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要点总结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要点总结建造师是在工程建设领域承担管理职责的专业人员,他们需要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合规性。
以下是建造师中的一些重要法律法规要点的总结。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 强调建设工程质量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要求从设计、施工、监管到验收等各环节都要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
2. 明确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方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3. 规定了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程序和方法。
二、《建筑法》1. 确立了建设工程的法律地位和管理制度,明确了国家对建设工程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
2. 强调了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等方面的要求,为建造师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3. 规定了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4. 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保护了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
三、《招标投标法》1. 规定了招标和投标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投标人和招标人的权益和义务。
2. 强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了工程建设过程的透明度和竞争性。
3. 规定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措施,维护了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 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强调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规定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措施,保障了施工工人的安全权益。
五、《环境保护法》1. 确立了对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要求建设工程过程中应当保护环境。
2. 规定了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的处罚措施,促进了工程建设与绿色环保的有机结合。
六、《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 规范了建筑市场的经营行为,保护了建造师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权益。
2. 强调了市场主体应当遵守建筑市场规则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和有序发展。
总结:建造师在承担工程建设管理职责时,需要熟悉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级建造师干货笔记

二级建造师干货笔记一、工程法规部分。
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 刑法:对建设工程中的犯罪行为进行规定。
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罪名的界定。
- 法人制度。
-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在建设工程中,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等通常为法人。
例如,施工企业作为法人,要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民事责任。
-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但项目经理部可以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等。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 申请主体为建设单位。
法定批准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等。
-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 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例如特级企业的净资产要求较高,一级、二级、三级企业的净资产有相应的标准。
- 有符合规定的主要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的数量和资质要求。
- 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工程业绩,不同资质等级对企业已完成的工程业绩有不同的要求,如二级建筑企业需要有一定规模和类型的建筑工程业绩。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解析一级建造师是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具有一定资历和专业水平的高级技术人员,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为了使一级建造师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必须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一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详细的解析。
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是一级建造师必须熟悉的基本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和程序,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其中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基本建设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了解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建筑施工的基本要求、建筑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知识。
3.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对土地使用、土地征收、土地承包等方面的规定,以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法合规地运用土地资源。
4. 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基础设施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城市建设条例》、《交通运输管理条例》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了解城市建设的要求、交通运输管理的规定、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等,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一级建造师必须重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中关于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职工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6.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7. 合同法律法规合同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知识点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知识点在建筑行业中,建造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技术能力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了解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知识是建造师必备的素养之一,本文将以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知识点为主题,介绍建造师需要熟悉的法律法规知识。
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是建造师必须要熟悉的一项内容。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针对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
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需要遵守的法律要求,并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应用这些法律法规。
二、劳动法律法规作为一个管理者,建造师还需要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以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建造师需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了解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工资福利、工时、劳动关系处理等内容,并在管理工作中依法操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建筑行业中,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建筑工地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建造师需要了解并且贯彻执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建造师需要熟悉的内容。
建造师需要具备安全生产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四、质量检测法律法规建筑行业对质量要求较高,建造师需要了解有关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中的质量检测要求。
建造师需要掌握这些法律法规,能够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进步,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建筑行业也需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建造师需要了解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2、合同法:包括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等。
合同法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重要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合同管理、施工信息管理、施工成本管理等。
这些知识是建造师在建造工程施工中必须掌握的管理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包括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相关技术法规等。
这些法规是建造师在建造工程施工中必须遵守的法规,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总之,这些知识点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建造师必须全面系统地学习这些知识点,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拓展及考情)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2-25分)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知识点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1分)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物权的设立(不动产)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在备考的过程中,很多学员反馈课程里的口诀和总结不易区分,总是记着记着就混淆了,而且很难对应到知识点。
因此,给大家准备的《总结和口诀》就是罗列的总结和口诀考点,帮助大家更好地区分和记忆。
大家可以放在手边,随时翻阅〜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口诀:立名成人】2.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口诀:为名为果】3.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口诀:干完了、不想干了、不能干了】4.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I)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4)军用房屋建筑(5)抢险救灾等工程【口诀:小临和国军救灾】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资金落实承诺书)(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消防设计审核)【口诀:地龟争气,查错今宵】6.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口诀:国有外国大公(鸡)】7.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口诀:421]8.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公开招标费用占合同额的比例过大【口诀:选择机会少,公开费用高】9.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程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口诀:首尾遍布投资,开瓶(即)中签】10.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1)逾期送达(2)未按要求密封(3)未通过资格预审【口诀:大风神】1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I)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3)以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口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口诀:手机拆破膜,掉土漆】13.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这可是一建法规里的根基部分呢,就像盖房子得先打地基一样。
