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常见问题有几种
离婚案件常见十六个法律问题

离婚案件常见十六个法律问题一、准备离婚了,协议还是诉讼?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
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
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
诉讼离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
二、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
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离婚该怎么办?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四、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上海离婚案件的详解

上海离婚案件的详解
离婚在上海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
我们将对上海离婚案件中常见的程序流程和问题进行详细解释。
一、上海离婚案件的起诉程序
1. 起诉一方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并提交下列材料:结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2. 法院受理后通知另一方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3. 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双方应出庭陈述自己的立场。
二、财产分割
上海法院将根据婚姻期间两方取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主要形式有现金支付和不动产分割等。
三、监护权确定
如果夫妻有未成年子女,法院将考虑子女利益并听取子女意见,决定子女监护权人。
一般优先保留原有监护方式,但也可以根据情况做出调整。
四、赡养费补贴
监护方有权向非监护方申请赡养费补贴。
金额由法院酌情决定,视子
女年龄、抚养情况等情况而定。
五、常见问题
1. 证据资料齐全程度影响案件审理效率。
2. 财产分割问题往往牵涉更多争议。
3. 子女监护权和赡养费问题关系重大,需要多方面考虑。
上海离婚案件程序一般而言按以上流程进行。
关键是公平考虑双方利益,让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离婚协议书中常见的争议点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中常见的争议点有哪些离婚,对于许多夫妻来说,是一个痛苦而艰难的决定。
而离婚协议书则是这一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涉及到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诸多方面的权益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起草和执行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争议点,给双方带来困扰和纠纷。
一、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子女抚养权是离婚协议书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之一。
双方都可能认为自己更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更适合抚养孩子。
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因素都会被考虑在内。
另外,探视权也是一个常见的争议点。
一方可能认为另一方的探视时间过长或过短,或者对探视的方式和条件存在不满。
例如,一方可能希望在特定的节假日拥有更多的探视时间,而另一方则可能认为这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为了避免这些争议,在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以及探视权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
同时,还应考虑到孩子的意愿和成长需要,尽量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方案。
二、财产分割财产分割是离婚协议书中另一个关键的争议点。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等。
在分割财产时,如何确定财产的价值、如何公平分配以及如何处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转化等问题都可能引发纠纷。
对于房产的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需要明确房产的归属以及补偿方式。
如果房产还有未还清的贷款,还需要约定贷款的承担方。
车辆的分割也需要考虑车辆的市场价值、使用情况等因素。
存款和投资收益的分割则需要对双方的账户进行清查,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和金额。
知识产权的收益分割可能更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配。
为了减少财产分割的争议,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前,应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家庭财产状况,包括进行财产清查和评估。
在协议书中,应详细列出各项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和分配方式,避免模糊不清和遗漏。
三、债务分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产生各种债务,如房贷、车贷、信用卡欠款等。
起诉离婚常见问题及起诉状范本

起诉离婚常见问题及起诉状范本在婚姻生活中,当夫妻关系走到尽头,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起诉离婚就成为了一种解决方式。
然而,起诉离婚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和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会感到困惑和迷茫。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离婚的常见问题,并提供一份起诉状范本,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的常见问题(一)管辖法院的选择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但在实践中,如何证明感情破裂往往是一个难题。
(三)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重要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公平分割。
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房贷、车贷等,也需要共同承担。
(四)子女抚养权归属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子女的意愿等因素。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子女,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常见法律问题的解答

常见法律问题的解答引言大家好,我是法律专家小明。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与法律相关的问题,不论是关于家庭、劳动、财产或其他方面的问题。
很多时候,我们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感到困惑和不知所措。
在本篇文章中,我将会为大家解答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家庭法问题H2:离婚问题离婚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解决争议。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公正地判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H2:婚姻财产问题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有关婚姻财产的法律规定有一定的范围,双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财产分割。
H2:子女抚养问题对于离婚夫妻来说,子女抚养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根据国家法律,子女抚养权通常归属于具备抚养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法院将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意愿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保护子女的权益为前提进行审判。
劳动法问题H2:工资支付问题工资支付是雇主与员工关系中一个常见的纠纷点。
根据劳动法,雇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员工的工资,并提供相关的工资条。
如果雇主未按时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工会或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
H2: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法律约定,包含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向劳动部门投诉,并有权诉诸法院解决。
H2:工伤赔偿问题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
根据劳动法,雇主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如果员工发生工伤,雇主应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或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财产法问题H2:债务问题债务纠纷是财产法领域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婚姻纠纷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一)

