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
扶人被讹事件来写作文

扶人被讹事件来写作文老人跌倒到底我们该不该扶起来?这个讨论我觉得很有必要。
尊老爱幼、救死扶伤历来是我国的优良传统,谁家没有老人,谁人不会变老?由于媒体曝光出来诸多诸如彭宇案之类的扶持摔倒老人做好事反华被老人指为肇事者、甚至被法院以“常理推论”等逻辑推理的理由裁决巨额赔款等案例,越来越多的人对搀扶着摔倒老人心存畏惧。
简单不过的举手之劳,有可能惹来无尽的麻烦。
社会公德,传统道德,在我们犹豫的目光中渐渐丧失。
当摔倒老人值不值牵做为问题,被全社会、被公众、被媒体热切探讨的时候,其实已经证明某种意义上这个社会的公德已经宣告破产了。
似乎,似乎做为社会人,谁也提问没法这个问题。
无良的南京法官、天津法官,以及制裁那些诬赖彭宇们的老人,理应受到谴责,但见死不救的围观者,是否也会受到道德、公义和良心的谴责?武汉市88岁的李老汉在离家没百米的菜场口跌倒后,众多围观者无人敢于张开义举,最终老人因鼻血阻塞呼吸道窒息而死丧生的事件使整个社会愤慨。
公众对老人摔倒发生的冷漠和麻木不仁,整个社会都必须检视,甚至每一个人都必须检视。
以前一直真的相似老人摔倒值不值牵、必须怎么牵这些事情不是个问题,但现在还真成了一个小问题。
相似南京法官、武汉老人这样的案例,虽然无法说道就是广泛的现象,但其偏折出的社会现实却是很紧迫的。
我们对跌倒老人该不该扶的讨论,这绝非故意夸大问题的严重性,而是针对目前整个社会道德、价值观滑坡出现的现象提出质疑,因为类似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现象不仅仅发生在跌倒老人身上,还有其它的案例,比如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故事,比如围观跳楼自杀时出现一片幸灾乐祸的“快跳”的喊声,比如公车上乘客对小偷熟视无睹的常态等等,不一而足,这都早已成了全社会反思的问题,完全是一个社会问题。
自从南京徐老太事件已经开始,中国就已经开始步入国民道德败坏期,已经开始崩溃中国人民的道德,想要徐老太这种人已经开始肆意妄为,存有法律积极支持,又可以以获取巨额的投资回报,而且没任何成本。
中外怎么对待扶持老人问题

安徽舒城初三女生小何骑电动车上学,见一老太摔倒忙上前搀扶,不料老人一口咬定是小何撞了她,交警反复勘查,终还小何清白。
4月21日,老人伤愈出院时,善良的小何不计前嫌,带着家人向这位经济困难的老人捐款千元,此举在当地传为佳话。
[事发]好心扶老太反遭误解事情还得从4月3日说起,当天早晨6时许,舒城交警三中队接到报警称,该县孔集办事处老街处,一老人过马路被学生骑车撞倒。
民警赶到事发地时已无事故现场,伤者张老太已由120送到医院,而女学生小何也已由人担保上学去了。
在接下来的事故处理中,民警深感蹊跷和棘手,面对民警询问,七十多岁的张老太咬定其倒地受伤系小何骑车撞倒。
而小何再三解释,她见老人行走中摔倒,好心上前搀扶反遭误解。
[调查]老人不慎自己摔倒为将事故缘由查个水落石岀,民警集中时间反复堪查现场,并走访了多名目击群众。
经调查勘查,原来当天早晨张老太过马路时,见前方驶来车辆便扭头张望,因其年龄大反应慢,加之视力较差,不慎摔倒在小何停放的电动车前,正在买早点的小何见状立即上前搀扶,不料却被张老太紧紧抓住,这一幕恰被闻讯赶来的张老太家人看见,遂误认为张老太倒地是小何骑车撞的。
民警将事实真相告知张老太家人后,其亲属深感内疚,再三向小何道歉并表示不再追究其任何责任。
真相既已查明,双方本来再无瓜葛,但获悉家境困难的张老太住院治疗花去一万多元费用,小何动员家长为老太捐款。
[感动]不计前嫌为老人捐款4月21日是张老太出院的日子,面对小何家人捐赠的千元现金,张家人多次婉拒但盛情难却,最终还是收下了这份特殊的爱心。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在孔集中学读初三的小何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其父母也忠厚老实,一家四口的生活来源全靠其父亲开农用货车跑运输,乡亲们都说小何是个好孩子。
“我们每年要处理几百起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为责任认定、经济赔偿争执不休,甚至闹上法庭的屡见不鲜,小何以德报怨难能可贵,让人钦佩。
”舒城交警三中队中队长倪敬文说。
(安徽商报)事实+国外好人法:反咬一口将被罚近年来我国发生多起搀扶老人反被讹的事件,也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老人摔倒无人搀扶。
化解社会舆论中的_偏激共振_范荣

北京日报/2015年/9月/25日/第003版七日谈化解社会舆论中的“偏激共振”范荣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发展跌宕起伏。
在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认定这又是一起“扶老人被讹”事件时,警方的调查结论让剧情反转——女大学生骑车经过老人时互有接触,前者负主要责任。
