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餐申请表
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规定相关表格

山东师范大学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单位(公章):经办人: 序号:
注: 1.“计划接待项目”指接待活动涉及的用餐、用车等;
2. 该审批单原件交财务处,接待单位留存复印件;
3.“序号”请各单位自行编排。
山东师范大学国内公务接待清单
接待单位(公章):经办人: 序号:
注:接待清单原件交财务处,接待单位留存复印件;“序号”应与接待审批单一致。
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备注:1.各因公出国参团单位向组团单位出具此表;
2.因公出国组团单位向外事审批部门报送出国任务申请时,汇总费用情况并提交此表。
公司外出用餐标准制度范本

公司外出用餐标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外出用餐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员工在公务用餐时能够合理控制费用,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实习生等。
三、用餐标准1.餐费标准: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外出用餐的费用标准为每人每餐XX元。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高餐费标准,需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得到批准。
2.用餐时间:员工外出用餐时间应控制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工作时间用餐,需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得到批准。
3.用餐地点:员工外出用餐地点应选择安全、卫生、经济实惠的餐厅。
严禁在非法或不卫生的餐厅用餐,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4.用餐方式:员工外出用餐方式应选择团体用餐或自助餐,以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点餐,需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得到批准。
四、申请和审批流程1.申请:员工在需要外出用餐前,需填写外出用餐申请表,并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
申请表中应包括用餐时间、地点、人数和原因等信息。
2.审批:部门负责人收到申请表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给予答复。
如申请得到批准,员工可按照规定进行用餐;如申请被拒绝,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自行解决用餐问题。
3.报销:员工用餐完毕后,需保留好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票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财务部门应对发票进行审核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报销。
五、违规处理1.如发现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提高餐费标准或选择不合适的用餐地点和方式,公司将视情况轻重对其予以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2.如发现员工故意虚报用餐费用或提交虚假发票等行为,公司将对其予以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同时,如因上述行为导致公司财务损失,员工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由公司领导审议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单位公务餐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公务餐卡使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编、在册职工及其因公外出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务餐卡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公务餐卡管理第四条公务餐卡是指由单位统一办理,专门用于公务活动用餐支出的银行卡。
第五条公务餐卡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办理、借用、转借、转让或出售。
第六条公务餐卡实行实名制,持卡人须为本单位在编、在册职工。
第七条公务餐卡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单位开具的公务餐卡申请表;(三)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第八条公务餐卡激活后,持卡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银行领取,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公务餐卡使用第九条公务餐卡主要用于以下公务活动用餐支出:(一)因公出差、调研、培训等公务活动;(二)接待来访客人、洽谈业务等公务活动;(三)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活动等用餐。
第十条公务餐卡使用范围限于国内用餐,不得用于购买烟酒、娱乐、礼品等非公务活动相关消费。
第十一条持卡人在使用公务餐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持卡人需按照实际公务活动用餐支出金额进行消费,不得超额使用;(二)持卡人需在消费后及时核对消费记录,确保消费金额准确无误;(三)持卡人不得将公务餐卡用于个人消费,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公务餐卡使用资格。
第四章公务餐卡报销第十二条公务餐卡消费后,持卡人应及时将消费记录及相关凭证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第十三条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公务餐卡消费记录;(二)消费凭证;(三)单位开具的公务餐卡报销申请表;(四)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对公务餐卡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消费金额、用途符合规定。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务餐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罚:(一)持卡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餐卡,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持卡人将公务餐卡用于非公务活动消费,责令退还违规消费金额,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三)持卡人故意隐瞒公务餐卡消费情况,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公务接待审批表

