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漳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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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6〕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4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现就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一、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推动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粮食局负责)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加快标识管理、监督检查、网络食品经营、特殊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目录管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国家口岸食品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中央政法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地方标准目录。

(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快制修订一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兽药残留标准。

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废止、修订其他相关食品标准。

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公布工作机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工作与监管执法工作的衔接。

食品安全的重点工作计划(九篇)

食品安全的重点工作计划(九篇)

食品安全的重点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校园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1、认真____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

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

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____《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

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完善法规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

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强化过程监管: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

推进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度,鼓励社会监督和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严格执法监督: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具体来说,相关机构和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监管能力。

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记录台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对食品包装材料等涉及健康
安全的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严格管理。

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管理。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4•【字号】漳政办〔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2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漳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26日印发的《漳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漳政办〔2016〕308号)同时废止。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4日漳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奖惩分明、推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下同〕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第四条考核工作由市食安委统一领导。

市食安办受市食安委委托,会同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各县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负责开展对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考核。

后勤管理处各科、中心2017年10-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一览表

后勤管理处各科、中心2017年10-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一览表
(六)进一步细化、完善特色窗口综合考核及末位淘汰办法,规范窗口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校园
管理中心
1、对冷季型草坪,加强肥水管理,延长绿期;
2、收集草花及树木的种子;春植球根花卉,美人蕉应挖出球茎,晾晒贮存;
3、清除绿地内枯枝、落叶;
4、防治病虫害;
5、17号公寓周边绿化施工监理;
6、苗圃建设与东扩区绿化招标。
3、冬剪;
4、清树穴;
5、花灌木灭虫杀菌;
6、17号公寓周边绿化、苗圃建设与东扩区绿化施工监理。
楼宇
管理中心
1、东宿舍区周转房维修改造验收、结算工作。
2、小区污水管道维修工作。
3、宿舍区取暖费收取前期的有关协调工作。
4、保障暖气正常运转的维修、保养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迎接十九大召开的维稳工作。
(二)加大原材料的采购、配送管理,加强馒头的配送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降低配送成本。
(三)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继续在重点关注的节点上进行细化,全面落实20项规范细则,督促窗口良好习惯的养成,形成长效机制。
(四)在各餐厅后厨出入口安装门禁,非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严禁随便进出后厨。
(五)配合国资处招标办做好油烟净化器招标工作。
2、做好2017年度已完工结算工程的事后报备工作
3、做好2017年各科、中心工作总结汇总工作,完成2017年后勤管理处全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工作,并按时上报
4、做好2017年党建活动总结梳理工作。
卫生
保健科
1.准备综合治理检查材料
2.年度计划总结
3.常规工作
饮食
服务中心
(一)认真开展“安全管理督查月”活动。
管理中心
1、对绿化灌溉管件和部分苗木进行防冻防护;

印发 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工作安排

印发 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工作安排一、背景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

为了保障人民裙众的身体健康,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不断加大相关工作的投入和力度。

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工作将进一步强化,以更加全面、系统地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二、主要工作重点1. 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2023年将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合法合规。

加强对重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2.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将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3. 强化食品市场监管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市场上的非法添加、掺杂、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健全食品市场监管体系,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4. 提升食品安全风险应急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裙众的身体健康。

5. 强化监督执法力度2023年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裙众的合法权益。

6. 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度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和传播,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增强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

7. 推进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创新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设备的水平,加强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食品安全检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8.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国际食品安全合作,加强与国际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维护国际食品安全秩序。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最新)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一、加强风险防范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特色食品开展专项风险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风险交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实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库存粮食质量监测等工作(责任单位:县粮食局)。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评估(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强化风险联合研判机制,加快抽检检验、稽查执法、日常监管、专家分析、舆情监测、群众举报等数据处理和模型建立,强化综合研判,推动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县卫计局配合)。

二、强化源头治理落实《X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启动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成国家建制村环境整治分配任务(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配合)。

严格实施《X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全面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开展农用地周边重金属行业污染源排查(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农业局配合)。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10号)要求,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围绕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和农资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三、严格过程监管鼓励企业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开展风险分级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业局)。

力争全县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建设,试点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新模式,提升智慧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一、背景与意义食品安全是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在国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为了保障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食品安全已成为当前国家首要的重大工作之一。

二、食品安全现状与问题在当前的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1.食品安全事故频发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不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非常关心。

而对于过去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追究责任,也是目前整治食品安全的重点。

2.食品违法行为严重食品违法行为的代价非常巨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其信誉和形象都会受到严重的损害,甚至被迫退出市场。

3.食品监管存在较大缺陷由于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复杂性和繁琐性,以及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水平等问题,我国目前的食品监管面临很大的困难,监管不到位和不合理的监管体制都成为了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的一个原因。

三、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管理,促进食品安全状况的改善和提高,我国政府将把食品安全问题作为国家重点工作之一,推动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和管理。

在未来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完善食品安全立法,提高监管效能和科学性,明确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相关责任,建立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法规制度和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根本利益。

2.科学评估食品风险开展食品风险评估,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状况,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预警,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3.严格食品生产厂家资质管理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实行食品生产综合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企业自查、政府监察、社会公众监督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安全质量和效益,营造诚信的食品生产和销售环境。

国务院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国务院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工作安排》从健全法规标准入手,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监管体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工作安排》提出,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

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制修订一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兽药残留标准,推动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和重点产品追溯体系,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工作安排》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确保“产”得安全。

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

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工作安排》提出,要加强全过程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问题综合整治。