然而,事件并未就此画上句号,23日当事女生发问“我做错了吗”,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复核申请,事件已然陷入罗生门。
近年来,“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成了媒体报道热点,扶不扶这个本不值得纠结的选择也沦为令人心情沉重的公共话题。
经过“彭宇案”、“外国小伙撞大妈”等事件的发酵,人们看待类似事件的心态不能说没有变化,显著一点便是产生了“助人有风险,伸手需谨慎”的心理预设。
于是乎,但凡有这类新闻爆出,就会刺痛公众的敏感神经,舆论往往不问黑白曲直,就先入为主、条件反射地给老人贴上讹人标签。
更有甚者,想当然地站在道德制高点,对所谓的“讹人老人”进行人身抨击。
尚且不说事实真相通常并非舆论设想的那般简单,即便如此,戾气弥漫的舆论反应也令人忧虑。
舆论为何习惯于在此类事件上“一边倒”?原因固然多样,但共通因素还是存在的。
少数个案中,当事人及家属秉持“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的逻辑,不理智地进行“有罪推定”,从而激起公愤,让好心人寒了心,让旁观者产生了“坏人变老”之叹,奠定了认知定势的基础。
更重要的是,一些媒体在报道中,有意放大冲突纠纷、大挖阴暗面,有意不完整叙事、大搞“媒介审判”,进而将事件往直刺人心的“讹人”、“被讹”套路上引,以致千差万别的事件被简单化脸谱化。
这无助于真相调查不说,反倒放大了对立情绪,歪曲了社会向善的基本面。
“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媒体,就有什么样的人民。
”媒体报道会影响舆论的态度,舆论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和风气。
纵然新闻传播有其自在规律和价值判断,一些媒体奉“坏消息才是好新闻”等西方新闻观为圭臬,但有些底线是绝对不能碰的,比如“实事求是、言论自律、明辨真伪”的基本伦理,“引导社会舆论、缔结社会共识、宣扬主流价值”的公共责任等等。
安徽扶老人女大学生连发6问“我做错了吗”原文

安徽扶老人女大学生连发6问“我做错了吗”原文当回头看到一位老人摔倒了,我停下车去扶,我做错了吗?当围观群众问是不是我撞的时候,我没有完全推卸责任,说不太清楚,我做错了吗?当向老人儿媳解释老人有可能自己摔倒或者被不平的路面绊倒,对方坚持老人不可能自己摔倒,一口咬定是我撞倒的时候,我选择了报警,我做错了吗?当监控录像出现死角,我发微博寻求目击证人还原事情真相,我做错了吗?当几位目击证人联系我说当时在现场,看到我没有跟老人有碰撞,并愿意为我去警局作证时,我打消了对我自己的怀疑,我做错了吗?这是所谓做错事情不承认吗?可是,第二天,新闻的标题是“安徽大学生扶老人被讹”,多么刺眼的标题!站在对方的角度,换谁谁都会很气愤。
再看看微博,底下几乎都是对老人及其家属的谩骂,请问这是我能控制住的吗?紧随其后的,是无数的媒体记者打电话,私信,发信息要采访我,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拒绝,我很真诚地讲述了事发的所有,可是,最后报道了什么?你们看到了什么?双方当事人尖锐的矛盾,有矛盾才有舆论,不是吗??过了六天,对方家属顶着的舆论压力找来了当地的村民,指证是我撞的时候,媒体有加大了报道,于是网络上有很多人喀什指责我,一句又一句地说我是骗子可耻,你们知道吗?这些话像千千万万支剑,一齐射向我,我一是千疮百孔了!物理反驳,我只有选择沉默,我选择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想法,我选择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但是,最后等来的却是一张我负主要责任的责任认定书,看着白纸黑字,我问了为什么?可是警方的解释让我很诧异——多方取证,我离老人最近,虽然老人身体有病,走路摇晃,但不至于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说肯定是我的后车轮接触到了老人导致其摔倒的!!我能做什么?我只能被动地在接收栏填上自己的姓名!事情发生了这么久,这些天我一直在不停地反问自己,是不是当初头也不回地不看老人一眼就没事了?是不是当初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就没事了?我今年20岁,我又我引以为傲的人生观、价值观,我并不是你们嘴中的坏学生!谢谢一直在背后支持我相信我的人,没有你们的支持我或许撑不到今天!我承认我的内心没有那么强大,强大到能容纳下所有的误解与责骂,强大到可以对外界所有的质疑不管不问!对于警方认定的这样的结果,我已经申请了复核,谢谢网友们的关心!精力这件事,我明白了许多,也收获了许多在学校收获不了的东西,一个人在整个社会面前是渺小的,或许这一生要经历更多的曲折,面临更多的黑暗,才能看见不一样的明天!我看了此篇微博内容,心情很沉重。
201415【时文选粹】“不是你撞的为啥扶人”看清这句话的巨大危害

【时文选粹】“不是你撞的为啥扶人”看清这句话的巨大危害编者按:自彭宇案以来,“扶与不扶”的确是个问题,因为倒地者和扶人者一旦有了争论,“不是你撞的为啥扶人”很容易被拿来佐证倒地一方的观点,而且乍一听,似乎挺有道理。
