力的释放, 良好的发展态势将会进一步推动股
显感觉到, 政府关于证券市场的治理政策是变化无常的, 权结构的优化, 从而真正实现同股同权, 中小股东的利益
他们把中国证券市场戏称为“ 政策市”。当股指继续飘升, 才会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不同的并购战略定位决定了并购的不同目标。并 购 目 标 选 择 失 误 往 往 是 并 购 战 略 失 误 的 延 伸 。因 此 , 我 国企业海外并购, 首先要有明确的并购动机, 即并购战
1.深化股改, 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我国上
管不力产生的根源在于市场监管者定位不清、理念不明。 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国 有 股 比 重 过 高 、分
在监管过程中, 监管机构常常充当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 布过宽及不能流通等, 改善股权结构, 实现股权结构的优
重角色, 这两者之间常常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 从而导致 化, 最重要的就是减持变现国有股, 降低国有股比例并实
我国证券市场而言, 监管目标始终在发展与规范二者之 法成为股市真正的投资者, 相应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间游移。监管目标若选择发展, 往往忽视和放松监管, 以
三、如何构建我国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分析

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分析

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分析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分析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逐渐成为一种主要的股票市场融资机制。

相较于原有的审批制度,注册制在提高市场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具有较多的优势。

然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实施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本文将就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中小投资者的特点与重要性中小投资者是指投资金额相对较小、投资经验有限的个人投资者。

作为我国股票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投资者在市场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首先,中小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能够增加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市场的有效性。

其次,中小投资者作为消费者,他们的投资决策与消费决策相互影响。

当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时,可能会对市场信心造成负面影响,降低其消费能力,进而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效应。

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的存在原因1. 提高投资门槛:相较于原有的审批制度,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实施使得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大幅提高。

由于中小投资者投资规模有限,很可能无法满足注册制下的投资门槛要求,因而无法参与到更多的优质企业的投资中。

2. 信息不对称:由于中小投资者对市场信息的获取能力相对有限,容易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在注册制下,企业通过信息披露来吸引投资者,然而中小投资者往往没有足够的资源和技术手段去获取和及时分析这些信息,导致其对企业的了解不充分,从而影响投资决策。

3. 投资风险增加:注册制的推行意味着市场更加开放、竞争更加激烈,而中小投资者的投资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并由此带来更大的投资风险。

三、股票发行注册制下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解决措施1.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确保投资者能够以合理和及时的方式获取企业信息。

在信息披露方面,可以建立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披露内容、披露渠道和披露时限,并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浅谈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自我保护

浅谈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自我保护

浅谈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自我保护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证券市场存在及发挥其作用的基础。

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对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意义重大。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占了投资者的绝大部分,是市场流通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我国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更应偏向中小投资者。

然而在我国,证券市场还是一个新兴市场,由于中小投资者投资理念不成孰、绝对投资额小而相对投资额大、从众心理强烈以及股东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致使他们常常成为市场失控时最大的受害者。

因此引发了人们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自我保护成为关键。

一、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现状(一)市场融资规模过大,中小投资者深受其害(二)信息不对称,中小投资者对公司情况了解较少(三)中小投资者无法通过长期投资分享经济增长收益(四)中小投资者的股东行权较难虽然中小投资者占投资者的绝大多数,但他们在证券市场的运作是个人的,他们的能力非常有限,每个人的教育、知识、经验和专业技能参差不齐。

我们不能组成一个庞大的团队,对公司的信息和真实情况有具体的了解,因此我们无法与那些大投资者竞争。

二、中小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原因(一)投资风险高,投资理念需要成熟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中小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在不断加强,投资理念也渐趋理性。

但是与西方成熟的股票市场相比,目前我国中小投资者投资理念还存在较强的投机性,常常是非理性的,他们依靠的主要是各种小道消息和政策作出决策,忽视公司的投资回报,缺乏对会计信息的分析能力和对投资风险的承受能力,急于赚取买卖差价。

因为这些错误的投资决策和非理性的投资行为,加大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二)缺乏专业投资知识,投资模式不合理中小投资者普遍缺乏专业性较强的投资知识,所以他们不能也不会运用组合投资策略来防止投资方式单调、投资风险较大现象的发生。

