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2•【字号】三府办〔2015〕100号•【施行日期】2015.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5〕100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2日(联系人:侯瑞琴;联系电话:88246864)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5〕36号)要求,我市决定自2015年4月起至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为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顺利开展并取得工作实效,结合三亚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摸底,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韦迪伟(市政府副秘书长)程春满(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成员:李建军(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调研员)黎觉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秀标(市水务局副局长)徐冰(市公安局副局长)凌秀东(市园林环卫局副局长)杜先文(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王家洪(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途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邵长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黎达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朱光泽(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施小兵(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傅琼(市商务局副调研员)陈伟(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蒲慧芳(崖州区人民政府区长)海滨(天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彭绍云(吉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彭伟然(海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柯雯君(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调研员李建军担任,副主任由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陈武卫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30•【字号】三府办[2011]286号•【施行日期】201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1〕286号)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建成区噪声污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范》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2002年,三亚市第一次实施二类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使三亚市建成区环境噪声污染有明显好转,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近几年,随着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人口大幅增加,噪声污染现象有所增加,原有的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较小,已不能满足三亚市环境噪声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成区噪声污染的管理,为三亚市广大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现在巩固原噪声达标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噪声达标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范》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区为主线,以坚持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的规范和要求,加大环境噪声治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建成环境噪声控制示范区,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群众健康,推进三亚市生态城市建设。

二、建设范围2002年,三亚市建成区面积为17.7㎞²,其中三亚市第一次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面积为11.04㎞²,现在三亚市建成区面积已达到32㎞²。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30•【字号】三府[2011]154号•【施行日期】2011.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三府〔2011〕154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和《海南省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符合《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辨识》(GB18218)规定的单元。

重大危险源单位是指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的生产经营单位。

高风险点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引发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经营单位。

第三条三亚市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的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辨识分级和申报登记建档第五条三亚市重大危险源按可能产生的最严重事故后果及危害程度,划分为三级:(一)一级重大危险源:死亡半径在200m以上;(二)二级重大危险源:死亡半径在100m-200m;(三)三级重大危险源:死亡半径在100m以下。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等级确认,由安全评价机构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后得出结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确定等级进行公布。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3•【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3日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我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琼发〔2021〕1号)、《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海南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2021〕1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妥善解决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接续推动乡村振兴。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25•【字号】三府办〔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25日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20〕4号)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实施〈海南省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函》(琼建质函〔2021〕4号)及我市“两违”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的原则,并与我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查清城市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基本信息和审批情况,落实建设、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有序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

通过三年努力,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和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产权所有者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领导小组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有效解决清查工作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特成立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的通知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维护三亚城乡规划管理有序实施,确保省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查处和打击当前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职能部门、区工委和管委会及镇委镇政府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开展违法抢建行为的防控工作。

对在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抢建的违法建筑,要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对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坚决予以拆除;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城乡规划,且满足质量安全要求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没收实物或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二、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工作。

根据《三亚市拟拆除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及成片小产权房群工作职责分工责任表》所确定的30个项目,均由属地区镇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执法分局(大队)、公安派出所、国土所、规划建设所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相关的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

在今年7月20日前,每个项目均要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并将情况上报给市政府督查议案室。

联合工作组主要任务是在今年8月10日前查清违法建筑的抢建时间、建筑面积、业主姓名及户籍地址,并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对违法建筑的立案查处和登记造册工作。

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确保老楼危楼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排查目标与范围、组织架构与责任、排查方法与标准、隐患识别与分类、整改措施与计划、监督与考核机制、宣传教育与培训以及应急预案与演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排查目标与范围本次安全排查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识别老楼危楼的安全隐患,评估安全风险,并提出整改措施。

排查范围包括所有老旧建筑和危楼,特别是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年限、结构存在明显损伤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建筑。

二、组织架构与责任成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安全排查工作。

各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责任到人。

三、排查方法与标准采用专业的建筑安全检测技术和手段,对老楼危楼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

排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排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隐患识别与分类根据排查结果,对老楼危楼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分类。

隐患分类应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划分,为后续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五、整改措施与计划针对识别出的安全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计划。

整改措施应根据隐患的具体情况和分类,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

同时,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监督与考核机制建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监督与考核机制。

通过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将排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

七、宣传教育与培训加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普及建筑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老楼危楼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排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八、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老楼危楼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救援力量和资源保障等措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2017〕64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2017〕64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2017〕6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七届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0日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建筑攻坚行动,推进城市“双修”,提高城市治理管理水平,为建设三亚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提供坚强保障,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省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6〕12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三亚市违法建筑管控办法》、《三亚市村庄建设管理办法》、《三亚市临时建设管理办法》、《三亚市构筑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打控并重,扎实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逐步实现以下目标:(一)逐步消减完违建存量。

集中拆除重点项目用地、棚改区、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范围、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山体、农用地、林地、河道、海岸带、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领域内的典型违建,全面排查并依法拆除非法买卖土地或变相买卖土地建设的“小产权房”以及严重违反规划、存在安全隐患、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城市景观的违建,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土地来源合法、建筑层数和面积均符合规划的村民自建房补办手续,2018年底前基本消减完全市违建存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危险房屋
【发文字号】三府办[2014]169号
【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27
【实施日期】2014.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4〕1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住建部和海南省住建厅的指示精神,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垮塌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排查有针对、出实效,成立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小亚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韦迪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明市河东区管委会主任
蔡世强市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孙器斌担任,办公室成员为: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科杨帆、市住建局物业科刘清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国雄、华煜、洪宇,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郑毅、市河东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符喆、市河西区管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