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EPC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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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EC合同

所谓EC合同

所谓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

这种合同模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

随着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工程技术的不断更新,不断涌现的新的项目需要加快建设。

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将新产品早日投入市场。

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于是新的工程项目总承包的模式就应运而生。

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

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

这里的“设计”包括工程图纸的设计、工程规划和整个设计过程的管理工作。

该EPC合同条件通常适用承包商以交钥匙方式为业主承建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等。

EPC合同模式是一种快速跟进方式的合同管理模式。

EPC合同模式与过去那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再进行招标的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不同,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项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项工程组织招标,进行施工。

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与快速跟进建设模式的对比见图示(附件)。

快速跟进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大大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

一方面整个工程可以提前投产,另一方面减少了由于通货膨胀等不利因素造成的影响。

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对设计、采购和施工进行总承包,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到采购和施工的影响,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

从EPC的实践看,即使业主付出的合同价格要高一些,甚至高出很多,他们仍愿意采用这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

国际epc合同协议书解释

国际epc合同协议书解释

国际epc合同协议书解释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国际EPC合同协议书解释本EPC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合同”)是由以下双方签订的:甲方:(以下简称“业主”):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地址:联系方式:鉴于:1. 业主拟建设一项工程(以下简称“项目”),并希望由承包商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和建设(以下简称“EPC服务”);2. 承包商愿意提供EPC服务,并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执行;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1.1 本合同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1)EPC服务:指承包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进行工程设计、采购和建设的一系列服务。

(2)工程设计:指根据业主的要求,承包商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等。

(3)采购:指承包商根据工程设计的要求,进行的材料、设备等采购工作。

(4)建设:指承包商根据工程设计的要求,进行的工程项目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

1.2 本合同其他术语如有未尽,双方可协商补充。

第二条 承包商的责任和义务2.1 承包商应当按照业主的要求,承担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和建设,并保证EPC服务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符合业主的要求。

2.2 承包商应当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向业主提交工程设计文件、采购清单、施工计划等相关资料,并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2.3 承包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业主的要求,并承担由于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责任。

2.4 承包商应当负责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

第三条 业主的责任和义务3.1 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承包商支付EPC服务的费用,并保证支付的及时性。

3.2 业主应当提供项目所需的场地、基础设施、手续等相关支持,并保证项目进展的顺利进行。

epc合同示范文本

epc合同示范文本

epc合同示范文本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合同是一种工程总承包合同,是一种综合性的合同。

EPC合同是指由一家公司或者组织负责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部工作。

EPC合同通常用于大型工程项目,如电力站、化工厂、石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等。

EPC合同的签订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因此,合同的内容和条款需要详细、清晰地规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EPC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委托方名称)。

乙方,(承包方名称)。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并且乙方有能力和经验完成该工程项目,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项目范围。

1.1 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的具体名称)。

1.2 项目地点,(工程项目的具体地点)。

1.3 项目规模,(工程项目的规模和主要内容)。

第二条设计阶段。

2.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并提供设计文件。

2.2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且应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采购阶段。

3.1 乙方应根据项目需求,负责采购所需材料、设备和服务,并保证其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3.2 乙方应在采购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采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施工阶段。

4.1 乙方应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并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4.2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第五条质量保证。

5.1 乙方应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质量负责,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

5.2 乙方应对工程项目提供一定的质量保修期,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6.2 乙方应对工程项目的费用进行合理控制,确保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不超出预算。

第七条变更和索赔。

EPC工程总承包全解析(收藏版)

EPC工程总承包全解析(收藏版)

国家民航局关于颁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国家民航局关于颁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民航局发(1993)133号)各航空公司:根据国务院国阅(1992)145号《关于研究民航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和上海机场下放地方管理部门的会议纪要》,财政部(92)财工字第564号《关于民航局直属企业1993至1995年财务体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92)财工字第565号《关于颁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民航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并已征得财政部同意。

现下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一九九三年四月廿四日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一、根据财政部(92)财工字第565号《关于颁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民航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我国所有从事航空运输的航空公司,包括民航局直属的航空公司和地方及部门所属的航空公司,以及即将成立的中国国际航空集团,中国东方航空集团,中国南方航空集团。

