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校对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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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编辑人员管理制度

规范编辑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编辑队伍建设,提高编辑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出版物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编辑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职责(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版政策,确保出版物符合国家规定。

(2)认真负责地完成编辑工作任务,保证出版物的质量。

(3)积极参与出版物的策划、选题、组稿、审稿、校对、出版等环节。

(4)对所负责的出版物进行跟踪调查,了解读者反馈,及时调整改进。

(5)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权限(1)对所负责的出版物有建议权和修改权。

(2)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低劣的稿件。

(3)有权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作者修改。

四、选拔与培训1. 选拔(1)招聘编辑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编辑能力。

(2)招聘时应进行笔试、面试等环节,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2. 培训(1)新入职编辑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编辑业务知识、出版法规、职业道德等。

(2)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编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1)定期对编辑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编辑人员绩效、晋升、奖惩的依据。

2. 奖惩(1)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编辑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规定、工作不力、质量低劣的编辑人员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或降职、辞退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部校对及奖惩细则范本

编辑部校对及奖惩细则范本

编辑部校对及奖惩细则范本标题:编辑部校对及奖惩细则一、背景介绍编辑部是一个重要的组织部门,在确保出版物质量和形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提高编辑部成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一份校对及奖惩细则,可以规范工作流程,激励团队成员,确保出版物的质量。

二、校对工作规定1. 校对职责(1)编辑部成员应仔细准确地进行校对工作,确保文章的语法、拼写、标点、格式等方面没有错误。

(2)发现错误或不合规范的地方,应及时标注并进行修正。

2. 校对流程(1)在编辑部成员提交完成的文章前,标注一个校对流程的节点,由专人进行全面的审查和校对工作。

(2)校对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校对,包括语法、标点、拼写、格式等方面。

(3)校对人员应认真对待每一篇文章,确保质量。

3. 校对质量评估(1)每月或每季度,组织一次校对质量评估,对校对质量进行考核。

(2)校对工作中出现错误次数较多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三、奖惩细则1. 校对质量奖励(1)每月或每季度评选出优秀校对成员,给予奖金、荣誉证书等。

(2)奖励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 违规校对惩罚(1)对于校对工作不认真或频繁出现错误的成员,给予警告或扣减相关奖金。

(2)对于严重违规者,可以采取暂停或解除职务等措施。

四、维护校对质量的其它举措1. 定期组织校对培训(1)定期进行校对培训,提高成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2)组织专家进行讲座或培训,分享经验和技巧。

2. 设置校对互助机制(1)鼓励编辑部成员在校对过程中相互交流,互相帮助。

(2)建立一个互助群组,成员可以在群组中提问、分享经验和解决问题。

3. 定期反馈意见(1)定期组织工作会议,让成员就校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成员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校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上是编辑部校对及奖惩细则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希望通过这份细则,能够有效提高编辑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出版物的质量和口碑。

编辑部三审三校制度

编辑部三审三校制度

编辑部三审三校制度为进一步强化“严格管理、重在质量”的办刊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期刊管理质量标准,保证期刊出版质量,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严格执行期刊三审制和“三校一读”制度保证出版质量的通知》(新出报刊〔2001〕14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

稿件交来后,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

在三审过程中,始终要注意政治性和政策性问题,切实检查稿件的学术性、艺术性和知识性问题。

(一)初审。

编辑或助理编辑负责初审。

在对稿件的篇名、内容、体例进行初步审核,对是否符合本刊办刊定位、栏目用稿需求,是否涉及重大选题作出初步判断。

在此基础上,主要负责对稿件的政治导向、思想倾向、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写出初审报告。

经过编辑初审的稿件由常务副主编组织编辑部相关学科人员根据初审报告结合稿件本身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原则上每周应集中一次对收到的稿件进行讨论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必要时可随时讨论。