婚姻纠纷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一)婚姻纠纷常见问题学习回复(一)导语: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到一些网友关系婚姻纠纷案件的学习。
为便于读者了解婚姻纠纷案件的一些比较普遍性和代表性问题的答案,作者,将其按照“管辖、立案、感情破裂、财产纠纷、子女监护、离婚诉讼程序”等分类,简单归纳、整理如下。
因为篇幅问题,可能不够全面。
第一部分;关于管辖、立案方面的问题:一、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何离婚?答:在此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二、想离婚的一方,不能结婚证,如何办理离婚?答:一方想离婚,但不能结婚证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是结婚证丢失。
2,是结婚证被对方隐匿,3是结婚证在双方纠纷中被一方销毁。
因为离婚诉讼立案时,法院要求必须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
所以,在此情况下,一方要求离婚的,必须去原结婚登记机构,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如何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答:当事人居委会或单位证明,证明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然后由当事人持本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依据法理,还可由当事人委托的,持调查函,直接去原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和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四、原告与被告不在一个地区(甚至不在一个省市),如何办理离婚诉讼?答:这是涉及离婚案件诉讼管辖问题。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此处的被告所在地,可以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
五、对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答:在此情况下,作为相对人,可以选择:1,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终结,继承开始。
2,单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
六、对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如何诉讼离婚?答:此情况下,不影响诉讼立案,有精神病一方,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应诉。
七、当事人能不能全权委托办理离婚诉讼,自己不出庭?答:一般不能。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出庭,对离婚与否作出表态。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完整版)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完整版)一、引言离婚案件是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
离婚案件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离婚与否、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为了更好地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以下离婚案件判决标准。
二、离婚与否的判决标准1.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的;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三、子女抚养的判决标准1. 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2. 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生活习惯以及双方父母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教育水平、道德品质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抚养权归属。
3.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所有,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归父亲: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抚养子女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严重影响子女成长的;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
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在离婚案件中,常常涉及到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能够影响双方当事人的离婚结果和利益分配。
本文将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以及离婚原因等四个方面,分析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
一、财产分割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一项重要的问题。
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共同获得的共同财产、房产、车辆等都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合理的分割。
然而,许多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争议较大。
常见的争议点包括双方在婚姻期间是否共同劳动、资金来源、财产归属证据等等。
另外,如果夫妻之间存在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分,也会增加财产分割的复杂性。
二、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权是离婚案件中最为敏感和关键的问题之一。
离婚后,父母双方都希望能够获得子女的抚养权,但往往会引发争议。
通常情况下,法律倾向于保护子女的利益,尽量确保他们获得完整的家庭关爱。
因此,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从孩子的成长环境、父母的照顾能力、双方关系是否和睦等多个角度进行考量。
三、赡养费在离婚案件中,赡养费也是一个常见的争议点。
赡养费是指一方支付给经济困难的对方用于养育子女或维持生活的费用。
在判决赡养费时,法院会考虑到双方的收入、工作能力、财产状况以及子女的需要等因素。
然而,赡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期限常常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四、离婚原因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原因是需要明确的。
离婚原因可能包括分居满足期、家庭暴力、婚姻不可维持等。
离婚案件中的争议点通常集中在离婚原因的解释和证明上。
举例来说,当一方提出婚外情作为离婚原因时,另一方可能会对此提出反驳和抗辩。
总结离婚案件中的常见问题主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以及离婚原因等。
这些问题往往会影响到离婚双方的利益分配和未来生活。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双方应该咨询专业律师,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以确保最终的解决方案符合法律和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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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离婚诉讼的常见问题有几种诉讼离婚属于离婚的方式之一,一般在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时候,才会选择诉讼离婚。
而在离婚诉讼中也会有一些常见的问题,这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
那究竟离婚诉讼的常见问题有几种?赢了网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的常见问题有几种离婚诉讼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了,即可以节约费用,又可以节省时间。
但律师建议,最好在去之前写好离婚协议,并双方签字,这样把双方的意思表示固定下来,省得双方在民政局办手续时,因为一些枝节问题发生争议,从而避免要几次去民政局才能办妥的尴尬。
但是,有近40%的离婚争议,男女双方争议分歧大,不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只能聘请律师从中斡旋,直至诉到法院。
二、诉讼离婚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1) 起诉状;(2) 证书;(3) 身份证;(4) 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
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
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
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二) 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
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
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
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当然,并不是建议原告要伪造或虚报诉讼材料,这样会引起法院立案人员的反感,甚至会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
(三) 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屋。
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时段(比如周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
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立案,否则四点后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
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 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
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打草惊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或以度时考虑采取财产仪器保全,以求主动。
三、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
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
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 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
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
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三) 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
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
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四、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
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
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
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
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
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五、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
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决的依据,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
一份判决书中有三部分最为重要:1、本院查明……2、本院认为……3、如下判决……判决结果的基础,就是本院查明;判决结果的依据,就是本院认为。
实践中,一点儿瑕疵都不存在的判决书很难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
要看法院关键的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客观。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较小。
关于离婚诉讼中比较常见的问题,赢了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为大家整理了,主要就是对夫妻感情的认定、子女的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
而当事人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则需要在诉讼中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赢了网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收集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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