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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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如何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

如何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是指通过建立与发展一套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来确保社会资源公平分配和社会公正。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缺乏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将会导致资源不公、权益不平等、社会矛盾加剧,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因此,理解和加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首先,在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时,我们要明确公平正义的内涵。

公平正义是指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每个人都享有公平的机会和公正的待遇。

这意味着无论社会成员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等背景如何,他们在获取资源和权益方面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制度建设就是要从建立公平公正的机制和规则入手,推动社会资源的均衡分配,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益。

其次,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包括多个方面。

首先是建立公平的教育体系。

教育是推动社会发展和个体成长的重要基石,但如果教育资源不公平分配,就会导致优势资源被少数人垄断,造成社会不公。

因此,建立公平的教育体系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一步。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教育援助和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其次是健全公平的就业制度。

就业是人民获得收入、实现生活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为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应该通过制度设计,确保就业机会的公正分配,避免因性别、种族、背景等因素导致的不公。

同时,应该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丰富就业选择,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再次是构建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是对社会成员权益的保障和福利保障。

应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保障每个人在生病、失业、衰老等困境中都能得到照顾和支持。

此外,还需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为处于特殊困境的人提供临时救助和帮助,确保社会底线和公平正义。

最后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腐败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障碍,会导致资源的非法流失,损害社会公平和公正。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建设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我们国家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而加强制度建设正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性、加强制度建设的现状和需要加强的方面三个角度来分析。

一、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性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关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而加强制度建设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

首先,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可以建立公正的法律制度。

法律是保障社会公正和正义的关键。

要建立一个公正的法律制度,就需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

制度建设不仅要关注法律的制定,还要关注法律的执行和监督,从而保证公正和公平的实现。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资源的合理配置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可以建立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资源配置机制,确保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最后,加强制度建设可以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弱势群体指的是那些身处社会底层,生活困难的群体。

这些群体往往容易受到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因此需要制度的保障。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可以建立一套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机制,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利益。

二、加强制度建设的现状我国制度建设在过去几十年里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

以最近的反腐败斗争为例,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科学、规范的反腐败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了从预防腐败到打击腐败的整个过程,有效地保证了反腐败斗争的顺利进行。

但是,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我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在具体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公正的现象。

比如有些地方法院对不同的案件进行了不同的判决,法律执行的公正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其次,我国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在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建立了一些福利保障制度,但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备、资金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重在制度建设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重在制度建设

惯,对那些不道德、不健康的内容,广大网民不仅不要追风、热 抄,而且要自觉进行检举、道德声讨和谴责,充分利用网民的力 量,打击这些网络捣乱分子,使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只 有这样,各种“文化垃圾”才会最终失去市场。 (作者系山东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
心副主任、高级编辑)

《理论学习}2007年第6期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重在制度建设
王秋波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
则是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保障。正如邓小平所讲的“制度好可 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
甚至会走向反面”。 =、在公平正义方面存在问题的制度性障碍。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许多深层次矛盾日渐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和谐的基本条件。它要求社会提供的生存、发展、享受机会对于 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始终均等。规则公平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 要环节,是社会和谐的必要保障。规则公平使每个人受着同样的 行为规范的约束,在同样的规则中展开竞争,体现着过程的公 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并为最终实现结果的公平提供
社会公正的实现程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的动力。正义是公平的要求和体现。任何公平,不为社会多数成 员所接受所支持,也是不能实现的;任何正义,离开基本的公 平,也是缺少基础的。所以,公平与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追求的 价值取向,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问题。 在现代社会,制度是最为重要的规则体系。制度的设计与 安排需要有基本的价值理念作为其依据,而这个依据就是社会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 则,也是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而制度
从事各项活动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之中。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公平公正在现代社会中,建立健全的制度来保障公平公正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制度不仅可以消除不公平现象,还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

本文将从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四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建立健全制度来保障公平公正。

一、立法保障公平公正制定健全的法律是保障公平公正的基础。

在立法过程中,应确保法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政府应积极听取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制定符合社会需求和公共利益的法律。

此外,法律应该具有明确的目标和规范,以确保其实施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二、执法保障公平公正执法机构是保障公平公正的重要力量。

为了确保执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执法机构应具备专业性、中立性和透明度。

他们应该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进行执法活动,不偏袒任何一方。

此外,执法机构还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行为合规和公正。

三、司法保障公平公正司法机构是保障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了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司法机构应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权力,遵循法律和程序进行审判。

