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计划调整申请表
高校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

高校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一、补考(一)补考对象每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包括重修考核不合格者)、缓考者、学位课程不达标者,可以参加下学期初学校组织的补考。
学生应按时参加补考,如果没有参加当次补考的,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
(二)组织管理1. 全校性的公共课补考,教务处负责统一协调安排补考的时间和试卷印制分发;二级学院负责安排考场、监考教师、出卷、批阅试卷并负责通知学生。
2.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等其他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按照考核要求组织安排。
(三)补考安排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
(四)成绩规定补考成绩计算方式与原来课程计算方式一致,平时成绩按原修读时的平时成绩计算。
补考成绩不计入学生学分绩点,只作为课程合格、学位课程达标的依据。
二、重修(一)重修对象修读课程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申请重修:1.补考不及格者、学位课程经补考后仍不达标者;2.旷考或未参加补考者;3.因缺、旷课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原因而被取消考试资格者;4. 对首次修读取得的成绩(或绩点)不满意者。
(二)重修方式:1.跟班重修学生按规定申请办理选课有关手续后,跟班听课,并参加期末考试。
如重修时间与正常教学时间相冲突,无法听课时,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对重修课程的掌握程度申请课程(理论部分)免听课,免听课经任课教师同意、报所在学院批准,在完成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后可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
二级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对教学内容难点、重点内容进行答疑、辅导和布置作业。
未经同意批准,未参加听课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
2.组班重修凡累计补考不及格人数达15人以上的专业课程,经教务处批准可开设重修课程班,由开课二级学院组织重修班。
重修班的任课教师应按规定的授课时数安排教学内容,需要开设重修班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排定。
重修班实际授课学时不少于该课程计划学时的50%,教学任务完成后由开课学院组织考核。
(三)返校重修未毕业学生可申请返校重修与考核。
申请重修课程原则上应与学期开出的课程对应,如遇培养方案调整、专业招生变化等其他特殊情况,可由二级学院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
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吉考办字[2004] 50号
关于调整英语等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考委的统一要求,经省考委协调各专业主考学校深入讨论和反复论证,决定从二OO六年四月考试开始以下专业并入全国统考计划,不再执行原考试计划,已按原计划考试通过的课程有效(课程替代关系见附件)。
二OO五年考试仍按原计划过渡,届时不满足毕业条件的应考者将一律按新执行的全国统考计划要求申请毕业。
并入全国统考计划的专业是:英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日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俄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朝鲜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朝鲜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护理专业专科段、电力工程专业专科段、热能动力工程专业专科段、金融专业独立本科段。
附件:全国统考计划与原计划对照表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调整专业计划通知
抄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全国统考计划与原计划对照表
英语专业
日语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050114)
朝鲜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050119)
俄语专业
朝鲜语专业
护理学专业专科段(100701)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专科段(080604)
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专科段(050501)
金融专业独立本科段(020106)。
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考试是学院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客观评价学生学习的主要方法,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使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试课程范围1、凡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必修课、选修课和其它教学环节均要组织考试。
2、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必须实行同一试题考试。
3、期中考试和考试课程由教务处会同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命题、制卷和保密1、命题工作实行系主任负责制。
系主任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本着增强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原则,组织本系讨论命题范围及标准,并指定命题教师。
2、试题的难度和深度要适当,题量应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考试时间一般情况下为90分钟,特殊要求的课程须单独说明。
试题命好后,必须试作,坚决杜绝错题等事故发生。
3、考试可采取开卷或闭卷等多种形式。
采用开卷考试等形式的课程,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注明理由,经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积极加强试题库建设,有试题库的课程,要使用试题库,有条件的课程可以实行教考分离。
每次考试每门课程应准备统一水平的A、B 两套试题,由教务处随机抽用。
试题命定后要经系主任审查签字。
试卷中的各题应有明确的评分标准并附标准答案。
4、所有课程试卷格式以学院规定的统一格式为准,要求计算机打印,字体工整,图文清晰。
于规定时间内交系办安排印刷并封存在系办备用。
5、试卷(包括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学院机密材料,接触试卷的教师及其教学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感,在试题命制、试卷印刷、输送、封存、发放等各环节上做好保密工作,要严格履行交接签名手续,落实责任制。
命题教师要妥善保存试题底稿,及时删除计算机上的有关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暗示试卷内容,杜绝泄题事件的发生。
