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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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的一项法规,其目的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下面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1. 总则: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宗旨,强调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2. 组织机构:规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设立和职责。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了特定行业和项目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和条件,以及许可证的有效期和延续。

4. 安全生产标准:明确了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和更新机制,以及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5. 安全生产检查: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和程序,强调了对重大危险源和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6.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强调了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重要性。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调了各级企事业单位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任和义务。

8. 处罚和法律责任:规定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法律责任的程序和标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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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业单位建立和实行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条从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决定其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申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查,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告知有关部门备查。

第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从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最高负责人的姓名;(二)许可证的编号、有效期限、许可事项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最高负责人署名和主管部门的盖章;(三)许可事项对应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或者要求;(四)许可证的管理办法。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应当坚持风险和问题导向,发现并纠正存在的、有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和问题。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应当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从业单位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所许可事项是否相符进行监督,对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情况和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监督,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应当采取例行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检查、抽查、复查、询问、听取涉及人员等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从业单位整改到位。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进行核查、登记,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报从业单位,并对涉及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罚款及其他行政处罚措施第十一条违反安全生产法、本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停止或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_办法_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_办法_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全文,欢迎阅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中央企业应当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国资委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督促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二)督促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考核;(三)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者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四)参与企业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五)督促企业做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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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一、引言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政策,也是企业生产经营中必须重视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保障安全生产秩序和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目的和范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必须遵守。

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国家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范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劳动环境、安全操作、应急救援等方面,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

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当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宣传教育,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安全生产执法和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执法和处罚。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停产整顿、责令停产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等措施,以保护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秩序。

九、安全生产奖励和激励为了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家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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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生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生产单位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利益,提升生产活动的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监督机构和职责
1. 设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
- 定期检查生产单位的安全设施和操作流程是否符合标准;
-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生产单位进行处罚和整改;
- 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生产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 生产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装备。

2. 生产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并报备给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 生产单位应保障员工的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紧急救援措施。

4. 生产单位应及时上报事故和隐患,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 生产单位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违规惩罚措施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违规惩罚措施之一:
- 给予警告;
- 取消生产许可证;
- 罚款;
- 吊销营业执照;
- 追究法律责任。

五、法律责任
对于因生产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附则
本办法自文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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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养护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促进公路养护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搞好安全生产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本职工作,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预防,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各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单位全体养护职工都必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四不放过”的原则。

单位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已经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分析处理,自觉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原则。

安全生产是单位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重要基础,涉及单位方方面面工作,关系到单位整体利益和养护职工切身利益。

党政工团组织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自责任范围和工作重点,形成共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单位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和重要工作基础。

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亲自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考核,确保落到实处。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是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全体养护职工都必须自觉遵照执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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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一、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其职责包括:1. 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4. 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5. 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参与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订。

二、企业的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其责任包括:1. 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3. 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4. 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监督管理措施。

为了有效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2. 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督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覆盖;3. 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4.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四、监督管理效果评估。

为了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督管理效果评估:1.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评估;2. 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方向;4. 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宣传和推广,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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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和技术规程编制。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各类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条所属各项目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安全部是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系统的施工安全生产的归口监督管理.第六条本《条例》是公司对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最基本要求.所属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本专业的特点及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方面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第七条安全生产对于所属项目部具有极为特殊的重要性,并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系统性。

为此,公司必须建立以企业法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体系;以企业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以工会劳动保护为主的监督、检查体系;以党、团组织为主的思想政治保障体系;并且要充分发挥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群众监督作用。

从而形成覆盖全企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八条为科学地评价、考核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亿元施工营业额死亡率的年度责任考核指标,并列入企业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目标。

具体为每亿元施工营业额0.05人。

第九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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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目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依据2第三章安全管理目标2第四章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3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5第六章安全生产责任考核7第七章安全教育培训7第八章安全生产检查11第九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17第十章安全技术交底20第十一章施工用电管理23第十二章易燃、易爆、压力容器危险品管理31第十三章消防安全责任管理33第十四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44第十五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49第十六章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使用管理50第十七章劳动保护制度53第十八章外协队伍和劳务人员安全管理54第十九章环境保护管理58第二十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1第二十一章卫生健康管理制度64第二十二章安全保卫管理制度67第二十三章安全效果评价制度70第二十四章安全生产请示、汇报、报告72第二十五章应急管理74第二十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76第二十七章安全生产奖惩87第二十八章附则8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促进规管理,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施工生产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免受财产损失,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二、项目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关键在落实、重点在项目、根本在管理”的原则,构建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格局。