对讨论中存在争议的稿件应交主编提出终审意见,必要时由主编提交编委会讨论。

对符合要求的稿件由主编(常务副主编)根据稿件学科方向送相关领域同行专家外审。

编辑负责与审稿专家、作者之间建立并保持有效、及时的联系,保证“双盲审稿制度”的落实。

(二)复审。

对外审专家通过的稿件交由常务副主编或编辑部主任(副主任)进行复审。

复审者对初审意见和外审专家意见进行审核与判断,并通读全部稿件,从大的方向上根据论文选题、创新成果和政治性、政策性问题等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复审意见向终审者提供决策依据。

经外审专家审稿通过的稿件不得随意退稿,确需退稿的须书面写出详细的退稿意见交主编终审。

(三)终审。

主编负责终审,根据初、复审意见,主要负责对稿件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倾向、学术质量、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做出评价,给出终审意见。

中国药理学通报写作编辑校对规则

中国药理学通报写作编辑校对规则

《中国药理学通报》写作、编辑、校对规则:1 题目一般不超过20字。

应以简要、确切旳词语反应文章中最重要旳特定内容, 要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旳有关原则, 并有助于选定关键词。

中英文题目含义应一致。

2 作者姓名居题目下方, 单位写在姓名下方, 写明省、市(县)和邮政编码, 单位要详细到所在旳科、室, 括在括号内。

作者在不一样都市、不一样单位, 可用数字上角标标注于名字右上角, 对应单位前加数字序号。

例如: 张广钦1, 程和平2, 3(1.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研究室, 江苏南京210009;2.北京大学生物膜与膜生物工程国家重点试验室, 北京100871;3.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老年研究所心血管试验室)。

单位放在作者下方旳单位栏内。

3 注脚旳第1行放收稿、修回稿日期, 第2行放对标题旳注释(基金资助课题及编号), 第3行放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限于第1作者和签名中最具权威旳作者各1人, 分别简介其性别、出生年份、学位、职称、研究方向及Tel、E-mail, 等(不超过40字)。

4 摘要<综述与讲座>需写出指示性摘要, 中英文各100字左右;原始论文需写成构造式摘要(包括研究目旳、措施、成果和结论), 中英文各300字左右。

非公知公认旳符号或术语第1次出现时应写全称, 在括号内写明英文全称和缩写。

要用第3人称旳写法, 应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道了……现实状况”、“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措施, 省去“本文……”, “作者……”等主语。

5 关键词所有文章在投稿时均要写出中、英文关键词 6~8个。

关键词宜选自《MeSH词表》和《中医中药主题词表》, 重要旳自由词和未被词表收录旳新学科、新技术中旳重要术语, 也可作为关键词标出。

6 引言论述文章旳目旳, 概述研究和观测旳理论基础, 国内外对该项研究旳现实状况, 已经处理旳问题, 尚未处理旳问题。

勿需对主题展开回忆。

不要包括已经刊登过旳数据或结论。

出版人员管理规定(3篇)

出版人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版行业的管理,规范出版人员的行为,提高出版质量,保障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出版活动的出版人员,包括编辑、校对、美术设计、出版发行等工作人员。

第三条出版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出版导向,坚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服务。

第四条出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出版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出版人员管理制度,保障出版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资格与培训第五条出版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二)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三)熟悉出版业务,了解出版法规,具备一定的出版理论知识;(四)无不良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六条出版人员应当通过国家规定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出版单位应当对出版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出版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一)出版法律法规和出版政策;(二)出版业务知识;(三)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四)其他与出版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职责与义务第九条出版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党的出版方针,执行国家出版政策;(二)严格把好出版物的质量关,确保出版物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可读性;(三)积极参与出版物的策划、编辑、校对、美术设计等工作;(四)遵守出版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五)履行出版单位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出版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出版政策;(二)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三)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四)积极参加出版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五)履行出版单位赋予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出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出版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出版人员管理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出版业编辑校对标准

出版业编辑校对标准

出版业编辑校对标准第一章编辑基本准则 (3)1.1 编辑职责与职业操守 (3)1.1.1 负责对稿件的选题、策划、组稿、审稿、编辑加工、校对等环节进行全面负责,保证出版物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道德标准。

(3)1.1.2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出版物内容的各项规定,不得出版有害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道德风尚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作品。

