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定义标准_行业分类标准_贷款分类标准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一、根据全民所有制分类
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保护的指导意见》:
中小企业是指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法人企业,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资产、资金、人员规模及经营范围等可以划分为三类。
具体标准如下:
1、小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营业收入3000万元(含3000万)或以下,从业人员500人(含500人)以下,经营范围单一,可以是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技术型企业等。
二、根据经营范围分类
根据经营范围不同,中小企业又可划分为以下4类:
1、小型企业:企业单一经营为主,如家具制造、汽车修理、装饰装修、服装制造等
单一行业。
2、微型企业:企业主要经营多种行业,如建材批发,服装、内衣、鞋帽制造等多种
行业。
3、中型企业:业务规模较大,主要经营包括工程施工、机械制造、旅游服务、进出
口贸易、货物运输等多种行业。
4、大型企业:业务规模较大,从办公、生产、销售到研发和服务,都包括在内,可
分为石油化工、冶金、机械、电子通信、建筑建材等几大行业。
总之,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全民所有制和经营范围进行划分,划分标准视具体情况各有
不同。
但最终的结果都应该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发挥中小企业的活力。
中小微企业分类标准

中小微企业分类标准一、行业分类中小微企业的行业分类主要依据是《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1.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30000万元及以上。
2.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3.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二、规模分类除了行业分类,中小微企业也可以根据其规模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规模大小不一,其划分标准也有所不同。
1.小型企业:员工数量在50-200人之间,营业收入在100-1000万元之间。
2.中型企业:员工数量在200-1000人之间,营业收入在1000-5000万元之间。
3.大型企业:员工数量在1000人以上,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三、资本构成分类中小微企业的资本构成也可以作为其分类的一个标准。
根据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和资本性质,可以将中小微企业分为以下几类:1.国有中小微企业:由国家投资或控股的中小微企业。
2.集体中小微企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投资、控股的中小微企业。
3.股份制中小微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共同出资,以股份形式组成的中小微企业。
4.私营中小微企业:由个人独资或个人合伙经营的中小微企业。
5.外资中小微企业:由外国投资者或港澳台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中小微企业。
四、股权结构分类根据中小微企业的股权结构,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股权集中型中小微企业:股权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股东手中,股东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力。
2.股权分散型中小微企业:股权相对分散,股东数量较多,股东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影响力较小。
3.股权混合型中小微企业:股权既不属于集中型也不属于分散型,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相对均衡。
五、地域分类中小微企业还可以根据其所在地域进行分类。
中小企业定义及划分标准2024

引言:近年来,中小企业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中小企业的定义和划分标准不尽相同,对中小企业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探讨中小企业的定义及其划分标准,并基于不同标准对中小企业进行分类和描述。
概述:中小企业是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创造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中小企业的定义却难以一致,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其规模、资金规模、员工数量等指标的划分标准不同。
下面将从规模、行业、雇员数量、资本等方面阐述中小企业的定义和划分标准。
正文:一、规模划分标准:1.根据营业额: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营业额的定义和划分标准不尽相同。
一般来说,小企业的年营业额较低,通常在几百万到几千万之间,而中型企业的年营业额较高,通常在几千万到数亿之间。
2.根据资产规模:中小企业的资产规模也是中小企业划分的一个重要标准。
一般来说,小企业的资产规模较低,通常在几百万到几千万之间,而中型企业的资产规模较高,通常在几千万到数亿之间。
二、行业划分标准:1.根据行业类型:中小企业的行业类型也是一个重要的划分标准。
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在规模、发展阶段、市场需求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比如,制造业、服务业、零售业等都是中小企业的常见行业类型。
2.根据技术水平: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也是划分的一个重要标准。
一般来说,技术含量较高、依赖技术创新的企业可以被视为中型企业,而依赖传统技术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企业则属于小型企业。
三、雇员数量划分标准:2.根据企业组织结构: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也可以作为划分的依据。
一般来说,小企业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决策权较为集中在企业所有者手中;而中型企业的组织结构相对复杂,决策权分散在多个管理层面。
四、资本划分标准:1.根据融资来源:中小企业的资本来源也可以作为划分标准之一。
一般来说,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要融资来源的企业可以被视为小企业;而依靠股权融资、风险投资等为主要融资来源的企业则属于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内容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内容对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各国有不同的定义和标准,主要包括企业规模、产值、人员规模等多个方面。
而所属行业则是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来确定的。
以下将重点介绍中国对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具体内容。
一、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002年修订),中小企业分为三个层次: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1. 微型企业:年平均雇员不超过10人,年销售额或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2. 小型企业:年平均雇员不超过50人,年销售额或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 中型企业:年平均雇员不超过300人,年销售额或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这些标准主要依据企业的经营规模来划分,但并不涉及所属行业的具体内容。
二、中小企业所属行业的确定中小企业的所属行业是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来确定的。
中国统计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将各个行业分为20个大类,267个中类和746个小类。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内容,选择与其现有业务最为匹配的行业,以确定其所属行业。
三、中小企业所属行业的重要性确定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对于统计数据的分析和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为政府提供经济发展政策的依据,包括对不同行业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有针对性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其次,确定所属行业可以为企业提供市场竞争的参考依据,帮助企业了解自身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前景,指导企业制定发展战略。
四、确定中小企业所属行业的方法为了准确确定中小企业的所属行业,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查阅国家的行业分类标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提供了详细的行业分类内容,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进行对比,以找到最为贴切的所属行业。
