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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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5.30•【字号】东府办〔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1〕6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各级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公开职责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规划、部署、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组织本镇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中央、省驻莞单位要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市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按照《条例》规定,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1•【字号】市府办发[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市府办发〔2011〕4号)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不断改进信息报送工作,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了大量信息,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实施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工作中仍存在部分单位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报送信息数量少、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围绕中心,突出信息报送重点当前,政务信息报送要以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中心,紧紧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这一主题,重点反映各地、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

近期,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十二五”规划、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实施重大民生工程、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

在信息报送中,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着重反映抓落实中的新举措、新思路,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反映基层创造的工作经验、群众的呼声,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重要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

各驻外办事(联络)处要重点关注所在区域或周边地区值得我市借鉴的新举措、新经验。

二、明确责任,充分履行报送信息的职责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是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增强上报信息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强化岗位职责,确保信息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国资[2012]58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国资[2012]58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国资〔2012〕58号)委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委领导的要求,现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念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两方面的内容,而政务公开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

200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事前公开信息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外,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公开内容,特制定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如下:(一)市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事程序;(二)市国资委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市国资委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制建设,履行社会责任,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情况;(四)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情况;(五)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六)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公开招聘有关情况;(七)市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办法、项目及结果;(八)国有企业招商活动、项目建设等;(九)市国资委机关党建、工会工作情况;(十)市国资委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十一)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情况;(十二)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人事管理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洛政办〔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2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推进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保障数据安全,统筹电子政务建设与发展,全面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办电政函〔2019〕2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和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洛阳市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按照领导小组分工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参加,协同推进开展相关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并协调解决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及政务数据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智慧化应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做好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推进开展,以及具体任务的细化分解,指定具体负责科室和业务人员,确保责任落实无空档。

三、加快系统迁云对照《洛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政务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各单位对已建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应制定计划和方案,逐步向智慧洛阳云平台迁移。

自建机房内的政务信息系统,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迁移,使用对外购买服务模式租赁的政务信息系统,合同未到期的重大政务信息系统,应在合同到期后逐步完成迁移。

四、做好数据归集建立与本系统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与省对口厅局的数据对接、传输,确保国家级、省级政务信息系统的政务数据能够下沉到市一级,以便我市能够更好地共享、使用相关政务数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11•【字号】桂政办发[2004]63号•【施行日期】2004.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6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主动地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为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把握新时期政务信息工作的重点。

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的依据。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要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把政务信息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当前,报送政务信息的重点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动态,包括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等;特别是“三农”问题、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消费活动及生活水平、财政金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外贸外资工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问题,以及人口、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

二、建立和完善信息工作有关制度。

提高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信息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各市、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要求。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4.26•【字号】晋人社办发[2010]30号•【施行日期】201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0]3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公务员局、外专局、劳动监察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政务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提供政策信息、反映部门工作、交流经验的有效途径。

当前,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既面临机构改革的职能转变,又肩负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责,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对有效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强化信息意识,将政务信息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利用政务信息反映部门工作情况,反映重要工作进展和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反映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而有力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需求报送信息政务信息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开展信息报送,主要包括:(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三)各级党政领导对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决策和解决突出问题的措施;(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重要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和研究制定的重要政策;(五)阶段性重点工作和专项活动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六)工作推进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七)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八)其它需要向上级反映的工作信息。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4.24•【字号】鲁卫办字[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鲁卫办字〔2009〕32号)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厅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决策的依据和基础,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政府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各市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准确、及时、全面地向省卫生厅报送信息。

二、紧紧围绕全省卫生中心工作报送,严把质量关要重点报送全省卫生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事关全局、领导关注的重大课题调研和政策研究,等等。

要把提高信息报送质量贯穿于信息处理和报送的全过程,信息的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文字要精练,反映的情况要客观全面,对全省的卫生工作要有指导意义。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队伍建设各市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已确定一名负责同志靠上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并安排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具体抓好信息的编写和报送(名单附后),如需进行调整,请将有关人员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于5月4日前以传真方式报厅办公室。

四、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完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考核机制各市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的信息要经分管负责人审阅把关后,统一通过卫生厅机关网站后台管理系统进行报送(操作流程详见鲁卫办字【2008】7号《关于做好省卫生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1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1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110号2000年7月15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务信息在政府决策中的辅助作用越来越明显。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的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的服务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务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政府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政府办公室是政府决策指挥的参谋部,信息工作是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信息是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体现。

因此,各级政府的办公室(厅)以及政府各部门都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信息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二、进一步做好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工作,尤其要特别重视紧急情况和问题信息的报送各地、各部门办公室(厅)要切实重视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的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各市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部门办公室的负责同志要加强对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工作的具体指导,并定期检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报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要保证信息报送的数量,各市每天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的信息应不少于5条,各部门不少于1条。

对上报信息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信息的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反映的情况要客观全面,避免虚假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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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参谋、服务、指导作用,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机关、服务基层,促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积极主动,高质量地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各科室、司法所需配备一名专职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要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认真做好信息的采编、核实工作,确保上报的信息内容客观、数据准确、情况清楚,切忌以偏概全,主观臆断。

二、落实任务,提升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政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任务,及时搜集、传递、报送工作信息,反应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为上级机关和领导提供真实、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政务信息应当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政务信息报送主要包括:贯彻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重要决策、创新作法、工作经验、阶段性成效等,信息报送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可靠、有根有据,及事、要事、突发事件应当迅速报送,反映情况
和问题力求有一定深度,突出本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适应科学决策和领导要求。

三、具体要求
各科室每月需报送至少一篇高质量的政务信息,各部门负责人要对上报信息认真审核,保证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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