(3)1.1.3 尊重作者的创作成果,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稿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1.1.4 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编辑水平,为出版物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3)1.1.5 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3)1.2 编辑流程与规范 (3)1.2.1 选题策划:根据市场需求、作者特点、稿件质量等因素,策划选题,制定选题计划。

(3)1.2.2 组稿:按照选题计划,组织稿件,保证稿件来源合法、内容真实、质量可靠。

41.2.3 审稿:对稿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内容、结构、语言、格式等方面,保证稿件符合出版要求。

(4)1.2.4 编辑加工:对稿件进行修改、润色,提高稿件质量,使之符合出版规范。

(4)1.2.5 校对:对稿件进行校对,保证出版物内容准确无误,避免出现文字、图表、数据等错误。

(4)1.2.6 质量控制:对出版物的整体质量进行监控,保证出版物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4)1.2.7 跟踪反馈:对出版物市场反馈进行跟踪,了解读者需求,为今后出版工作提供参考。

(4)1.2.8 合规性检查:对出版物进行合规性检查,保证出版物内容、形式、版权等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第二章稿件接收与预处理 (4)2.1 稿件接收与登记 (4)2.1.1 接收流程 (4)2.1.2 登记管理 (4)2.2 稿件预处理与分类 (5)2.2.1 预处理流程 (5)2.2.2 稿件分类 (5)第三章文字编辑 (5)3.1 拼音与语法检查 (5)3.1.1 拼音检查 (5)3.1.2 语法检查 (6)3.2 词语选用与修改 (6)3.2.1 词语选用 (6)3.2.2 词语修改 (6)3.3 标点符号与格式规范 (6)3.3.2 格式规范 (6)第四章校对基本技巧 (7)4.1 校对流程与方法 (7)4.1.1 预备阶段 (7)4.1.2 校对流程 (7)4.1.3 校对方法 (7)4.2 校对注意事项与技巧 (7)4.2.1 注意事项 (7)4.2.2 技巧 (8)第五章语言规范与修辞 (8)5.1 语言风格与修辞手法 (8)5.2 语言规范与表达准确性 (8)第六章专业知识与技能 (9)6.1 专业术语与定义 (9)6.1.1 出版物 (9)6.1.2 编辑 (9)6.1.3 校对 (9)6.1.4 稿件 (9)6.1.5 版本 (10)6.2 专业知识的运用 (10)6.2.1 语言文字的规范运用 (10)6.2.2 内容审查与评估 (10)6.2.3 稿件修改与润色 (10)6.2.4 校对与质量控制 (10)6.2.5 跨学科知识的应用 (10)6.2.6 现代技术应用 (10)6.2.7 团队协作与沟通 (10)第七章版面设计与排版 (11)7.1 版面设计原则 (11)7.1.1 整体性原则 (11)7.1.2 对比原则 (11)7.1.3 对称原则 (11)7.1.4 简洁原则 (11)7.1.5 可读性原则 (11)7.2 排版规范与技巧 (11)7.2.1 字体规范 (11)7.2.2 行间距与段落间距 (11)7.2.3 标题与正文排版 (12)7.2.4 图片与表格排版 (12)7.2.5 页眉与页脚 (12)7.2.6 版心大小与边距 (12)7.2.7 特殊排版技巧 (12)第八章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 (12)8.1.1 质量控制标准 (12)8.1.2 质量控制流程 (13)8.2 风险识别与防范措施 (13)8.2.1 风险识别 (13)8.2.2 防范措施 (13)第九章作者沟通与协作 (14)9.1 与作者的有效沟通 (14)9.1.1 沟通的重要性 (14)9.1.2 沟通的原则 (14)9.1.3 沟通的方式 (14)9.2 协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14)9.2.1 协作流程 (14)9.2.2 注意事项 (15)第十章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15)10.1 出版法律法规概述 (15)10.2 职业道德与责任担当 (16)第一章编辑基本准则1.1 编辑职责与职业操守编辑作为出版业的核心环节,肩负着出版物内容质量的重要责任。

编辑部规章制度

编辑部规章制度

编辑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编辑部的组织架构。

1.1 编辑部设有主编、副主编、编辑、校对等职位,具体职责由各个职位负责人负责。

1.2 主编负责整体编辑部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副主编协助主编工作,编辑和校对负责具体的稿件编辑和校对工作。