持续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

加强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和互联网食品经营。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以及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安排》强调,要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

实施以现场检查为主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执法力量下沉,确保基层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力度,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 内信 息 】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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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包 装 材料专 项整 治 ( )进一 步加 强食 品安 全监 2 管 执 法 加 大 对 食 品 安 全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的惩 处 力 度 :加 强食 品安全 日常 监管 :进 一步 提高 食 品安全
21 0 2年 中央 一 号 文 件 公 布
2月 1日 。新 世 纪 以来 指 导 “ 三农 ”工 作 的第 9个 中央一 号 文件 由新 华社 受权 发 布 这 份 文件 题 为 《 T / 快推 进农 业科 技创 新持 续增 强农 产 品供 关 - ̄ n 给保 障 能力 的若 干 意见 》 ,全 文约 1 0 05 0字 ,包 括
加 大 投 入 强 度 和工 作 力 度 .持续 推 动 农 业 稳 定 发
监 管执 法能力 。( )夯 实食 品安 全监 管基 础 。完 善 3
食 品安 全 监 管 机 制 :进 一 步 完 善 食 品安 全 法 律体 系 ;加 强食 品安全 标准 体 系建设 :加 强食 品安 全监 测评 估 体系建 设 :强化 食 品安全 检验 检测 :提高应 急处置 能力 ;加 强食 品安全 科技 研 发 。( )进一 步 4 落 实食 品生产 经 营者 的主体 责任 严 格实 施食 品生 产 经 营 许 可 :建 立 和 完 善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的 监 管 制 度 :强 化食 品生 产经 营企业 内部 管理 :加 强 食 品行 业 诚信 体 系建设 ( )引导 社会 积极 参 与食 品安 全 5 工作 。强化 社会 监督 ;认 真落 实有奖 举 报制 度 :加
重 点工作 安 排》 0 2年食 品安全 重 点工 作 安 排如 。2 1 下 :1 ( )深 化 食 品安 全 治理 整 顿 。 继续 开 展严 厉 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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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漳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食品安全关系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

2016年,我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但问题依然复杂严峻。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进富美新漳州建设。

现就2017年我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十三五”国家、省食品安全规划
落实好“十三五”国家、省食品安全规划与我市食品安全放心市创建方案、“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有效结合、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
(一)持续抓好新《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大力开展对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住建局、环保局,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
(二)贯彻执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小摊贩、小餐饮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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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有关工作
(一)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机制,提升标准服务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公示、公开和查询工作。

提高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提升监测科学性,将监测网络覆盖到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向乡镇延伸,科学设置监测点;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隐患;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专业技术队伍;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和监测全程质量控制;加强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发挥监测数据在风险预警和健康宣教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二)在赤潮易发期,密切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变化趋势,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四、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
(一)深入开展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水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围绕烘焙类、粮食制品、调味品、饮料、肉制品、水产制品等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消除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创新“互联网+智慧监管”、“互联网+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加快食品安全溯源平台、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和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

(责任单位:市食品— 2 —
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
五、开展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

推广科学用药、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全市示范推广及辐射带动绿肥种植10万亩、商品有机肥10万亩、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40万亩次。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环保局)(二)落实好国务院、福建省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处理好调整种植结构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

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估和日常监测以及粮食收储环节质量安全检测,落实超标粮食处置管理。

重金属污染稻谷应分类处置,严格监管,处置费用可在食品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局)
(三)在全市主要农产品产地布设753个土壤监测点位,启动开展土壤的环境质量定位监测。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六、推广农产品食品新型产销模式工作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广“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场销售”“生产基地+大型商场销售”等产销模式,鼓励规模商超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建立食材供应保障体系,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场销售”的产销模式,并采取有效措施对食品全链条风险进行防控。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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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工作
(一)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与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实现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标准化,提升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手段;研究公安机关设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问题,强化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专业侦查力量。

(责任单位:市编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系统监管队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能力;2017年安排224万元,为32个乡镇所各配备一套快检设备;组织一次全市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强化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进展、处置、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方面的实战演练。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八、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一)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活动;制定《双随机抽查一公开实施细则》,建立日常监督检查与稽查办案衔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与稽查办案内部衔接程序;严格执行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基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指导。

落实《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17年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推进依法行政。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 —
(二)围绕解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残留、违禁药品使用、非法添加等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检打联动”机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发现不合格样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严格追踪溯源,严肃责任倒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联动协查,凡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移送率达100%;严格落实动物申报检疫制度,按照检疫规程要求规范实施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经检疫不合格的畜禽、畜禽产品,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
(三)围绕食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以及小餐馆、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饮品店、农家乐等无证经营等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重点产品专项抽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规范网络订餐的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对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从严查处。

规范菜市场经营秩序,防堵问题食用农产品流入菜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
九、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按照“分级培训、分级管理”的办法,组织各级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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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开展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2017年底前做到县乡两级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全员轮训;举办市级监管业务培训2次以上、以农产品和农资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的研讨培训1期;组织各地对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围绕“投诉举报12331”“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载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活动等形式,将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千分制”考评,确保每人全年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监督指导县(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流通企业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企业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每年应完成40个小时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任务。

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今年完成20%以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系统的考试。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
(一)健全全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好《2017年食品安全责任书》各项任务,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公共安全问题来抓。

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保证监管— 6 —
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食安办力量,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风险交流和形势会商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二)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基层装备标准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
(三)组织开展全市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考核评价,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列入主要考核内容,作为市效能办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满意率”指标绩效考评的组成部分。

(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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