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 税法1 第01讲_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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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一章税法总论讲义

注会税法(2020)考试辅导第一章税法总论讲义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2)程序优于实体原则要求:理解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的含义。

第二节税法原则本节课后练习【例题1·多选题】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

A.纳税人法定B.征税对象法定C.税率法定D.征收程序法定【答案】ABCD【解析】税收法定原则是指从实体要件到程序要件都要由法律明确规定。

【例题2·单选题】我国现行税法中,超额累进税率的适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B【解析】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税负与负担能力相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例题3·单选题】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征管成本,这一立法宗旨体现了税法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D【解析】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例题4·单选题】纳税人甲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无偿转让其股权,当地税务机关则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实质课税原则D.税收效率原则【答案】C【解析】实质课税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例题5·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C.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D.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答案】ABCD【解析】选项B: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2020税法一押题班 03.精讲强化班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2

2020税法一押题班 03.精讲强化班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2

2020│税务师税法(I)——精讲强化班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知识点1:概念与特点知识点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纳双方知识点3: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知识点1:概念与特点一、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两种学说: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

二、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提示】没有国家的参与,在一般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不可能成为税收法律关系。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提示】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享有较多的权利;纳税人承担较多的义务)。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例题·单选题】(2017)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特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B.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D.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答案】D【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知识点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纳双方一、征税主体:以税务机关为主,还有海关。

1.税务机关职权——共6项(多选题)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收检查、违法处理、行政立法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2.税务机关职责——共9项(多选题)宣传政策、纳税咨询、保密、回避等。

【例题·单选题】下列职权中不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是()。

A.税收检查权B.税收行政立法权C.代位权和撤销权D.税收法律立法权【答案】D【解析】税收法律立法权,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税务机关没有制定税收法律的权力。

二、纳税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1.纳税人权利——共14项(注意多选题)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请延期申报权(书面);申请延期纳税权(省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延期纳税);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申请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权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査证和税务检査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开具完税凭证)。

2020年CPA 税法 第1章 (税法总论)

2020年CPA 税法 第1章 (税法总论)

第五编:所得税篇
1.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指企业最终的所得应该缴纳的税;个人所得税主
要是指个人的所得应该缴纳的税。
第六编:行政法
1.主要包括:国际税收、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法制 2.所谓行政法就是指税务机关怎么征税,遇到争议该怎么解决的问题
4
前言
三、税法学习框架 在学习任何一种税种的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但是整体来说,我们要从五个方面去掌 握每个税种,主要是:人(纳税义务人),物(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 即:谁来纳税,对什么纳税,税率多高,应纳税额多少,有优惠吗?所以我们在后面的 学习中着重从这五个方面帮助大家建立框架。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 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 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征纳双方) 。 主体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 海关;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三、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 之间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正是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 划分开来。因此,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2.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2020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1章)讲义

2020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1章)讲义

第一章导论普通章节。

预计2-3分,以“选择题”为主。

涉税鉴证业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资产损失,土地增值税清算。

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代理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

若税务师工作过失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产生损失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税收征管法》第89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2017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对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和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依法诚信执业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涉税服务领域的三个高频字:减(减税降费)、法(税收法定。

我国的18个税种已有6部法律,剩余的12个税种的立法要在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专(专业服务)。

税务师行业未来发展应坚持的8项原则。

税务师执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法,违纪提出批评和反映。

税务师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应当终止执业。

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人或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50%。

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从业。

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2020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税率与计税依据

2020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税率与计税依据

2020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税率与计税依据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例题单选题】某汽车制造厂将自产轿车10辆向某汽车租赁公司实行投资,将自产轿车3辆转作本企业固定资产,将自产轿车4辆奖励给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 )。

A.投资作价B.轿车售价C.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D.核定的计税价格『准确答案』B『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为计税依据。

(四)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1.对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底盘(车架)发生更换,其计税依据按最新核发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上年购进的的一辆汽车,今年因交通事故更换底盘,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型号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260000元。

该汽车应纳车辆购置税:『准确答案』应纳车辆购置税=260000×70%×10%=18200(元)2.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计税依据的确定方式为:计税依据=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10%)]×100%其中,规定使用年限按10年计算;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计税依据为零,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2020年税务师 涉税服务实务 第01讲_前言

2020年税务师 涉税服务实务 第01讲_前言

对于一般的学员,建议时间安排:
(1)6-9月中旬跟随基础班学习,将教材看1-2遍左右;并对重点难点进行标记;
温馨提示:注意学习顺序。

(2)9月中旬-10月中旬,进行练习,边做题,边看教材,强化提高,消化吸收重点难点;
(3)10月份中下旬跟随串讲班,将教材再看1遍,巩固提高。

(二)多进行总结
1.多动手,在教材上标示重点,记笔记;
2.利用图表进行总结;
3.每天学习完成后,对当天所学内容进行回忆;第二天学习新内容前对前一天所学内容进行复习;每一章节、每一单元学习结束后进行复习。