2. 咨询专业机构:有些企业经营范围复杂或涉及多个行业,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机构,以获取更加准确的所属行业信息。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一、概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划分企业规模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方法。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为了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保护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二、行业分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首先涉及行业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分类标准,中小企业可以按照所属行业进行划分。
各行业可根据产值、销售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进行分类。
三、企业规模1.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员工人数少于2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府奖励、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
2.小型企业小型企业是指员工人数在20人至99人之间,年销售额在2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资产总额在1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的企业。
小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财税扶持政策。
3.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是指员工人数在100人至499人之间,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至2亿元之间,资产总额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企业。
中型企业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实力,可以参与大型项目投标等。
4.其他分类标准除了按照企业规模划分外,中小企业还可以根据所有制形式、企业性质等进行分类。
例如,按照所有制形式可以分为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合资企业等;按照企业性质可以分为制造型企业、服务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等。
四、附件列表本涉及的附件如下: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格:详细说明了按照不同指标进行划分的标准。
2.相关政策文件:包括国家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
3.数据统计报表:相关行业中小企业数据的统计报表,用于进一步了解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和规模分布。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中小企业发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用于保护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2.《小微企业管理办法》:国家有关小微企业管理的规章,对小微企业的分类、管理、扶持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企业,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而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分标准则是对中小企业进行分类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下面将对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产业类别、经济类型、企业规模等几个方面。
产业类别是指根据企业所属的行业领域进行分类,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
经济类型是指根据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进行分类,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而企业规模则是指根据企业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从业人数等指标进行分类,一般可以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等。
其次,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分标准对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政府部门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分标准,制定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分标准,制定不同的信贷政策,满足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行业协会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分标准,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和培训,提升中小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再次,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分标准对于中小企业自身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行业划分标准,深入了解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同时,中小企业还可以根据行业划分标准,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开拓新的市场空间,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最后,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分标准在国际上也具有一定的通用性。
各国在制定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开展国际合作等方面,都需要根据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分标准进行统一和对接,以便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全球经济的繁荣。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分标准是对中小企业进行分类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中小企业自身以及国际合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只有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分标准,才能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
中小企业定义及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定义及划分标准什么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简称SMEs)是指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在规模、资产、人员规模等方面较小的企业。
具体而言,中小企业的规模、资产、员工数量等指标均较大型企业小。
中小企业通常以其规模小、机动性高、依赖创新、市场响应迅速等特点而著称。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因国家而异,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标准。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1. 员工数量根据员工数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
具体的划分标准可能因国家和行业而异。
一般来说,微型企业员工数量较少(少于10人),小型企业员工数量中等(10-100人),中型企业员工数量较多(100-500人)。
2. 资产规模根据企业的资产规模不同,也可以进行划分。
常见的标准包括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总额、年营业额等。
具体的划分标准可能根据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3. 年营业额有些国家和地区采用企业的年营业额作为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
年营业额通常是企业每年生产和销售商品和服务所产生的总收入。
根据年营业额的不同,可以划分出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
4. 行业分类在一些国家,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也与行业相关。
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规模和特点,也会有不同的划分标准。
例如,制造业的中小企业可能按照员工数量和资产规模划分,而服务业的中小企业可能更侧重于年营业额和行业性质。
中小企业重要性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们作为就业机会的重要来源,为国家和地区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中小企业也是创新的主要推动力量。
由于中小企业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它们更容易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并推出新产品和服务。
中小企业还促进了经济多样化,推动了经济增长和持续发展。
,中小企业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
通过采用合适的划分标准,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中小企业定义及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的定义中小企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指的是与本行业大企业相比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
对中小企业的概念很难通过简单的文字表述清楚,通常用数量指标和质的指标来界定。
