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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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教育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学生的学籍档案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制定了以下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籍档案管理的范围学籍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全体学生的档案管理,包括入学登记、学生个人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学籍变动的管理、成绩管理、奖助学金管理等。

二、学籍档案管理的原则1.权威性原则: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生学籍档案进行管理,保证学籍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保密性原则:学校学籍档案部门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将学生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3.便捷性原则: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为学生提供便捷的学籍查询服务,方便学生随时查询个人学籍信息。

4.规范性原则: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三、学籍档案管理的流程1.入学登记: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学生在入学时填写学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

学籍档案管理部门需要对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并将登记表归档。

2.学籍变动管理: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学生在学业变动时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休学申请书、转学证明等。

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处理学生的学籍变动,并将相关材料归档。

3.成绩管理: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每学期结束后,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求任课教师提交学生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录入和归档。

4.奖助学金管理: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生的奖助学金进行管理。

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学生在申请奖助学金时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核实和审核。

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处理学生的奖助学金申请,并将相关材料归档。

四、学籍档案管理的责任1.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整体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学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维护。

2.任课教师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将学生的考试成绩及时提交给学籍档案管理部门。

培训机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培训机构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学生学籍档案是学生入学、学习、毕业、就业等各个环节的重要依据,是培训机构开展教育教学、招生就业、质量评估等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学生学籍档案的收集工作由教务部门负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学生入学时,收集学生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 学生在学期间,收集学生参加培训、考试、实习、奖惩等活动的相关材料;3. 学生毕业时,收集学生毕业证书、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学生学籍档案的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确保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不得遗漏;2. 系统性:按照时间顺序、类别等进行分类整理;3. 稳定性:采用标准化的档案装具,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4. 保密性:对涉及学生隐私的档案材料,严格保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学生学籍档案的保管工作由教务部门负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库房,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复制、借阅档案。

第七条学生学籍档案的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利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2. 公开透明:对档案利用申请进行审查,确保档案利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 有偿服务:根据档案利用情况,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学生学籍档案的销毁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进行,由教务部门负责:1. 学生毕业离校后,其学籍档案保存期限满五年,经批准后予以销毁;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材料的保密性,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籍档案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等所有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

第三条学籍档案是学校对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学生个人成长记录的重要载体,对学生的权益保障、学业评价、就业推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五条学籍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照片等。

(二)入学登记信息:入学时间、入学批次、入学考试类型、录取专业、录取分数线等。

(三)学籍变动信息: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延期毕业等。

(四)学业成绩信息:各学期、各课程的成绩单、学分证明等。

(五)奖惩信息: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违纪处分等。

(六)毕业生信息: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六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学籍档案的收集:(一)学生入学时,由学籍档案管理部门收集学生基本信息、入学登记信息等。

(二)学生在校期间,学籍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学籍变动、学业成绩、奖惩等信息,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三)毕业生离校时,学籍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毕业生信息、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第八条学籍档案的整理:(一)学籍档案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每份档案应包含一份档案目录。

(二)学籍档案的文件应完整、准确、清晰。

(三)学籍档案的装订应规范、牢固。

第九条学籍档案的归档:(一)学籍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档。

(二)学籍档案归档后,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第十条学籍档案的保管:(一)学籍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的档案室。

(二)学籍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7篇】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7篇】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7篇】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如何写好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看看吧。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那你知道怎么写吗?以下是给大家带来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篇1)1、新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三天不到校办理手续,由班主任查明原因后报学校处理,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持有关证明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2、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教导处据此登记注册,建立学籍档案。

3、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确需转学者,需先告诉班主任教师,然后持有关证明,经校长审查批准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并将《小学生学籍卡》交转入学校。

4、转入学生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办理,不符合转学条件和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如有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

转入学生教导处登记注册,到总务处交纳有关费用后,由教导主任安排到班内就读,否则不予接纳。

5、军人子女、部队转业干部及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子女,华侨、烈士子女等,随迁转学时,遵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妥善安排。

6、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持区人民医院(或区以上人民医院)证明,经教导处核准,准予休学。

7、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区以上医院证明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续办休学手续。

8、学生请假超过一周者,须经教导处批准。

9、学生修业期满,经考查品德、学业、体质等方面均达到合格要求,准予毕业,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10、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中小学学籍管理条理》执行。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篇2)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既取得学历,由教导处负责登记造册和统一编号并按规定建立学生档案。

2、各班主任要认真填写学生的学籍卡片,交教导处保存。

3、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确须转学的,须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转出。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1、学生个人档案的建立。

学生个人档案必须按专业、分班级放入专门档案柜中归类管理。

2、档案内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档案内容必须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要如实记录学生就读期间的整个成长过程。

3、档案安全日常管理。

管理人员要经常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档案处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物。

4、专柜保存档案资料,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丢失。

5、档案借阅一般情况只准在档案室内查阅,如需借出,需经领导批准。

6、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各种材料的及时收集。

(二)、归档范围1、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家庭情况,学习经历,党团关系等);2、学前教育(含军训)、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考核及相关心得和总结;3、学生各科成绩登记(含操行评定);4、外出实习的鉴定及总结;5、班委及学生会工作,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的情况;6、奖励或处分材料;(三)、归档材料的收集1.新生班班主任收集材料新生入学后,在学前教育期间,新生班主任应须如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组织学生认真总结并写学前教育心得(字数不少于400),于学生外出实习前一并交教务处。

