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采暖,燃气说明及计算规则

合集下载

给排水、采暖,燃气说明及计算规则

给排水、采暖,燃气说明及计算规则

C.H.1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编码:030801)说明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燃气管道安装。

二、本章与其他相关工程的界线划分:1.给水管室内外界线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与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应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应以与市政给水管碰头点为界;2.排水管道室内外界线划分:应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室外排水管道与市政排水界线应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3.采暖热源管道室内外界线划分:应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应以阀门为界;工业管道界线应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碰头点为界;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1)室外钢管的安装包括管道及管件的安装,管件本身价值已进本定额,其他各种管道安装均包括管件安装的人工和材料,管件本身价值另计。

(2)室外塑料给、排水管道安装,管件本身价值按本定额含量另计。

(3)室内各种管道安装均包括管道及管件安装。

2.给水管道包括水压试验,管道消毒、冲洗;3.排水管道包括灌水试验;4.燃气管道包括泄漏试验;5.钢管安装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6.钢管焊接安装项目适用于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7.铸铁排水管、塑料排水管、铸铁雨水管、塑料雨水管安装均包括管卡及吊托支架、透气帽、雨水漏斗的制作安装,但檐口高度大于30m的建筑允许对支架进行调整;8.室内各种镀锌钢管、钢管安装均包括管卡、吊托支架制作安装及支架除锈、刷油,不得另计。

DN>32室内管道其吊托支架的材料费应按定额用量表另计;9.各种给水塑料管及给水复合管均按连接方式执行相应定额,定额中管件含量可按实调整,双热熔连接管道按热熔连接相应定额子目调整,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8;10.薄壁不锈钢管卡环(套)连接、卡箍连接均按管径执行复合管(卡箍式、卡套式连接)相应定额子目;11.压力流(虹吸式)雨水排水管按材质套用排水管相应定额子目,基价乘以系数1.1;12.各种给水塑料管及给水复合管如使用型钢支架,型钢支架另计。

江苏安装14定额第十册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江苏安装14定额第十册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一章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说明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低压燃气管道、室外直埋式预制保温管道的安装。

二、界线划分:1.给水管道: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项目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4.燃气管道:室内外管道分界,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分界,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场内搬运,检查清扫。

2.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3.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燃气管道的气压试验。

4.室内DN32以内钢管包括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5.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6.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臭气帽、雨水漏斗制作与安装。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

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室内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4.DN32以上的钢管支架按本册第二章定额另行计算。

5.燃气管道的室外管道所有带气碰头。

五、燃气管道:1.承插煤气铸铁管(柔性机械接口)安装,定额内未包括接头零件,可按设计数量另行计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2.承插煤气铸铁管以N1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

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接口时,其人工乘系数1.05,当安装X型、φ400铸铁管接口时,每个口增加螺栓2.06套,人工乘系数1.08。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D。

10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C.10。

1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1 的规定执行。

C.10。

1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编码:031001)C.10.2 管道支架、设备支架及套管。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2 的规定执行表C。

10。

2 管道支架、设备支架及套管(编码:031002)C.10。

3 管道附件。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3 的规定执行。

表C.10。

3 管道附件(编码:031003)C。

10.4 卫生器具。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

4 的规定执行。

表C。

10.4 卫生器具(编码:031004)表C。

10.4 (续)C.10.5 供暖器具。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10.5 的规定执行.表C。

10。

5 供暖器具(编码:031005)C.10.6 采暖、给排水设备.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

6 的规定执行.表C.10。

6 采暖、给排水设备(编码:031006)C.10。

7 燃气器具。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7 的规定执行。

表C.10.7 燃气器具(编码:031007)表C.10。

7 (续)C.10.8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

10.8的规定执行。

表 C。

10.8 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编码:031008)表 C.10.8 (续)C.10.9医疗气体管道及附件。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10。

给排水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使用注意事项

给排水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使用注意事项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管道安装说明:1、本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法兰、套管、伸缩器等的安装。

2、界线划分(1)给水管道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

5m为界;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

5m为界;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定额项目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3、本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3)室内DN32以内钢管包括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5)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通气帽、雨水漏斗制作安装。

(6)穿墙及过楼板铁皮套管安装人工。

4、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应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室内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4)DN32以上的钢管支架,按本定额管道支架另行计算。