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公司体系文件及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化、程序化。

四、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项目部公布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是考核项目管理水平和全体员工绩效的重要容之一,具有一票否决权。

六、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职能部门、各管理岗位依据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工作负相应责任。

七、项目部必须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八、项目部应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对高危作业人员根据作业期限购买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

九、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部及所属协作队伍。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条例1.《中华人民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安全生产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

二、市行政法规、规章、标准1.《市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2.《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

三、市地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中铁南方投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公司及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类安全协议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三章安全管理目标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1.保障员工健康,对特殊工种、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2.减少因工轻伤事故,杜绝因工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

3.杜绝汽车行车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事故。

4.杜绝特种设备一般及以上事故。

5.杜绝火灾一般及以上事故。

6.杜绝社会治安案件的发生。

7.杜绝因施工造成地表沉陷及由此导致交通中断、通讯中断、用电中断、各种水管破裂漏水、煤气泄漏爆炸等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8.大面积传染病、突发性急性中毒事件及新增尘矽肺病等职业病为零。

二、环境保护目标1.实现原材料、能源的定额消耗。

2.废水、建筑和生活垃圾达标排放。

3.噪声、振动、废气、扬尘控制在市建设委员会要求允许围。

4.符合国家及市地方政府的环保要求,文明施工、保护市政设施和城市绿化,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文明施工目标施工期间不扰民、无投诉事件发生,争创股份公司级“安全标准化工地”及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第四章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一、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要求规定及公司定员安排,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项目安质部是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职能。

四、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部室、人员有效执行。

2.起草编制本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制度、细则、措施,并督促执行。

3.参与本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工作,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各项预防预控预警措施。

4.督促落实各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防措施。

5.参加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

6.严格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各类危险作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等。

7.参与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并做好定期检查工作。

8.组织开展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9.定期分析、总结本项目安全生产现状,提出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编制各类安全生产报表。

10.监督项目经理部安全费用的合规投入,确保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11.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质量、发放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编制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准工地”创建规划,督促各项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

1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4.参与事故抢救,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并监督检查有关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六、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监督员或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人员设置应符合要求,并经相关培训后上岗,其主要职能是督促班组作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项目部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员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二、项目部与各部室、各部室与员工、项目部与协作队伍、协作队伍与作业班组、作业班组与岗位工人层层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明确安全质量目标及完成情况的奖惩规定,并通过逐级签订全质量责任书,形成自下而上,分级控制,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良好安全工作格局。

三、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

四、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五、项目书记组织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负政工领导责任。

六、项目副经理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本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主管领导责任。

七、项目总工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解决施工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

八、项目安全生产总监协助项目经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九、项目部各部室按照分工抓好主管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做到“一岗双责,岗岗有责”。

十、项目部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性用工应统一纳入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畴。

十一、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十二、项目党政工团组织要在本职工作围,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第六章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为督促全体员工全面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项目部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详见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第七章安全教育培训一、总则1.安全教育培训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生产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安全教育培训应贯彻施工生产全过程,覆盖全体作业人员。

2.安全教育培训首先要提高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其次是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使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规安全作业行为,增强自我安全防护能力,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1.项目安质部为安全教育培训主责部门,办公室、工程部、工经部等相关部门协助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项目部根据施工生产需要,按季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一并纳入项目教育培训计划下达实施,确保安全教育培训课时及培训容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及法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须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容包括:“教育培训登记表”、“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考试成绩单”、“培训影像资料”、“岗位危险告知”、“花名册”等,并有授课人员及被教育人员签字为证。

4.项目部于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价,以便及时改进。

三、安全教育培训形式1.集中培训通过开办“农民工、职工夜校”,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2.现场培训利用班前安全讲话的形式,针对现场施工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讲解安全要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应采取的防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作业人员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3.委外培训根据业主的要求,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将农民工送市建委指定的培训班进行专业培训。

4.其他形式培训采用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效果。

四、安全教育频次项目部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五、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项目经理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考核合格后任职。

项目部应适时组织其参加市建委、地铁公司及公司组织的相应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其他人员教育培训1.岗前安全教育⑴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教育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⑵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项目、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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