并且他们多数没有合理地分配收入,除日常开支外,包括应急用的银行储蓄等方面的资金,都有可能被挪去炒股。

论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

论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

论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摘要: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我国资本市场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得到了高速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在各方各面取得了很多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作为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上市公司治理经验的缺乏产生了很多问题。

在公司治理方面,大股东依仗内部控制权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造成了巨大侵害。

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缓解股权结构中股东之间的代理关系,成为公司治理的热点问题,保护中小投资者,不仅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的价值和利益,而且有益于稳定和提高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信心。

关键词:资本市场;公司治理;中小投资者保护0 前言从1990年深沪证交所相继创立到今天,中国股票市场走过近20年。

中国上市公司大部分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公司的成功上市往往是原先国有企业提供核心盈利资产,剥离不良资产为代价的,因此在上市之后曾经付出许多的原国有企业必然要求上市公司给予回报。

公司治理问题概括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代理成本,要想达成股东和管理者的利益统一就得促使管理者在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前提下谋求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是股东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这是由我们上市公司“一股独大,股权分置”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股权特点产生的问题,大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只有通过诸如“恶意派现”,“隧道挖掘”等方法占有上市公司资源,对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侵害。

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更是成为了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问题之一,这也是本文所有研究的主要问题。

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三个层面:公司治理改善是核心。

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概念框架可以从国家层面,市场层面和公司治理三个层面提出建议。

在国家层面上,主要的是关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法律健全性和执行力度。

我们通常用是否存在相关法律作为考察指标,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与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显着负相关。

关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的思考

关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的思考

关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的思考作者:周静雯来源:《法治与社会》 2018年第3期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上依旧存在着诸多由于高速发展而带来的措施政策不完善的问题。

就投资者而言,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其在证券市场中的利益长期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

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投资力量的中小投资者相对于其他大股东来说在资本市场中一直是处于劣势地位,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技术支持等多方面长期受到限制,自身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此外,部分上市公司还出现了大股东利用我国还不完善的股利政策对中小投资者利益进行侵害的行为。

如果这些相关问题不及时解决,必然会使得中小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失去信心,进而对中国证券市场健康稳步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中小投资者定义等相关内容的简要了解,分析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情况,并对证券投资基金和现金股利政策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积极作用予以解析,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概念在证券投资中,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大致分为两部分,其一是投资者通过证券市场交易获得的差价收入,其二是上市公司所派发的股息和红利等收入。

因此,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对这两项收入的合理合法化,保证其不被侵犯。

换句话说,就是积极地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透明的证券投资环境,尽可能地消除证券市场中有关投资所存在的不公正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关于中小投资者的界定通常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是否很小并且无法对公司的决策产生足够的影响,多数中小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只持有少量流通股,此外,其相对于大股东以及公司管理者而言,中小投资者对于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信息较不对称,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其数量大投资金额较小,投机行为较为明显,相对于大股东等其投入的资金无法形成规模效应。

在证券投资行为中,中小投资者存在较为明显的羊群效应,缺乏专业的投资分析能力,多数中小投资者更为倾向的是证券市场较常规的金融理财所带来的超额收益。

浅析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问题

浅析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问题
月发 布 实施 了 《 上市 公 司股 东大会 规 则 ( 2 0 0 6最 新
修订 版 ) 》 . 该 规 则对 股东 大会 的召开 方式 进行 了进

步补充 ,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 1 0 %以上股份的
效账户 1 3 , 6 7 8 . 9 5 万户.中国证券市场正 因其强劲 的发展势头 , 受到越来越多 的关注, 而参与其中的