(5)过楼板的钢套管的制作、安装工料,按室外钢管(焊接)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1)各种管道,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2)镀锌铁皮套管制作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安装已包括在管道安装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3)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室内管道公称直径32㎜以下的安装工程已包括在内,不得另行计算,公称直径32㎜以上的,可另行计算。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册说明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0年版;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C 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GB50500-2003;4、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5、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本册定额与有关定额的划分界线:1.给水管道(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外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4.燃气管道(1)室内外管道地下引入室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2)室外管道和市政管道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5. 凡涉及到管沟及井类的土石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井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等执行《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计价表》或市政定额相应项目。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1、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0%。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C.8.1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说明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雨水、采暖热源管道安装。

二、界线划分:1.给水管道:(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1)室内外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4.燃气管道:(1)室内外管道从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从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燃气管道气压试验。

3.室内DN32以内钢管包括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5. 室内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燃气管均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透气帽、雨水斗制作与安装。

6.穿墙及过楼板铁皮套管安装人工。

7.燃气钢管焊接安装项目适用于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

钢管焊接挖眼接管工作,均在项目中综合考虑,不得另行计算。

8.燃气管道安装包括场内搬运、检查清扫、分段试压、管件制作(包括机械煨弯、三通)、室内托钩角卡制作与安装。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

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室内外给水、燃气、雨水铸铁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4.DN32以上的钢管支架按本册管道支架另行计算。

5.非同步施工的室内管道安装的打、堵洞眼。

6.燃气管道安装不包括室外管道所有带气碰头。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清单项目设置与计算规则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清单项目设置与计算规则

一、概况1.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系指生活用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及其管道、附件、配件安装和小型容器制作等。

2.清单项目内容清单项目内容包括暖、卫、燃气的管道安装,管道附件安装,管支架制作安装,暖、卫、燃气器具安装,采暖工程系统调整等项目。

3.适用范围适用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新建、扩建的生活用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4.与其他相关工程的界限划分(1)室内外界限的划分1)给水管道以建筑外墙皮1.5m处为分界点,入口处设有阀门的以阀门为分界点。

2)排水管道以排水管出户后第一个检查井为分界点,检查井与检查井之间的连接管道为室外排水管道。

3)采暖管道以建筑外墙皮l.5m处为分界点,入口处设有阀门的以阀门为分界点。

4)燃气管道由地下引入室内的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分界点,由地上引入的以墙外三通为界点。

(2)与市政管道的界限划分1)给水管道以计量表为界,无计量表的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以室外排水管道最后一个检查井为界,无检查井的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3)由市政管网统一供热的按各供热点的供热站为分界线,由室外管网至供热站外墙皮1.5m处的主管道为市政工程,由供热站往外送热的管道以外墙皮1.5m处分界,分界点以外为采暖工程。

4)与锅炉房内的管道界限划分:锅炉房内的生活用给排水、采暖工程,属本附录工程内容。

锅炉房内锅炉配管、软化水管、锅炉供排水、供气、水泵之间的连接管等属工业管道范围。

由锅炉房外墙皮以外的给排水、采暖管道属本工程范围。

5.说明(1)项目特征项目特征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关键依据之一,由于项目的特征不同,其计价的结果也相应发生差异,因此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在可能的情况下明确描述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

投标人按招标人提出的特征要求计价。

(2)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l)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必须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要求编制,工程量只列实物量,所谓实物量即是工程完工后的实体量,如挖管沟的土石方工程,其挖填土石方工程量只能按设计沟断面尺寸乘沟长度计算,不能将放坡的土石方量计入工程量内。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计量和计价管理,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本规范依据相关经济、管理和技术标准制定。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计量和计价管理,但在建设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地进行调整。

第三条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计量和计价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便于实施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施工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第五条工程量的计量应该依据设计施工图纸上的要求进行,按照设计图纸中提供的数据和标准进行计算。

第六条工程量的计量应该按着对工程之间的数据进行分类,比如设计、勘察等。

第七条工程量应该按照工程的实际向下取整,不能向上取整或向下取整。

第八条工程量应该标明具体的单位,例如桶、升、米等,不得混淆或模糊。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该进行合理调整,以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第十条工程量清单上的单价、总价、税等的计算应准确无误,并且应该注明计算核算方法。

