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氧指数检测作业指导书
氧指数的测试规范

氧指数的测试规范一、实验器材氧指数仪,燃烧筒为一耐热玻璃管,高450mm,内径75~80mm,筒的下端插在基座上,基座内填充直径为3~5mm的玻璃珠,填充高度100mm,玻璃珠上放置一金属网,用于遮挡燃烧滴落物。
试样夹为金属样夹,对于薄膜、纺织材料,应使用140 mm×38mm的U型试样夹。
流量控制系统由压力表、稳压阀、调节阀、转子流量计及管路组成。
流量计最小刻度为0.1l/min。
点火器是一内径为1~3mm的喷嘴,火焰长度可调,试验时火焰长度为10mm。
二、氧指数试样准备1.材料:木材、塑料、织物2.试样尺寸:自撑材料每个试样长宽高等于(120mm)×(6.5±0.5mm)×(3.0±0.5mm),非自撑材料长≥150mm×宽≥48mm3.试样数量:每组应制备10个标准试样4.外观要求:试样表面清洁、平整光滑,无影响燃烧行为的缺陷,如:气泡、裂纹、飞边、毛刺等。
5.试样的标线:距离点燃端50mm处划一条刻线。
三、氧指数实验原理和方法物质燃烧时,需要消耗大量的氧气,不同的可燃物,燃烧时需要消耗的氧气量不同,通过对物质燃烧过程中消耗最低氧气量的测定,计算出物质的氧指数值,可以评价物质的燃烧性能。
所谓氧指数(Oxygen index),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试样在氧氮混合气流中,维持平稳燃烧(即进行有焰燃烧)所需的最低氧气浓度,以氧所占的体积百分数的数值表示(即在该物质引燃后,能保持燃烧50mm长或燃烧时间3min时所需要的氧、氮混合气体中最低氧的体积百分比浓度)。
作为判断材料在空气中与火焰接触时燃烧的难易程度非常有效。
一般认为,OI<27的属易燃材料,27≤OI<32的属可燃材料,OI≥32的属难燃材料。
M606型氧指数测定仪,是用来测定物质燃烧过程中所需氧的体积百分比。
该仪器适用于塑料、橡胶、纤维、泡沫塑料及各种固体的燃烧性能的测试,准确性、重复性好。
燃烧性能(氧指数)指导书 (5)

燃烧性能(氧指数)试验作业指导书一、试验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没有外加辐射条件下,用小火焰直接冲击击锤直放置的试样以测定建筑制品可燃性的方法。
二、执行标准《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第1部分:导则》GB/T 2406.1-2008《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第2部分:室温试验》GB/T 2406.2-2009《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氧指数法》GB/T 5454-1997三,检测设备四、基本规定4.1、两块金属板,其中一块长2500-1mm宽900-1mm;另一块长2500-1,宽1800-1.4.2、2500-1mm宽900-1mm。
名义厚度不超过60mm的试样应按其实际厚度进行试验。
名义厚度大于60mm的试样,应从其背面将厚度消减至60mm,按60mm厚度进行试验。
若需要采用这种方式消减试样尺寸,该切削面不应做为受火面。
对于通常生产尺寸大小试样尺寸的制品,应制作适当尺寸的样品专门用于试验。
4.3、非平整制品:对于非平整品,试样可按其最终应用条件进行试验(如隔热导管)。
应提供完整制品长250mm的试样。
4.4、对于每种点火方式,至少应测试6块具有代表性的制品试样,并分别在样品的纵向和横向上切制3块试样。
4.5、若试验用的制品厚度不对称,在实际应用中两个表面均可能受火,则应对试样的两个表面分别进行试验。
4.6、若制品的几个表面区域明显不同,但每个表面区域均符合 3.2规定的表面特性,则应再附加一组试验来评估该制品。
4.7、如果制品在安装过程中四周封边,但仍可以在未加边缘保护的情况下使用,应对封边的试样和未封边的试样封边试验。
4.8、试样的滤纸应根据EN1328 进行状态调节。
4.9、确认燃烧箱烟道内的空气流速符合要求。
4.10、将6个试样从状态调节室中取出,并在30min内完成试验。
4.11、将试样置于试样夹中,这样试样的两个边缘和上端边缘被试样夹封闭,受火端距离试样夹底端30mm。
4.12、将燃烧器角度调整到45。
建筑节能检测作业指导书

