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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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规章制度模板

交警大队规章制度模板

交警大队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交警大队的管理职责,规范交警大队的工作行为,保障社会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交警大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基层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对道路交通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第三条交警大队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交警大队实行集体领导、民主管理、依法执法的原则。

第五条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应当忠诚履行职责,积极服务群众,树立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交警大队设立队长、副队长、科长等职位,队长为大队的领导人。

第七条队长负责全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副队长协助队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科长负责各自科室的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有关工作。

第九条民警在大队进行交通管理工作,必须遵守队纪、队规,服从领导命令,执行任务。

第十条队长对大队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交警大队工作分为日常管理、执法检查、事故处理等多个方面。

第十二条日常管理包括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第十三条执法检查包括路面巡逻、交通违法查处等工作。

第十四条事故处理包括交通事故勘查、处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交警大队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第四章权责规定第十六条交警大队队长对大队工作负总责,必须全面负责,做到知情明责。

第十七条交警大队科长负责本科室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交警大队民警要服从领导指挥,服从命令,服从任务。

第十九条交警大队队员如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违章处分第二十条交通违章行为包括超速行驶、闯红灯、酒驾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对违章行为,交警大队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以新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交警大队所有民警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执行各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交警协警工作规章制度

交警协警工作规章制度

交警协警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依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交警协警指的是根据公安机关的工作需要,由人民警察法人代表授权,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交通管理、巡逻执勤和其他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交警协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服从指挥,保守工作秘密,做到公正、文明、礼貌、守法。

第四条交警协警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和组织安排,恪守职责,决不能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第五条交警协警的组织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动和使用,对于不服从指挥、违反法纪的交警协警,公安机关有权调离工作岗位、撤销资格或者予以处分。

第二章交警协警的岗位职责第六条交警协警的主要岗位职责包括:(一)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疏导交通,维护道路秩序;(二)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三)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道路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四)协助处理交通纠纷和群众求助事件;(五)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工作;(六)其他由公安机关委派的任务。

第七条交警协警在执行各项任务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制度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交警协警应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热情服务,做到耐心倾听、细致解答,消除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误解和不满,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

第三章交警协警的工作制度第九条交警协警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水平,熟悉法律法规、交通管理政策和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条交警协警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执勤任务,保证工作安全和稳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交警协警在执勤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件,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不得擅自加入执法行动,确保行动统一、有序。

交警安全规章制度模板

交警安全规章制度模板

交警安全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警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警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安全,保障交通秩序的畅通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交警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交警部门的安全管理应当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交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交警部门的安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确保交警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交警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交警部门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交警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八条交警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交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交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技能、应急处理能力等。

第十条交警部门应当对交警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第十一条交警部门应当为交警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设施,保障交警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防护装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反光背心、安全头盔、防护手套、防护靴、发光指挥棒、交通标志等。

第十三条交警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装备和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五章执法安全第十四条交警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执法,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五条交警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法律法规的指令,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六条交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控制度,对交警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和处理执法安全事故。

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十七条交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处理制度,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公平、公开。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包括以下内容:
1. 值班制度:明确交警中队的值班时间和轮班制度,保障交警全天24小时值班工作。

2. 出勤规定:规定交警中队每日出勤时间和签到制度,确保每位交警按时到岗并参与工作。

3. 服装着装规定:明确交警中队交警员的着装要求,包括制服搭配、佩戴警标等。

4. 工作责任制:明确交警中队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规定交警员在执勤、巡逻、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5. 执勤纪律:规定交警员执勤期间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禁止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吸烟饮食等。

6. 处理违章规定:明确交警中队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并规定交警员在执勤过程中如何与违法人员进行的交流和处理方式。

7. 使用警车规定:规定交警中队警车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驾驶要求、车辆保养等。

8. 作战训练规定:规定交警中队的作战训练内容和频率,提高交警员的执勤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9. 工作奖惩制度:明确交警中队对工作表现良好的交警员给予奖励的方式和条件,以及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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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上班规章制度

