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解读
日本转基因食品标识法

日本《转基因食品标识法》的主要内容日本《转基因食品标识法》(以下简称“标识法”)对已经通过安全性认证的大豆、玉米、马铃薯、油菜籽、棉籽5种转基因农产品及以这些农产品为主要原料、加工后仍然残留重组DNA或由其编码的蛋白质的食品,制定了具体标识方法。
要点如下:(一)适用范围及定义“标识法”适用于对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管理。
“标识法”管理的农产品和相关术语的定义如下:指定农产品:包括大豆(含毛豆和黄豆芽)、玉米和马铃薯、油菜籽、棉籽,其中有一些作物品种是利用重组DNA技术开发的。
重组DNA技术:将DNA分离,然后使用酶等物质将其重新进行组合,并向具有繁殖能力的受体活细胞导入该重组DNA的一种技术方法。
转基因农产品:利用重组DNA技术得到的农产品。
非转基因农产品:属于指定农产品,但不是转基因产品。
区别性生产流通管理:是一种处理非转基因作物的方法,它通过对从海外农场到日本的生产、销售和加工的每一个阶段进行控制,避免混入转基因作物。
同时在农产品分离阶段都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以保证结论真实。
主要原料:在产品原料构成中比例排前三位,且重量是产品总重量5%以上的原料。
(二)标识方法“标识法”规定了指定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的具体标识方法。
第一,“加工食品”的标识方法。
以指定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食品(包括该食品的再加工食品)(参见表2左栏),如果食品中重组DNA或由其编码的蛋白质仍有残留,那么所有的食品生产者、制造商、包装商或进口商(或根据零售商与生产者、制造商和包装商达成的协议,对产品负有标识义务的零售商),除了要对《加工食品质量标识法》第4条所规定的项目进行标识外,还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注明其主要原料(参见表2右栏)。
但食品容器或包装上可用于贴标签的空间小于30cm2的情况除外。
具体标识方法如下:(1)如果加工食品是以实行区别性生产流通管理的转基因农产品为主要原料,那么无需考虑《加工食品质量标识法》第3条第6款的规定,而应该在食品原料名称后,注明该食品是转基因食品。
日本食品标签法规简介

第二十二页,共二十七页。
有关(yǒuguān)食肉制品的标示
2.关于食肉制品 2.1原料肉名的禽畜的种类,与食肉的标示方法同样记载,而此
时,羊肉可用英文译音记载,但兔肉、鼠肉、牛肉、猪肉、 羊羔肉、马肉等不宜用此方式。另外,野兔肉、家兔肉可标 示。 2.2关于鱼肉,规定应标示为鱼肉,但其种类别则可记载为“鱼 肉(旗鱼类)”、“鱼肉(金枪鱼类)”等。 2.3关于含于原料肉的鱼肉的标示方法,在以所含全部鱼肉作为 整体鱼肉进行标示的同时(tóngshí),系以其与各个禽畜肉相比 较按配合量大小依次记载。在以鱼肉种类进行标示时,则以 其各自配合量与禽畜的各自配合量比较,从多到少依次记载。
第十七页,共二十七页。
其他(qítā)表示事项
5.可否生食的表示 经冻结的切片或剥离的鲜鱼贝类(生牡蛎除外)
及未冷冻的生牡蛎,应注明生食用或加工用之 区别。 6.照射放射线的表示
照射了放射线的食品(shípǐn),应注明经放射线照射。
7.经油脂处理的表示 经油脂处理的方便面,应注明“油炸过”或“油处
第十三页,共二十七页。
其他表示 事项 (biǎoshì)
3.主要原料名称(míngchēng)等的表示 3.1对听装罐头食品,应注明主要原料名称。
3.1.1主要原料是指肉类(畜肉、牲畜肉、禽肉、鲸肉)、鱼贝类及水果。 不包括已成液状或泥状原材料。
3.1.2主要原料名称的具体表示方法:
a) 主要原料为3种以上时,依其配比量的多少表示至第3种。
1.食品名称。 2.生产或加工日期。
3.生产厂或加工厂厂址及生产厂或加工厂名称。
4.其他表示(biǎoshì)事项。 • 食品添加剂的表示。 • 使用方法及保存方法的表示。 • 主要原材料名称(配料表)。
日本食品法律