2、驻厂教师收集材料学生外出实习期间,驻厂教师应每月底向教务处上报流失学生名单;学生实习结束前一周向教务处上报返校就读学生名单;如实记录学生的实习情况,完善《学生外出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后交教务处。

3、教学班班主任收集材料(1)外出学生实习总结;(2)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及总结;(3)获奖材料的复印件、操行评定结果、(4)班委名单及工作安排;(5).《新增及流失学生情况登记表》;4、团委收集的材料(1)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学生名单及获奖情况;(2)学生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安排;(3)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5、政教处收集的材料处分文件及登记表6.教务处收集的材料(1)学生平时成绩、学期成绩及补考成绩;(2)专业技能的考核、技能竞赛活动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3)新生学籍登记表(4)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登记表(5)学籍管理条例的各种文件(6)学生毕业证书的印刷编号登记表以上(3)--(6)由赵飞老师提供。

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档案的建立与保管1. 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建立学籍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体检表、奖惩记录、学习成绩、毕业证书等。

3. 学籍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专人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和归档。

4. 学籍档案的保管期限为:自学生入学之日起至毕业后的30年。

三、学籍档案的查阅与使用1. 学生本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有权查阅本人学籍档案。

查阅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 学校教职工因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等工作需要查阅学籍档案的,应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翻印、泄露学籍档案内容。

四、学籍档案的变更与更正1.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学校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审核无误后,对学籍档案进行变更。

3. 学籍档案中的错误信息,经核实后,应及时更正。

五、学籍档案的销毁1. 学籍档案保管期满后,学校应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2. 销毁前,学校应进行核实,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3. 销毁档案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六、责任与处罚1. 学校教职工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

2. 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对泄露学生个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学校对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对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整理和利用的一种制度。

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业和成长的重要记录,它包含了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对于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发展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学籍档案的建档与管理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的建档与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其目的是规范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管理。

1. 建档时机学生学籍档案的建档时机通常为学生入学时,即学生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

学校会依据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来录入学生的个人信息,并对其进行编号。

2. 档案管理责任人学校会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责任人,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责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归档和查询等工作。

3. 档案分类与归档学生学籍档案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档,一般可分为个人档案、学习档案、奖惩档案等。

对于每个学生,学校会建立一个个人档案,其中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家庭状况等;学习档案主要记录学生的学业表现,包括各个学科的考试成绩和评语等;奖惩档案主要记录学生的奖励和纪律处分情况。

4. 档案保管与安全学生学籍档案的保管和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

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保管制度,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档案保管室需要设立专门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水等,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学生学籍档案利用与服务学生学籍档案不仅在学校内部管理使用,还能为学生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和支持。

学校可以充分利用学籍档案,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教育。

1. 学生发展评估学校可以通过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发展评估。

通过分析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记录、纪律处分等,可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进而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学生实现个人成长和进步。

2. 学生申请与推荐学生学籍档案也是学生申请升学或参加各类竞赛、学术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档案管理,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校对学生基本信息的记录和反映,是学生成长、学习、生活、就业的重要凭证,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全面、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四)保密性原则:严格档案保密,保护学生隐私。

第二章档案建立第四条学生档案的建立包括以下内容:(一)入学登记表: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入学考试成绩等。

(二)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学籍变动、成绩、奖惩、考勤、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相关材料。

(三)学生资助档案:包括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相关材料。

(四)学生奖惩档案:包括学生违纪、处分、奖励等相关材料。

(五)学生就业档案:包括学生就业协议、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学生档案的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一)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等工作。

(二)各学院(部)负责学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

第六条学生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目录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条理性。

(二)归档材料应使用标准档案袋,确保档案的整洁和安全。

(三)归档材料应使用标准档案夹,方便查阅和保管。

第七条学生档案的查询和使用:(一)学生本人查询档案,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查询申请。

(二)学校教职工查询学生档案,需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三)其他单位或个人查询学生档案,需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学生档案的保管分为实体保管和电子档案保管。

(一)实体保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实体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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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学籍管理
(一)新生入学
1、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

新生资格审查和确定录取名单由学校领导把关,教导处具体执行。

任何个人都不得私自接收学生。

2、凡经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患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凭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但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周。

凡未经学校批准而逾期不报到入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即申报上级教委普教科备案。

3、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伪造证件、冒名顶替或其它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即申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学籍。

4、新生取得学籍后,不得更换姓名。

5、新生一经编班,任何人不得随意换班。

如发现随意换班经教育仍不回原班者,即申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学籍。

6、学生学籍由政教处负责管理。

(二)纪律与考勤
1、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

否则,以旷课论处。

2、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上课、自习、劳动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都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

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均记作旷课。

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给予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4、学生请假,须由本人或家长写请假条,交班主任批准后方能生效。