补充一来让中小投资者可以更 自主地参与上市
公 司决策 , 二来 为那些 由于各种 原 因不 能 亲 自出席
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如网络投票这样低 成本参与股东大会的途径 , 力求改变以往上市公司 股 东 大会上 公 司高 管和 大股 东 的绝 对控 制现 象 . 这 使广大中小投资者 的信心大增, 一改以往权利受侵
展. 因此 , 保 护 中小投 资 者 的合 法 权益 , 已经 成为 当 今社会 各 阶层 的共 同呼声.
1 证 券市 场 中小 投资者 的利 益保损 害的 现实
众所周知 , 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发展过程 中
2 . 1 中小投资者得不到应有的投资回报 目 前普遍认同中小投资者投资股票的目的, 短 期而言是追求资本利得, 长期而言是想获得上市公 司派 发 的 股息 红 利 . 然而 , 我 国上 市 公 司 的股 利 政
了一 次派息 ( 每 1 0股派 0 . 8元[ 含税 ] , 税后 0 . 7 2元 ,
的重要参与者 ,而我国的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构成 中, 个 人投 资 者 占了绝 大 部分 . 但 由于各 种 历史 和
现 实 的原 因, 我 国证 券市 场 自建立 以来 , 在 为 中小 投 资者 提供 投 资机 会 的同 时, 侵 害 中小投 资者 利 益 的行 为却 也 频 频发 生 , 其 中, 证 监会 公 告 的典 型例

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研究

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研究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随 着 我 国证 券 市 场 的快 速 发 展 ,投 资 者 规 模 迅 速 扩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市 场 的 基 本 权 利 主 要 包 括 投 资 知 情
大, 中小投资者逐渐成为资本市场重要 的投资力量 。 截至 权 、 产 安 全 权 、 平 交 易 权 、 资 收 益 权 、 理 参 与 权 资 公 投 管 2 1 年末 , 01 证券投 资者开户数 约为 1 5亿 户 , . 6 名列 全球 和 股 东 诉 讼 权 等 。实 践 中 , 资 者 ( 要 指 中小 投 资 者 ) 投 主 之首 。 中 , 其 个人投资者 占 9 . 持股市值 1 9 %, 6 O万元 以下 权 利 时 常 遭 受 侵 害 , 究其 原 因 主要 有 以下 几 点 。 的投资者 占 8%以上 。受信息 披露 、 0 分析能力 及资金实
的 投 资 风 险【 l j 。 ( ) 市公 司 “ 股 独 大 ” 成 内 外 股 东 权 利失 衡 二 上 一 造
定 过 于笼 统 和零 散 , 可操 作 性 不 强 。市 场操 纵 、 幕交 易 、 内
虚假陈述等证券市场违法行 为的受 害投资者 ,可 以通过 民事赔偿诉讼机制解决赔偿 问题 , 但最 高法 院在《 关于审
上市公司大股东与 中小股东存在利益冲突 。大股东

旦 处 于绝 对 地 位 , 能 够 利 用其 地 位 优 势 获 取 外 部 股 理证 券市 场 因虚假陈述 引 发的 民事 赔偿 案件 的若 干规 就
误 的 投 资 决 策 和 非 理 性 的投 资 行 为 . 大 了 中 小 投 资 者 加

中小 投 资 者 权 利 受 损 的原 因分 析
收 稿 日期 :0 2 O1 1 21一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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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1990年以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直接参与证券市场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为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和上市公司融资等经济目标的实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作为微观实体的投资者尤其是社会公众投资者,是此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但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中小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严重的践踏。

在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问题日益凸显,呼声越来越高。

因此,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尊重这个弱势群体的权利,对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1.1 中小投资者的涵义与特点众所周知,中小投资者是指相对于上市公司中的控股股东或非控股的大股东以及机构投资者而言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这个群体人数多、涉及面广、组织分散,持股数量相对较少,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的话事权有限;基本上属于局外人,不直接插手上市公司的具体事务,他们通常通过公告等公开信息与上市公司保持联系。

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持亏卖盈”的交易特点“持亏卖盈”的交易特点是过度的“处置效应”在中国证券投资中的表现,其具体表现是:投资者对投资盈利的“确定性心理”和对亏损的“损失厌恶心理”。

[1]在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国证券市场中,政策对投资行为的影响最大,直接影响投资者交投的活跃及入市的意愿,加剧了投资者的处置效应。

(2)我国证券投资者的“羊群行为”特点近二十年来,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金融市场中存在大量与有效市场假说相悖的异象。