《农药取缔法》 农药取缔法》
• 《农药取缔法》是1948年公布 农药取缔法》 年公布 的,该法规定了农药的活性成 分,并对农药的使用以及可以 使用农药的农作物进行规范。 使用农药的农作物进行规范。 该法规定只有登记过的农药才 可以出售和使用, 可以出售和使用,禁止销售那 些未经日本农林水产省登记的 农药,认定这些生产、进口、 农药,认定这些生产、进口、 使用未经登记的农药的行为为 非法行为。 非法行为。目的是在设置农药 登记制度的同时, 登记制度的同时,通过限制出 售和使用, 售和使用,正确制定农药的质 量和安全性以及使用量, 量和安全性以及使用量,来保 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国民健康。 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国民健康。 其主要事项由农林水产省管辖。 其主要事项由农林水产省管辖。
《家畜传染病预防法》、《植物防疫法》 家畜传染病预防法》 植物防疫法》
• 日本的农产品(主要是动植物) 日本的农产品(主要是动植物)自 给率很低,必须从国外大量进口, 给率很低,必须从国外大量进口, 因此日本制定了《 因此日本制定了《家畜传染病预防 植物防疫法》 法》、《植物防疫法》,对自海外 进入其境内的动植物实行严格的检 疫和卫生防疫制度。 疫和卫生防疫制度。《家畜传染病 预防法》 预防法》是日本动物检疫的指导原 是依据国际兽疫事务局( 则,是依据国际兽疫事务局(OIE) ) 等国际有关机构发表的世界动物疫 情通报制订该法的实施细则。 情通报制订该法的实施细则。凡属 该细则规定的动物及其制品, 该细则规定的动物及其制品,即使 有出口国检疫证明也一概禁止入境。 有出口国检疫证明也一概禁止入境。 日本植物防疫的法律规范是《 日本植物防疫的法律规范是《植物 防疫法பைடு நூலகம் 防疫法》。依据有关国际机构或学 术界的有关报告, 术界的有关报告,通过了解世界植 物病虫害分布情况,日本制定了 物病虫害分布情况, 植物防疫法实施细则》 《植物防疫法实施细则》,其中规 凡属日本国内没有的病虫害, 定,凡属日本国内没有的病虫害, 来自或经过其发生国家的有关植物 和土壤均严禁进口。 和土壤均严禁进口。
日本转基因食品安全标识制度及其对世界转基因食品行业影响和启示

日本转基因食品安全标识制度及其对世界转基因食品行业影响和启示作者:梁戈先蕾杨玉王荣媛来源:《价值工程》2016年第26期摘要:随着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转基因食品对食品行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日本作为亚洲的发达国家和食品进口国家,在对待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上做了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尤其是出台了严格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标识制度。
文章将探讨该制度对世界的转基因食品行业产生的影响以及带来的启示。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ransgenic technology, great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the people's life. Japan, as being a developed country and an importer of food, has made great efforts in the security management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 especially, the rigid labeling system of security management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 The impacts on the world genetically food industry which this system has are pointed out.关键词:日本;转基因;食品安全;标识制度Key words: Japan;transgenesis;food safety;labeling system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6-0308-030 引言随着转基因技术的日益成熟,世界转基因食品行业又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其中日本作为一个食品进口大国,每一年都需要进口大量的粮食作物,其中就有许多的转基因食品。
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解读

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解读(5)文章导读:2015年4月1日,日本开始实施新《食品标识法》(2013年法律第70号)。
该《食品标识法》整合《JAS》法、《食品卫生法》、《健康增进法》中食品标识相关内容,统一规定食品标识相关整体内容,具体的食品标识规则通过内阁府政令《食品标识基准》(2015年3月20日公布)来进行了规定。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日本新食品标识方法,食品伙伴网日韩信息组将分5期对新法做介绍和浅析,欢迎各位朋友一起交流、探讨。
本文中将介绍新《食品标识基准》中的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转基因声称和食品保质期相关标识方法。
一、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标识新食品标识法要求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与原材料明显区分开标识,具体区分的方式有(1)原材料与添加剂用斜杠区分;(2)原材料与添加剂换行区分;(3)原材料与添加剂之间划横线区分;(4)原材料与添加剂专设栏区分等共四种,图一中给出了第一种和第四种区分方式的示例。
图1 原材料与添加剂区分实例具体标识添加剂时,按照使用重量从高到低的顺序使用添加剂物质名称或物质名称和用途名并用标识。
哪些特定添加剂使用简略名称;哪些特定添加剂需要并用用途名;同种类添加剂并用时如何标识等详细内容请参考消费者厅通知《关于食品标识》(2015年3月30日消食表第139号)的添加剂相关附表。
加工助剂、生产带入品和补充普通食品生产中丢失的营养成分而使用的营养强化剂豁免标识。
添加剂相关附表连接:http://www.caa.go.jp/foods/pdf/150914_tuchi3-betu1.pdf二、转基因声称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要求,转基因大豆、玉米、马铃薯、油菜籽、棉花籽、紫花苜蓿、甜菜、番木瓜(Papaya)等8种农产品和以上述8种转基因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加工食品强制声称“转基因”,添加剂豁免转基因声称。
主要原材料是指该加工食品所使用原材料中其量位于前3,同时其重量百分比占全重量的5%以上的原材料。
从日本新《食品卫生法》看果品生产的对策