系领导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防患于未然,对于保管的试卷考前要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一旦发现有失密现象,要及时报系办,启用另一套试卷。
同时按照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考务管理规定

XX学校考务管理规定各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是学生评比、毕业证书发放的基本依据,是教师教学效果的直接反馈,是用人单位和攻读高一级学位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因此学生成绩考核是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围绕学生成绩的一系列工作统称为考务工作。
为了使考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1.根据课程性质、内容、教学目标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
2.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独立设置的教学环节都要进行考核。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指: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实习等。
3. 考核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
期末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平时考核以平常测验、审阅作业、实验报告以及对学生完成其他教学环节情况的检查等方式。
考查成绩指对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的情况及平时测验成绩的综合评定。
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也可采用开卷、口试等方式。
4.考试科目一学期一般规定三门至四门,未列入考试的课程均为考查课。
5.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培养目标的不同,提出适合的课程考试改革方法,该方法经系部及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二、命题、制卷、保密1.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开设同一门课程其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考试时间相同的,都要采用同一试卷同一考核方式。
2.试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统一的格式拟定。
3.试题的难度、深度要适度,一般要求三基部分(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占60%。
综合应用部分占30-35%,提高或扩展部分占5-10%。
4.每门课程一般按100分钟(高职120分钟)制定题量。
5.试题量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防止过大或过小。
对命题不当者,教务处将会同各系部、教研室对该课程命题进行核查,如确有问题,须重新组织该门课程的考试,并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6.每门课程的考试都要制定统一水平的A、B两套试题,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套作为补考试卷。
7.教师在命题的同时,要制定明确统一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并把每题的分数标明在试卷上。
补办重修申请书范文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学校名称]教务处:您好!我是[学院名称]的[专业名称]专业学生[姓名],学号[学号]。
在此,我因[具体原因,如:成绩不理想、课程重修、补考等]特向贵处提出补办重修的申请,恳请予以批准。
一、基本情况我于[入学时间]年考入[学校名称],在[学院名称]学习[专业名称]专业。
自入学以来,我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学习态度和积极的学习热情,但在[具体课程名称]课程中,由于[具体原因,如:对课程内容理解不深、学习方法不当等],我的考试成绩未能达到及格标准。
二、补修过程为了弥补在[具体课程名称]课程中的不足,我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努力:1. 针对课程内容,我重新查阅了教材和参考书籍,对重点、难点进行了深入学习,力求在短时间内掌握课程知识。
2. 我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向老师和同学请教问题,争取在课堂上得到更多的启发和帮助。
3. 我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了学校举办的辅导班,系统地复习了课程内容。
4. 我认真完成了课程作业和实验报告,通过实践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5. 在课程结束后,我参加了补考,但成绩仍然不理想。
三、重修申请原因鉴于我在[具体课程名称]课程中的表现,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为了不影响我今后的学业和职业发展,我决定申请重修该课程。
以下是申请重修的具体原因:1. [具体原因一]:我在[具体课程名称]课程中的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固,导致考试成绩不理想。
通过重修,我希望能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课程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2. [具体原因二]:我在学习过程中,由于[具体原因,如:时间管理不当、学习方法不当等],未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学习潜力。
通过重修,我希望能够调整学习状态,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3. [具体原因三]:重修[具体课程名称]课程,有助于我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重修承诺为了确保重修效果,我做出以下承诺:1. 我将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对待重修课程,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
江南大学7、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7、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课程考核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学生系统地学习,巩固和提高所学的知识与技能,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和技能的运用情况,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同时检查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考核方式1、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习等),均安排相应的考核,考试内容不超出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既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检验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核分两种形式,一种是提交考试大作业(小论文),不另外安排集中笔试的卷面考试,大作业的成绩就是该门课程的卷面成绩;另外一种是集中笔试的卷面考试(开卷、闭卷方式)。