第三章价格管理第十一条工程里的价格应遵循市场行情和成本标准,价格应保持合理、公正、合法的。

第十二条工程里的每个项目的价格都应有价格依据,不能随意调整,并在工程计价上注明出来。

第十三条工程里的物料、设备的价格应符合市场行情,且应采用正规途径购入。

第十四条工程计价时应考虑到物料、设备和人员的损耗、保险等费用,也应考虑到地区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因素。

第十五条工程里的单价、总价、税等计算应准确,应该提供准确的实际数据,不得虚构涨价或抬高价格。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设立专项账户,按照总工程量结算。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时应遵循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合规和勘察、设计等各项规定,经审核后方可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工程结算时应建立结算单,注明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和计算方式,工程质量、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C.H.1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编码:030801)说明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燃气管道安装。

二、本章与其他相关工程的界线划分:1.给水管室内外界线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与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应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应以与市政给水管碰头点为界;2.排水管道室内外界线划分:应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室外排水管道与市政排水界线应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3.采暖热源管道室内外界线划分:应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应以阀门为界;工业管道界线应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碰头点为界;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1)室外钢管的安装包括管道及管件的安装,管件本身价值已进本定额,其他各种管道安装均包括管件安装的人工和材料,管件本身价值另计。

(2)室外塑料给、排水管道安装,管件本身价值按本定额含量另计。

(3)室内各种管道安装均包括管道及管件安装。

2.给水管道包括水压试验,管道消毒、冲洗;3.排水管道包括灌水试验;4.燃气管道包括泄漏试验;5.钢管安装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6.钢管焊接安装项目适用于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7.铸铁排水管、塑料排水管、铸铁雨水管、塑料雨水管安装均包括管卡及吊托支架、透气帽、雨水漏斗的制作安装,但檐口高度大于30m的建筑允许对支架进行调整;8.室内各种镀锌钢管、钢管安装均包括管卡、吊托支架制作安装及支架除锈、刷油,不得另计。

DN> 32室内管道其吊托支架的材料费应按定额用量表另计;9.各种给水塑料管及给水复合管均按连接方式执行相应定额,定额中管件含量可按实调整,双热熔连接管道按热熔连接相应定额子目调整,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8 ;10.薄壁不锈钢管卡环(套)连接、卡箍连接均按管径执行复合管(卡箍式、卡套式连接)相应定额子目;11.压力流(虹吸式)雨水排水管按材质套用排水管相应定额子目,基价乘以系数1.1 ;12.各种给水塑料管及给水复合管如使用型钢支架,型钢支架另计。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1.室外管道沟土方挖填及管道基础;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执行时按相应项目另计;3.室外承插铸铁给水管、室内承插铸铁雨水管安装包括接头零件所需人工,但接头零件数量按实计算,价格另计;4.非同步施工的室内管道安装的打、堵洞眼;5.室外管道所有带气碰头;6.各种雨水管安装均不包括雨水弯头、地坪雨水斗安装,另执行建筑工程相应定额。

7.室内管道铜管安装(焊接连接、胀口连接),黄铜、紫铜管件按实计算。

五、其他问题的说明:1.消防管道安装,应执行C.G《消防工程》有关子目;2.室外热熔塑料排水管,执行室外承插塑料排水管安装子项;3.钢管螺纹连接项目中的接口填料,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不得换算;4.铸铁管安装,其接头零件的材料费,可按设计用数量另计;5.承插煤气铸铁管是以\ 1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安装X型、400铸铁管接口时,每个口增加螺栓 2.06套,人工乘以系数1.08。

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接口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05 ;6.燃气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煤气铸铁管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及各种井类所占的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按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

C.H.2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编码:030802)说明本章管道支架制作安装,不包括除锈、刷油。

工程量计算规则本章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质量计算。

C.H.3管道附件(编码:030803)说明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法兰阀门安装均包括了法兰盘、带帽螺栓等安装,不得再重复套用法兰安装项目。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胶板考虑,如用其他材料,不得调整。

四、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综合编制的,不得换算。

五、法兰水表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45综合编制的,不得换算。

六、减压器、疏水器、水表组成安装,定额均已包括了法兰盘、带帽螺栓等安装所需人工费及材料费,不得重复计算。

七、法兰安装包括了紧螺栓的人工费及螺栓本身的材料费。

八、碳钢法兰螺纹连接,套用铸铁法兰螺纹连接的相应子目。

九、浮标液面计FQ-II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编制的,若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作调整。