第二条,编辑部的工作流程。

2.1 确定稿件的选题和方向,制定编辑计划。

2.2 按照编辑计划,编辑部成员分工合作,完成稿件的撰写、编辑和校对工作。

2.3 经过内部审核和修改后,提交给主编审核,最终确定稿件的发表。

第三条,编辑部的工作原则。

3.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3.2 坚持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不得编造或散布虚假信息。

3.3 尊重作者的原创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擅自篡改或抄袭他人
作品。

第四条,编辑部的工作纪律。

4.1 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稿件的编辑工作,不得
拖延或擅自更改计划。

4.2 保护编辑部内部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编辑部的工作内
容和稿件信息。

4.3 遵守编辑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主编和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五条,编辑部的奖惩制度。

5.1 对于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秀的编辑部成员,将给予奖励
和表彰。

5.2 对于违反工作规定、影响编辑部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将
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编辑校对基本规范

编辑校对基本规范

第一章文字规范一、使用规范字二、禁止使用不规范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等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整理、出版古代典籍;(二)书法艺术作品;(三)古代历史文化学术研究著述和语文工具书中必须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部分;(四)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影印、拷贝的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海外其他地区出版的中文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

三、使用汉字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注意1986年《简化字总表》对部分字的调整。

叠、覆、像、啰不再作迭、复、象、啰瞭,读三声(了解)时,仍简作“了”,读四声(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

2.注意特殊繁体字的简化。

干(乾)、伙(夥“所获甚夥”)、借(藉“慰藉”、“狼藉”)、么(麽“幺麽小丑”)、苹(蘋“白蘋洲”、“青蘋之末”)、余、馀(餘餘年无多,简作“馀”,以免与“余(我)”混淆。

)折(摺若二者意思易混淆时,用此。

)征(徵“宫商角徵羽”、“文徵明”不简化。

)3.注意简化字与传承字、繁体字的对应关系。

一个简化字对应一个传承字、一个繁体字;一个简化字对照两个以上的繁体字。

注意对应准确。

4.不要乱用二简字和生造字。

咀——嘴闫——阎兰——蓝予——预欠——歉令——龄迂——遇代——戴另——零午——舞5.不要滥用不规范的异体字。

异体字的规范仅限于人名(特别是古代人名)。

如:毕昇(升)翁同龢(和)马南邨(村)胡潔(洁)青朱镕(溶)基牛犇(奔)韩复榘(矩)6.不能使用不规范的旧形字。

如:青——靑吴——呉奂——奐滚——滾7.不要写(造)错字、用别字。

一些形近、因近、义近的汉字经常容易用混,必须严格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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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校对新规定总结了《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第六版,新旧《数字用法国家标准》、新旧《标点符号国家标准》的变化,整理了这个《编辑校对新规定》,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部分:第6版现汉改动之处1.第5版293页,只有“抵消”一词。