申请接待单位
申请接待单位负责人
(签字)
接待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待地点
接待团组名称
接待团组人数
接待对象最高职务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申请接待项目
住宿地点
用餐地点
工作餐陪餐最高职务姓名
职务
陪餐者总人数
工作餐接待和陪餐总人数
接待标准
接待费用总预算(元)
饮食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核定工作餐陪餐人数:人;核定工作餐接待和陪餐总人数:人;
3.表中“申请接待项目”为工作餐,且只安排一次(住宿、自助餐均自理)。
核定工作餐接待标准:元;核定接待费用总预算:元;
核定接待地点:
(签字):年月日
办公室主任审定意见
(签字):年月日
主管(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年月日
说明:1各单位发生接待任务(事项)时必须填写此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接待单位留存,一份用于费用报销使用);
2.各单位申请接待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务(事项)时应附接待对象单位公函、全部接待对象名单(姓名、职务、工作单位)和建议陪餐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篇一: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XX医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原则上医院不安排公务用餐,确需接待的客人(外地领导、医疗专家),医院本着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安排,规定如下:一、凡需医院招待就餐的客人,在指定饭店用餐。
任何人不得用公款聚餐或宴请接待非公务活动的来院人员。
二、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按上级公务用餐标准安排便餐,公务用餐一律不上烟酒。
三、根据来客情况,需要陪餐时,只需相关人员参陪,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参加。
四、如需提供住宿,由院办统一安排。
五、凡公务接待,接待负责人到院办室填写“公务接待登记表”。
篇二:某公司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有关单位、部室: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常的公务接待需求,根据公司《可控费用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望有关单位、部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附件: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一、公务接待就餐基本原则(一)对口接待、热情服务、节俭高效的原则。
本着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业务部门联系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提倡节俭,杜绝浪费。
(二)领导审批、严格标准、严格控制的原则。
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安排,对各类公务接待实行领导审批制。
二、公务接待就餐管理细则(一)公务接待对象: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随从人员;公司重要客户;与公司有业务往来、工作交流的兄弟单位人员;来公司参加相关活动、培训班的外部人员等。
(二)公务接待地点: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公司内部餐厅、餐馆就餐。
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就餐地点安排在外时,必须先经总经理批准,就餐后,按程序报销,否则全部费用自理。
(三)公务接待就餐标准:公务接待及就餐标准应严格控制,普通工作餐标准为元/人;一般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元/人。
因特殊情况超过上述标准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公务接待用餐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用餐预定申请表

就餐人数
结账金额
结账方式
□公务卡
□转账
2、50元用餐标准需50人以上就餐,餐厅不预留座位,请提前半小时通知上菜;
3、保底人数与上限人数的浮动不能超过预计用餐人数的10%,实际就餐人数没有达到保底人数按照保底人数结账,超过上限人数的按照实际就餐人数结账,为保证就餐质量,请尽量准确统计就餐人数;
4、餐券样票需随申请表一同递交。
以下由餐厅经理填写
用餐预定申请表
申请事由
用餐日期与
时间段
申请餐厅
预计用餐人数
上限人数
保底人数
用餐标准
□20元/人□50元/人□其他(与餐厅经理协商)
是否送餐
□是 □否
送餐地点
联系人
办公电话手机Βιβλιοθήκη 码现场记账/结算方式
□公务卡 □餐券□记账
预计结算时间
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会议用餐12:20开始,请不要提前入场;
工作餐报销要求

加班工作用餐申请表
申报日期:20年月日报账联ຫໍສະໝຸດ 申报部门申报承办人
加班事由
人数
人员名单
时间
地点
经费预算(元)
申报部门负责人意见
申报部门主管院领导意见
说明
1.用餐标准按早餐20元/人、中晚餐40元/人标准以内执行。
2.本清单为报账必备附件。
公务接待用餐申请表
申报日期:20年月日报账联
申报部门
申报承办人
来宾单位
公函文号
公务内容
来宾人数
人员名单
接待日期
接待地点
经费预算(元)
申报部门负
责人意见
申报部门主管院领导意见
说明
1.公务内容按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其他等描述。
2.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用餐标准按三类会议标准以内执行。
4.本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函为报账必备附件。
学校公务用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公务用餐管理,规范公务用餐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在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用餐行为。
三、用餐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财经纪律。
2. 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合理用餐。
3. 遵守公务用餐的道德规范,维护学校形象。
四、用餐管理1. 公务用餐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
2. 公务用餐标准按照学校财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出规定标准。
3. 公务用餐地点应选择学校食堂或符合规定的餐厅,不得在高档餐厅或私人餐厅用餐。
4. 公务用餐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不得随意增加。
5. 公务用餐期间,应自觉遵守餐厅规定,保持餐桌整洁,不得大声喧哗。
6. 公务用餐结束后,应主动结算,不得拖欠费用。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务用餐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学校财务部门对公务用餐费用进行审核,对违反规定的,责令退赔。
3. 学校对公务用餐实行年度考核,对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应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具体要求1. 公务用餐前,部门负责人应向学校领导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用餐事由、人数、地点、标准等。
2. 学校领导批准公务用餐后,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 公务用餐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公务用餐登记表》,报送学校办公室备案。
4. 公务用餐登记表应包括用餐时间、地点、人数、标准、费用等。
5. 学校办公室对公务用餐进行汇总、统计,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学校公务用餐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