从事通用航空作业,又兼营运输业务的航空公司,其兼营运输业务的部分也执行本细则,从事通用航空部分暂不执行本细则。

三、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以下简称:民航建设基金)的收取比例。

国家对各航空公司均按国内航线运输收入的10%,国际及地区航线运输收入的6%收取民航建设基金。

对在国际航线上执行政治性航班和专包机任务的航空公司,民航局将视对其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给予适当减免,但减免后的上交比例,不得低于国际航线运输收入的4%。

epc项目总价合同结算方法

epc项目总价合同结算方法

epc项目总价合同结算方法篇11.EPC项目总价合同定义及概述2.合同结算方法的重要性3.常见的EPC项目总价合同结算方法3.1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3.2 成本加酬金合同结算方法3.3 计量计价合同结算方法4.结算方法的选择与考虑因素5.结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与风险防范正文EPC项目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多个环节。

在EPC项目中,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要求承包商在固定的总价内完成项目。

因此,合理的结算方法对于保障双方权益至关重要。

1.EPC项目总价合同定义及概述EPC项目总价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商负责完成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并在约定的总价内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期。

这种合同形式有利于业主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同时也对承包商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合同结算方法的重要性EPC项目总价合同的结算方法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的结算方法,可以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建设,避免因结算问题产生纠纷和损失。

3.常见的EPC项目总价合同结算方法3.1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法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承包商在约定的总价内完成工程建设。

这种结算方法简单易行,但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具备较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3.2 成本加酬金合同结算方法成本加酬金合同结算方法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工程的成本和酬金,承包商按照约定的成本和酬金完成工程建设。

这种结算方法有利于激励承包商提高技术和管理能力,同时也能够降低业主的风险。

3.3 计量计价合同结算方法计量计价合同结算方法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这种结算方法能够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但要求双方具备较高的计量计价能力和管理水平。

4.结算方法的选择与考虑因素在选择EPC项目总价合同的结算方法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工程的规模、技术难度、工期要求、承包商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等。

EPC合同模式特点与合同要点解析

EPC合同模式特点与合同要点解析

EPC合同模式特点与合同要点解析1EPC合同模式与价值EPC 合同模式是一种业主仅与工程项目总承包商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合同中约定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体发包给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总承包商承担,并明确总承包商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在最终达到业主要求验收后,整体向业主移交的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模式。

EPC 合同模式的建立从法律层面上严格定义了业主方与工程总承包商之间的责权利,为工程项目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等相互脱节的弊病,集中技术和管理优势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合理、交叉和动态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保障。

2EPC合同模式特点1、权责界面清晰:EPC 合同中业主方仅与总承包商之间存在法律关系,界面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2、业主投资效益确定:EPC 合同中,工程成本、工期相对固定,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更具确定性。

3、业主资金周转压力较大:由于EPC 合同采取设计、采购、施工一并发包的合同模式,且一般采取里程碑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

业主付款时相对于需同时支付设计、采购、施工三类款项,金额较大,一旦资金链吃紧,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展并面临索赔风险。

4、总承包商承担较大风险:EPC 合同一般约定总承包商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建设单位风险合理转移,总承包商承担更多风险。

5、总承包商获得更大利润获取空间:这是因为在EPC 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总承包商必须独自承担设计、采购、施工建设任务,总承包商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分包获取一定的工程差价,这也是目前国内总承包商获取EPC 项目利润的主要来源。

但若能实现设计与施工的协同,在建设过程中进行设计优化、控制造价成本,将为总承包商带来更可观的项目效益。

这也是EPC 模式的根本目的。

3EPC合同范本在国际上,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2017 年12 月更新了《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银皮书(Silver Book),简称2017 版银皮书,以此作为EPC 项目建设合同的订立模板。

epc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

epc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

epc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
EPC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是一种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
和设备采购等全过程来确定价格的合同模式。

EPC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指的是工程、采
购和施工,即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在EPC总承包合同中,承包商将承担整个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等责任,包括负责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设计等。

EPC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 固定总价:合同金额一旦确定,不受项目的具体施工工程量和材料的变动影响,由承包商承担风险。

2. 成本加酬金:合同中规定工程所需的成本,然后再加上一定的酬金,作为承包商的收入。

成本包括工程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设备租赁费用等。

3. 单价合同:根据具体工程量和工程材料的使用量来计算价格。

承包商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和材料用量,按照事先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无论采用哪种计价模式,EPC总承包合同都要求承包商承担
工程的全过程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成本要求等完成工程。

同时,合同还规定了变更管理、索赔与解决争议等方面的内容,以保障双方权益的平衡。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EPC(工程总承包)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Procurement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Construction应译为“建设”,其内容包括施工、安装、试车、技术培训等。

[1]一、模式较传统承包模式而言,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一) 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二) 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三)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二、特征基于EPC总承包模式较传统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所具有的前述基本优势,其基本特征可以总结为:(一)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

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

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

(二) 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

(1)、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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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