第6版281页,增加“抵销”一词。

并标明“抵销”意为“冲抵勾销”,比如“抵销债务”。

“抵消”两版相同,都是“作用相反而消除”,比如“药力抵消”。

2.第5版314页,“调换”“掉换”,“掉换”为首选。

6版301页,“调换”为首选。

“掉头”两版同为首选,未变。

“掉转”“调转”后都有详解,通用。

3.第5版372页,“幡然”“翻然”,“翻然”为首选。

6版355页,“幡然”为首选。

4. 第5版405页,第6版387页。

“丰采”:美好的容貌和姿态。

“风采”:风度神采;文采。

举例“一睹英雄风采”“风采动人”。

5.第5版485页,“够呛”“够戗”中首选“够戗”。

第6版461页,首选“够呛”。

6.第5版564页,只有“红彤彤”。

第6版538页,既有“红彤彤”也有“红通通”。

举例为“红通通的脸”“红彤彤的晚霞”。

7.第5版461页,“隔三岔五”“隔三差五”,首选“隔三差五”。

第6版440页,首选“隔三岔五”。

8.第5版468页,“工夫”后有“也作功夫”一词。

8版447页,没有这句话了。

工夫:①时间;②空闲时间;③时候功夫:①本领,造诣;②武术;③做事耗费的时间和精力。

“下功夫”“费功夫”“苦功夫”9.新增词条“工夫茶”。

“功夫茶”原有详解,现“同工夫茶”。

10.第5版605页,“恢宏”“恢弘”,首选“恢弘”。

第6版576页,首选“恢宏”。

11.第五版728页,“倔强”“倔犟”,首选“倔犟”。

6版711页,首选“倔强”。

12.第5版782页,有“空当”一词。

6版744页,除“空当”外,增加了“空档”一词。

空当:空隙。

比如“书架上的空当”。

空档:①尚未占用的档期。

比如“市场空档”;②某种物资短缺的时间段。

比如“北方冬季空档”。

13.第5版763页,为“看做”。

第6版726页,为“看作”。

第6版262页,为“当作”。

同理,“比作”“叫作”“算作”“用作”“称作”“写作”等均用“作”。

14.第5版626页,“唧唧喳喳”“叽叽喳喳”,首选“唧唧喳喳”。

第6版595页,首选“叽叽喳喳”。

增加“叽叽歪歪”一词,形容说话做事啰嗦烦琐不干脆。

15第.5版893页,有“绿莹莹”一词。

6版850页,除“绿莹莹”外,增加“绿茵茵”一词。

举例:“草坪绿茵茵的”“宝石绿莹莹的”“树苗绿莹莹的”。

16.第5版1830页无“做证”“做人情”一词。

第6版1749页增加“做证”“做人情”,“作证”一词“同做证”,为次选。

17.第5版1748页,“执着”“执著”首选“执著”。

第6版1671页首选“执着”。

18.6版1213页,增加了“唰”字。

组词为“唰唰”“唰啦”。

原5版词典无此字。

19.《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增加和调整了少量字词的读音和词形。

譬如,为已稳定下来的外来词读音设立字头,像“啫喱”的“啫”(zhě)、“打的”的“的(dī)”;根据有关语言文字规范调整了词语读音,如将“唯唯诺诺”的注音由wěiwěinuònuò改为wéiwéinuònuò;为广泛使用的词语确定词形和词义,如“标识”一词,以前只是作为“标志”的异形词,读为biāozhì,本次修订,增加了biāoshí读音,并解释为“①标示识别。

②用来识别的记号”。

增加常用字母词--例:CPI、PM2.5、ETC第二部分:数字用法改动之处新与1995年《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原标准在汉字数字与阿拉伯数字中,明显倾向于使用阿拉伯数字。

本标准不再强调这种倾向性。

2.在继承原标准中关于数字用法应遵循“得体原则”和“局部体例一致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措辞上的适当调整,以及更为具体的规定和示例,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操作规范。

3.将原标准的平级罗列式行文结构改为层级分类式行文结构。

4.删除了原标准的基本术语“物理量”与“非物理量”,增补了“计量”“编号”“概数”作为基本术语。

具体变化:1.以前“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包括“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分秒”,现在包括“用于计量的数字”“用于编号的数字”“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数字的词语”。

2.以前“要求使用汉字的情况”包括“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年月日”“清代以前的公历纪年和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含有日月简称的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现在包括“非公历纪年”“概数”“已定型的含有汉字数字的词语”。

3.增加了“选用汉字与阿拉伯数字均可”一项。

标准是:“如果要突出简洁醒目的表达效果,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果要突出庄重典雅的表达效果,应使用汉字数字。

”典型例子:第45份(第四十五份)约300人(约三百人) 20世纪80年代(二十世纪八十年代)1997年7月1日(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下午4点40分(下午四点四十分)但在使用时,要求遵循“同类别同形式”原则选择书写形式。