PS:推荐思维导图梳理脉络与逻辑。

(三)根据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内容全面复习,对掌握、熟悉、了解的内容区别对待
(四)要勤学多练,多做练习(尤其是申报表填写)
(五)树立信心
认真复习+多做练习+网课辅导+坚定信心=顺利通过考试。

第01讲_前言

第01讲_前言

前言目录一、教师简介二、考试基本情况介绍三、2020年教材变化分析四、本科目的课程设置五、本科目的学习方法一、教师简介彭婷,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师,高校会计教师。

自2008年开始从事面授、录播、直播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考证培训,主讲课程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税法一》、《税法二》等。

二、考试基本情况介绍(一)课程简介《税法(Ⅰ)》是税务师考试五门课程之一,另外四门分别是《税法(Ⅱ)》、《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其中《税法(Ⅰ)》、《税法(Ⅱ)》、《涉税服务实务》与税法有直接关系,简称“三税”。

《税法(Ⅰ)》作为主科之一,内容包含了体现税法基础知识点的税法基本原理,还比较完整地包含了我国9个税种和附加费的基本政策,这9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和环境保护税。

(二)考试时间及时长考试时间:2020年税务师考试在11月7日-8日考试时长:2.5小时(11月7日上午9:00-11:30)(三)考试形式:机考(四)考试题型题量分析1.税务师《税法(Ⅰ)》考试都采用选择式的解题方法,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也分解为若干小问采用单选或多选的方式,考试总分为140分及格线为84分,近三年来税务师《税法(Ⅰ)》考卷的题型题量保持稳定,以2017年及2019年题型题量为例说明如下:2017-2019年《税法(Ⅰ)》考卷题型题量分析题型(四种)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合计题量40题20题2大题(每大题4小题)2大题(每大题6小题)80题分值60分40分2×4×2=16分2×6×2=24分140分60题,100分4大题,40分总分140分及格线84分特别注意多选题判分标准:①多项选择题每题5个备选答案,每题2分;②正确选项可以是2~4项;③全部选对得满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取项得0.5分。

笫一讲税法概论(1)

笫一讲税法概论(1)

•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 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就意味着将自 己拥有或支配的一部份财物无偿地交给国家,成 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国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
课内练习
• 【例题2.判断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 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 等。( × ) • 【例题3.单选题】下列不属于税收法律关系构成 部分的是( B )。 • A.权利主体 B.宪法 C.权利客体 D.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1—1—2
税收法律关系
•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构成、特点 •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 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 的权利义务关系。
•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 税收法律关系由三个方面构成:权利主体、 权利客体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 • 权利主体P3权利客体P3法律关系的内容P4
二、税法概论
• 首先问大家:1、过新年时收到了压岁钱吧! 2、压岁钱怎样用? • 就个人而言,压岁钱可构入你的收入,用于你的支出。 • 就国家而言,国家要实现职能需要有收入,这种收入称为 财政收入,用于国防、农业、社会保障等的支出,又称为 财政支出。 • 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于税收。为保证税收的及时入库, 国家制定了税法。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权利主体 权利客体 法律关系的内容
(1)主体的一方是代表 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 行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 纳税义务的人。 (2)税收法律关系中权 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我 国采取的是属人属地的原 则。
是税收法律 关系主体的 权利、义务 所共同指向 的对象→ 征 税对象。
是权利主体所享有 的权利和承担的义 务,这是税收法律 关系中最实质的东 西,是税法的核心。 也是税法的灵魂。 所享有的权利P4 承担的义务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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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土地增值税19★★★
第8章关税5
第9章环境保护税8
(四)考试命题特点
1.命题全面、重点突出。

2.考核相对基础,侧重政策理解和应用。

3.强调综合运用、透彻理解。

4.容易考查新增变化内容。

三、2020《税法一》预计教材变化
1.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待新法出台后再看是否影响2020年备考。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教材会根据新政策进行一定的完善和修订。

四、学习方法指导
(一)《税法一》复习总体安排
1.2019年12月~2020年5月预习阶段
以2019年教材为主进行预习
2.2020年5月~9月基础知识学习阶段
知识点学习,构建知识体系,适当搭配练习对知识予以巩固
3.2020年9月~10月章节习题阶段
通过习题对所学知识点复习与提升,主观题专题演练
4.2020年10~11月总复习阶段+冲刺阶段
重点巩固,查漏补缺,做套题(历年真题、模拟题)
(二)构建学“税”的知识体系
五、预科班教学目标
(一)初步了解《税法一》的知识体系
(二)理解并掌握《税法一》的知识重点
(三)完成零基础到有基础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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