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地方志书人物志的收录标准和编写要求.
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行文规范

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行文规范为保证我省第二轮三级志书行文的规范和统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实际,特制定第二轮三级志书行文规范,请予执行。
一、基本规范(一)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
文字力求准确、朴实、简明、流畅、生动,力戒浮词、空话、套话。
(二)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必须用繁体字外,一律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依据,使用标准的简化字书写。
(三)书写格式一律自左向右横排,标点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执行。
(四)志书体裁主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以志为主体。
志前设序言、凡例,志末设编后记,全书编制索引。
对前志的纠误补遗可设专章,也可在附录中记载。
二、书名、标题及结构层次(一)书名:第二轮省志名称为《陕西省志》,一部(多卷本)。
各分志名为《陕西省志·××志》,续修的分志在书名后标注上下限(19××~20××年);新修的分志不标上下限。
出版印刷时,凡一卷志书由多部分册组成的,封面和书脊上同时标出该卷的名称和各分志的名称。
市、县两级志书依照省志式样,分别在《××市志》、《××县志》、《××区志》之后标明上下限(19××~20××年);重修、新修的通志不标上下限。
(二)标题:篇章节目均以事命题。
名称采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不加修饰语,不宜过长。
标题前冠以次第序号。
序号用汉字表示,如“第三章”、“第四节”;目可用一、二、三标示,如目下还列子目,则视等级、层次不同,分别用(一)(二)(三)(四),1、2、3、4标示。
三级志书的篇、章下可设无题小序,节下一般不设。
无论设与不设,均应保持全志格式的基本一致。
(三)结构层次:省志由若干卷组成,卷下设分志。
人物志的编纂

生人能否立传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对人物志的编写原 则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其中,“第二十 条 生不立传。在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 表以外记述人物,以事系人、人随事出。 记述人物准确、客观、公允。
生人能否立传
魏桥先生指出:为生人立传有三弊: 一是生人事迹未完,善恶难以定论,一旦发生 变化,有损传世之作的权威性; 二是为生人立传,有时情面难却,很可能夸饰 、溢美传主,甚至请托作传,有损志书的严肃 性; 三是为生人立传,有争上之弊,可能会无端引 起许多矛盾,增加修志的困难。
多媒体资料
是指集文本、图形、图像、动画、音频、视频为 一体的综合媒体信息。多媒体资料已成为志书资 料的一个重要的资料来源,其内容广泛、生动, 具有较强的感官效果,可与其他资料互证,并且 作为文字资料的重要补充。第二轮修志要重视多 媒体资料的收集。
从资料到初稿
从资料到初稿是资料由粗到精的过程,而不是 资料被大量剔除或盲目缩减的过程。因此要求 编纂者要理性的选取资料。 从现有资料中要重点关注和选取涉及事物发展 的起始点、转折点、关键节点和下限截止点资 料,以突出主线,理清发展脉络。
入志人物怎么写
1、不能写成人物履历 案例 案例 2、不能写成生平简介 案例 3、不能写成人物鉴定 案例
入志人物怎么写
1、突出人物的贡献,特别是首创性、开创性 案例 案例 案例 2、突出人物的个性和品德。 案例 案例 3、突出人物的精神风貌。案例 案例 4、突出人物在某段历史背景下的特殊性。 案例
注重人物的典型性
对地方作出贡献的人物是很多的。在选择入志 时,就尤其要考虑典型性。如选择教师、医生 入志,要看他们是否为社会所公认,有创造发 明的能工巧匠要看他们创造发明的价值和意义 。还有先进模范人物,有本单位的、本系统的 ,市级县级的、部省级的,也有国家级的。要 确定适当的标准。级别定得过高,收录人物就 少;定得过低,又会收得太多,这个问题要认 真研究考量。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内容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那么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与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连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那么,是表达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管。
体例科学、规、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根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那么横,宜纵那么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容全面;5述而不管。
坚持这五个根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那么。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与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说明事物间的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容进展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局部容进展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展全面概括,包括开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根本特点、经历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那么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志书大纲要求

