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办理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办理程序,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举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有责有力的原则,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三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被举报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信访举报,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四条信访举报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办理、转办、督办、反馈等制度,确保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信访举报的接收和登记第五条各级信访举报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信访举报接待场所,公布信访举报电话、邮箱、网址等联系方式,方便信访举报人提出举报。
第六条信访举报部门收到信访举报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注明举报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举报内容、收到时间等事项。
第七条信访举报部门对收到的信访举报材料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区分不同情况,按照职责范围及时决定是否受理。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信访举报,应当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信访举报部门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应当及时交由被举报单位办理。
被举报单位应当在收到信访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并向信访举报部门报告办理情况。
三、信访举报的办理和反馈第九条被举报单位应当认真核查信访举报内容,依法采取调查、核实等措施,形成核查报告,并及时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办理结果。
第十条信访举报部门对被举报单位提交的办理结果应当进行审查,对办理不力的,应当及时督促被举报单位重新办理。
第十一条信访举报部门对办理结果应当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并做好解释工作。
对不属于被举报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举报,应当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其向有关单位提出举报。
第十二条信访举报部门对举报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听取,并在工作中加以改进。
四、信访举报的督办第十三条各级信访举报部门应当加强对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对办理不力、推诿敷衍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12315申诉举报受理分流制度

12315申诉举报受理分流制度
在申诉举报受理分流制度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根据申诉举报的性质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
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诉举报问题,可以根据其性质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比如可以将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的申诉举报放在优先处理的位置,保障其得到及时且高质量的处理。
其次,根据申诉举报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流。
对于不同内容和状况的申诉举报问题,可以根据其具体内容和关联性进行分流,将同类申诉举报问题集中在一起以方便管理和处理。
比如将环境问题的申诉举报独立成一个分流通道,将消费者权益问题的申诉举报独立成一个分流通道等等。
另外,根据申诉举报的处理进度进行分流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当申诉举报事务非常庞大,处理工作压力较大时,可以根据处理进度将已经初步处理完毕的申诉举报事务进行分流,不再重复处理,以减轻工作负担和提高效率。
最后,申诉举报受理分流制度还需要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这些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处理申诉举报的经验,能够对不同类型的问题进行准确定性的识别和分流,以保证申诉举报事务能够得到专业高效的处理。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制度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制度
一、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举报和申诉案件。
2、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确保案件审查和处理的合法性。
3、把整改问题作为举报和申诉案件处理的重点,实现问题的及时改正。
4、坚持跟踪式处理,加强案件办理的持续性,确保纠纷解决的完整性。
5、严肃案件处理程序,落实工作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二、举报申诉中心工作机制
1、组织机构设置
举报申诉中心是由本中心负责人统筹管理,下设工作人员处理具体诉求。
2、工作分工
负责本中心全面协调管理职能,统筹安排举报和申诉案件的处理。
(2)主任:
负责本中心案件受理工作,协调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处理案件。
(3)专职工作人员:
负责本中心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制定有关工作规章制度。
(4)其他志愿服务人员:
负责协助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情况调查和处理工作。
3、受理范围
(1)本中心受理举报和申诉的案件;
(2)本中心受理涉及本单位的问题;
(3)本中心不受理与法律有关的案件;
(4)本中心不受理带有辱骂、恐吓等不文明行为的案件。
4、受理条件。
申诉与投诉处理制度

申诉与投诉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申诉与投诉处理工作,解决员工和客户之间的纠纷和问题,提升企业形象和员工满意度,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申诉与投诉的定义第一条申诉是指员工就与企业相关的问题,向企业管理层提出恳求努力探求公正和合理待遇的行为。
第二条投诉是指客户就与企业产品、服务或员工沟通方面的问题提出不满、不公或不满意的行为。
第三章申诉与投诉的渠道第一条员工申诉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部、部门主管、公司内部邮件和企业内部平台等。
第二条客户投诉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客户服务中心、客户关系部、产品质量部、公司网站的在线反馈渠道、电话等。
第四章申诉与投诉的处理流程第一条员工申诉流程1.员工发现问题并希望申诉时,需要将申诉事项书面反馈给所在部门主管或 HR 部门。
2.部门主管或 HR 部门负责接收申诉,并进行初步调审核实,必需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3.若部门主管或 HR 部门无法解决申诉问题,应将问题转交给上级主管或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并报告相关情况。
4.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对申诉进行全面调查,并订立解决方案。
5.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将解决方案反馈给申诉员工,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解决问题。
第二条客户投诉流程1.客户投诉在接到后,客户服务中心或客户关系部将立刻记录投诉内容,并布置专人处理。
2.客户服务中心或客户关系部负责对投诉进行初步调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3.若客户服务中心或客户关系部无法解决投诉问题,应将问题升级到产品质量部和相关部门主管,并报告相关情况。
4.产品质量部和相关部门主管对投诉进行全面调查,并与客户进行沟通和解决问题。
5.产品质量部和相关部门主管将解决方案反馈给投诉客户,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解决问题。
6.客户服务中心或客户关系部应及时向客户反馈投诉处理结果,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