法官和法院应受到充分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公正判断力。

此外,司法机构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正性。

四、监督保障公平公正监督机构在保障公平公正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监督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和有效性,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和不公平行为。

同时,监督机构还应加强与政府、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的合作,形成相互制约和平衡的监督体系,确保各方遵守制度并履行职责。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平公正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

在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方面都需要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稳定、公正的社会。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社会公正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社会公正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社会公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为保障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

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保障,实现社会公正。

本文将从社会保障体系的意义、建设的重要性以及与社会公正的关系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社会保障体系的意义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由国家或社会建立和完善的以保险、救助、福利等多种方式为核心的保障机制。

它的意义在于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增强社会公民的获得感,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解决社会不公问题,调节贫富差距,减少社会不平等,增加社会公正。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1.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可以提供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基本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保障,使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基本的生活品质,实现社会公正。

2. 分配资源公平:社会保障体系可以通过税收、福利制度等方式,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

通过向弱势群体提供特殊的救助措施,减少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正。

3. 确保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提高社会成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减少社会矛盾和不满情绪,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三、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公正的关系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公正密不可分,它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和体现。

社会保障体系可以通过提供公平的福利待遇、实施公正的救助机制、提供平等的教育和就业机会等,实现社会公正。

同时,社会保障体系也需要建立在社会公正的基础上,确保各项保障政策的实施公平公正,避免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和偏向。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1. 健全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个领域的保障机制,确保社会成员在不同阶段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2. 加强法律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社会保障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公正。

3. 多元化保障方式:除了传统的保险方式外,可以探索建立多元化的保障方式,如社会互助、慈善捐助等,实现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和共享。

学习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心得体会近年来,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成为了我国十分重要的议题,也成为了我个人学习中关注的焦点。

在学习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过程中,我不断地反思自己的成长历程、内心情感和人生价值观,有了一些深刻的领悟和心得体会。

世界上没有完全公正的社会,但我们必须努力去追求公平正义。

我所理解的社会公平正义不仅仅是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而是一种基于道德、伦理和人性的平等。

无论我们出身贫富,职业高低,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个体差异,都应该接受平等的尊重和待遇,并有机会获得平等的发展。

这种公平正义需要我们从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开始努力,通过制度保障和实践落地,实现实际变革。

法治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法律的存在,为公民提供了保障自身权利的渠道,也为尊重法律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提供了保证。

我的理解是,法治保障不仅是“有法必依”,更是“行事有法”的精神。

只有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同时,我们也应当积极引导公众增强对法律的意识和信仰,避免以舍小利求大利,以权谋私的行为。

在学习实践中,我意识到了如下几点重要问题:首先,我们需要全力推动制度建设,让公平正义与法治保障制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

我们应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和规定,加强司法实践和社会监督,打破各种不正之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其次,我们应该关注不同种族、性别、年龄、宗教、经济收入等群体之间的平等和公正,了解他们的特殊需求,并采取相应的制度保障措施。

我们应该公开透明地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为所有群体提供平等的资源和机遇,让他们在平等的起跑线上自由竞争。

第三,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的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法律的力量最终还是来自于广大公民内心的思想和价值观的确立和坚持。

我们需要更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引导公众合法合理地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

最后,我深刻体会到了一个人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保障制度的认识和关注,与个人生命的价值取向有着密切的关联。

用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用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用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制度是一个国家或组织的基本规范和运行机制,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健全的制度,可以确保人们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益,揭示并解决社会的不公平现象,最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首先,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可以通过确保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实现。

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指的是将财富、机会等资源公平地分配给全体社会成员,而不是只有少数人享有。

一个良好的社会制度应该能够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获取资源,并根据个人的能力和努力来分配资源。

比如,税收制度可以通过征收高收入者更高的税率,来实现对财富的再分配,使得社会资源能够更加公平地分配给社会的各个阶层。

其次,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还可以通过保护和推动人权来实现。

人权是指每个人天生就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平等权等。

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应该能够确保人们的人权得到尊重和保护,并通过法律手段来制止和纠正侵犯人权的行为。

例如,法律制度应该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以及平等待遇,并对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等行为进行惩罚,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此外,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来实现。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通过国家机构提供的保障措施,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来确保人们在面对困境时能够得到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应该能够保障每个人在遭遇意外、贫困等情况下,都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和援助。

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提高社会的整体公平正义水平。

最后,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建立有效的法治体系。

法治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的机制。

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应该能够确保法律的平等适用和公正执行,保护人们的利益和权益不受侵犯。

通过建立有效的法治体系,可以制止和纠正社会中的不公正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但它是实现社会发展和谐稳定的关键。