咱们得知道法的形式,比如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你要是搞混了,那就好比把砖头当成水泥来用,能不出乱子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他一开始没分清,做题的时候错得一塌糊涂,后来下功夫记了,才慢慢走上正轨。
二、法人制度法人就像一个有超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能独立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各有各的特点。
你想啊,企业法人就像一个在商海里拼搏的勇士,要自负盈亏。
我和老张讨论过,他说理解了法人制度,就像给工程项目管理找到了一个明确的责任人,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
三、代理制度代理这个事儿可有趣了。
代理就像你找了个帮手,帮你去做一些事儿。
但是这个帮手得按照你的意思来。
比如说我让小王去帮我买一建的教材,他可不能自作主张买别的东西。
而且代理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之分。
我有个同学以为只要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代理,结果闹了笑话,后来明白了代理的条件才恍然大悟。
四、物权制度物权是个很牛的权利,就像你拥有一个宝贝,别人不能随便拿走。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有各的作用。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一种用益物权,就像你租了一块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
我邻居老赵考一建的时候,对物权这块理解得模棱两可,后来经过深入学习,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五、债权制度债权呢,就像是一种约定,我欠你或者你欠我的那种关系。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就像你和施工单位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债权债务关系。
还有侵权之债,要是你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得承担侵权之债。
我和朋友老钱聊天的时候,他说债权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大家的经济关系都联系起来了。
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就像人的智慧结晶的保护罩。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在这个范畴。
比如说你写了一本关于一建经验的书,那你就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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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1. 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有效期3 年。
2. 10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热付连带责任。
4.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 年。
5.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 年,如身体伤害、租金、不合格商品未声明。
权利被侵害超过20 年,法院不保护。
6.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得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7. 抵押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8. 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 2 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时间,鲜活易腐烂物品除外。
9.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3 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0.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30% 。
11. 小型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投资额在30 万元以下或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
12.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延期2次,每次不得超过 3 个月。
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3. 必须有监理的: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大中型公共事业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以上)3)建筑面积在 5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14. 同时要符合两个条件的必须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目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15.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30 天,(即:从开标开始至投标结束后30 天;投标有效期:从开标开始至投标结束)。
16. 投标人少于3 个人的(不包括3),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7. 开标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是同一个时间。
18. 评标委员会有招标人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员,成员为 5 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的三分之二。
19. 确认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在15 天内确定中标人,最晚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 个工作日前确定。
20. 招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21.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最晚退还投标保证金:从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开始30+30+5 )。
22. 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发出投标邀请。
23. 招标文件的出售之日至停止出售之日,最短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修改招标文件应当在开标时间前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 天。
24. 生产安全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30 人以上死亡;100 人以上重伤;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10~30 人死亡;50~100 人重伤;5000 万~1 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3~10 人死亡;10~50 人重伤;1000 万~50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 3 人以下死亡;10 人以下重伤;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25.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接到报告后,应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可直接向~~报告。
那些部门逐级上报的每级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要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 天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 日内,死人数发生变化,应及时补报。
26.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情况,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 日。
27.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 日前,办理备案材料: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
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28.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29.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要延期的需在到期前 3 个月内办理手续。
在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延期 3 年。
30. 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 5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31.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如期。
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 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6 个月、12 个月、24 个月依合同约定。
32.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33.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 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34. 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 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可能产生的噪音值、及采取的防止措施。
35. 女职工不少于90 天的产假。
36.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1 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 1 年时效限制。
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1 年内提出。
37. 裁决:仲裁厅裁决劳动争议案,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 日内结束,需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 日。
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8. 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39.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1)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2)街道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法院提出。
40. 试用期: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不满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 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
3)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爱你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 个月。
4)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3 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1.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 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2. 保密期限不得超过2 年。
43. 劳动者提前30 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是提前 3 天。
P12844.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要提前30 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
此工资按劳动者上 1 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45. 裁员20 人以上或不足20 人但占职工总人数10% 以上。
46.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7.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 1 年支付1 个月工资的标准。
6 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发放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 年。
赔偿金按 2 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48.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 日内未作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49.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合同订立的合同应为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0.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每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