建筑节能检测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ZY-2010.003版本号:第一版发放编号:受控状态: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10年09月01日生效日期:2010年12月01日************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一.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介绍《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
主要突出了工程验收中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并充分考虑了我国现阶段建筑节能的实际情况。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二. 检测术语、检测方案及检测流程2.1 检测术语2.1.1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2.1.2 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
2.1.3 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2.1.4 现场实体检验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的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
2.1.5 质量证明文件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
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
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
建筑节能现场检测作业指导书

建筑节能现场检测作业指导书建筑构件总传热系数实验室测量1.0 目的正确指导试验,保证试验全过程在相关规范指导下进行;保证试验结果的有效。
2.0 适用范围建筑构件(维护结构)的总传热系数在实验室的测定。
3.0 试验仪器建筑构件总传热系数测定装置,建筑温度与热流巡回自动检测仪,热流计,热电偶。
4.0 本实验检验依据:《建筑构件稳态热传递性质的测定和防护热箱法》(GB/T13475-92)5.0 技术要求5.1 热电偶、热流计板要用黄油或凡士林与建筑构件贴实,避免出现空气孔隙。
5.2 温度传感器误差应≤0.5℃。
5.3 冷、热箱的温度波幅≤±0.5℃。
5.4 热箱的空气相对湿度波幅≤5%。
6.0 检验方法6.1 取具有代表性的构件,其尺寸应符合箱体试件尺寸要求。
墙体应按照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现场砌筑在试件架上,为避免框周围的传热影响,间隙做密封处理。
6.2 干燥使试件湿度应达到正常使用情况的平均含湿率。
6.3 在热箱箱体各壁面的内、外表面至少设一对热流计和四个热电偶(采用黄油、凡士林固定),安装在其中心部分,各热流计的系数均应相同。
6.4冷、热箱的温度应尽可能与试件的使用温度一致,其温差宜保持在≧15℃。
6.5 利用建筑温度与热流巡回自动检测仪测定以下数据:试件热流计读数,冷箱和热箱的空气温度,试件两表面温度,保护箱及实验室内空气温度。
6.6 对冷、热箱分别进行降温和升温,当试件两表面温度及进入箱内功率出现无规律变化,而且其变化数值在4h内小于2%时,可认为已达到热稳定状态,然后连续测量72小时以上,各取20组以上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7.0 数据处理在稳态传热情况下,围护结构的传热公式为:q——热流强度,W/m2θi,θe——平壁内、外表面温度,Kk0=1/R0R0=Ri+R+ReRi——0.11(m2.K)/WRe——0.04(m2.K)/WK0——构件总传热系数,W/(m2.K)R0——总热阻,(m2.K)/W8.0 结论通过计算得出试件的总传热系数建筑构件总传热系数实验室测量记录送检单位:仪器编号:检验编号:建筑构件大样图:检验结果:k0= W/(m2.K)检验人:复核人:技术负责:检验日期:年月日建筑构件总传热系数现场测量1.0 目的正确指导试验,保证试验全过程在相关规范指导下进行;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有效。
氧指数检测作业指导书

氧指数检测作业指导书1、目的了解材料的热物理特性,为合理使用与选择有关的功能材料提供依据。
2、范围适应于测定匀质保温及墙体材料。