浓度而造成的某种果树 的果实农药超标。 在果园周围设置 5m
2 适 当 大防护林带的宽度 . 4 加
左右 的防护林 体 系 ,既可 减轻 风及 低温 的危 害 , 还可
起到园片隔离作用, 防止病虫害的扩散和园片间农药
收稿 E期: 0 6— 0 l 20 7一 l 7
维普资讯
河北果树 H B IF UI 0 6 5 E E R TS2 0 ( )
^日本颖《 ^ 食品卫生法》 看果品生产酌对策
李保 国
( 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 河北保 定 0 10 ) 7 00
摘要: 针对 日 本厚生劳动省修改后的新 食品卫生法) ) 的实施, 尤其是 引入食品全面禁止农 药制度 , 析 了其对我 国果品的生产 、 分
硝 哒唑 。
有很好的技术 ,只有充分认识什么情况下容易飞散,
尽最大努力减少飞散量 。1风 。风越大飞散量越大, ) 飞得越远: 药液喷的越细, 喷的越高, 受风的影响越大,
越要特 别注 意 下风 方 向的作物 。因此 , 药应尽 量在 喷 风小 的早 晚或 无风 的时候 进 行 。2压 力 。压力越 大 , )
2 控制农 药向相邻 园片飞散 . 2
防止飞散 目前还没
同时也会促进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 l 全面禁止农药制度概要 1 食品中不准检 出的农药 24 5 、 . 1 , ,. 除螨净( T 偶氮
环锡 、 zcc t ) A oyl i 、 on ( 日本 登 录 的一种 除草 剂)敌 、 菌 丹 、 巴氧 ( 恶啉 甲烯 肼羧 酸 甲酯 )蝇毒 磷 、 卡 喹 、 氯霉 素、 螺旋 霉素 、 乙烯雌 酚 、 甲硝 咪唑 ( 二 菊酯类 ) 多效 、 唑、 硝基呋 喃类 、 喃苯胺 酸 、 呋 甲硝 哒 唑 ( 灭滴灵 ) 洛 、
日本新食品标示法4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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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食品标示法4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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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15年第04期
2015年,日本整合《食品卫生法》、《JAS法》和《健康增进法》中有关食品标示的内容,将实施新的统一的食品标示法。
3月2日,日本消费者厅在东京举行说明会,就新食品标示基准和机能性食品标示制度进行了说明,同时明确了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食品标示法。
新食品标示法中的营养成分标示从自愿变为强制,要进行标示的营养成分有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其中钠用相当量的食盐标示。
新食品标示法实施之后,对于根据新制度进行标示将设定过渡期,生鲜食品的过渡期为1年6个月,加工食品和添加剂的过渡期为5年。
宁波鄞州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食品出口企业,及时关注并了解日本新食品标示法的相关要求,加强与国外客户的沟通,尽早做好应对。
(摘自《中国国门时报》,2015-03-23)。
日本食材保质期管理制度