其实“不是你撞的为啥扶人”是一个危害巨大的悖论。
我们不妨大胆以此推理:袁隆平院士,不是你让国人食不果腹的,你为啥要稻子高产呢?钟南山院士,不是你派新冠病毒危害人类的,你为啥要挺身而出呢……显而易见,这种推理本身就荒谬至极,结论的正确性就更难保证了。
“人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要是倒了就扶不起来了!”唯愿每一个人都擦亮眼睛,看清“不是你撞的为啥扶人”这句话的巨大危害,给予扶人者强大的后盾支持,更给予倒地者及时扶起的温暖!“不是你撞的为啥扶人”看清这句话的巨大危害题目即观点,指向明确,发人深省。
①5月25日,广西南宁市一名老人骑电动三轮车时,因同向有摩托车超车不慎翻车摔倒。
开车路过的一个小伙下车帮忙,将三轮车扶起,老人也自行站起。
没想到,小伙准备离开时被老人一把抓住,老人称是小伙撞的他,要求赔偿500元,还说如果不是小伙撞的话为什么要扶他。
老人扯着小伙腰带不让其离开,小伙无奈报警。
最终,交警勘察现场并调取了行车记录仪,对老人的讹诈行为批评教育。
开篇概述事件。
小伙助人反被讹诈,交警对老人的讹诈行为批评教育。
②这位老人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啥扶”,给人以似曾相识之感,在不少类似的事件当中,都可以听到这类语言。
不管事实真相如何,这句话都伤了不少人的心。
比如2015年9月,安徽淮南一名女大学生扶起一位倒地老太太,“没撞为何陪老人来医院,又为何垫付医疗费”等话,被老太太家人用于质问该女大学生。
当双方围绕“是撞是扶”展开争论时,此话极易被拿来佐证倒地一方的观点。
紧承上文,提出问题。
“不是你撞的你为啥扶”极易被拿来佐证倒地一方的观点。
③正所谓“锤子的眼里只有钉子”,提出“不是你撞的为啥扶”这类问题的人,会认为所有上前扶起倒地者的人,都带有自私的目的,而不少老人摔倒之后,由于紧张、疼痛、记忆力减退等原因,的确难以准确记忆当时的场景。
对“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事件的法律思考

对“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事件的法律思考作者:汤钰涵邹惠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32期摘要关于老人摔倒后“扶”与“不扶”的问题一直是近期各大媒体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一大难题。
“扶”与“不扶”是关于道德的问题,而“扶”之后,出现的救助者反遭诬陷的事件,则涉及到法律权益的问题。
本文结合近期的几个案例,重点分析法律该如何完善,弥补这些漏洞,探寻可行性的法律方案。
关键词扶不扶法律老人作者简介:汤钰涵,广州市第八十九中学;邹惠,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1-169-02随着在安徽淮南师范学院门口出现的“扶”老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发展,“扶”老人之后出现的问题再次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之前“扶”与“不扶”被推到风口浪尖,正因为“扶”之后会出现近日的被诬陷事件,所以,“扶”与“不扶”已经不仅仅限于道德的问题,而更多是关于法律问题的思考。
“扶老人被讹”事件最早追溯到2006年的彭宇案件,被告人称“自己扶的”,老人说“也是他撞得”。
而关于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以协调处理,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责任,但是详尽的处理并未向公众透漏。
而之后又相继出现宿州街头“扶人被讹”、福州摔倒老人讹警察事件、洛阳男子扶老人被讹事件、丽水医生扶老人被讹事件等等,一直到近期的淮南师范学院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都表明在这些问题面前,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时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特别是在立法和司法上,“扶老人”本是好事,却被诬陷的事频频发生,在立法上对于老人诬陷“好人”的惩罚上没有加大力度,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存在种种自身的缺陷。
以下从法律自身的问题,以及对司法处理过程尚未透明化来阐释原因,最后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堵塞法律上的漏洞,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一、溯源:法律自身的局限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手段,在遇到个人无法处理的问题时,法律应该适时的发挥它的调节作用。
