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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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课件

《劳动合同的订立》课件

总结词
劳动合同内容违法,企业面临赔偿责任
详细描述
李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加班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的
50%计算。后李某发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 付的加班工资低于法定标准,遂提起劳动仲 裁。经仲裁机构裁决,公司需按照法定标准
补足加班工资,并支付赔偿金。
案例三:劳动合同变更的纠纷
05
劳动合同订立的案例分 析
案例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
总结词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受损
详细描述
某公司聘请了张某作为销售人员,但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后,张某离职,要求公司支付未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公司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需支付张某双倍工资。
案例二: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的纠纷
承诺的接受
另一方在接到要约后,应在规定时间 内做出答复,表示接受或拒绝。
反要约
如果对方对要约内容有异议,可以提 出反要约,对要约内容进行修改或补 充。
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的签订
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形式
书面合同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
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的情况?
审查内容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审 查合同内容,确保其合法、合
规。
修改合同
如果发现合同内容不合法,应 及时修改,确保其合法有效。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应具备基本 的法律知识,了解哪些内容是 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 内容,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
劳动合同的生效
生效时间

经济法基础之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之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之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劳动关系形成和维持的法律文书。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国家所规定的各种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阐述。

2. 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一方为完成一定工作或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工资或报酬。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法律化的重要表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 3.1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关系开始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方式和要素等,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

3.2 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劳动关系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工资支付、劳动时间安排、劳动条件等。

3.3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关系结束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程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解雇劳动者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4.1 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来维护自身权益,提高劳动力价值。

4.2 规范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范了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减少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和冲突,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4.3 促进经济发展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提供了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可预期性,减少了经营者的不确定性风险,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第四章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一)含义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据此协议,劳动者就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了具体的劳动法律关系。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劳动合同法(草案)(来源:大华网-汕头日报)2005-10-29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

会议认为,根据1994年7月施行的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市场主体和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

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1、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与生产过程相联系,主要是确立和调整产品创造过程中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而产生的劳动关系。

民事合同主要是与实现过程相联系,调整产品交换过程中的财产关系。

2、当事人不同。

劳动合同缔约时签约双方是平等主体,而缔结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双方转化为隶属关系。

民事合同双方当事人自始至终法律地位平等,缔约前后并不发生转化。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所包含的信息是不完整的,有赖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基本法的补充,其协商空间被大大压缩。

相比较而言,民事合同具有完整性,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依法自行确定。

4、调整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规定,体现的是法定优先,它在签订、内容、履行、消灭等方面都体现了国家和社会的大量干预;民事合同由民法规定,体现的是约定优先。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其中,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法解析: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解析: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概念

第⼗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确⽴劳动关系、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劳动关系应当订⽴劳动合同。

(1)什么情况下,⽤⼈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实⾏劳动合同制度若⼲问题的通知》(1996/10/21) 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当事⼈双⽅协商⼀致,即可签订有固定期限、⽆固定期限或以完成⼀定⼯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7、⽤⼈单位招⽤职⼯时应查验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长、经理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实施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1995/4/27) ⼀、关于⼚长、经理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按照劳动部劳部发[1994]360号⽂的规定,⼚长、经理是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实⾏公司制的企业⼚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员,应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3)党委书记、⼯会主席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实施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1995/4/27) ⼆、关于党委书记、⼯会主席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按照劳动部劳办发[1995]19号和33号⽂件的规定,党委书记、⼯会主席等党群专职⼈员也是职⼯的⼀员,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应当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有特殊规定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部关于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2/13) 各省、⾃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产管理部,新疆⽣产建设兵团: 1995年全国已有80%以上的企业职⼯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新型的劳动⽤⼈制度正在逐步建⽴。

为了保证这项⼯作的顺利进⾏,现就⼀些地⽅和单位在党委书记签订劳动合同⽅式上反映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这些意见已商中组部同意。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确⽴劳动关系、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法第四章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四章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 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 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 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 补偿。
五、《劳动合同法》
劳 动法
劳 就 劳动 职工 动 业 争议 带薪
合 促 调解 年
同 进 仲裁 休假
法法
法 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 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 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的 先后有序的行为规范。
按照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法则, 劳动合同订立分为要约阶段和承诺 阶段。
五、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法定条款 (二)约定条款
(一)法定条款
1、法定条款的概念 2、法定条款的内容 3、劳动合同的期限
1、法定条款的概念
也称必备条款,它是劳动法律规 定的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条款,否 则劳动合同就不完整。
三、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 律事实,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劳动法》第十六条 建立劳动关 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 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的建立达成一致的行为。

它是劳动关系的基础,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是双方自愿的结果,不存在强迫或欺骗等不平等情况。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合同。

2. 自由协商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利益进行自由的协商和讨论。

3. 公平合理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件应当公平合理,遵循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权益。

4. 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双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隐瞒相关事实。

5. 合法合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6. 保护劳动者权益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受到有效的保护。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重视劳动者的权益。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公平、合法,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劳动合同名词解释

劳动合同名词解释

劳动合同名词解释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等方面达成的协议或约定,是双方权益保障的法律依据。

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为其提供工作岗位和支付工资报酬的单位。

三、劳动者劳动者是指在用人单位就业,为其提供劳动力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从事劳动活动的个体。

四、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五、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的考察。

六、工资报酬工资报酬是劳动者为提供劳动力所取得的经济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各种形式。

七、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义务,包括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等措施。

八、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依法终止或解除,双方当事人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九、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或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支付。

十、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的过程。

十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对劳动合同方面规定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结语:通过以上对劳动合同相关名词的解释,我们对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术语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劳动合同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工具,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起着重要的作用。

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并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彼此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适用

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适用

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适用引言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关系的法律基础,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法定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等方面,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关于劳动条件的协议。

简单来说,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表现,是雇主与劳动者双方达成的协议及其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

法定劳动合同在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中,强调了法定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劳动关系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定劳动合同中包括了一些基本的条款,如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休假等。

雇主和劳动者应当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这些条款,并在合同中明确予以规定。

同时,法定劳动合同还规定了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因以下原因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发生;3.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支付劳动者全部劳动报酬或者未支付完毕劳动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提前通知: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除适用于城镇私营企业外,还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城市集体企业、城市个体经济等各类经济组织。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如临时员工、劳务派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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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之间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中华人民 ___境内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视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三、劳动合同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知识点0043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及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P192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知识点0044 劳动合同的内容及其类型 P193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款有: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___或者其他有效 ___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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