从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方式来看,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羊群行为”。

所有“羊群行为”的发生基础都是信息的不完全性,这意味着“羊群行为”具有不稳定性和脆弱性,这也直接导致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

(3)中国证券投资者的有限套利行为特点在证券交易市场上,中小投资者在信息不完全下对未来价格的判断是错误的,称之为噪声交易者。

[2]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行为明显地呈现此特点,这是由于大部分的个人投资者专业投资知识薄弱、信息不完全,经常表现为“跟庄”、“跟市”等行为特点,导致了套利行为的有限性。

对我国以中小投资者为投资主体的新兴证券市场来说,股市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和投资。

然而,他们的贡献与作用并不必然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证券市场的稳定必然要求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的正当利益。

1.2 我国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现状我国已经发生多起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件,例如:ST猴王、三九医药、莲花味精等大股东严重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亿安科技、银广夏等上市公司弄虚作假,内幕人与市场庄家合谋抬高股价事件,均给中小投资者造成极大伤害。

在我国证券市场,由于投资者保护机制中存在的种种缺陷,使中小股东的股东权利难以顺利实现。

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大问题:(1)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屡遭践踏由于制度的种种缺陷使虚假陈述几乎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流行病,主要表现是欺骗上市、虚构利润、误导性预测、信息披露不及时、不规范等。

例如法律明文规定对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应当予以详细披露,但很多上市公司对此隐瞒不报,将中小投资者的基本知情权剥夺了,而此种行为的目的在于掩盖其从上市公司转移利益的行为。

[3]在1998年年报中,我国上市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的信息真正做到完全符合要求的详细披露的屈指可数,仅有0.88%,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执行证监会颁布的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权难以发挥由于我国《证券法》对于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不够具体,且上市公司中大股东处于绝对控制的状态,出现了股东大会的形式化现象。

下表是深市上市公司21世纪初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情况,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股权高度集中的现象。

从上表的资料可以看出,深市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大,中国上市公司中大股东处于绝对控制的状态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3)中小投资者的分配权难以实现红利分配是上市公司经营决策中最后的一个环节,也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平衡的一个关键环节。

从官方数据来看,中国上市公司不分配的比率越来越高,其中有部分上市公司具备分红能力却采取了不分配的方案,这无疑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其中有相当部分公司只有账面利润、现金流很差、无法派现,另一方面,这些上市公司虽然每股资产公积金与每股未分配利润很高,但实际的资产质量与业绩很差。

[4]为了保住日后的配股权只好不送股、不转增、不派现,但是对于纯粹的配股圈钱,这些上市公司的脚步从未放慢。

二、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问题的中心在于进一步分析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存在问题的原因,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2.1 我国证券市场制度设计存在着严重缺陷我国证券市场制度设计存在着严重缺陷,造成中小投资者实际利益被忽略。

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股权分置。

由于历史发展的局限和特殊国情的限制,我国占公司股份总额三分之二左右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流通受限,这种股份分割分置的状况极大地限制了资本功能,其直接弊端是流通股股东的权利难以保障。

在股票发行制度安排上,流通股则采取高溢价向社会发行;二级市场的中小投资者需要支付更高资金成本来购买上市流通的股票,承担了很高的市场风险;在未来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的过程中,其利益还会不断受到侵害。

在我国证券市场中退市机制不完善,ST、PT股票似乎成了资产重组的代名词,这些业绩极差的股票备受追捧,因为在关键时刻总有一些部门对其给予“照顾”,这种怪现象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2.2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作用失真目前,证券市场中大量存在的侵害投资者利益现象与监管作用失真密切相关。

对我国证券市场而言, 监管目标始终在发展与规范二者之间游移。

监管目标若选择发展,往往忽视和放松监管,以牺牲市场的规范为代价;反之若选择规范,则会损害市场正常发展的基础,以市场的停滞和剧烈震荡为代价。

监管不力产生的根源在于市场监管者定位不清、理念不明。

[5]在监管过程中,监管机构常常充当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这两者之间常常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从而导致监管者缺乏权威性和执法的自觉性。