交警队上班规章制度

交警队上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全民交通安全,交警队制定了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队所有交警,任何交警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包括行为规范、工作纪律、责任制度等内容。

第四条交警队领导班子是本队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对全体交警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五条交警在执行交通管理任务时,必须保持文明礼貌,积极向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有不文明行为。

第六条交警必须保持队容整洁,着装整齐,不得擅自更改制服,不得戴耳机、打电话、吸烟等影响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交警在执勤时必须带齐工作证、警徽,不得私自外出,不得私自离岗。

第八条交警在执行交通执法任务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接受贿赂。

第九条交警不得擅自外借、转让或遗失执法装备,一经发现,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交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超速、闯红灯、乱变道等。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交警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十二条交警必须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责,不得漠视工作、敷衍塞责、消极怠工。

第十三条交警必须按照规定完成日常巡逻任务,严格执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秩序。

第十四条交警必须加强勤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不得懈怠学习。

第十五条交警不得私自借用、挪用单位资金,不得贪污受贿,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责任制度第十六条交警在执行交通管理任务时,必须履行职责,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七条交警必须保证执法行为合法、文明,不得有不当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交警队领导必须对下属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加强队伍的凝聚力。

第十九条交警必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申诉权利,认真解决交通争议。

第二十条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如有不当行为,将受到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交警队领导班子所有,如有变动,由交警队领导班子发布通知。

交警的规章制度

交警的规章制度

交警的规章制度一、引言交通安全是城市交通管理的核心问题,保障交通安全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交警队伍。

为了确保交警执行任务的规范性和效率性,交警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以规范交警的日常工作行为。

本文将介绍交警的规章制度,包括执勤规范、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二、执勤规范1.服装标准:–交警应着制定的交通警察制服,并携带有效的警官证件;–制服应整洁、无污渍、无破损,并佩戴符合规定的警徽、警帽和肩章等。

2.执勤行为:–交警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执行任务,维护交通秩序;–在执勤过程中,交警应保持谦和、有礼、有序的态度,遵守交通规则。

3.执勤标准:–交警应根据任务要求,正确使用执勤设备和工具;–执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疏导和指挥,确保交通流畅和秩序良好。

三、工作纪律1.准时上岗:–交警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确保交通管理岗位的连续性;–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请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2.工作记录:–交警在执勤过程中需记录重要信息,如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等;–记录应详细准确,保存完好,及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

3.工作效率:–交警应高效完成任务,不得故意拖延或消极怠工;–工作中如有碰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寻求指导。

四、职业道德1.诚信守法:–交警应维护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做到廉洁奉公、严以用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

2.保密工作:–交警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任务、案件及相关信息;–交警不得私自向他人透露警务机密。

3.服务群众:–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应友善对待群众,耐心解答疑问,提供帮助;–交警要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总结本文介绍了交警的规章制度,包括执勤规范、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等。

交警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交警的行为,确保他们能够高效执行任务并维护交通安全。

交警在执勤中需遵守服装标准,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并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同时,他们还要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包括诚信守法、保密工作和服务群众等。

交警规章制度(范本)

交警规章制度(范本)

交警规章制度交警规‎章制度‎篇一:‎交警制度值班‎备勤制度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二、中队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停放位置有利于‎快速出警;三‎、中队民警轮流值班。

‎夜间至少有1名中队干‎部或正式民警带班,且‎值班备勤人员不少于2‎人;四、值班‎人员要着装规范、警容‎严整,坚守岗位,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不得在‎值班室内赌博、饮酒等‎,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在值班室内赌博‎、饮酒等,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五‎、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值守区的安全和自身‎安全,夜间出警必须开‎启警灯、警报器、着反‎光背心等防护装备;‎六、认真搜集、‎整理当班期间民警执勤‎、执法及辖区道路发生‎的各种情况,做好值班‎登记和请示报告工作:‎七、与接班‎民警搞好交接班,交清‎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值班设施及执勤用品、‎待办事项等。