志书大纲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志书是指志愿者们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所记录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和收获。
志书大纲要求是指在书写志书时需要包含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每个志愿者在完成志愿服务后都需要按照志书大纲要求来撰写自己的志书,以展示自己的志愿服务经历和成果。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志书大纲要求的内容。
一、志书的格式要求在撰写志书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要求来整理内容,以便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志愿服务的过程和成果。
一般来说,志书的格式包括标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内容、收获与感悟等部分。
在书写时需要注意排版整齐、语言通顺、内容完整。
二、志书的内容要求1. 活动介绍:要在志书中详细记录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包括活动目的、具体内容、活动时间、地点等信息。
2. 参与人员:需要列出所有参与该活动的志愿者名单,以展示志愿团队的力量和凝聚力。
3. 服务对象:需要说明志愿服务的对象群体,以及为他们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方式。
4. 志愿者角色:需要阐述每位志愿者在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以展示志愿者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5. 收获与感悟:需要记录每位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收获和感悟,包括对社会的认识、团队合作能力、个人成长等方面的体会。
三、志书的撰写要求1. 语言要准确:在撰写志书时需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等问题。
2. 重点突出:要将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的重点内容突出展示,以便使读者能够快速了解活动的核心内容。
3. 事实真实:必须真实记录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
4. 感情真挚:在书写收获与感悟时需要真实表达内心的感受和体会,让读者能够感受到志愿者的真诚和热情。
志书大纲要求是志愿者在书写志愿服务记录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通过撰写志书,不仅可以让志愿者记录下自己的志愿服务经历和成果,还可以让外界了解到志愿服务的意义和影响。
希望每位志愿者都能认真对待志书的撰写,让志愿服务更加有意义和有影响力。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书,确保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书(以下简称“志书”),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志书。
第三条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
第四条本规定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准。
第二章观点第五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六条记述社会主义时期的内容,应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风貌,全面反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程和成绩,正确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曲折和问题。
第七条志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赌博、暴力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善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及政策未作规定的,经由有关部门审查把关,正确把握记述尺度。
第三章体例第八条坚持志体。
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内容记述的要求。
第九条凡例关于编纂志书的指导思想、原则、时空范围、体裁、人物收录标准、资料来源、行文规范、特殊问题处理等要求,清楚明确。
第十条志书名称以下限时的本行政区域名称冠名。
其中,市辖区志书在本行政区域名称前冠以上一级行政区域名称,如“X X市X X区志”。
续修志书名称标明上下限年份,如“X X县志(X X X X—X X X X)”。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是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书,确保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繁地方志书,确保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以下简称“志书”),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志书。
第三条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
第四条本规定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准。
第二章观点第五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沦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土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六条记述社会主义时期的内容,应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风貌,全而反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程和成绩,正确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曲折和问题。
第七条志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綦本原则的;危害图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豳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宜扬邪教、迷信、赌博、暴力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台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及政策未作规定的,经由有关部门审查把关,正确把握记述尺度。
第三章体例第八条坚持志体。
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内容记述的要求。
第九条凡例关于编纂志书的指导思想、原则、时空范围、体裁、人物收录标准、资料来源、行文规范、特殊问题处理等要求,清楚明确。
志书大纲要求

志书大纲要求志书,作为记载某一地区、某一领域或某一历史时期发展的重要文献,其编写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大纲要求。
以下是对志书大纲要求的简要阐述。
一、明确编写目的在编写志书之前,首先要明确编写目的。
这有助于确定志书的主题、内容和结构。
编写目的可能包括传承历史文化、记录发展成就、总结经验教训等。
二、梳理历史脉络志书的核心是记录历史,因此在编写过程中要梳理清楚历史脉络。
这包括对该地区、领域或历史时期的发展过程进行梳理,以便读者能够了解其发展轨迹和演变过程。
三、确定编写范围编写志书时,要明确编写范围,即所要记载的地区、领域或历史时期。
范围确定后,要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确保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注重资料真实性志书作为历史文献,其真实性至关重要。
在编写过程中,要注重资料的来源和真实性,避免虚假和夸大。
同时,要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筛选,确保志书的可信度。
五、采用合适的编写方法志书的编写方法多种多样,如编年体、纪传体等。
在编写过程中,要根据编写目的和范围选择合适的编写方法。
同时,要注重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和生动性,使志书既具有历史价值,又具有可读性。
六、设置合理的篇章结构志书的篇章结构要合理,以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
一般来说,志书应包括序言、正文、附录等部分。
正文部分可根据内容需要分为若干章节,每个章节要有明确的标题和内容概述。
七、严格遵循编写规范在编写志书时,要遵循一定的编写规范,如字体、字号、排版等。
这有助于保证志书的整体美观和易读性。
同时,要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志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之,志书大纲要求涵盖了编写目的、历史脉络、编写范围、资料真实性、编写方法、篇章结构和编写规范等方面。
遵循这些要求,可以确保志书的质量和价值,为后人留下宝贵的历史遗产。
院志编写的要求与方法