3、执行标准3.1《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第1部分:导则》 GB/T 2406.1-20083.2《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第2部分:室温试验》 GB/T 2406.2-20094、仪器设备4.1氧指数测定仪SK-YZS75/精度:±5%,测量范围:0-80%;输入压力:0.25-0.4MPa。
4.1.1设备要求:a)气体98%纯度的氧气和氮气,含氧气20.9%清洁空气(体积分数)。
除非试验结果对混合气体含湿量不敏感,否则含湿量应小于0.1%(质量分数)。
b)夹具应平滑,使上升气流受到干扰最小。
c)燃烧筒高(500±50)mm,内径(75至100)mm,顶端限流孔,收缩口直径40mm,高10mm,排气流速至少90mm/s。
d)气体测试与控制装置,测量燃烧筒混合气体氧浓度(体积分数),准确至±0.5%,当在23℃±2℃通过燃烧筒气流为40mm/s±2mm/s时,调节浓度精度±0.1%。
e)点火器,末端2mm±1mm能插入燃烧筒并喷出火焰点燃试样,燃料未混入空气的丙烷,当管子垂直插入时,应调节燃料供应量以使火焰向下喷射16mm±4mm。
4.2所用仪器设备应保证经过相关部门的检定,且应检定合格达到相应的精度,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5、人员和环境要求检验人员应是通过培训合格且取得相应上岗证书的技术人员,应了解本公司的《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的质量要求,能熟练操作检验仪器设备并能处理一般例外情况的发生。
试验环境:温度(23±2)℃。
6、试样要求6.1应按材料标准进行取样,所取样品至少要能制备15根试样,也看按GB/T 2828.1-2003或ISO 2859-2:1985进行。
6.2已知氧指数在±2以内波动的材料,需要15根试样,对于未知氧指数的材料,或显示不稳定燃烧特性的材料,需15至30根试样。
氧指数试验作业指导书

WX057: LFY-606氧指数测定仪作业指导书一. 操作步骤:1.组装好点火器。
(点火头配购合适的瓶颈打火机气体,如553324号的韩国宝利来高级打火机气体)。
注意:点火卡盘要装正,不要有气体泄漏!2.试验装置检查:将控制箱后盖板下端两侧分别与氧气瓶、氮气瓶连接。
其中与前面板对应的右侧为氧气管,左侧为氮气管。
将后盖板下端正中的气管与与混合气体供应阀相连。
首先顺时针旋紧氮气、氧气流量控制阀,关闭混合气体供应阀,然后打开氮气、氧气气瓶供气阀观察氮气、氧气流量计的浮子是否固定不动,若不动说明装置不漏气。
关闭所有阀门,准备试验。
3.试样氧浓度的初步选择;当试样氧指数值完全未知时,可将试样在空气中点燃,如试样迅速燃烧,则氧气浓度可以从18%左右开始。
如果试样缓和的燃烧或燃烧的不稳定,选择初始氧浓度大约21%。
若试样在空气中不能继续燃烧。
选择初始氧浓度不小于25%。
据此推定的氧浓度,从标准GB/T5454—97附录B中查出相应的氧流量和氮流量。
4.将试样装在试样夹中间并加以固定,然后将试样夹连同试样垂直安插在燃烧玻璃筒内的支架上。
5.先打开氧气、氮气瓶阀门,再打开混合气体供气阀。
用氮、氧气流量调节阀调节从附录B中查出的相应的氧气和氮气流量,让调节好的气流在试样点火之前流动冲洗燃烧筒至少30s,在点火和燃烧过程中保持此流量不变。
6.用点火器点燃试样:将点火器头上方的阀头按逆时针方向打开,用打火机从气嘴细长管口处点燃点火器。
将点火器伸入燃烧玻璃筒内在试样上点火。
待试样上端全部点燃后(点火时间应控制在10—15s内),移去点火器,顺时针方向关闭点火器阀头,并立即开始测定续燃和阴燃时间,随后测定损毁长度。
7.初始氧浓度的测定:以任意间隔为变量,以“升—降法”按下述步骤进行:7.1.试样点燃后立即熄灭,续燃、阴燃时间不到2min,或者损毁测定不到40mm时,都是氧浓度过低,记录反应为“0”,则必须提高氧浓度。
7.2.试样点燃后立即续燃、阴燃时间超过2min,或者损毁测定超过40mm时,都是氧浓度过高,记录反应为“×”,则必须减小氧浓度。
氧指数的测试规范

氧指数的测试规范一、实验器材氧指数仪,燃烧筒为一耐热玻璃管,高450mm,内径75~80mm,筒的下端插在基座上,基座内填充直径为3~5mm的玻璃珠,填充高度100mm,玻璃珠上放置一金属网,用于遮挡燃烧滴落物。
试样夹为金属样夹,对于薄膜、纺织材料,应使用140 mm×38mm的U型试样夹。
流量控制系统由压力表、稳压阀、调节阀、转子流量计及管路组成。
流量计最小刻度为0.1l/min。
点火器是一内径为1~3mm的喷嘴,火焰长度可调,试验时火焰长度为10mm。
