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具备的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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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保健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经营活动。

3、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格执行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人员管理1、企业负责人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保健食品知识等,培训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两年。

4、从事保健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熟悉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采购管理1、企业应当从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采购保健食品,并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当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采购合同应当载明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供货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企业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供货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日期等内容,采购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两年。

4、企业应当对采购的保健食品进行验收,查验保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检验合格报告等是否符合规定,核对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

保健食品经营资质详解

保健食品经营资质详解

保健食品经营资质详解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适用于特定人群的食品。

在中国,保健食品的经营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法规,并且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健食品经营资质的相关内容。

一、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给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允许其合法经营保健食品的许可证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89条的规定,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1. 申请条件: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设有保健食品经营、质量控制、储存、配送等相关部门;(3)拥有符合保健食品生产要求的生产设备和场所;(4)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保健食品生产能力;(5)具备保健食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6)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申请流程: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填写申请表格;(2)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设备和场所的相关证明、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等;(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4)审核通过后颁发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注意事项:(1)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2)持证经营期间,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给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允许其合法生产保健食品的许可证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生产保健食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1. 申请条件: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设有保健食品生产、质量控制、储存、配送等相关部门;(3)拥有符合保健食品生产要求的生产设备和场所;(4)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保健食品生产能力;(5)具备保健食品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6)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申请流程: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填写申请表格;(2)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设备和场所的相关证明、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等;(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4)审核通过后颁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应遵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旨在确保企业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质量安全。

第二章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标准第五条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许可证》;2.保健食品产品应当依照生产许可证上的产品范围进行经营;3.保健食品产品标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明确产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用法用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4.经营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消费者接待区域;5.库存保健食品应有合适的储存条件,保持产品质量;6.企业应建立购进、销售、清理退让的阶段性台账,确保产品追溯本领和经营合规性;7.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销售,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8.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

第六条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应遵从以下管理要求:1.企业应设立保健食品经营专门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事务的管理和执行;2.企业应开展员工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3.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产品检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等环节;4.企业应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督;5.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并适时解决消费者问题;6.企业应建立定期审核和检查制度,对保健食品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三章保健食品经营考核标准第七条对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考核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是否依照《保健食品许可证》经营;2.产品标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3.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形;4.保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建立了完整的购进、销售、清理退让台账;6.是否进行了实名登记销售;7.是否建立了售后服务制度;8.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9.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供应商管理体系;10.是否适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解决问题;11.是否定期开展自查和整改。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市场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三、保健食品经营资质要求1. 申请者应当具有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申请者应当有相应的经营场所,并符合卫生安全规定。

3. 申请者应当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相关市场营销能力。

4. 申请者应当具备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所需的资金和设备。

5. 申请者应当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规范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以欺诈、误导、虚假宣传等手段推销产品。

2.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广告宣传的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4.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产品标识和说明的义务,保证产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记录和档案,定期进行产品的跟踪检测和风险评估。

五、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措施1. 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于需要特殊管理的保健食品,应当加强监管力度。

2. 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不合格产品的流通。

3.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消费者公布保健食品的质量信息和安全警示。

4. 加强对广告宣传的监管,对于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依法进行处罚。

5.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对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保健食品经营风险防范措施1. 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2. 加强对供应商和生产企业的审查,确保产品的来源和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商品,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理。

4. 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解决纠纷。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_条例_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_条例_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_条例_2篇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_条例_1篇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补充营养素或者其他保健目的,适用于特定人群的食品。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对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和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保健食品的生产管理1. 生产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必须先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2. 生产质量控制:企业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并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

3. 原料选择和检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并进行必要的检测。

4. 生产过程监控: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监控机制,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二、保健食品的经营管理1. 经营许可:销售保健食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2. 市场准入控制:保健食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适用人群和功能范围,禁止任意宣传和夸大保健功效。

3. 标签标识:保健食品应在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保健功能、适用人群、生产企业等信息。

4. 信息披露:销售保健食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三、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1. 检验检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保健食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 行政处罚:对违反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的企业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 消费者投诉受理:相关部门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4. 合作协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旨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和监督环节,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审慎选择,遵循科学、平衡饮食的原则,正确使用保健食品,以保障自身的健康。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_条例_2篇随着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保健食品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为确保保健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制度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2. 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工艺流程和配方进行,确保产品质量。

3.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验收、检验、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制度,保证可追溯。

4.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清洗消毒,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

二、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5.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经营条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6.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制度,保证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7. 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功能效果,不得误导消费者。

8.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清洁,确保消费者购物环境的卫生。

三、保健食品标签管理制度9. 保健食品标签应当真实、清晰、准确地反映产品名称、成分、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等信息。

10. 保健食品标签不得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夸大内容。

四、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制度11.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12.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明确标明“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得宣传治疗效果。

五、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13.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消费者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分析。

14. 发现保健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保健食品召回制度15.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召回制度,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

16. 召回的保健食品应当明确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销售。

七、保健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17.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基本要求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基本要求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基本要求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需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审查意见书,生产厂家需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悬挂在醒目处。