但是因为各种案件处理的复杂性,法律无法发挥万能的功效,所以在处理一些案件时,法律存在它自身的盲区。
A15 NATIONAL “扶老”女大学生申请调查复核

在个人微博连续发问“我做错了吗?”淮南警方表示已收到其申请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将于28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昨天,该案曝出被告人李征琴已向浦口法院递交新证,由专家证人胡志强及庄洪胜联合签署的一份书证审查意见认定,该名9岁男孩小宝(化名)所受的伤为轻微伤。
该案两名律师也将在庭上为李征琴做无罪辩护。
据了解,今年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其辖区一老师反映,学校9岁男孩小宝身上有多处表皮伤,疑遭其养母殴打所致。
当天,网友“朝廷半日闲”在微博上发布男孩伤情照片,并由此引发网友大量转发。
该案遂被社会关注。
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鉴定,小宝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而小宝的养母李征琴,也被当地检察机关指控犯故意伤害罪。
但李征琴认为自己并没有虐待小宝,其只是像“虎妈”一样管教孩子,且下手没有那么重,也不至于将孩子打成轻伤,故其认为当地公安机关受当时舆论的影响,对小宝的伤情作出了较重的伤情鉴定。
此后,李征琴曾多次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要重新鉴定孩子的伤情,但最终都未获批准。
为证明其主张,今年7月25日,李征琴委托北京云智科鉴中心进行法医学书证审查。
昨天,记者查询该审查意见书,结果显示小宝的伤情仅以皮内出血为主,且小宝伤后当日能安卧,次日能正常上学,3至4日即基本吸收,说明其损伤轻微,不应属于轻伤范畴。
该例损伤的发生,是由于家长教育孩子的方式不当,损伤的范围虽然较广泛,但大多数损伤没有肿胀,皮下组织及肌肉并没有挫伤出血,小宝的右腹部、右胸部、左肩部、背部、双上肢、双下肢等部位的皮内出血,不应当按挫伤评价,其损伤不构成轻伤,可评定为轻微伤。
昨晚,李征琴的两名辩护律师王永杰、王常清认为,“按照新法规定,伤害等级属轻微伤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也就是说起诉李征琴的罪名不成立,”两名律师称,他们将为李征琴做无罪辩护。
据了解,该书证审查意见两名签署人分别为胡志强和庄洪胜。
关于扶老人事件的观点

注“扶老人”事件真相未明不能标签先行我们既可能遇见刁蛮的坏老太,也可能碰到肇事后伸手的公民——人性本不是“非好即坏”般简单,辨是非、明真假、断利害,是价值判断的基本前提。
“做好事被诬陷,没想到这事落自己头上了。
”昨日,北京的侯女士称,其在菜市场买菜时,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反被老人及其家人诬陷,被迫垫付了2500元住院押金。
摔倒老人李学文则表示,他是被侯女士拉的菜篮子车绊倒,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见9月26日《新京报》)。
这些天,有趣的不是一桩桩“扶老人”事件,而是事件之后步调一致的沸反民意。
从“彭宇”到“许云鹤”,只要是“扶老人”类的争执,在舆论审批的先行立场里——没理的都是倒地的老者,而得理的总是伸手扶助的当事人。
事实果真如此吗?在没有确凿证据前,对倒地老者的肆意谩骂果真是“扶起道德”的彪悍姿势吗?无是非,则无立场。
或者说,臆断的是非观,即便看起来很美,比道德沦丧的事实本身,更需公众警惕。
“扶老人”本不是什么天大的事,因道德不古,行为成本飙升,群体忧虑之下,便多了些先入之见。
这也不是不可理解的事情,但如果此般逻辑化身为舆论暴力,罔顾是非、干预司法,则每个情绪激昂者都可能加入了一场自戕与互伤的游戏。
生活不是靠推理过日子的,尤其是涉及具体利害关系的事件,不是格格巫,就不应轻易划定立场。
因为我们既可能遇见刁蛮的坏老太,也可能碰到肇事后伸手的公民——人性本不是“非好即坏”般简单,辨是非、明真假、断利害,是价值判断的基本前提。
遗憾的是,这些年,舆论的勃兴也带来了群体话语的浮躁——典型表现为乱贴标签的疯狂。
譬如“扶老人”的关系中,老人都是坏蛋,伸手的必是英雄;譬如具体的医患关系中,医生定是嗜血的魔鬼,而患者一定是纯良的喜羊羊……在这样的思维之下,个体的差异服从于整体的“标签”。
身份逻辑战胜了事实逻辑,只要站对队列,假恶丑皆可以化身为真善美。
这是一个个性张扬的年代,这是一个价值多元的年代。
对一个群体或一个阶层的认知,更主要的不是普适的规律、而是差异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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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