接处警‎制度一、对于‎公路上遇到的刑事、治‎安案件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下列处置措施:‎1、疏导交通,控制‎事态,保护现场;‎ 2、进行现场调查‎,询问被害人和证人;‎3、审查犯罪‎嫌疑人, 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搜集证据,保‎护其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救助被害群‎众,扣押作案工具,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证。

‎5、报告上级,‎通知刑侦、治安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检验。

‎二、对案件简单‎、情节轻微、违法事实‎确凿、责任明确,因果‎关系清楚,当事人无争‎议,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治安案件或交通违章‎行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当场处罚,并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存档备查。

‎三、公路巡警因‎接警、处警不力或玩忽‎职守、执法不严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直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警械装备管理‎制度一、加强‎对警械装备的日常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保证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是指交警中队为了维护交通秩序,规范交警执勤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交警中队规章制度:
1. 执勤纪律:交警中队要求所有人员严格遵守执勤纪律,如服从指挥、遵守工作时间等。

2. 严禁酒驾:交警中队明确规定,所有人员在执勤期间严禁饮酒,以确保执勤人员的精神状态和工作能力。

3. 执勤装备:交警中队规定人员在执勤时必须穿戴统一的交警制服和执勤装备,并保持整洁。

4. 执行命令:交警中队要求所有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指挥的命令,不得擅自更改执勤任务或指挥。

5. 禁止利用职务谋私:交警中队严禁执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收受贿赂、擅自处罚等违规行为。

6. 保密制度:交警中队要求所有人员保守相关工作信息和内部事务,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7. 汇报制度:交警中队要求人员按时进行工作汇报,如例行会议、工作总结等。

8. 奖惩制度:交警中队明确了一些奖励和惩罚措施,以鼓励规范执勤行为和惩罚违规行为。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交警中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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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规章制度【篇一:车管所规章制度】第二部分、车管所工作岗位职责车管所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国家技术标准。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办理全市机动车的各项登记、检验、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业务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及程序受理、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受理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预约并按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考试,驾驶证制作核发、补领、换领、注销、年度检验等日常业务工作。

四、负责对各大队车管所办理“五小”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考评等工作。

五、负责草拟我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方案及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六、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拥有量及分布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等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所需牌、证、表、卡等物资的计划、上报、制作、发放等工作。

八、对违规车辆和驾驶人业务进行调查和处理。

九、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试科工作职责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按照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

二、指导、监督辖区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业务。

三、负责按规定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人,参加考试各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对培训站(校)培训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五、办理上级交办或下达的各项任务。

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工作制度一、检测民警和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

二、检测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三、严格执行警务公开制,窗口民警和工作人员一律公开、公正办事,当天的事当天办。

四、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

群众和客商来办理业务,问到谁,则由谁予以解答,不得推诿,涉及业务技术方面的问题,一时解答不了,则由该同志引导至相关业务部门予以解决。

一律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五、对办事群众、客商不准故意刁难、敲诈勒索和吃拿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准对办事群众和客商乱收费。

六、严禁与“皮条客”勾结,严厉打击“皮警察”,坚杜绝拉“皮条”现象。

车管所所长工作职责一、主持车管所全面工作,带领全所民警、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及上级的指示命令,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二、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带领和组织全所民警、职工,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大队车管业务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民警、职工、协管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

五、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车管所副所长工作职责一、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努力完成所分管的工作,并对分管工作指导、检查、抓好落实。

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履行车管业务的审批工作。

四、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督促分管部门工作的完成,做到上传、下达、政令畅通。

五、负责审核上报各类报表。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考试科科长工作职责一、主持考试科全面工作,带领全所民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及程序有计划地开展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工作。

二、抓好全市考试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考评工作,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和有关驾驶人考试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业务技能和队伍素质。

三、加强考试员队伍廉政建设,杜绝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四、抓好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业务指导、监督工作。