这种合同模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

随着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工程技术的不断更新,不断涌现的新的项目需要加快建设。

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将新产品早日投入市场。

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于是新的工程项目总承包的模式就应运而生。

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

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

这里的“设计”包括工程图纸的设计、工程规划和整个设计过程的管理工作。

该EPC合同条件通常适用承包商以交钥匙方式为业主承建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等。

EPC合同模式是一种快速跟进方式的合同管理模式。

EPC合同模式与过去那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再进行招标的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不同,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项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项工程组织招标,进行施工。

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与快速跟进建设模式的对比见图示(附件)。

快速跟进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大大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

一方面整个工程可以提前投产,另一方面减少了由于通货膨胀等不利因素造成的影响。

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对设计、采购和施工进行总承包,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到采购和施工的影响,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

从EPC的实践看,即使业主付出的合同价格要高一些,甚至高出很多,他们仍愿意采用这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

对承包商来说,虽然这种合同模式的风险较大,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和高水平的管理,就有机会获得较高的利润。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划分,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承办补偿合同三种类型。

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值单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管理费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中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工程设计或工程范围发生变动。

这要求精确的设计图纸、详细的工程描述和承包商准确地计算,报价考虑到一些费用的上升因素。

EPC 的最大特点是固定总价,在EPC模式条件下,业主允许承包商因费用变化而调价的情况是不多见的。

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要先谈妥价钱, 签约时一定要考虑到可能的风险, 因此承包商的价格中难免含有一定水分, 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EPC合同的合同价格往往高于传统合同模式的合同价格。

EPC为什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呢?因为EPC通常与融资有着密切关系。

由于偏重于融资安排的缘故,承包商可能自己带资金支持项目,这要求项目成本一定要有确定性,不能敞口;并且还要有前瞻性,以保证融资金额的相对固定和安全, 否则融资人的风险就会很大。

EPC合同签约双方的议标比较漫长,实际上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

EPC合同模式主要适合在以下项目中采用:--- 适用于化工、冶金、电站、铁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含有机电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的工程项目。

--- 涉及某些专业技术或技术专利的项目。

承包商不仅承担项目实施,还要负责技术专利转让。

--- 承包商不仅要负责项目实施,还要承担对业主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直至业主指定的工作人员能独立操作生产设备、正常进行运营管理的项目。

--- 需要承包商垫资带资的延期付款项目等。

EPC合同模式很重视“竣工试车”的重要性, 只有试车成功才能谈最终验收,否则必须做“再试车”, 这说明EPC合同模式实质上更适用于成套设备为主的项目。

国际上在招标EPC类项目时通常分成两步走:第一步是技术标,通过了技术标后的第二步才是价格标。

这样可以确保业主的目标:首先是质量,其次才是价格。

EPC 合同条件风险防范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将工程的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有时是明示的规定,有时是隐含在合同条款中。

一般来说,在传统合同模式下,业主的风险大致包括: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外界风险等,其余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另外,出现不可抗力风险时,业主一般负担承包商的直接损失。

在EPC合同模式下,上述传统合同模式中的外界风险、经济风险一般都要求承包商来承担,这样,项目的风险大部分转嫁给了承包商。

EPC合同是一种由承包商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提供完善的设施的总包合同模式,EPC合同条件下工程风险一般都要求承包商来承担,如果承包商善于运用EPC合同模式,控制和处理工程风险,就能最大限度地将投标报价中的风险转化为利润。

虽然在招投标安排下,承包商修改招标书的合同条件(含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的机会较小,但是,仍然可以在投标书中针对一些关键问题提出澄清、偏差或者要求删除的可能。

至于议标项目,承包商与业主谈判修改合同文件的余地较大。

无论哪一种情况,通过风险审核,至少可以对有关条件和条款做到心中有数,在编写投标书时尽量防范这些风险,并且在商务澄清、技术澄清和合同文件谈判时予以落实。

在EPC 合同中, 承包商的风险贯穿了整个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和每一份附件。

在审核合同条款以及有关附件时, 应该从头到尾仔细审核, 不遗漏任何一个潜在的风险。

--- 合同范围必须审核合同文件是否规定了明确的工程范围, 注意承包商的责任范围与业主的责任范围之间的明确界限划分。

有的业主将一个完整的项目分段招标, 此时应该特别注意中国公司的工程范围与其他承包商的工程范围之间的界限划分和接口。

--- 价款支付首先,如果是现汇付款项目 (由业主自筹资金加上业主自行解决的银行贷款), 应当重点审核业主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 自筹资金和贷款比例是多少, 是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 (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 贷款还是商业银行贷款。