2015年9月发生的“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迅速成为舆论热点事件。
新闻媒体在舆论引导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作为新闻媒体如何能去除“标签”,客观报道此类事件,如何能在事件舆论走向中起到积极引导作用,才是研究此事件的真正意义所在。
本文将探讨在此类报道中新闻媒体应如何客观报道并起到积极引导舆论的作用。
标签:“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媒体报道;舆论
1.“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过程回顾
2015年9月8日晚上9点06分,新浪微博用户“袁大宸”发布微博称其搀扶一摔倒的老太太后被讹,由于事出监控死角,袁宸在网上寻找现场目击者。
由此,媒体介入报道,拉开了“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的序幕。
2.“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舆论表现
新浪微博热门话题“淮南师范学院袁大宸”发出两个投票调查。
截至10月7日晚,“学生与摔倒老人你相信谁”的投票共14106人次参与,“相信学生”的投票者共有11571人,占总选择人数的82%;而选择“相信老人”的仅有317人,仅占2.2%;另“相信法律”的2225人,占比15.8%。
可以看出,大多数网民支持“女大学生”。
事件在发生巨大反转后,并没有按照之前的“成都女司机”那样的情况发展,公众并没有随着事件的转折而纷纷偏向“老人”。
3.从框架理论解析媒体报道“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
针对本次“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笔者在百度新闻搜索引擎中输入“淮南大学生扶老人”关键词,共找到相关新闻565篇。
在对标题进行筛选后共得出71篇有效新闻,其中评论占9篇(如表所示)。
笔者将新闻标题框架共分为五类,其中事实陈述框架占到83%,共59篇。
事实陈述框架是媒体按照事件本身逻辑来诠释事件。
此次事件至今进行事实陈述框架的比例最高,这与事件尚未有所定论有很大关系。
在事实未清的情况下,追寻真相是媒体和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
从“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新闻标题可看出,媒介审判的意味仍很强烈。
“撞”和“被赖”都表现出媒介审判的意味,“撞”字表现出女生为肇事者,“被赖”一词表现出老太太有意诬赖女大学生。
“撞”与“被赖”之类带有媒介审判意味词语容易影响公众的态度,使公众在潜意识状态下接受这些信息,并将其认定正确。
在事件舆论的发展进程中,公众态度又会影响事件走向,影响事件发展。
4.去除“扶不扶”报道中负面影响的途径
(1)恪守新闻客观、真实报道准则。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在事实尚未有结论时,不应听信单方面的说辞,应对涉事各方面情况进行了解。
同时,在报道中不应加入对事件的过度解读,避免歪曲报道的导向。
在报道中因给予涉事双方相等的报道篇幅,不应在内容上有偏向。
(2)传统新闻媒体应发挥自身公信力优势,积极引导舆论。
在互联网时代,网上信息虽传播速度快,但存在真伪难辨的问题。
作为传统新闻媒体在信息源的选取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因此,对“扶不扶”等易引起公众关注的问题要发挥自身优势,恪守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尊重事实,客观报道,增强媒体的公信力。
(3)加强相关事件的深度报道,避免标签化片面报道。
过往的“扶不扶”报道已在公众心中形成了一定的不良印象。
因此在以后的相关报道中应避免为吸引受众眼球从而将报道片面化。
媒体从业者因从深层入手,写出深度、客观的报道,避免将相关报道标签化,避免事件报道因过度、简单而错误引导舆论。
“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是继“南京彭宇案”事件后又一引起公众舆论巨大反响的事件。
新闻媒体应反思过往的失误,坚守真实、客观、平衡、全面的原则,要挖掘看似简单的纠纷背后复杂而深层的原因。
作为新闻工作者要坚守新闻职业道德,尊重公众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参考文献:
[1]沃尔特·李普曼.公众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2]贾国飚.论新闻的框架研究[J].新闻爱好者(月刊),2006,(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