二、经营场所1、地址选择要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环境整洁2、经营面积与经营的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3、建筑材料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洁材料铺设;墙壁采用浅色、无毒、不渗水、不易脱落材料覆涂;天花板用不易脱落、易清洁材料4、药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有独立专厅;卫生间不能设置于经营场所内三、保健食品采购贮存情况1、采购索取保健食品批件复印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保健食品供货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索取检验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专兼职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员;有进货查验记录,栏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时间、供货商、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限、保存条件、验收情况、验收人签名;有出库记录;所有票据及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2、贮存有符合经营规模的库房,保健食品存放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四、基本设施1、经营场所和库房需设置空调,配备纱门、纱窗或者门帘,木门下端装有金属防鼠板,下水道出口处有金属隔栅2、经营特殊储存条件的保健食品时需有满足特殊条件储存设施,库房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库房设有机械通风设施3、需设置从业人员更衣设施及洗手消毒设施4卫生间设施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设施5、废弃物设施场所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五、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及档案1、具有经营保健食品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经营企业负责人为保健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有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有专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明确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票据需机打)、购进管理制度、出库制度、退换货制度、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健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销售记录管理制度、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报告制度等3、建立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文件档案、监督档案、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保健食品索证档案、进货查验记录档案、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等4、从业人员需佩戴有效的健康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六、应检查经营的所有保健食品品种,品种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批准文号是否和国家批准的相一致;不得标注夸大、虚假保健食品功能等内容;在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材料中不得有暗示疾病预防及痊愈的宣传,;不得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条件程序

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条件程序

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条件程序一、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条件程序(一)适应范围:揭阳市区(含大南山侨区、普侨区,下同)范围内申请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

(二)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3、《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三)许可条件:1、在本市区范围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企业;2、申报企业具备如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的卫生要求;(2)销售场所远离粪场、垃圾堆等污染物;(3)销售场所内具备采光、通风、排烟、防蝇、防鼠、防尘、防虫、污水污物处理等卫生设施;(4)从业人员经培训、健康检查合格;(5)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及仓储面积;商品存放离墙隔地,分类存放;(6)制订卫生管理制度。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四)申报材料: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所和仓库总平面图,包括摆放、存放区划图;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保健食品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4、提供所经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书和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5、保健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及培训体检记录、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6、许可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经营企业需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所附的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需逐页签字。

)(五)受理地点:东山区黄岐山大道广银大厦东宝综合楼114号(六)咨询与投诉咨询: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科,电话:8238623;受理窗口电话:8238039。

投诉: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电话:8238122(六)办理程序:揭阳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程序二、申报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简化许可程序(一)适应范围揭阳市区(含大南山侨区、普侨区,下同)范围内申请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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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具备的经营条件(一)具有经营保健食品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和经过培训的专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地;
(三)具有保健食品经营销售、储存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设施;
(四)具有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经营用工具、容器和设备;
(五)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核准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专业体检机构健康检查合格;
(六)专营保健食品批发企业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零售企业不少于3人,其中不含收费人员;
(七)配备计算机,必须对购、销、存保健食品实行计算机管理,且与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实行实时监控的系统联网,定期上传数据;
拟申请开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办经营审核应提交材料
1、申办书面申请。

其内容包括:申办单位(申办人)基本
情况、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和仓库地址、经营方式、房屋产权关系、商业用房证明、拟建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仓储面积、设施设备情况、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
2、企业现场审查申请;
3、《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申请表》;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或营业执照;
5、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委托申报经营审核被授权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
6、经营场所商业用房房证或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或租房协议等);
7、经营场所周围25米环境图、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和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注面积和保健食品销售区与存储区);兼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整体的经营场所布局图。

8、保健食品采购、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控制设备、措施
资料;
9、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10、从业人员花名册;
1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同意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或现无业)的证明和个人简历(质量负责人简历中应注明从事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人员须出具当地公安部门暂住证;
1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名单;
13、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目录;
14、企业设施设备目录;
15、拟经营保健食品品种目录。

16、申请人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

(三)提交资料要求
申报企业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填表和整理申报材料之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办理指南。

申请人应当提供打印的申请表,不需申明的事项注明“无”,不得空项。

申报资料均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两份,建议中文使用4号字,英文用12号字,所有外文均应译为规范中文,内容准确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所有资料(包括复印件,复印件应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应逐页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如无企业印章的,法定代表人应按指印确认。

申报资料按本办理指南“提交资料”顺序排列。

1、申请表填写要求
(1)企业名称: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或者个人姓名,全称填写,不能填写企业简称;
(2)经营地址:按实际地址填写,地址应详实,写明门牌号码;
(3)注册地址: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地址,全称填写;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人填写;
(5)经济性质:拟申报的地址或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其它
依法确定的企业类型填写;
(6)经营面积:保健食品经营区域的面积;
(7)从业人员数:按直接从事保健食品经营销售的实际人数填写(不含财会人员、门卫保安人员、机修工人等);
(8)邮编:企业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9)电话:方便联系的常用的固定电话号码和移动电话号码;
(10)传真:填写方便联系的常用的传真电话号码;
(11)申请审核项目:按照“保健食品批发、保健食品零售、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填写;
(12)申报企业盖章和签署日期: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如果没有公章,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按指印以示确认;填报日期:填写实际申报的日期,要求标出年月日;
(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和签署日期: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亲自签名和签署日期;
(1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果无其他事项要说明的在此栏目内填写“无”字。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委托申报经营审核被授权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提交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属于租赁的应提交出租方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

5、 经营场所周围25米环境图和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注面积和保健食品销售区与存储区)
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图
(1)平面图应有标题标识,与实际相符合;
(2)经营场所周围25米内平面图;
(3)经营场所周围25米范围内的毗邻关系情况(如经营场所外东南西北方向毗邻的单位、工厂、建筑物、设施等),同时在图的右上角要用坐标标出方向(东、南、西、北)。

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1)平面图应有标题标识,与实际相符合;
(2)标明保健食品库位置;
(3)标明经营场所内保健食品货柜位置;
(4)标出场所内门的位置。

6、保健食品采购、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控制设备、措施资料
卫生设施设置情况,内容包括防尘、防鼠等设施。

有特殊要求的保健食品应说明运输、储存条件及设施。

7、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名单
提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名单,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学历、医疗机构名称、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合格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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