以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以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解决分配不公。追求社会公正,是制度建设的价值目 标。我们所追求的公正、公平不是平均主义,而是社会成员 权利的平等,强调起点的平等、初次分配的平等、机会的平 等和过程的平等。因此,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制定各方都能 接受的分配规则并按其进行分配,用程序正义来促进结果 正义。另一方面要制定对不公平结果进行调整的制度。既 保证社会的生机活力,又不至于两极分化,使现代化建设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明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机制。三是要合理设定公 民的权利与义务。在设定权利时.要以无害性、毖要性、防 范性、可行性和协调性为原则。
第三,紧紧抓住当前制度建设的重点。制度建设要结 合实际情况,抓住重点。从保证社会公平正义这一点出发, 当前制度建设的重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消 除制度障碍,促进公平竞争环境;二是通过制度建设,合理 调整社会结构.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三是通过制度建设,形 成加快社会合理流动的机制,建立开放社会;四是确立社 会政策体系,实现社会公正;五是发展民间社会组织、群众 组织,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六是整合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 盾;七是塑造社会心理,提升社会风气。
万方数据
2008年第6期理1陪雨『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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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课题Subj硪in P憎cti傥
章规范的内容方面.重实体、轻程序。程序不周严、不科 学,有的权大于法,影响了法规的可操作性;在制度设计 上,不符合社会的思想道德规范及公平正义原则。第四.立 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尤其是法规、规章实施后的评价反馈 机秘和立、改、废一体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第五, 在立法技术上和体制上不够科学。不注意从实际出发,追 求大而全.解决实际同题的条款少,制度创新少:在立法体 制上,一般是由部门起草,然后报政府或人大常委会审查 通过。因种种因素对部门提交的草案不好提反对意见。第 六,地方立法者的素质有待提高。从本质上讲,立法就是由 立法者将各个利益团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以法律的语言 表述出来的过程。由于多种原因,地方立法机构存在着人员 少、素质偏低的现象,既缺少法律知识,又缺少实践经验,所 制定的法规、规章的质量不高。因此,不能适应时代发展,有 的甚至成为障碍。这些问题的存在,已影响到改革开放和市 场经济的完善。关系到党的性质和国家的命运。因此,必须 认真对待.必须把提高质量放到地方立法的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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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分蛋糕故事的启示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甲乙两人分一块蛋糕。

由于担心谁来切都会给自己多切一些,因而两人为如何公平地分蛋糕而争执不下。

这时,有人给他们出了一个主意:让一个人切,另一个人先挑。

这样分蛋糕的公平问题就解决了。

从这个小故事可以看出,只有合理的规则才能实现公平。

对整个社会来讲,要妥善解决关系不同群体、涉及千家万户的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要靠合理的规则和制度来保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强调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

这使我们对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对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将产生深远影响。

如何正确理解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现在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了。

但到底什么是公平正义,却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

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

就拿人们关心的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来说,人们对收入差距的看法就不尽相同。

有人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人的能力有强有弱,承担的风险有大有小,付出的努力有多有少,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公正的;也有人说,有差距是正常的,但要看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还有人说,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超过一定限度就难说公正了。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公平正义呢?所谓公平正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正,一般来说,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

但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会产生公平正义的问题。

但要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必须用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眼光来分析。

首先,公平正义是历史的。

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是不同的,没有恒定不变的公平正义的标尺。

今天我们认为“不公正”的现象,历史上可能就曾以“公正”的面貌出现过;今天我们认为“公平”的事情,随着历史的发展就有可能逐渐演变成“不公平”。

马克思曾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阶级的公平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关于永恒公平的观点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

”因此,我们应该把公平正义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中来讨论。

其次,公平正义又是具体的。

公平正义在不同领域,内涵也不尽相同。

比如在经济领域讲公平正义,主要是指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所体现的平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

而在社会领域的公平正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体现在保障包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因而不能把经济领域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公平原则简单拿过来。

因此,我们必须把公平正义置于具体的领域,针对具体问题和具体人群进行具体的分析,而不能不加分析、不加区别地简单套用。

再次,公平正义还是相对的。

公平正义的实现受具体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那种绝对完美的公正是从来没有的,只会存在于观念和幻想之中,公正本身就包含着差异和差别。

从横向来说,尽管我们的思想理论、政策法规明确了公平的具体含义、原则和评价尺度,但面对的现实世界却是千差万别的。

我们所处的经济文化环境不同、社会条件不同、个人禀赋和家庭状况不同,所以并不是都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纯粹的起点平等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存在的,竞争的最后结果也就不可能完全公平,在实际中只能求得大致公平、相对公平。