日本食材保质期管理制度日本是一个重视食品安全的国家,其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十分严格。
在日本,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不仅在本国得到认可,还受到了国际上的高度赞誉。
日本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不仅有助于保障食品安全,还为食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日本对食品保质期的管理从生产制造到销售环节都十分严格,规定了每种食品的保质期限,而且对保质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这样不仅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还能够提高食品企业的竞争力,增强市场信任度。
一、日本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日本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数十年的演变和完善。
在1951年,日本颁布了第一个《食品卫生法》。
这一法律法规中规定了食品保质期的相关内容,但是当时还存在许多不够完善和细致的地方。
在随后的几十年中,日本政府对食品保质期的管理越来越重视,不断完善和加强法规内容,并逐步完善了相应的监管体系和监督机制。
在2003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新版的《食品卫生法》,这一法律明确规定了食品保质期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还规定了对食品保质期的监管和检测要求,明确了食品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此后,日本不断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和标准,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
二、日本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日本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1.食品保质期的标志和规定日本《食品标签标识法》规定,所有食品必须在包装上注明保质期限,同时,在包装上还需注明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日期等信息。
此外,对于易腐食品,还需在包装上注明保存条件和方法。
这样有助于消费者对食品的保质期和品质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食品保质期的检测与监管日本《食品卫生法》规定了食品保质期的检测与监管要求,包括对食品保质期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控,对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进行食品保质期的严格管理。
对于过期食品要及时予以回收处理,杜绝过期食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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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解读
本文中将介绍新《食品标识基准》中的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转基因声称和食品保质期相关标识方法。
一、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标识
新食品标识法要求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与原材料明显区分开标识,具体区分的方式有(1)原材料与添加剂用斜杠区分;(2)原材料与添加剂换行区分;(3)原材料与添加剂之间划横线区分;(4)原材料与添加剂专设栏区分等共四种,图一中给出了第一种和第四种区分方式的示例。
图1 原材料与添加剂区分实例
具体标识添加剂时,按照使用重量从高到低的顺序使用添加剂物质名称或物质名称和用途名并用标识。
哪些特定添加剂使用简略名称;哪些特定添加剂需要并用用途名;同种类添加剂并用时如何标识等详细内容请参考消费者厅通知《关于食品标识》(2015年3月30日消食表第139号)的添加剂相关附表。
加工助剂、生产带入品和补充普通食品生产中丢失的营养成分而使用的营养强化剂豁免标识。
二、转基因声称
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要求,转基因大豆、玉米、马铃薯、油菜籽、棉花籽、紫花苜蓿、甜菜、番木瓜(Papaya)等8种农产品和以上述8种转基因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加工食品强制声称“转基因”,添加剂豁免转基因声称。
主要原材料是指该加工食品所使用原材料中其量位于前3,同时其重量百分比占全重量的5%以上的原材料。
要求强制声称转基因的加工食品具体指利用普遍认可的最新的检测技术在完成品中可以检出转基因来源的DNA或蛋白质的33个品种,具体品种参照表1《要求声称转基因加工食品品种目录》。
其中不包括酱油和植物油,因为生产过程中转基因来源DNA或蛋白质被分解、去除,最终产品中不能检出转基因成分,与非转基因农产品为原料生产的酱油、植物油质量上没有区别。
但自愿声称“转基因”也可。
比较特殊的是以高油酸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大豆油等加工食品,要求强制声称“高油酸转基因”或“高油酸转基因混合品”。
原因是即使最终产品中不能检出转基因成分,只要分析油酸等成分便可以辨别出与非转基因品种的质量差异。
对与转基因农产品及其加工食品区分管理的上述8种非转基因农产品及加工品,可以自愿声称“非转基因”,但不是强制要求。
没有区分管理的可以声称“与转基因没有区分管理”。
目前日本厚生省审批的只有上述8种转基因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所以不允许大米、小麦等其他农产品及加工食品中声称“非转基因”,以免被消费者误解为上述8种以外转基因产品流通和存在质量差异。
三、食品保质期标识
日本根据食品特性,以“消费期限”和“赏味期限”来标识食品保质期。
“消费期限”是指便当、生肉等品质容易发生变化的食品保证其安全性的期限;“赏味期限”是指罐头、方便面等其品质变化较缓慢食品的保证其味道鲜美的期限,
即使超过了这个期限其安全性可能不会变化。
“消费期限”和“赏味期限”要求以“年月日”标识,但从生产日起其“赏味期限”超过3个月的可以“年月”来标识。
另外便当等“消费期限”特别短的可以精确标识到年月日及时间。
日本生产商、经销商、消费者之间存在不成文的3分法,即从生产日至“赏味期限”截止日之间时间分为3等分,生产商尽量其前三分之一的时间段内交货给经销商,以便剩下的三分之二时间内产品在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流通。
上述3分法没有法律约束,仅仅是企业之间的自愿处事规则。
图2为企业之间自愿设定的交货期和销售期限示意图。
图2 企业之间自愿设定的交货期和销售期限
进口食品充分考虑运输、储存等因素,由进口业者负责正确标识“消费期限”和“赏味期限”。
以生产国制定期限为基础,根据科学依据合理设定保质期;已按照日本法令进行标识的,进口业者应该掌握设定“消费期限”和“赏味期限”的科学依据。
进口食品上的日文标签应使用消费者容易易懂的语言进行标识,不符合日本习惯的标识应由进口商负责进行正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