第五章申诉与投诉保密和保护第一条在申诉和投诉处理过程中,员工和客户的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制度

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制度申诉举报中心是一个重要的机构,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工作制度对于中心的正常运转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申诉举报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本文将探讨申诉举报中心工作制度所应具备的一些关键要素。
首先,申诉举报中心工作制度应该明确中心的职责和任务。
中心作为一个公共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收集、核实和处理各类申诉举报信息。
因此,工作制度需要明确中心的功能范围、职责和权限,以及各个环节的责任划分和工作流程,确保中心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依法公正地进行工作。
其次,工作制度还应该确立申诉举报中心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应该明确中心的领导机构和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的人员配置和岗位设置,确保中心能够拥有一支专业的、高效的工作团队。
同时,还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人员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此外,工作制度还应该规定中心的信息保密和安全措施。
申诉举报涉及到各类敏感信息,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信息保密制度,保护申诉人的隐私权和相关信息的安全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申诉举报信息谋取私利,维护工作的廉洁性和公正性。
最后,工作制度还应该规定中心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申诉举报中心作为一个行政执法机构,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工作制度应该明确监督和评估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建立定期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做到权威、公正和有效。
综上所述,申诉举报中心工作制度是中心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础。
通过明确中心的职责和任务,建立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规定信息收集、核实和处理方式,制定信息保密和安全措施,以及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申诉举报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只有建立合理的工作制度,中心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消费者举报申诉处理制度

(4)对一些疑难纠纷及Hale Waihona Puke 报告联络站或12315举报申诉中心;
(5)协助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人员调解处理申诉案件;
(6)对消费纠纷及时进行分析,为本单位提供决策依据;
(7)积极参与消费者调查、消费教育等工作。
消费者维权联络站电话:市工商局举报申诉电话:12315
(3)加强对本站消费纠纷和解员调处能力的培训和指导:
(4)协助12315举报申诉中心、消保委开展消费调查、消费教育等工作;
(5)加强对本单位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
二、12315消费维权处理员工作职责
(1)对本站消费者投诉的消费纠纷进行和解;
(2)协助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消费知识的宣传;
消费者举报申诉处理制度
本单位经温岭市工商局批准,特建立12315消费者维权联络站,按一下职责处理消费者举报申诉事宜:
一、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工作职责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消费知识;接受、处理消费者在本站的消费投诉;
(2)接受、处理12315举报申诉中心分流的申诉;及时反馈12315分流的消费纠纷的和解情况;
某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制度

某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进一步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提高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本制度旨在明确某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职责、工作流程、管理要求,确保有效处理和解决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保障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安全。
二、定义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是指负责接收、调查、处理和解决某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机构,以保障公众安全和防备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职责1.接收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并记录信息;2.进行初步核实和评估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真实性和紧急程度;3.承当火灾隐患初步调查和整治的工作,包含赴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等;4.依据调查结果,进行火灾隐患的分类、评估和风险等级确实定;5.订立火灾隐患整治计划,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6.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监督落实整改措施;7.定期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报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情况、整治进展和成效;8.搭配公安部门进行火灾隐患调查和案件侦破工作;9.负责火灾隐患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火灾防控意识;10.做好火灾隐患防治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考核。
四、工作流程1.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接收:–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中心提交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接收到举报投诉后,立刻登记并调配给相应的工作人员处理。
2.初步核实和评估:–工作人员接收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后,第一时间进行初步核实,评估举报投诉的真实性和紧急程度;–若属实且紧急,立刻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通知相关部门搭配处理;–若核实结果存在疑问,可进行进一步调查和核实。
