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复习资料
《环境保护法》复习题及答案

《环境保护法》复习练习1一、填空题1.自然环境依据与人类活动的关系分成和两类。
2.环境问题根据产生原因可分为和。
3.20世纪60年代后产生的三大世界性环境污染问题是指、和。
4.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了联合国大会。
会议发表的重要文件中具体体现了“”。
5.当代世界环境问题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和。
6.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特点有、和。
7.按环境权的主体分类,环境权利体系主要分为和。
8.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关系问题上曾经出现过“”和“”两种错误的认识。
二.不定项选择题1.环境法中有关防止过量放牧的规定所依据的生态学原理主要是( )。
A.“物物相关”律B.“协调稳定”律C.“相生相克”律D.“负载有额”律2.确认“环境权”的文件是()。
A.《东京宣言》B.《人类环境宣言》C.《世界人权宣言》D.《人权宣言》3.排污单位应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缴费通知单,在几天内向指定银行缴付排污费( )A.20B.30C.60D.904.珍稀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属于( )A.资源开发许可证B.资源利用许可证C.资源进出口许可证D.养殖使用证5.1969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最早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A.法国B.美国C.英国D.日本6.谁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
A.国务院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各级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追究环境损害引起的民事责任时,只需具备什么要件,即可追究民事责任( )。
A.故意B.过失C.违法行为D.实施了危害行为并造成危害结果8.土地违法犯罪的罪名包括( )。
A.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B.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C.非法变更土地用途罪D.非法占用耕地罪9.某工厂超标排污致使下游的河水变色,幸发现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未产生重大后果。
对该工厂的环境违法行为应追究( )。
A.行政责任B.民事责任C.刑事责任D.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10.某村办皮革厂的职工历来有节俭的传统,常常将厂里的边角料皮革带回家做燃料,废物利用,致使村里经常弥漫着一种怪味。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重点课程介绍⼀、课程性质和特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全国⾼等教育⾃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修课程。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内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体系,具有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体知识,分析和处理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实际问题的能⼒。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系统论述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涵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领域内的主要分类或分⽀学科。
它不尽涉及法理学、国际法、⾏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传统法学学科,⽽且还涉及环境科学(⽣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其他⾃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
因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法学新兴的边缘学科,其内容⼴泛、实践性、综合性较强。
⾸先,该学科涉及多层次的法律规范体系,⽽且相应法律规范的内容多为民⾏交叉,其次,从知识结构上看,学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必须要对环境科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等学科的专业背景知识和专业术语有所了解和认知。
⼆、指定教材本课程串讲课时为20课时,所⽤教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汪劲主编,北京⼤学出版社2013年4⽉第1版。
三、课程体系第⼀部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1章--第3章)该部分内容主要论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与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该部分是学习以后各个章节的前提和基础。
该部分对应的是旧版教材第⼀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1章-第11章)。
新版教材在该部分对旧版教材做了⼀定的删减和修改。
保留了环境与环境问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和发展、环境资源保护法作为独⽴法学学科的相关论证;保留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体系、法律关系等基本理论;保留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各项基本制度。
总体上来讲思路更为明确和具体,便于考⽣从总体上进⾏把握。
第⼆部分:环境污染防治法(第4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章在界定环境污染与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污染防治法》、《⽔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洁⽣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法沿⾰及其主要内容。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精品文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第一章绪论1、“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2、人类环境的概念人类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的范围同环境科学中的环境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这是因为:(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
(2)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3)人类环境的结构具有相关性。
4、生态学的概念生态学的概念,是德国人伊.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的。
它是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
目前,生态学的范围已超出了生物学,扩大到其他领域。
生态学的任务就是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与机理。
5、生物放大的定义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生物放大”。
6、生态系统的的定义和功能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是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是通过食物链进行的。
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是指物质在生态系统中周而复始地循环,被反复利用的现象。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1)综合性。