二、氧指数试样准备1.材料:木材、塑料、织物2.试样尺寸:自撑材料每个试样长宽高等于(120mm)×(6.5±0.5mm)×(3.0±0.5mm),非自撑材料长≥150mm×宽≥48mm3.试样数量:每组应制备10个标准试样4.外观要求:试样表面清洁、平整光滑,无影响燃烧行为的缺陷,如:气泡、裂纹、飞边、毛刺等。
5.试样的标线:距离点燃端50mm处划一条刻线。
三、氧指数实验原理和方法物质燃烧时,需要消耗大量的氧气,不同的可燃物,燃烧时需要消耗的氧气量不同,通过对物质燃烧过程中消耗最低氧气量的测定,计算出物质的氧指数值,可以评价物质的燃烧性能。
所谓氧指数(Oxygen index),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试样在氧氮混合气流中,维持平稳燃烧(即进行有焰燃烧)所需的最低氧气浓度,以氧所占的体积百分数的数值表示(即在该物质引燃后,能保持燃烧50mm长或燃烧时间3min时所需要的氧、氮混合气体中最低氧的体积百分比浓度)。
作为判断材料在空气中与火焰接触时燃烧的难易程度非常有效。
一般认为,OI<27的属易燃材料,27≤OI<32的属可燃材料,OI≥32的属难燃材料。
M606型氧指数测定仪,是用来测定物质燃烧过程中所需氧的体积百分比。
该仪器适用于塑料、橡胶、纤维、泡沫塑料及各种固体的燃烧性能的测试,准确性、重复性好。
氧指数实验指导书

氧指数实验指导书1.实验目的氧指数(Oxygen Index)又叫临界氧浓度(COC)或极限氧浓度(LOC),它是用来对液体或固体材料可燃性进行评价和分类的一个特性指标。
它适用于评价塑料、橡胶、树脂、织物、木材、绝缘液体等材料的可燃性或阻燃性。
通过本实验使学生了解掌握固体材料氧指数测定的原理和方法,学会使用氧指数测定仪进行固体材料氧指数的测定。
2.实验原理氧指法模拟材料在大气中的着火条件,如大气温度、湿度、气流速度等,让试样在不同浓度的氧和氮的混合气中点火燃烧,测出能维持该试样燃烧所需的最低氧浓度(即氧指数),用混合气中氧含量的体积百分数表示。
3.实验装置采用JF-3型氧指数测定仪,图1为实验装置示意图,该仪器是根据GB/T2406的技术要求生产的。
4.主要仪器材料和试剂4.1JF-3型氧指数测定仪4.1.1燃烧筒:内径75mm、高300mm由耐热玻璃制成,垂直安放在可通过氧、氮混合气流的基座上。
底部用直径3~5mm的玻璃珠充填,充填高度为80~100mm。
在玻璃珠的上方装有金属网,可防止燃烧碎片阻塞气体入口和配气通路。
4.1.2试样夹:能固定在燃烧筒轴心位置上,并能竖直夹住试样;分为自撑材料和试样夹和非自撑材料试样夹两种。
图2为非自撑材料试样夹。
4.1.3流量测量和控制系统:由稳压器、调节阀、转子流量器、气体混合器等组成。
能控制和测量进入燃烧筒的气体流量。
4.1.4氧浓度测试系统:由氧浓度传感器及数字显示仪表组成,可测试、读取通入燃烧筒气体的氧浓度。
4.2气源:氧、氮气钢瓶和压力调节装置。
氧气钢瓶上应有充气标定值,气体压力不低于1MPa。
4.3点火器见图2 。
有一根长金属管,尾端有内径2mm的喷嘴,能伸入燃烧筒内点燃试样。
气瓶内为可燃气体。
点燃后,当喷嘴竖直向下时,火焰长度为16+4mm。
使用时首先将旋钮“1”顺时针关闭,再顺时针拧紧旋钮“2”,之后缓慢打开旋钮“1”同时将喷嘴点燃并按要求调节火焰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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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指数检测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了解材料的热物理特性,为合理使用与选择有关的功能材料提供依据。
2、范围
适应于测定匀质保温及墙体材料。
3、执行标准
3.1《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第1部分:导则》 GB/T 2406.1-2008
3.2《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第2部分:室温试验》 GB/T 2406.2-2009
4、仪器设备
4.1氧指数测定仪SK-YZS75/精度:±5%,测量范围:0-80%;输入压力:0.25-0.4MPa。
4.1.1设备要求:
a)气体98%纯度的氧气和氮气,含氧气20.9%清洁空气(体积分数)。
除非试验结果对混合
气体含湿量不敏感,否则含湿量应小于0.1%(质量分数)。
b)夹具应平滑,使上升气流受到干扰最小。