基本要求:内容完整,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反映事物基本特征,记述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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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志书的体例
1、结构
即志书的编排形式。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横分门类,纵述事实,
横不缺项,纵不断线,事以类从,类为一志,以事系人,人随事出 ”。
(1)总体结构 与我们熟悉的史书结构不一样。古代史书体例都是以年代为经, 以事件为纬,论述往事,侧重于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要求史论结合。 它的结构是一条线,形同圆柱。这是“史体”。而“志体”侧重于从横的方面来 表现各种事物的广泛性,纵横结合,以横为主。史体纵看,志体横看。就是说, 志体的结构象一个共同横断面,形同沙盘。 (2)局部结构 总体结构之下,各个部分也存在一个局部结构问题。如大事记, 是采用编年体,还是采用纪事本末体,抑或采用编年与记事本末结合体,都须精 心安排。各专志,是先分期后分类,还是先分门别类,后依时顺叙,其结构是迥 然不同的。其他部分如人物传、附录等,也都有个结构安排问题。 制定体例,首先要把类型确定下来,继之把各部分的结构也确定下来。一般 新编地方志,是由概述、大事记、各专志、人物志、附录五部分组成,卷首加序 和凡例,卷末附跋。以概述为纲,以大事记为经,以各专志为纬,形成总体基本 结构。各专志是地方志的组成部分,结构上要服务总体设计,受其制约。
编纂院志就是要在追溯医院历史的过程中挖掘历史文化资 源,深化革命传统教育,增强爱院情感,激发工作热情,弘扬 拼搏精神,推进医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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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志和史的区别
1、编写方法形式不同 史体,主要记述历史,一般以时间、事件、人物等线索, 倾向于纵向的发展,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故论述是史书的主体。志体,寓褒贬于叙事之中。有时也追溯过去,但主要的是 记载现状,就是把事物横向分门别类地记载,只有记载而不论述。 2、主体门类广狭不同 史体是以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为中心轴线,记事集中, 论述深入、系统,虽也有许多门类,却围绕着一个核心内容,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和主线。志体重在资料收集,举凡一地的自然、社会、人文等各个方面,事无巨 细,只要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发展变化的事物,各个门类,各种重要资料,都在记 述范围之内,平列叙事,并无明显的特定轴心。 3、内容详略不同 一般说,史的范围较专、较约,志的范围则较广、较博。 4、成书方法不同 史主要依据文献、调查研究或考古发掘论证过去,详古略今, 论点集中,具有论述的特点。志则依靠调查采访,积累资料,详今略古,分门别 类,各成体系。因此,史可由一个或数人写成,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 《汉书》等,而志则须各行各业,兴师动众,有组织有领导,有经济科学、社会 科学、自然科学等学者和专业工作者共同来完成。 5、志是当代人写的,史是后代人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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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地方志书人物志的收录标准和编写要求
一、收录标准
(一)《湖北省志》(1979~2000)
分传、录、表3种,均为断限内去世人物。
传和录(录收录的标准略低于传)收录党军政企业副省、副军职以上干部(含国民党时期),著名烈士,院士、学部委员、国务院直管专家或本系统有重大影响的专家、学者、教师、作家、艺术家等。
表,收录军政企业副厅、副师职以上干部,正高以上职称和在本系统获得国家最高称号的各类专家、学者。
(二)《荆州市志》(1994~2005)
分传、录、表3种,均为断限内去世人物。
传与录(录收录的标准略低于传)收录党政军企业副厅、副师职以上干部,著名烈士,国家级的战斗英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正高职称以上各类科教文卫工程技术人员,其他有重大影响的社会人物。
表,收录党政军企业正处正团职以上干部,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各类人物。
(三)《石首市志》(1986~2005)
分传、简介、表3种。
1.传,限断限内去世人物。
收录石首本地工作副县职以上干部(含国民党时期、文革等建国后各个时期)、正高职称等各类专业人员、烈士,国家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著名的能工巧匠和民间艺人;石首籍在外军政企业正厅正师职以上干部,获正高职称,并在某一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各类科教文卫工程技术人员等。
2.人物简介,主要收录断限内在世人物。
收录石首本地工作正县职以上干部、国家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著名私营企业老板;石首籍在外军政企业正厅正师职以上干部,获正高职称,并在某一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各类科教文卫工程技术人员,著名企业家等。
3.表,分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表,职官表,正高职称表和石首籍在外人物表。
收录标准和基本要素见表格。
正高职称表由人事局统一收录。
二、编写要求
(一)编写内容
省、荆州二级地方志书中的传、录、表(非表格,属于简要的文字记述),《石首市志》中的传,均应记清人物的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籍贯、民族、学历、政治面貌、职业职称职务、生卒日期等基本要素,以及生平事迹、主要成果、曾获荣誉、组织结论等。
要求生平完整,突出重要事迹和关键环节,揭示人物成功或失败的命运。
不要写成履历表、流水帐,不要把人物动植物化,不溢美,不掩恶,不空发议论。
《石首市志》中的人物简介,除了记述人物的基本要素外,还需简要记述人物的学习、工作经历,突出主要成果和感人事迹,不要祥记生平。
(二)文字规模
《湖北省志》传,1500~3000字;录,800~1500字;表,150~300字。
《荆州市志》传,1000字;录,500字;表,100字。
《石首市志》传,1500~3000字,简介,1000字左右。
(三)其他要求
除《石首市志》人物表外,其它各级地方志书的各类人物,每个人均应附登记照一幅,还可以配制其它重要史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