五、抓好对培训站(校)培训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六、办理上级交办或下达的各项任务。

检查站站长职责一、在主管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检测站的全面工作,带领全站民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组织民警落实检测站个人岗位责任制,领导全站民警积极完成检测站职责范围内和上级机关布置的各项任务。

划,周有安排。

三、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严格检测站业务审批制度。

四、努力完善检测站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经常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五、切实抓好队伍的教育管理,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和有关车辆管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业务技能和队伍素质。

做到为政清廉,为警清廉,力争无违纪事件发生。

六、决定、处理检测站日常工作事物。

驾驶人管理各岗位责任一、业务受理岗责任1、受理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持军队、武警及境外驾驶证的换证、外地转入换证、补证换证、驾驶证注销、记分等业务。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核有关手续、查询有关信息,经审核合格的给予受理,收存相关资料,并把相关信息录入驾驶证管理系统;3、审核不符规定的不予受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有违法嫌疑的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4、严格按规定程序、时间、审核手续,受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预约,核发《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及驾驶证。

二、档案管理岗责任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复核收存的全部资料及计算机登记信息,符合规定的,按程序制作《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及驾驶证;2、受理驾驶证年度体检、档案更正、外地清分、扣证/还证、锁定/解锁等业务;3、整理资料,严格按《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江西省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要求装订归档,并负责驾驶人档案保管、存档工作。

三、业务领导岗责任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核业务范围内的全部资料,严格把关,对资料不全或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退回受理岗补充和更正;2、按规定审核业务受理岗出具的业务退办单,对于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四、考试岗责任1、负责按受理岗预约的时间对全市汽车类驾驶证申请人进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考试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考试标准、考试程序、考试纪律对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进行各科目的考核,实行考试成绩由考试员和考试人双签名制度,把好考试质量关;3、负责建立驾驶人考试台帐的制作和保管工作。

并填报相关业务报表;4、负责按规定到各培训站(校)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在汽车类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阶段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5、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负责考场设备、考试用车的日常保养。

车辆管理各岗位责任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责任:1、受理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变更审批、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补领登记证书、档案更正等机动车业务。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有关登记申请手续,经审核手续齐全、有效的受理登记,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相关事项;3、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二、机动车查验岗责任:1、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标准及相关文件规定确认车辆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并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有无被凿改嫌疑。

2、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

3、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4、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三、牌证管理岗责任:1、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并核发机动车号牌,制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2、受理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停驶/复驶等业务,出具注销凭证,登记发放临时号牌及受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3、负责进口机动车上网核查,打印《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核对无误通知书》;4、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5、上报各种表、证、牌的制作计划,妥善保管各种有效证件、业务印章。

四、业务领导岗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规定审核业务范围内的全部资料及计算机登记信息,严格把关,对计算机登记数据不全或不准确的移交登记审核岗补充或更正。

2、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报科室领导核实后,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并按制度出具《车管业务退办通知单》。

对于嫌疑车辆及时上报领导,并移送刑侦部门处理。

五、档案管理岗责任:1、档案管理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规定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及资料,打印业务流程单及资料清单,及时造册将业务资料移交档案室,档案室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和《云南省机动车实物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整理粘贴资料,并装订归档;2、按规定办理车辆查封、解除查封、变更备案等车辆业务。

3、对于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对于嫌疑车辆及时报业务领导岗核实处理。

第三部分、车管所内部管理制度车管所内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建立建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规范全所民警、职工的工作行为,创建一流文明窗口形象,认真贯彻执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圆满完成各项车管工作业务,根据支队《抚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工作的要求及特点,特制定本内务管理规定,请全所民警及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请示报告制度1、车管所各部门均应按本部门工作职责及权限开展工作,凡超出本部门和个人职责权限的事及工作,均不得擅自决定。

加强请示汇报,各岗位反映的问题,分管副所长不能答复的,必须及时向所长报告,所领导应及时做出办理或向上级请示、留所务会研究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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