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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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202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液氨罐区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加强液氨罐区安全管理,保障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营。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二条液氨罐区内的设备、工艺及其附属设备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控设备。

第三条液氨罐区应按照严格的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严格执行液氨罐区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液氨存储、充装、运输、泄漏处理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安全控制。

第五条设立液氨罐区安全保护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及未经授权人员进入,严密控制进出口。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六条液氨罐区周边应设立相应的绿化带,保护周边环境。

第七条液氨罐区废气、废水、废渣等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建立相应的处理设备和工艺。

第八条对液氨泄漏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防止液氨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九条液氨罐区应设立应急处理中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

第十条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明确液氨泄漏的性质、规模和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建立流程完备的液氨罐区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液氨罐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十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考核制度,对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对达标的单位进行奖励。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五条对于液氨罐区发生的严重违规行为或事故,涉事单位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第十六条对于涉事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违法者将被列入液氨罐区黑名单,限制其从业资格。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液氨罐区应配合执行。

第十八条液氨罐区管理单位要加强宣传培训,确保员工熟悉本制度的要求。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具体解释权归液氨罐区管理单位所有。

以上为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共计____字。

最新液氨储罐区安全规定

最新液氨储罐区安全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液氨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1、液氨储罐区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

所储存的物品为液氨,安全充装高度:大罐为18米,小罐为11.49米;安全充装重量:大罐为4387吨,小罐为1275.39吨;液氨温度均为-33.33℃;操作压力均为0.0035Mpa。

严禁液位超高存储,禁止超温、超压操作。

2、液氨储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液氨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2、储罐区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罐区防护堤的排水管应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4、罐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储罐区的消防车道严禁堆放物品。

5、液氨储罐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危险化学品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液氨储罐操作人员还应熟悉液氨泄露事故应急预案。

6、进入储罐区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

非岗位操作人员及检修人员严禁随便进入罐区。

罐区内的所有设备、管线、阀门均由操作人员操作和管理,非操作人员禁止乱动。

罐区内禁止进行各种具有危险性的操作或实验性操作。

7、储罐区内严禁使用明火。

罐区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清理周围易燃物,必须彻底排氨,严格置换干净,准确分析合格,按要求办理动火手续后,在操作人员及有关部门的监护下进行动火作业。

8、储罐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防静电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9、罐区内安装氨气泄漏检测仪,罐区周围应安装视频监控,应定期检测、检查、维修、更换,确保良好运行。

10、应加强氨罐喷淋系统的维修、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应按照《氨罐区喷淋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好管理、维修、维护、和应急响应责任,保证氨罐喷淋系统在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应急启动。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液氨罐区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

三、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四、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是液氨罐区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组织管理一、液氨罐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液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液氨罐区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

三、液氨罐区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液氨罐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岗位培训和相关证书。

五、液氨罐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设计与建设一、液氨罐区的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罐区的结构牢固、操作便利。

二、液氨罐区的建设应保证各项工程施工质量,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

三、液氨罐区的容量和数量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确定。

四、罐区内液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液氨罐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防爆设备、泄漏预警系统、灭火设备等。

第四章运行与维护一、液氨罐区的运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液氨罐区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液氨罐区的设备设施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液氨罐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和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记录、事故记录、应急演练记录等。

第五章安全监督与管理一、液氨罐区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液氨罐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机制,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能力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精选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精选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 液氨储罐及设备 第二十二条 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液氨储罐应装设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每年在雷雨季前检测一次,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二十三条 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四条 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温度仪、安全阀等监测装置。所有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检查、校验,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五条 液氨储罐应设有防火堤和应急收集池。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第二十六条 液氨储罐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温度应低于40℃;非强迫冷却的液氨储罐必须设置遮阳棚,采取防晒措施。 第二十七条 液氨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总容积的85%。 第二十八条 应根据液氨储罐外壁温度和内部温度,设定合理的温度高报警值和自动联锁喷淋降温值。
第二章 一般事项 第五条 氨区应设在厂区边缘位置,并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其布置应满足防灾救灾、安全、环保及卫生防护的要求。 第六条 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七条 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第八条 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九条 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职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应设置事故警报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m内存在的居民发出报警,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向企业内部和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条 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危险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一、法律依据1.《不安全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燃气安全条例》二、液氨罐区安全管理的范围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液氨罐区内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与运行,其保护措施的实行与效果等。