3、提前考试大作业的说明(1)所有提前考试课程的辅导(在线和非在线)均安排在每学期的上半学期,每门提前考试课程的考试大作业要求将在最后一次在线辅导前公布于学生学习平台中,学生提前进行大作业的写作。
(2)提前考试大作业根据课程要求以纸介打印方式或电子文件方式上交。
必须打印件上交,不可使用练习本。
(3)考试大作业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面(格式见附件),并将封面内容完整填写,不可缺漏。
(4)不同课程的大作业分开装订,每门课程的大作业都必须有封面。
(5)需独立完成各课程考试大作业,切不可复印抄袭,一经发现雷同作“0”分处理。
(6)提前考试课程的考试大作业不及格或“0”分的,需参加重修,重修时提交一份符合要求的大作业,不另外安排卷面考试。
三、考试种类1、正式考试:本学期按计划已选的课程必须参加课程考试。
需申请缓考的学生可在新学期开学后二个月内向所在的学习中心提交缓考申请表,方可缓考。
2、重修考试:每次最多可预约6门课程。
学生根据本人上学期课程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于新学期开学第二周内上报所属的学习中心,并在考前一周内进入学生中心查看考试信息。
参加课程重修考试的对象:(1)历次课程考试缓考、缺考者。
(2)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组织办法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津工大[2019]197号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课程考核是检验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学生成绩是进行学籍管理,确认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严格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树立良好学风、校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课程考核范围第一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
第二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践环节,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课程考核应以课程全部内容为考核范围。
第二章课程考核方式第四条考试方法可采用笔试、口试、笔试口试相结合,开卷考试或闭卷考试,具体方式由系、教研室根据课程性质与教学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并写入课程教学大纲后执行,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动。
第五条期末考试可采取集中考试或非集中考试两种方式进行。
每学期集中考试的科目,按教学计划安排执行,如有变动需由学院提前向教务处申请变更。
第三章考试资格审查第六条学生已选修课程且平时成绩考核合格,取得该课程考试资格。
学生平时成绩考核不合格,或在一个学期内缺课超过该学期教学总时数的1/3,或缺作业超过总作业次数的1/3,实验课缺实验、实验报告,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记载为“取消资格”。
不准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名单,由任课教师在期末集中考试(或结课)一周前提出,经开课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并转交学生所在学院,同时通知学生本人,并由开课教学单位教学办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第一次修读的课程(不含任选课)考试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允许在学期间随相同课程重修。
院内任选课原则上不组织补考,全校任选课不组织补考。
第四章成绩评定第八条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各种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等科目可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五级制与百分制按下列标准折算:优秀—95;良好—85;中等—75;及格—65;不及格—55。
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理由

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理由【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理由】1. 引言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是一个重要的程序,它提供了学生对其成绩进行审查和重新评估的机会。
然而,申请人需要在申请理由中清楚地表达他们为什么认为自己应该获得复核机会。
本文将讨论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的重要性,并针对不同的情况提供一些常见的申请理由。
2. 自我评估与目标设定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之前,学生需要首先进行自我评估。
这包括审查自己的学习过程、努力程度和对课程的理解。
通过此过程,学生可以识别自身在成绩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设定实际可行的目标。
在申请理由中,学生可以提及他们的目标,并解释为何获得复核机会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
3. 考试失误或不公平对待有时候,学生的成绩可能受到考试失误或不公平对待的影响。
可能存在考试题目与课程内容不符、考试环境嘈杂影响了学生发挥、考试卷子被误扔等情况。
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事实,说明这些因素可能对他们的成绩产生了负面影响,以证明他们应该获得复核机会。
4. 评分标准透明性在一些评分项目中,评分标准可能不够透明,导致学生对自己的成绩产生疑虑。
在申请理由中,学生可以提出对评分方法的质疑,并要求对自己的答卷进行重新评估。
他们可以详细描述自己的回答,并解释为何他们认为自己的回答值得更高的分数。
学生也可以要求与教师或考评者进行面对面的讨论,以帮助解决不确定性和疑虑。
5. 课程重要性与未来计划学生可以说明申请复核的课程对自己的重要性,并与未来的学习或职业计划联系起来。
如果他们认为这些课程的成绩不准确或低于他们真实的能力水平,他们有权通过申请来寻求公正和正确的评估。
他们可以强调这些课程对自己在学术上或职业生涯中的发展的重要性,并解释为何复核机会对他们至关重要。
6. 辅导建议和学习计划在申请学生成绩复核表时,学生可以提供辅导老师或顾问给出的建议和学习计划。
这些建议通常是基于辅导老师对学生表现的了解,并可以帮助学生在特定领域获得更好的成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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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1、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学办鄞少薇老师保管,一份交学院教务办公室保管。
2、后半学期结批。
3、专业任选、公共选修、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及开卷考试等课程考试可安排在考试周前一周进行,无需报批。
4、调整课程考试时间必须提前二周申报。
课程考试计划调整申请表
201 -- 201 ( )学期
开课单位
任课教师
课程名称
修读性质
学分
授课对象
原考核方式
拟考核方式
教学起止周
第 周 至 第 周 (周 第 节)
拟调整考试时间
第 周 节
考试地点
调
整
原
因
年 月 日
教研室意见:
签 名: 年月 日
院(系)意见:
签 章: 年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签 名: 年月 日
5、调整课程考试计划申报表由院(系)集中送教务处审批,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