同时,监管者的理念落后、手段原始、习惯于搞运动,没有预防意识,片面强调发展,幻想仅靠发展解决问题,反而使病症越积越深。

2.3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违规运作现象泛滥我国上市公司大多脱胎于国有企业,证券市场早期为国企脱困与改革服务的职能定位,使不少原来经营不善的国企通过捆绑上市、包装上市,将发行上市当成脱困的便捷渠道,却忽视了改制的重要性。

有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弊端层出不穷,经营业绩每况愈下,甚至造成退市的结局。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大厦的基石,上市公司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的稳定,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

然而,目前却有不少上市公司行为不规范。

由于片面认为证券市场是企业圈钱的场所,假账的触面不仅涉及到上市过程,而且涉及到上市之后的经营管理、资产配置、资金运用、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

2.4 证券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效益较差在我国,证券公司违规操作屡见不鲜,客户保证金被挪用现象较为普遍。

前几年,国家审计署对全国90多家证券公司进行了全面审计,结果显示违规操作现象较为普遍,挪用保证金竟达千亿元,致使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6]其次,证券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水平不高,无法准确预测市场变化,不能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可靠的投资服务。

投资咨询业与场内资金勾结或者直接入市操作误导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由于投资能力有限,最容易受蒙骗。

2.5 中小投资者自身存在的弱点我国证券市场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投资者高度分散,投资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此外,投资者缺乏投资知识,往往根据股评、电视、报刊、广播和小道消息等证券资讯来源盲目炒股、跟风现象严重。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中小投资者投资理念以短期投资为主,还存在较强的投机性,甚至表现为一种过度投机、非理性投机。

投资者更多的追求短期利益,较少关注上市公司的长期绩效,助长了市场的投机气氛。

我国中小投资者的投机心理使得他们无法成为股市真正的投资者,相应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三、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的有效途径在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发达的国情下,需要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和中小投资者自身两个层次上解决问题,并逐步走出的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有效途径。

3.1 中小投资者增强自我保护的措施首先,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主体的中小投资者认清自身的作用和地位的同时,需要从自身角度的三个层面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1)提高市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美国1920年代的过度投机直接导致了1929年的股市大崩盘和随之而来的大萧条,最终的受害者还是广大中小投资者。

股市的大崩盘和大萧条给美国政府、给广大投资者深刻的教训。

在日趋完善的投资环境下,投资者逐渐成熟,主要精力开始放在基础价值分析上,投资者重视虚拟资本与实际资本的一致性,重视上市公司的质量,以公司未来股利的现值为基础确定股票的价格,投资理念以投资为主。

因此,我国证券市场改革也吸取经验和汲取教训,我国证券市场的改革基本上是按照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三化要求展开,国有股问题和上市公司治理将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

[3]筹资者和投资者共同构成证券市场的主体,在证监会努力改善投资环境的同时,广大中小投资者应主动配合改革,进一步规范自身投资行为,认真学习证券投资基本知识、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市场风险和强化风险意识,明确自身合法权益,树立以投资为主的投资理念。

(2)深入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广大中小投资者可运用一定的财务指标分析法,对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报表信息进行分析、评价。

下面简单介绍企业财务静态指标分析和财务动态指标分析两种方法。

财务静态指标分析法是运用同期的一张财务报表的不同项目之间,不同类别之间或两张不同财务报表的有关项目之间的比率关系,从相对数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考察。

静态分析具体有三大类:企业偿债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和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曾是农业产业化一面旗帜的蓝田股份,2001年的速动比率仅为0. 35,即扣除存货后蓝田股份流动资产只能偿还35%的流动负债。

综合其他原因,也就不难理解:刘姝威得出蓝田股份已经是一个空壳的结论,建议银行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

财务动态指数分析法是根据企业连续数期的财务报表,通过计算报告期财务指标与基期同一指标的动态指数,以揭示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变化状况的一种财务分析方法。

财务动态指数分析法能较好辨别企业盈余操作的可能性,如销售指数、资产质量指数、盈余质量指数等。

运用这些动态指数分析郑百文、银广夏的年度报告,都显示出公司操纵盈余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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