c)燃烧筒高(500±50)mm,内径(75至100)mm,顶端限流孔,收缩口直径40mm,高10mm,
排气流速至少90mm/s。
d)气体测试与控制装置,测量燃烧筒混合气体氧浓度(体积分数),准确至±0.5%,当在23℃
±2℃通过燃烧筒气流为40mm/s±2mm/s时,调节浓度精度±0.1%。
e)点火器,末端2mm±1mm能插入燃烧筒并喷出火焰点燃试样,燃料未混入空气的丙烷,当
管子垂直插入时,应调节燃料供应量以使火焰向下喷射16mm±4mm。
4.2所用仪器设备应保证经过相关部门的检定,且应检定合格达到相应的精度,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5、人员和环境要求
检验人员应是通过培训合格且取得相应上岗证书的技术人员,应了解本公司的《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的质量要求,能熟练操作检验仪器设备并能处理一般例外情况的发生。
试验环境:温度(23±2)℃。
6、试样要求
6.1应按材料标准进行取样,所取样品至少要能制备15根试样,也看按GB/T 2828.1-2003
或ISO 2859-2:1985进行。
6.2已知氧指数在±2以内波动的材料,需要15根试样,对于未知氧指数的材料,或显示不稳定燃烧特性的材料,需15至30根试样。
6.3必要时将试样放置在23℃±2℃和50%±5%的密闭容器中。
试样尺寸见表2
主题氧指数检测作业指导书
生效日期
6.4卷膜将一角插入,以45°缠绕,直到工具末端,粘牢试样卷筒末端,抽出钢杆,剪掉卷筒顶端20mm。
6.5顶面点燃离点燃端50mm处划线。
6.6扩散点燃离点燃端20mm和100mm划线。
7、试验步骤
7.1组装好点火器。
7.2试验装置检查:将控制箱后盖板下端两侧分别与氧气瓶、氮气瓶连接。
其中与前面板对应的右侧为氧气管,左侧为氮气管。
将后盖板下端正中的气管与与混合气体供应阀相连。
首先顺时针旋紧氮气、氧气流量控制阀,关闭混合气体供应阀,然后打开氮气、氧气气瓶供气阀观察氮气、氧气流量计的浮子是否固定不动,若不动说明装置不漏气。
关闭所有阀门,准备试验。
7.3试样氧浓度的初步选择当试样氧指数值完全未知时,可将试样在空气中点燃,如试样迅速燃烧,则氧气浓度可以从18%左右开始。
如果试样缓和的燃烧或燃烧的不稳定,选择初始氧浓度大约21%。
若试样在空气中不能继续燃烧。
选择初始氧浓度不小于25%。
7.4将试样装在试样夹中间并加以固定,然后将试样夹连同试样垂直安插在燃烧玻璃筒内的支架上。
7.5先打开氧气、氮气瓶阀门,再打开混合气体供气阀。
用氮、氧气流量调节阀调节让调节好的气流在试样点火之前流动冲洗燃烧筒至少30s,在点火和燃烧过程中保持此流量不变。
7.6用点火器点燃试样:将点火器头上方的阀头按逆时针方向打开,用打火机从气嘴细长管口处点燃点火器。
将点火器伸入燃烧玻璃筒内在试样上点火。
施加火焰30s,每隔5s移开一次,观察记录。
顶面点燃法施加顶面,但不可对着垂直面和棱,扩散点燃法施加于顶面并下移至垂直面近6mm。
7.7初始氧浓度的测定:以任意间隔为变量,以“升—降法”按下述步骤进行:
7.7.1试样点燃后氧浓度过低,记录反应为“0”,则必须提高氧浓度。
7.7.2试样点燃后氧浓度过高,记录反应为“×”,则必须减小氧浓度。
重复7.1—7.2步骤直到所得两个氧浓度相差≤1.0,其中一个反映符号为“×”,从这对氧浓度中反映符号为“0”的就是初始氧浓度。
7.8极限浓度的测定:
7.8.1用初始氧浓度同时保持d=0.2%氧浓度间隔,重复7.1—7.2操作,测得一系列氧浓度值及对应的符号其中最后一个应符号“0”或“×”,则为氧指数测定NE系列中8.2第一个数据。
7.8.2继续以d=0.2%氧浓度间隔重复7.7.1—7.7.2,再测四个试样,录下各次的氧浓度及其所对应值及对应符号。
7.9计算氧指数ci+kd。
报告OI时,精确0.1,不修约。
计算时OI取两位小数。
计算氧指数测量的标准偏差。
检查标准偏差与d是否满足条件。
8、注意事项
8.1试样燃烧所产生的烟雾和气体,具有一定的毒性,会影响工作人员健康。
可将测试仪器安装在通风柜内,每次测试后排除烟雾和烟尘,但在试样燃烧过程中要关闭通风系统,以免影响试验结果。
8.2试验结束后关闭氧指数测定仪氧气、氮气气阀和氧气、氮气供气瓶阀门,清理试验现场,清洗燃烧玻璃筒,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9、相关记录表格
9.1《氧指数性能检测原始记录表》
9.2《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登记表》
9.3《试验环境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