凡须请假一周以上者,应持有关证明,报政教处批准并备案。

(三)转学与借读
1、学生转学、借读和休学必须符合山东省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凡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户口变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持有关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给转学证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凡有正当理由且又合乎条件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前申报,带齐学籍档案及有关证件,经政教处审查,学校同意后方能报到注册。

任何个人都不得私自接收学生。

3、从严控制借读学生。

凡有特殊情况需借读的必须先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缴纳规定的费用。

借读生不属本校正式学生,其学籍由原学校保留,会考一律回原学校参加,由原学校办理毕业证和会考合格证。

4、每学年开学前,凡在本校借读的学生必须办理延期借读手续,由本人向政教处提出申请,由分管校长批准,然后由年级组通知到班,否则不予借读。

5、借读生必须严格遵守本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否则,随时取消其借读资格。

6、凡未取得正式学籍的新生或在原校受处分未取消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转学或借读。

(四)休学、复学与退学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领导签署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准予休学;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由本人申请,家长签名,学校签署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准予休学。

2、学生休学期限为一年。

如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继续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限从批准之日算起。

3、学生休学期满,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安排到相应年级学习。

如休学期间能坚持自学,经学校考试、考核达到同年级条件者可跟原班级升级就读。

4、休学学生不得随意提前复学或降级就读。

如休学期间病恢复很快,经医院证明确可提前复学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经领导审批后可适当提前,
但休学期不得少于一学期。

5、学生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而无法坚持学习的,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的,中途退学的,经学校审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发给退学证明或肄业证。

6、凡在一学年内无故旷课连续达四周或累计达六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不发给退学证明。

(五)升级、补考与留级
1、学生在校期间,除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两次补考外,学校每学期还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学年进行一次学年考试。

2、经补考后,高中毕业班学生有一科不及格者不能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3、本校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级的,由本人写出申请,说明原因,家长签章后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六)奖惩
1、学校对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德、智、体诸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并记入档案;表现特别优秀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或其它竞赛获得优秀成绩及名次的,除有关单位及部门给予表彰及奖励外,学校同时给予相应的奖励,并记入档案。

3、对违反纪律和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配合家庭进行耐心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对少数确实犯有严重错误而又态度恶劣或屡教不改的学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情节极其严重的,将报有关部门批准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并将其处分决定材料装入学生档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经教育仍不改的则令其退学。

4、对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学校处分后仍坚持不改及私自逃离学校出走的学生,经领导批准,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勒令其退学,并将情况通知家长及有关单位。

5、受了处分的学生(开除学籍及勒令退学者除外)如确已改正错误,且有
显著进步的予以撤销处分,并从档案中撤出原处分材料。

6、对学生给予处分或撤销处分,都要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材料,经其所在班级的同学和老师讨论并提出意见后,交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家长。

(七)毕业
1、学生修业期满,通过省统一会考成绩合格,经考核德、智、体、等方面均达到合格要求,发给由省统一印刷的会考合格证和毕业证。

凡会考不及格的必须参加当年相应科目的会考补考,及格者可发会考合格证、毕业证,否则,不发给会考合格证、毕业证。

2、高中毕业证、会考合格证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编号、验印后方可生效。

二、学生档案及其管理
普通高中学生档案是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重要材料,是高校选拔新生和社会选用人材的重要参考依据。

因此必须认真搞好学生档案的建立、健全和管理。

(一)档案的建立与健全
1、新生入学,一律使用由省教委统一印制的《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档案》,包括学号卡片、学籍管理表、学年评语表、平时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毕业会考成绩登记表、体格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社会实践活动表、毕业生登记表、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号卡片及学籍管理表必须由市教委验印。

2、普通高中学生档案从入学并取得正式学籍起开始建立,并要使学生、学号卡、学籍档案一一对应,谨防错乱。

学生转学时,学号卡、档案随学生转入就读学校。

3、学生档案由校长负责,政教处集中统一管理。

学生成绩、评语和社会实践由班主任填写;体格检查表由校医填写;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由体育教师填写。

每学期分发填写、按时回收、统一保管,由政教处把关。

各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填写,不得马虎、敷衍、弄虚作假,并要求字迹清楚、工整,按时交
政教处。

填写时还要注意每张表格和学生、学号一一对应。

4、凡无学号或学生情况没按学期填写或填写不合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档案;对学号、年度代号与学生毕业年限不符的学生(除合乎规定的留级生和休学生外),一律视为往届生。

5、学生毕业时,各班应将档案所含的各种表格按顺序用档案封面装订成册,以备学生升学或就业用。

对没有升学或没有就业的学生的档案,也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交政教处,统一保存。

6、学生通过会考合格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时,必须同时具备学号、会考合格证和学籍档案,否则不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7、建立毕业生校籍档案,填写校籍表,分班建立照片档案。

(二)学生档案的管理
1、各负责填写学生档案的责任人要按时填写、按时交政教处统一管理,不得漏项,不得遗失。

2、每学期对学生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凡退学、休学、复学、转学的学生档案都应清出或放入,防止突击建档和假档案的产生。

3、档案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分门别类,有序排列。

4、所有档案资料一律不外借。

凡需查阅的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后就地查阅,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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