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环境保护的范围、对象、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加广泛,所采取的法律措施也具有综合性。
(2)技术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采取了大量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要求等包括在法律体系之中,具有很强的技术性。
2018级成考专升本法学专业12月份考试资料资源环境法复习资料

《资源环境法》复习资料(一)一、名词解释1.企业环境社会责任2.环境法的基本原则3.突发环境事件4.自然保护法5.国际环境法二、单项选择题1.太阳与人类的生存和生活关系密切,但环境法还未把它作为保护对象,是因为()。
A.它是人类共同财产B.人类不能对它产生影响C.它可以作为民法的保护对象D.它的价值无法计量2.我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进行定义的方式是()。
A.抽象定义方式B.间接定义方式C.列举定义方式D.结合定义方式3.最早提出“污染者负担原则”的是()。
A.联合国环境规划署B.欧洲共同体C.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世界自然保护同盟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在开发、利用、保护环境与资源活动中产生的()。
A.人类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B.人类与环境要素之间的关系C.既包括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又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D.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5.我国首次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宪法是()。
A.1954年宪法B.1972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6.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之中规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必须用于()。
A.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B.行政机关福利C.调研费用D.购买公务用车7.下列哪一标准是认定排污行为是否超标、违法、是否应让排污者承担相应法律义务与责任的根据()。
A.环境质量标准B.污染物排放标准C.环境基础标准D.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环境样品标准8.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等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的时限是()。
A.半小时内B.1小时内C.2小时内D.3小时内9.与其他行政决策相比,环境行政决策往往具有()。
A.范围广泛性B.科学不确定性C.事后反应性D.手段多样性10.下列罪名中不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是()。
A.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B.环境监管失职罪C.盗伐林木罪D.环境污染事故罪11.关于野生动物资源的权属问题,正确的说法是()。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综合复习题(附答案)

⼀、单项选择题(本⼤题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在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个选项是符合题⽬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经中华⼈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为( ) ①实⾏审批制度 ②予以禁⽌ ③征收⼀定的费⽤ ④进⾏监视 2.建设项⽬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什么⽂件对建设项⽬产⽣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 ①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环境影响报告表 ③环境影响登记表 ④环境现状评价书 3.20世纪⼋⼤公害事件,其中发⽣最多的国家是( ) ①中国 ②美国 ③⽇本 ④英国 4.违反我国《⼤⽓污染防治法》规定,向⼤⽓排放污染物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和地⽅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 ) ①缴纳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②缴纳超标排污费 ③停产整顿 ④限期治理并由环保部门处以罚款 5.被誉为财富之母的是( ) ①森林 ②⼟地 ③湿地 ④草原 6.征收基本农⽥以外的耕地超过多少公顷的,应由国务院批准( ) ①70公顷 ②35公顷 ③3公顷 ④10公顷 7.责令排污企业停业、关闭的处罚决定,只能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下列机关作出( ) ①公安部门 ②环境保护部门 ③⼯商部门 ④⼈民政府 8、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其批准单位应当是当地( ) 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②公安机关 ③卫⽣部门 ④⼈民政府 9.下列不属于我国环境资源标准体系的有( ) ①国家环境标准 ②地⽅环境标准 ③环境保护⾏业标准 ④企业标准 10.下列哪⼀标准是认定排污⾏为是否超标、违法 、是否应让排污者承担相应法律义务与责任的根据( ) ①环境质量标准 ②污染物排放标准 ③环境基础标准 ④环境监测⽅法标准和环境样品标准 11.下列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适⽤的范围是《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规划和建设项⽬ ②对所有的建设项⽬都要实⾏环境影响评价 ③其中公众参与的⽅式包括论证会、听政会或其他形式 ④对规划实施后还应实⾏跟踪评价 12.排污者向城市污⽔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缴纳污⽔处理费⽤的( ) ①仍应缴纳排污费 ②仍应缴纳超标排污费 ③减半缴纳排污费 ④不再缴纳排污费 13.在我国有权颁布地⽅环境质量标准的是( ) ①省级⼈民政府 ②省会城市⼈民政府 ③县级以上⼈民政府 ④国务院批准的较⼤的⼈民政府 14.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资源属于( ) ①集体所有 ②国家所有 ③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④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投资者所有 15.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①1年 ②2年 ③3年 ④4年 16.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治区、直辖市⾏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 ) ①向固体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许可 ③经固体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许可 ④经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许可,并报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备案 17.⽤地单位因⾮农业建设占⽤耕地,在办理各项审批⼿续、缴纳各项正常费⽤以后超过1年仍未动⼯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 ) ①耕地使⽤费 ②闲置补偿费 ③耕地闲置费 ④保护管理费 18.我国《⽔法》规定,国家对⽔资源实⾏的管理体制是( ) ①以流域管理为主、⾏政区域管理为辅 ②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流域管理机构 ③以⾏政区域管理为主、流域管理为辅 ④流域管理与⾏政区域管理相结合 19.除法律规定免责的情形外,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为⼈( ) ①若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②若主观上没有过错,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③⽆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④只有从事了违法排污⾏为,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002年l0⽉1⽇起施⾏的《中华⼈民共和国⽔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资源的单位和个⼈,应当按照国家取⽔许可制度和⽔资源有偿使⽤制度的规定,向⽔⾏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许可证,并缴纳⽔资源费,取得( ) ①取⽔权 ②⽔资源 ③⽔交易权 ④⽤⽔权 ⼆、多项选择题(本⼤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在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四个是符合题⽬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的括号内。