十、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

水位差及覆土厚度均已综合考虑,使用时不得调整。

十^一、湿式自动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流量孔板及喷淋头安装,套用C.G《消防工程》有关子目。

十二、调长器安装及调长器与阀门连接,包括一副法兰安装:螺栓规格和数量以压力为0.6MPa的法兰装配考虑的,如压力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十三、法兰阀门卡箍连接执行焊接法兰阀门相应定额子目,法兰按卡箍法兰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各种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三、自动排气阀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支架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四、浮球阀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联杆及浮球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五、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2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六、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以“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垫层基础的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计。

七、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如设计组成与本定额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设计用量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八、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九、法兰水表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定额中的旁通管及止回阀数量可按设计规定调整,其余不变。

C.H.4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编码:030804)说明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集编制的。

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作调整。

二、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

但浴盆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及粘贴瓷砖可另行计算。

三、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其水嘴、角型阀主材另计。

四、化验盆安装中的鹅颈水嘴、化验单嘴、双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

五、洗脸盆肘式开关安装不分单双把均执行同一子目。

六、淋浴器铜制品安装适用于各种成品淋浴器安装。

七、脚踏开关安装已包括了弯管与喷头的安装, 不得另行计算。

八、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不包括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计。

九、高(无)水箱蹲式大便器、低水箱坐式大便器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

蹲式大便器冲洗管的材质,已综合考虑,不得换算。

十、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但不包括大便器的蹲台砌筑。

十一、所有卫生器具安装所需存水弯,其材质均已综合考虑,不得换算。

十二、小便器安装若使用“小便器冲洗阀”,可套用普通式小便器安装的相应子目,未计价材料以"小便器冲洗阀”进入本定额。

十三、本章系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51、S342及《全国通用采暖通风标准图集》T905 T906编制的,适用于给排水、采暖系统中一般低压碳钢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十四、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重量。

水位计、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本定额内,如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十五、水箱连接管和水箱支架制作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卫生器具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本定额内已按标准图综合了卫生器具与给水管、排水管连接的人工与材料用量,不得另行计算。

二、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包括了水箱托架的制作安装,不得另计。

三、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以“ m为计量单位,不包括阀门安装,可另计。

四、钢板水箱制作,按施工图所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重量以“ kg”为计量单位,法兰和短管水位计可按相应项目另计。

五、钢板水箱安装,按国家标准图集水箱容量“m 3” 执行相应项目,各种水箱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冷热水混合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安装,可另计。

七、蒸汽-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包括莲蓬头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疏水器安装,可另计。

八、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不包括安全阀安装、保温与基础砌筑,可另计。

九、电热水器、电开关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本定额只考虑本次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可按相应项目另计。

十、饮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阀门和脚踏开关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计。

十一、太阳能集热器安装以“个单元”为计量单位,并以单元质量(包括支架的质量)套用相应子目。

C.H.5 供暖器具安装(编码:030805)说明一、本章参照1993年《全国通用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N112“采暖系统及散热器安装”编制。

二、各类型散热器不分明装或暗装,均按类型分别编制。

柱型散热器为挂装时,可执行M13型子目三、柱型和M13型铸铁散热器安装用拉条时,拉条另计。

四、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项目,单位每10m系指光排管长度。

联管作为材料已列入项目内,不得重复计算。

五、本章各种类型散热器安装均包括了托钩的安装人工和材料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以“ m为计量单位,本定额已包括联管长度,不另计算。

二、长翼、柱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片”为计量单位。

散热器安装所需接口密封材料,除圆翼型采用橡胶石棉板外,其余均采用成品汽包胶垫,如采用其他材料,一律不得换算。

圆翼型铸铁散热器安装以“节”为计量单位。

C.H.6 燃气器具安装(编码:030806)说明本章燃气加热器具只包括器具与燃气管终端阀门连接,其他执行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燃气加热设备、灶具等按不同用途、规格、型号,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气嘴安装按规格、型号、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C.H.7 辅助项目说明1.过楼板的钢套管制作安装按室外钢管(焊接)项目计算,一般穿墙套管、穿剪力墙钢套管及刚性、柔性、防水套管分别套用C.F《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子目。

2.本章“凿槽、刨沟”项目,适用于旧工程改造或新建工程因设计变更,或因安装工艺要求而土建施工未预留需安装施工时进行凿槽、刨沟时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