从纵向来说,公平的实现也不是瞬息之间一蹴而就的,是要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制约的,是一个发展的历史过程。

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程度如何,公平问题解决和实现的程度也就如何,这不取决于人们的意志和善良意愿。

总之,当我们用历史的、具体的和相对的眼光,来审视公平正义时,就不会被某些表象所迷惑,就不会“刻舟求剑”,把被历史抛弃的公平观念再拾起来;就不会“以矩画圆”,混用不同领域的公平标准;就不会“揠苗助长”,提出不切实际的公平要求。

如何理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靠制度保证?什么是制度?一般来说,制度是社会成员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行为准则。

就一个社会来说,制度是多领域、多层次的复杂体系,既有反映社会属性的基本制度,又有包含不同功能、不同作用范围的具体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等。

任何一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必须依靠一套制度来调整和维系。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有了科学合理的制度,社会才能在一定的轨道上正常有序地运转,人们的行为才能符合社会公认的准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得到恰当的调整和处理,整个社会才能处于比较协调、稳定、安宁、和谐的状态。

制度是与公平正义相联系的。

一方面,只有体现公平正义的制度,才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遵循,才能有效地规范和调整社会上人与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保证社会稳定和良性运行。

另一方面,制度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保障公平正义。

制度以其激励、约束、协调等功能,规定着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为人们的行为提供准则和模式。

所有社会成员都应遵守制度,按制度行事,从而才能使社会公平正义有可靠的保障。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解决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的层面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着眼于构建稳定协调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使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在有序的状态下不断得到调整和解决,使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得到维护和实现。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创造了根本条件。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推翻了剥削制度,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消除了影响公平正义的主要根源,为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有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公平正义就会自然实现,它还需要各方面的具体制度来保障。

比如,只有完善各项民主制度,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平等地享受各项民主权利;没有各项具体制度的支撑,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很难落到实处。

同时,社会公平正义的成果还要靠制度来保护和巩固。

公平正义的实现是相对的、渐进的,只有用制度的形式来保障并不断巩固和扩充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成果,社会公平正义的程度才能不断累积和提升。

拿“低保”制度来说,从1993年开始城市“低保”的试点工作,到1999年覆盖到全国城镇,惠及2000多万人。

农村“低保”试点也从1994年开始进行并逐步推开,2007年“两会”上又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正是通过这一制度的逐步推进和不断完善,才切实保证了低收入群体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可以说,加强制度建设,是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利益矛盾、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

因此,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制度体系并使之得到贯彻执行,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

如何进一步推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近年来,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在完善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额从当年的16万元增加到2005年2000多亿元;2006年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到1600元;从今年开始,根据新税法要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和不断完善,对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制度建设的状况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制度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一方面,一些原有制度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像延续了50多年的户籍制度,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其弊端日益显现出来。

另一方面,一些制度还不够健全。

拿住房制度来说,取消福利分房、发展房地产市场后,广大群众的住房状况总体得到明显改善。

但由于近年来房价上涨过快,不少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解决面临很大困难,而相应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制度又不够完善。

此外,面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度建设还有“缺口”。

如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对他们面临的诸如社会保障、权益保护、子女就学等许多问题,尽管社会各方面做了不少努力,但根本上说还要靠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才能真正解决。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强调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的制度。

全会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任务:一是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三是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四是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六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这些方面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体现了我们党全面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心和魄力。

从当前来说,推进这六个方面的制度建设,首先是要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

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坚持与发展结合起来,对在实践中已被证明是好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定型化,对已不适应现实发展要求的制度坚决加以破除,对一些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新问题,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

要更加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和协调性,着重从全局和整体层面来设计和推动制度改革,对制度改革的步骤、方式、整体布局做到科学规划,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制度改革相协调,使制度改革的设计、制定、实施、监督等程序和环节相配套。

公平正义事关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在推进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坚持“开门立法”、集思广益,既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又充分吸取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

进一步健全制度设计、制定的程序,增强透明度,为广大群众提供充分表达自己诉求的机会和渠道,使制度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

同时,着力在增强执行力上下功夫。

有了制度,还要认真严格地执行。

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已经制定了很多法律和制度,但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执行存在问题。

其实,制度重要,执行同样重要。

再好的制度,如果在执行中走样,或者有的人执行,有的人不执行,也会使公平变为不公平,使正义变为不正义,失去用制度来保障公平正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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