法考《环境资源法》复习题集(第2334篇)

2019年国家法考《环境资源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
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2015年卷一30题,单选)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2节>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四个选项中仅C 项“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符合前述规定之要求,故C项为正确答案。
2.某市一家养鸡专业大户周某养的鸡于2012年3月开始出现拉稀、消瘦等症状,4月就有500多只鸡死亡,到5、6月死鸡数量逐渐增加,周某买了很多药都没能遏制死鸡,至2012年7月,周某共死鸡6000多只,购鸡苗和饲料等直接经济损失12000元,如果鸡长成,则每只按市场价可卖6元。
周某不得不停止了养鸡。
周某多方调查,发现临近的华益化工厂新增了化学产品品种,其厂内的废水经过一条处理线直接储存在场内的废水池里,该储水池距离周某养鸡场仅十多米,周某怀疑是化工厂的废水池污染了地下水,导致他养的鸡饮水中毒而死,因此,周某于A、法院不会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因为已经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B、周某应当证明他的死鸡与华益化工厂的污染存在因果关系C、如果法院判决化工厂赔偿周某,赔偿数额应当是36000元,包括周某的可得利润D、华益化工厂可以通过证明自己遵守了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且没有进行污染物排放为理由进行抗辩>>>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3节>环境民事责任【答案】:C【解析】:考查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环境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环境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1. 环境法学的定义是什么?
环境法学是研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的学科,它关注环境污染、资源管理、土地利用等与环境相关的法律问题。
2. 环境法学的发展历史是什么?
环境法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在当时环境问题愈发严重的背景下被广泛关注,至此,环境法学逐渐形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
3. 环境法学的研究内容有哪些?
环境法学的研究内容涵盖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环境修复与重建、国际环境法等方面。
同时,它还关注与环境相关的政策制定、法治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4. 环境法学的重要性是什么?
环境法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环境,维护人与自然的平衡和谐;
- 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 增强社会对环境问题的认知和参与度;
- 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 为环境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和规范。
5. 环境法学面临的挑战是什么?
环境法学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 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导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难度增加;
- 国际间环境问题的跨境性,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
- 环境法规的滞后性,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
- 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 公众参与和意识提升的问题。
以上是关于环境法学的一些基本知识和理解,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门学科。
参考资料:
- 《环境法学概论》清华大学出版社
- 《环境法学导论》人民大学出版社。
环境法学第四版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1.环境: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状况。
2.人类环境: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二、其他1.人类与环境的关系:①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要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②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利用和改造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第二章环境法的概念一、名词解释1.环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法律关系:由环境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法规范确认和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其他1.环境法的三层含义(内涵):①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②环境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来保护环境与资源、维持生态平衡、促进人类自然和谐发展;③环境法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包括组织)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同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2.环境法的任务和目的:⑴任务:①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公众健康;③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⑵目的:①目的一元论:环境法唯一的目的是保护人群健康,即应强调环境保护,抑制经济发展;②目的二元论:环境法的目的首先是保护人类健康,其次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①主体:指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环境法律关系参加者。
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
②内容: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③客体: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和其他权益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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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简述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2)受害人的过错(3)第三人的过错(4)战争行为
15、我国现行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如何?