2、液氨储存和输送系统的构成、构造、使用、维护等,以及与液氨有关的管理和保护措施。

3、液氨罐区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护,包括建筑物、道路、管道等。

4、液氨罐区内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措施。

5、相关人员配备的安全防护装备与安全预案的订立。

液氨罐区内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与运行1、液氨罐必需依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制造,并在使用之前须经过检验合格,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液氨罐需放置于具备承重本领的固定基础上。

在液氨罐基础四周应设置有充足大小的防渗围堰,以保护周边地面和地下水的安全。

3、液氨罐内和罐与管道系统之间的管接处应依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密封处理,以避开漏氨事故的发生。

4、数量较多的液氨罐应分组放置,各组之间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以确保安全。

液氨储存和输送系统的构成、构造、使用、维护1、液氨罐储存和输送系统必需严格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使用、保护、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以确保其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2、液氨储存和输送系统内的管道,必需依照正常操作模式进行使用,不允许超过其承受本领或使用不允许的管道连接方式,以防止管道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液氨输送系统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阀、泄漏检测器、护栏等。

4、液氨罐提前储备的各种救援设备、器材,必需依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定等进行使用和保管,避开误用和损坏。

5、液氨储存和输送系统的维护人员,必需充分了解液氨储存和输送系统的故障排查与维护和修理等技能,避开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发生。

液氨罐区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护1、相关已建成建筑物和人口密集区,应离液氨罐区必要的最小安全距离。

相应应急和逃命和疏散通道应保证无障碍性。

2、液氨输送管道的布设应尽量选择避开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和紧要的水源区,必要时对输送管道进行隔离处理。

2024年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2024年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2024年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电厂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液氨罐区是指火电厂内用于存储液氨的区域,包括液氨储存罐、输送管道、阀门、仪表以及相关设施。

第三条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

第四条火电厂应设立液氨罐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液氨罐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火电厂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氨罐区的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液氨罐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火电厂应建立液氨罐区安全台帐,记录液氨罐区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维护保养记录、巡查记录等,做到有“帐”可查、有证据可依据。

第七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达到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第八条液氨罐区应依法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液氨罐区应设置警示标识,标明液氨的危险性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做出应对。

第十一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液氨罐区禁止擅自改动设施设备和操作流程,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液氨罐区。

第十三条液氨罐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及时报警和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液氨罐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五条对于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各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液氨罐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提高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水平。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篇)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运营,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范围包括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液氨输送管道、阀门、流量计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以及液氨罐区内的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条液氨罐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液氨罐区的运维人员、监测人员、清洁人员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六条液氨罐区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排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等。

第八条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输送管道等设备的运维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并按规定进行液氨储存、补充和疏导等。

第九条液氨罐区内的监测人员负责设备的实时监控、故障报警和数据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罐区的清洁人员负责设备周围的环境清洁,保持罐区内外的干净整洁,防止杂物和易燃物进入液氨储存区域。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液氨罐区内的液氨储罐应设有可靠的防火防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按照规定进行液氨储存、补充和疏导。

第十二条液氨输送管道应具备耐腐蚀、耐压力的特性,确保输送的液氨不泄漏,每年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

第十三条液氨输送管道上的阀门、流量计等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液氨罐区内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了解液氨的性质、危害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装备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液氨罐区内的工作人员应穿戴正规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服、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并且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戴化纤衣物和金属配饰。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物质,其在工业、农业等领域被广泛应用。

液氨储存和使用中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制定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十分必要。

第一章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组织液氨罐区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责任如下:1.负责制定、完善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维修、检查、试验规定。

3.负责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处置。

4.安排对液氨罐区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和治理。

5.开展液氨罐区安全培训。

6.制定安全责任制与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和信息系统。

第二章液氨罐区的场所和设备液氨罐区的场地应符合以下要求:1.场地应位于人员密度较低的地区,不得位于重要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下风向。