一般来说,数量指标是利用企业的资本金额、销售额、雇用人数等指标中的一个或几个作为划分大、中、小企业的标准;质的指标主要是指从遵循经营学的角度,能反映企业经营本质特征的指标。
例如,企业是否具有独立性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否一体等。
按照许多国家对中小企业质的规定,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即使在数量指标的衡量下达到了中小企业的标准,从质的方面仍不属于中小企业的范畴。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同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本文将介绍中小企业认定的一般标准和它的重要性,以及举例说明一些国家的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中小企业认定的一般标准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员工人数:中小企业的员工人数通常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例如,在某些国家,中小企业的员工人数一般在100人以下。
2.年营业额:中小企业的年营业额也是认定的一个重要指标。
它反映了企业的规模和经济实力。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年营业额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3.资产总额: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将中小企业的资产总额作为认定标准之一。
资产总额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实际规模。
4.独立性:中小企业通常是独立经营的,不受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的控制。
这种独立性是认定中小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重要性中小企业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就业和推动创新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因此,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对于确定政府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必要的帮助非常重要。
1.政策支持:通过明确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政府可以精确地向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例如,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贷款支持和市场准入等,都能有针对性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力支持。
2.市场准入:中小企业通常面临市场准入的难题,而认定标准的制定可帮助中小企业享受一些特殊的市场准入权益,如政府采购、出口补贴等,提升中小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的地位。
3.融资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是普遍问题,而通过明确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有针对性地提供融资支持。
这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促进它们的发展。
三、国家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案例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存在差异。
以下是一些国家的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案例:1.日本:根据日本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的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年売上高在10億円以下,资产总额在3億円以下。
四部委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部委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引言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特制订本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将详细叙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各个方面,并且提供相应注释和法律名词。
二、中小企业的定义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一条,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1. 企业在投资者一方(含国有资产)的实际控制下;2. 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3. 企业年净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三、中小企业的分类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特点,中小企业可分为以下几类:1. 初创型企业:企业成立不超过3年,在创业阶段,未形成明确的产品或服务;2. 成长型企业:企业成立3年以上,已形成明确的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逐步增长;3. 成熟型企业: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稳定运营,市场占有率较高;4. 优胜型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较高的盈利能力的企业。
四、中小企业获得支持和优惠政策的条件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政府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中小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 财税支持:享受减免税收和财务补贴;2. 贷款支持:获得低利率贷款和融资支持;3. 市场准入支持:享受市场准入便利和专项扶持政策;4. 创新支持:获得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支持;5. 人才支持:享受人才培训和引进政策支持。
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评定和监管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中小企业进行划型评定和监管。
评定标准包括企业的规模、行业、发展阶段、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等因素。
评定结果作为中小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的依据,并进行定期监管和检查。
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适用范围本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适用于我国所有中小企业的划型和评定,并可作为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在支持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参考依据。
七、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全文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企业实际控制:指投资者(包括国有资产)对企业的真实支配能力;2. 年营业收入:企业在一年内所实现的销售收入总额;3. 净资产:企业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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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中小企业分类标准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全文如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二:行业分类标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统计标准的行业分类标准,将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分为如下20个行业。
A 农、林、牧、渔业B 采矿业C 制造业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 建筑业F 批发和零售业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 住宿和餐饮业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 金融业K 房地产业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 教育Q 卫生和社会工作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 国际组织附件三:贷款的分类方式一、按担保物分类:按照担保方式分类贷款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
⏹担保贷款⏹保证贷款:保证贷款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按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保证人为借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为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指贷款合同内规定的贷款本息和由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
⏹抵押贷款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取得的贷款。
⏹质押贷款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主要考虑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二、按期限分类:⏹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