16、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2)受害人的过错(3)第三人的过错(4)战争行为
环境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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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题
1、国际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即是各国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和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的原则);2、“新的全球伙伴精神”原则(即是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原则);3、公平承担责任原则(即在保护全球环境的国家责任问题上实行“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4、合理承担污染损害责任原则(即造成他国环境污染损害者应负赔偿责任);5、和平解决环境争端原则(国家间的环境污染纠纷引起的争端和冲突时有发生)。
√9、简述清洁生产的内容(1)清洁的能源(2)清洁的生产过程(3)清洁的产品(4)清洁生产的全过程控制
√10、简述环境资源标准的法律意义(1)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被污染以及是否应让排污者承担相应法律义务或责任的根据;(2)污染的排污标准是认定排污是否超标,违法是否应让排污者承担相庆的法律义务或责任的根据;(3)环境基础标准是确实某环境资源标准是否合法有效的根据;(4)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确定环境资源纠纷中各方业示证据的根据;(5)环境样品标准是标定环境监测仪器和检测环境保护设备性能的法定依据。
√6、简述我国环境资源的监督管理体制我国宪法和环资法规定政府及其主要的环境资源监督体制为: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管的环境资源管理体制,特点是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中央及监管与地方级监管相结合。
我国环境保护行政监督管理是从1973年全国环境保会议后发展起来的。环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属我国行政监督管理体制的一部分。它随着经济体制的演变而变化。大体上经历了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完成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实现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分区分流域管理的结合。现阶段,随着新市场经济逐步的建立,正在建立政企分开、政分开、集中高效地自然资源管理体制。
4、如何理解环境权的含义?
答:作为一种新的社会主张和新的法律理论,对其含义的理解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环境权是一种环境法律权利和法律理念(2)环境权是基本环境法律权利和基本环境法律义务的统一(3)环境权是对人和自然关系的高度概括
5、简述环境资源许可证制度的作用
答:环境资源许可证罐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1)它可以把影响环境资源的各种开发建设经营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轨道,并严格控在法定的范围内,使国家能够有效地进行环境资源管理。(2)它有利于主管机关及时掌握各方面情况,及时制止不正当开发,生产和各种有害环境的活动。加强监督和定理。(3)它有利于调动环资管理相对人保护环境资源的积极性。(4)它有利于实现我国环境资源管理战略思想的转变(5)有利于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
√7、简述环境资源许可证的管理程序(1)申请(2)审查(3)决定(4)监管(5)处理
√8、简述环境权的特征(1)环境权是环境社会关系的反映和法定化,是自然权利和道德权利的法定化;(2)环境权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不可分割性;(3)环境权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4)是一种与多种基本人权或社会经济性法律权利有关联的新型法律权利。
11、简述环境资源标准体系的构成(1)环境质量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3)环境基础标准;(4)环境监测方法标准(5)样品标准
12、简述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涉及到千家万户,环保决策的透明,环保信息的公开尤其重要。环境影响评价法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共众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第11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证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法也在第21条作了类似的规定。
17、环境资源许可证的管理程序如何?
18、试述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19、简述环境资源标准的法律意义。
20、简述环境资源标准体系。
21、简述我国环境资源的监督管理体制。
22、如何理解环境权是一种新型的权利?
23、如何理解环境权?
24、简述环境资源法的适地范围。
环境法的适用范围,是指环境法在什么范围内有效,其适用范围可概括为:适地范围、适人范围、适事范围、适时范围。适地范围(空间适用范围),是指环境法在地域或空间听计范内有效;适事范围是指环境法对什么活动或事实有效;适人范围、适时范围是指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候有效。
√2、简述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特征:环境法律关系是由环境法律规定或控制的行为所形成的环境社会关系。包括三个不可或缺的构成要:主体,客体,内容。环境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特征: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特征;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特征。???
3、环境资源民事诉讼的特征:环境民事诉讼是指环境客体在其环境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损害时,依民事诉讼程序提出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审理并裁判的活动。其特征如下:起诉资格放宽:举证责任放置;诉讼时效与普通民事诉讼时效不用,此普通民事诉讼更长。
25、简述环境资源法的目的。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是指所有环境法律规范或所有环境法规共同体现的目的。(1)保护和改善环境(2)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3)合理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环境资源;(4)保障人体健康(5)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发展
26、简述行政相对方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首行,在主体方面按照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承担环境资源行政责任的行政主体依法享有特定区域内的环境资源行政管理职权和职责,如果滥用权利或急于或疏于履行这些职责都应承担相应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其次,客观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及其相互之间的因果关系;再次,主观方面,作为国家机关的组织体,其行政责任的构成并不以主观过错为要件。最后,在行为侵害的客体方面,环资行政违法行为共同侵犯了环境资源行政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