2.场地内不得存放杂物或制造易燃物品。

3.场地应设置围墙或护栏,进行严密封闭。

液氨罐区的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规定,结构牢固、稳定,并能承受内外部压力。

2.设备须定期检验、测试、维护,维修记录应及时填写,保存合适时间。

3.设备应设置配电、照明、通风等安全设备,确保设备在使用环境下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液氨罐区的安全物品和警示设施液氨罐区必须按照规定配置安全物品和警示设施:1.根据罐区容量和相关规定,设置并明确标示相关警示标志,如高压、易燃、易爆、毒害等。

2.设置并明确标示紧急疏散安全出口,以保证罐区内部人员在不安全时能够及时逃离。

3.按照液氨储罐的规定,安装防盗、防静电、防雷击等设备,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4.符合规定安装液氨泄漏报警装置,确保人员得到及时防范和应急措施。

第四章液氨罐区的作业管理液氨罐区的作业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1.严禁将罐区用于非法生产或储存其他危险品。

2.使用液氨的作业单位,提供作业计划、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材料,经罐区安全管理员和业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操作。

3.生产、操作单位应按照规定配置特种设备和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监督管理,并于液氨储罐相对位置附近设置操作指示牌和普及安全操作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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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一、液氨特点:
(1)理化性质
分子量:17.03危害类别:第2.3类有毒气体。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气味,易溶于水、乙醇、乙醚,相对密度(水=1):0.63(5℃),熔点-77.7℃,沸点-33.35℃,氨的水溶液呈碱性,1%水溶液PH值为11.7左右。

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V/V):15.7-27.4。

遇高热、明火易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危险性
氨属低毒类。

氨随呼吸道吸入后,通过肺泡除少部分为二氧化碳中和外余下吸收至血液。

被吸收的氨,在肝脏中解毒形成尿素;又可随汗液、尿和呼气排除体外。

氨对人的毒性,主要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

低浓度液氨对粘膜有刺激性作用,高浓度可造
成组织溶解坏死。

浓度过高时,直接接触部位可引起碱性化学灼伤,组织呈溶解性坏死,并可引起呼吸道深部及肺泡的损伤,发生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水肿。

高浓度吸入,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增强,引起痉挛,并可通过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搏和呼吸停止。

周边地区工作、居住人员较多,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后处理不及时,会造成大量氨弥漫到空气中,造成人员窒息中毒,严重者死亡;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15%-30.2%),遇到明火会发生爆炸。

二、危险目标的确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储存区液氨的临界储量为10t。

我公司液氨站内拥有容积150m3卧式储罐2个,按有效容积(70%)计算:150×2×70%×0.63=132.3t(5℃时)。

超过临界储量,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三、对操作人员、运输车辆和灌区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使用液氨的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编制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及体检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液氨罐区的工艺管线介质及流向,具备应有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卸车时严格执行《液氨卸车安全管理规定》。

3、操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脱岗、串岗、睡岗,严禁酒后上岗。

4、液氨站储罐中的氨为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特别是液氨站储存量比较大,应加强监管,要求做到:加强灌区的巡检,保证24小时都有值班人员并按时巡检作好记录,对可能出现的漏点及薄弱环节要重点盯防。

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公司调度员。

5、操作人员上岗之前,首先检查应急救援、消防器材,报警器等是否完好灵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车间或安全科。

6、操作工时刻注意储罐的温度及压力,当储罐温度超过35℃时开启储罐顶部喷淋水及时降温;当压力超过0.1MPa时及时降温处理或开启进系统阀门。

7、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卸车操作,控制贮罐储存量不得超过总容积的70%。

对外来液氨车辆卸车时要严格遵循卸车规程,认真检查和填写运输车辆的资质,对于运输资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车辆有权拒绝卸车。

卸车时,必须使用本公司专用装卸臂。

原则上,中午高温时不得安排车辆卸车。

8、运输液氨车辆须严格执行《机动车辆七大禁令》,必须持有危化品车辆运输许可证,到供应科办理检验审批手续,供应科应严格检查。

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安全设施:静电接地、防火帽、灭火器;在厂内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喇叭、照明灯泡无损坏,线路无损坏;刹车灵敏、好用,安全科严格检查,每发现其中一项,除要求其整改外,处以100~500元罚款。

8、车间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侯镇项目区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时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9、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复合肥车间主任全面负责。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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