3.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据举报投诉的内容和情况,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使用合法手段,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确保调查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4.火灾隐患分类、评估和风险等级确定:–依据调查结果,对火灾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和风险等级确实定;–订立相应的整治方案和措施,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5.火灾隐患整治计划订立和整改协调:–依据火灾隐患分类和评估结果,订立整治计划,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监督和检查整改过程,确保整治措施的有效落实。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制度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职责“12315”工作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如下职责:(一) 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二) 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三) 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申诉、举报;(四) 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五) 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六)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七) 统计、分析、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提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八) 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职责分工,分流转办应由机关内部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移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九)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基本要求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心、诚心、耐心地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讲究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做到咨询解答快、受理申诉快、调解查处快、信息反馈快,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
四、坚持廉洁执法,反对以权谋私;坚持公正执法,反对徇私枉法;坚持文明执法,反对野蛮粗暴执法。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申诉、举报内容。
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密切协调系统内外关系,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制度一、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人员每日应准时上岗、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假、调班规定,不得擅离岗位。
二、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讲究仪表、文明办公,接听举报申诉电话时应使用文明规范语言。
三、工作人员受理举报申诉时,必须将反映内容如实详细录入,及时、正确地作出处理,不准拖拉推诿、玩忽职守。
四、对案情严重、复杂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请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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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职责“12315”工作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如下职责:(一) 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二) 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三) 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申诉、举报;(四) 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五) 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六)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七) 统计、分析、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提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八) 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职责分工,分流转办应由机关内部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移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申诉、举报;(九)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基本要求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心、诚心、耐心地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讲究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做到咨询解答快、受理申诉快、调解查处快、信息反馈快,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
四、坚持廉洁执法,反对以权谋私;坚持公正执法,反对徇私枉法;坚持文明执法,反对野蛮粗暴执法。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申诉、举报内容。
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密切协调系统内外关系,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制度一、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人员每日应准时上岗、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假、调班规定,不得擅离岗位。
二、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讲究仪表、文明办公,接听举报申诉电话时应使用文明规范语言。
三、工作人员受理举报申诉时,必须将反映内容如实详细录入,及时、正确地作出处理,不准拖拉推诿、玩忽职守。
四、对案情严重、复杂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请示、汇报。
五、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奉公,以理服人,依法行政。
六、工作人员必须尽心尽责,不准为经济违法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包庇、怂恿经济违法分子。
七、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有直接关系)的举报、投诉,工作人员应主动请求回避。
八、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程序(一)接待12315举报申诉中心应当认真处理市12315指挥中心的任务指派,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式、短信、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举报、申诉。
(二)登记对举报申诉要进行登记。
对被举报申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被举报申诉事项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等要详细记载;对举报申诉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申诉要求等要认真记载。
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遵重其意愿。
(三)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举报申诉,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受理。
(四)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
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申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
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之到相关的部门咨询。
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举报、申诉,应向举报申诉人说明情况。
(五)申诉案件依法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申诉人;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回复举报人。
(六)归档申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备案。