比如“高一9班”,不能写作“高一九班”。

4.多位数的写法。

四位数以上的整数或小数,采用“千分撇”或“千分空”的方式。

四位以内可以不分隔。

比如:13458732 可写作 12,458,732 也可写作12 458 7325.数值范围,可采用“~”或“—”。

后面的单位是否省略,取决于去掉后是否会产生歧义。

示例:400-429页 100-150千克1亿-4亿(不能省) 13万元-17万元(不能省) 15%-80%(不能省)6.增加了“零”和“○”的用法界定。

规定为:做计量时,用“零”;做编号时,用“○”。

示例:三千零五百二十九十五点零六二○一二年7.增加了“阿拉伯数字与数字汉字同时使用”的情况。

规定为:如果一个数字很大,其中的“万”“亿”单位可以采用汉字数字,其余部分采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10亿零817万3 288人除上面情况外的一般数值,不能同时采用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

一百零八 108(不能写作一百零8,或一百08)4000可以写作四千,不能写作4千第三部分:标点用法改动之处1.在“问号”一项中,增加了以下规定:选择问句中,通常只在最后一个选项的末尾用问号,各个选项之间一般用逗号隔开。

当选项较短且选项之间几乎没有停顿时,选间之间可不用逗号。

当选项较多或较长,或有意突出每个选项的独立性时,也可每个选项之后都用问号。

示例:他究竟赞同我什么?是几处画得好?还是什么都敢画?或者只是一种对失败者无可奈何的安慰?我不得而知。

2.在“引号”一项中,新规明确指出: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

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示例:《红楼梦》《水浒传》是我国的名著。

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名句。

3.在“分号”用法里,增加了“表示非并列关系的多重复句中的第一层分句之间的停顿”。

示例:尽管人民革命的力量在开始时总是弱小的,所以总是受压的;但是由于革命的力量代表历史发展的方向,因此本质上又是不可战胜的。

不管一个人如何伟大,也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因此,个人的见解总是难免有某种局限性。

4.在“冒号”一项中,增加了以下内容:一个句子内部一般不应套用冒号,在列举式或条文式表述时中,如不得不套用冒号时,宜另起段落来显示各个层次。

示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在“引号”一项中,明确了以下内容:独立成段的引文如果只有一段,段首和段尾都用引号;不止一段时,每段开头仅用前引号,只在最后一段末尾用后引号。

6.在“括号”一项中,明确了()[ ]【】〔〕的用法。

(1)标示作者或国籍或所属朝代时,可用方括号或六角括号。

〔〕[ ](2)报刊标示电讯、报道的开头,可用方头括号。

【】(3)标示公文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份时,可用六角括号。

〔〕(4)标示被注释的词语时,可用六角括号或方头括号。

〔〕【】7.在“引号”一项中,明确了:在标示诗行、段落的省略时,可连用两个省略号,即十二个点连用。

8.在“连接号”一项中,明确规定以下情况用半字线:(1)化合物的名称或表格、插图的编号。

如“表2-9”。

(2)连接号码,包括门牌号码、电话号码,以及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等。

如“3-2-11室”“2007-09-10”。

(3)在复合名词中起连接作用。

如“吐鲁蕃-哈密盆地”。

(4)某些产品的名称型号。

(5)汉语拼音、外来语内部的分合。

以下情况用一字线或波浪线:(1)标示相关项目(如时间、地域等)的起止。

如“沈括(1031—1995)”“2月8日—10日”。

(2)标示数值范围(由阿拉伯数字或汉字数字构成)的起止。

如“第五~八课”“2 ~3克”。

9.对各标点用法的补充说明:(1)句号。

图或表的用语或说明文字,中间可用逗号,但末尾不用句号。

即使有时说明文字较长,前面的语段出现句号,最后结尾处仍不用句号。

(2)分号。

分项列举的各项有一项或多项已包含句号时,各项的末尾不能再用分号。

(3)冒号。

冒号用在提示性话语之后引起下文,表面上类似但实际不是提示性话语的,其后用逗号。

例如:据《苏州府志》载,苏州城内有园林160多座。

另外,冒号提示范围无论大小,都应该与提示性话语保持一致。

例如:“艾滋病有三个传播途径: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

日常接触是不会传播的。

”(4)引号。

“丛刊”“文库”“系列”“书系”宜用引号,不宜用书名号。

(5)分隔号为/,不要写成反向。

用分隔号时,前后通常不用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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