其次, 如果是延期付款项目 (大部分付款是在项目建成后还本付息故需要承包商方面解决卖方信贷), 应当重点审核业主对延期付款提供什么样的保证, 是否有所在国政府的主权担保、商业银行担保、银行备用信用证或者银行远期信用证, 并注意审核这些文件草案的具体条款。

对于业主付款担保的审核, 应该注意是否为无条件的、独立的、见索即付的担保。

对于业主信用证的审核, 应该注意开证行是否承担不可撤销的付款义务, 并且信用证是否含有不合理的单据要求或者限制付款的条款。

此时还应该审核提供担保或者开立远期信用证的银行本身的资信是否可靠。

第三, 审核合同价款的分段支付是否合理。

通常, 预付款应该不低于 10%, 质保金 (或称“尾款”) 应该为 5% 或者不高于 10%, 里程碑付款 (即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 的分期划分及支付时间应该保证工程按进度用款, 以免承包商垫资过多, 既增加风险又增加利息负担。

要防止业主将里程碑付款过度押后延付的倾向。

还要注意, 合同的生效, 或者开工令的生效, 必须以承包商收到业主的全部预付款为前提, 否则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极大。

应注意合同价款的构成和计价货币。

在一些亚非国家承包项目, 合同价款往往分成外汇计价部分和当地货币计价部分。

此时应注意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以及承包商和业主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分担办法。

例如:由于这些国家的通货膨胀率通常会高于美元或欧元, 应考虑在合同中规定当地货币与美元或欧元之间的一个固定汇率, 并规定超过这一固定汇率如何处理。

--- 银行保函通常业主会要求承包商在合同履行的不同阶段提供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质保金保函三个银行保函。

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必须在承包商收到业主全部预付款之时才同时生效, 而且生效的金额以实际收到的预付款金额为限。

预付款保函的失效越早越好,尽量减少与履约保函相重叠的有效期限。

应该避免预付款保函与履约保函并行有效直至完工日。

尤其应当拒绝预付款保函超越完工期, 与质保金保函重叠。

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应该不超过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 如 10%。

此时应注意, 通常现汇项目的业主会要求承包商提供较高的履约保函比例, 如 20% 或 30%。

但是, 对延期付款项目, 鉴于承包商已经承担了业主延期付款的风险, 应该严格将履约保函的比例限制在 10% 以下。

履约保函的失效期应争取在完工日、可靠性试运行完成日或者商业运行日失效之前, 并避免与质保金保函发生重叠, 否则会增加承包商的风险。

质保金保函。

质保金保函的生效应该以尾款的支付为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 业主支付 5% 的尾款, 承包商就交付 5% 的质保金保函;业主支付 10% 的尾款, 承包商就交付 10% 的质保金保函。

质保金保函的金额不应该超过工程尾款的金额,通常为合同价款的 5% 或 10%, 最多不能超过 10%。

质保金保函的失效应当争取不迟于最终接受证书签发之日。

--- 税收与保险条款对税收条款的审核应明确划分承包商承担项目所在国的哪些税收, 业主承担项目所在国哪些税收。

如有免税项目, 则应明确免税项目的细节, 并明确规定万一这些免税项目最终无法免税, 承包商有权从业主那里得到等额的补偿。

对保险条款的审核应当注意关于承包商必须投保的险别、保险责任范围、受益人、重置价值、保险赔款的使用等规定是否合理。

--- 业主责任条款在审核业主责任条款时应注意:首先, 业主最大的责任是向承包商按时、足额付款。

合同条款中应该争取对业主拖延付款规定罚息, 并且对业主拖延付款造成的后果规定违约责任。

其次, 注意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业主有义务对施工现场提供什么样的条件, 其中包括:施工现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道路、施工用电、用水、通信等条件。

第三, 注意规定业主按期完成其本身工程范围内工程的责任。

例如:在电站项目的 EPC 合同项下, 业主应该按期完成输变电工程和接入系统, 以确保电站的按时并网发电。

第四, 在分标段招标的 EPC 合同项下, 还应争取规定, 如果业主聘用的其他承包商施工干扰了本合同承包商施工, 业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第五, 业主往往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对于招标文件中的信息的准确性业主不负责任, 承包商有义务自己解读、分析并核实这些信息。

例如,水文地质情况, 承包商可以自己调查并复核有关情况;但是, 对于招标文件中有关设计要求的技术参数, 应该属于业主的责任范围。

--- 法律适用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法律适用条款通常均规定适用项目所在国的法律。

有的外商在中国内地投资电站项目, 却在合同条款中规定适用外国法律为合同的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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