(七)数据资料采集12315中心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后,要按照《浙江省工商局12315行政执法系统》软件中设定的各项指标,完整准确地录入数据资料。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咨询、举报、申诉受理制度一、受理范围(一)受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举报1.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2. 不正当竞争行为;3. 走私贩私行为;4. 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5. 违反商标、广告、合同、企业登记等规定的违法违章行为;6. 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二)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条规定,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申诉;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料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
二、受理条件(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举报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线索)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违法违章案件(线索)在本县行政区域内;2、有明确的被举报方(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等);3、有具体的举报内容和相关证据;4、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范围。
(二)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诉方(被诉人的名称、地址等);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三)消费者申诉应提供以下资料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4、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消费者为2人以上,其申诉的是共同标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可以合并受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申诉。
三、不予受理的规定(一)12315中心对以下举报不予受理1、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的;2、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3、超过《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时限的;4、已经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5、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二)12315中心对下列消费者申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3、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5、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6、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四、受理要求1、工作人员在受理咨询、举报、申诉时,应做到礼貌、热情、诚恳;2、对消费者咨询,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知到相关的部门咨询;3、对符合申诉举报受理条件的,应详细记录,并录入电脑,及时、准确地按分级、分类原则进行分流;4、对不予受理的举报、申诉,应当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5、对不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举报、申诉,要告知其处理该举报、申诉的职能部门和电话号码。
12315举报申诉中心案件分流转办制度一、中心对上级分流和自行受理的申诉、举报案件按分级负责、属地办理原则进行分类处置。
分别安排自办、转办、交办,分流处理各类申诉举报,并监督各单位的处理进度。
(一)转相关业务科室办理的案件1、对需要立案查处的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走私贩私、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按业务职责分工进行分流,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办理。
2、干部违法违纪的举报转监察部门办理。
(二)分流给工商所申诉举报站办理的案件1、除本局科室直接办理以外的举报案件;2、工商所管辖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案件。
二、对分流至下级办理的案件,必须详细记录案由及转办意见,确保接收单位获得准确、详尽的案件事实,方便及时地做出处理。
三、对分流需出现场处理的申诉,自受理至分流任务发出,在10分钟之内完成;在承诺区域范围内,接收单位自接到分流任务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12315举报申诉中心督办反馈制度一、对市12315指挥中心转办、分流的申诉举报案件,局机关业务科室、消保委、工商所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调处和回复,并将结果反馈12315中心;12315中心负责督查,对未及时调处和回复的,12315中心要及时发催办通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局机关业务科室、工商所对举报案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查处结果反馈给12315中心,不按时间反馈的,发督办通知单。
三、对局机关各科室、工商所申诉、举报案件的承办情况, 12315中心将按月予以统计汇总,并定期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对于在查处、调解工作中,拖拉推诿、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对部门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大要案报告制度一、12315中心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和反映消费者举报申诉的热点和难点;二、对影响较大或反映强烈的重大、疑难、复杂、情况较特殊的消费者举报申诉,应在第一时间向12315中心主任报告,并按程序向上汇报。
三、对重大(政治、社会影响大、消费者反响大)、严重(影响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突发性、群体性的举报申诉,1 2315中心应按程序立即报告局领导。
四、对重大、疑难、复杂、情况较特殊举报申诉的处理,要注意追踪了解,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
同时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迅速将局领导的指示或批示向下传达,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12315举报申诉中心服务承诺制度一、12315中心以“文明管理、优质服务”为宗旨。
严格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供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畅通维权渠道,加大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力度;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对消费者的咨询、求助,热情、及时作出明确解答或告知救济途经。
四、对符合受理条件和受理范围的消费者申诉,及时予以受理,以最快的速度派员赶到现场处理或分流、移送有关职能部门。
在承诺区域范围内的现场处理,原则上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当场不能解决的,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进展情况。
五、对符合受理条件和受理范围的案件举报,及时予以受理并分流处置。
即时解决不了的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解决(需立案调查或送检取证的例外)。
六、对通过信函、网络等进行举报申诉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举报申诉人;四十五天内反馈调查及处理结果。
七、对不属于12315中心受理的举报申诉,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热情、及时地告知其对该举报申诉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值班制度一、12315工作机构应坚持每天上班,双休日、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度。
工作时间与当地政府机构作息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