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J运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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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J2000机车运行监控及无线列调设备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LKJ2000机车运行监控及无线列调设备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LKJ-2000机车运行监控及无线列调设备操作维护使用规程设备操作维护使用规程1 目的和范围为了符合企业自备机车进入国铁车站调车作业的管理规定,规范乘务员和调车员严格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组织规则》、《安全技术规程》等规定操作,确保运输部机车在国铁线路及企业线路行车安全。

2设备系统组成系统主要由LKJ-2000监控系统设备、机车平面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无线调度通讯设备等组成。

3 操作规程3.1 LKJ-2000监控系统使用及调车作业3.1.1 LKJ-2000监控系统开机操作。

当乘务员接车后,若发现监控装置未上电,可进行如下操作:(1) 合上蓄电池闸刀。

(2) 机车速度为零时,合上运行监控主机箱的开关。

(3) 如果显示器无法显示,及时提报故障。

(4) 监控装置死机后可以先关掉电源,1分钟后再开机,此时监控装置才能恢复正常工作,监控装置死机后及时提报故障。

(5) 监控装置关机时间必须大于1分钟才能开机,此时监控装置才能恢复正常工作,否则可能会引起紧急制动。

3.1.2 LKJ-2000监控系统参数信息输入。

(1) 监控系统开机后,按压屏幕显示器底部【设定】键,出现如下图所示对话框,通过按压屏幕底部的【↑】【↓】,如下图示,移动到需要设定的参数位置,输入相关参数。

其中,区段号输入9,车站号输入229,(注:DF4DD机车此处输入288或289),车次种类:无;车次编号:33333(或者机务给定的车次);列车种类:货车;本/补:本务;车速等级选择80Km/h,其余为默认即可。

所有填写完毕后,通过【↓】键,移动到【确定】键位置,按压【确认】键。

(2) 在输入过程中如果发现某一位数输入错误时,可用向左键删除一位数。

3.1.3 IC卡的使用。

IC卡操作目前仅限于文件转储操作。

3.1.3.1文件转储。

在速度为0的情况下按压显示器上的【转储】键后屏幕进入文件选择状态。

屏幕下边是功能选择按钮,将光标移到相应按钮上按压确认键,就可以执行相应的功能。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LKJ)数据管理规则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LKJ)数据管理规则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LKJ)数据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20080605)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LKJ)数据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20080605)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LKJ)管理规则》,为规范LKJ数据管理,保障铁路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

本规则规定了LKJ数据的发布、编制、校核、试验、交接、使用等相关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要求。

铁路各有关部门和从事LKJ制造的单位均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所指LKJ限定为LKJ2000型。

第3条LKJ数据是LKJ控制功能实现的基础和运行分析的依据。

LKJ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是监控列车安全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铁路各级管理及作业人员应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协调、精心工作,使LKJ数据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设施的数据保持一致。

第4条各铁路局(含铁路公司,下同)应按照本规则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制度,明确LKJ数据的从技术资料提供、汇集、发布、编辑、交接、计算机模拟检验、运行复核试验、车载文件的装用和运行记录数据的使用等各工作环节的要求和责任,制定机车、动车组LKJ逐台数据芯片装车的作业保障措,施严格管理。

第二章数据和数据文件结构第5条LKJ数据分为LKJ基础数据、LKJ控制参数数据、LKJ运行记录数据三部分。

LKJ数据结构见“LKJ数据及数据文件结构示意图”(附录1)。

LKJ基础数据分为LKJ固定基础数据和LKJ临时基础数据(IC卡数据)两部分,其中,LKJ 固定基础数据又分为LKJ基础运行组织数据和LKJ基础线路数据两部分。

LKJ控制参数分为LKJ固定控制参数和LKJ临时控制参数(LKJ列车数据,司机输入数据)两部分,其中,LKJ固定控制参数又分为LKJ控制模式设定参数和LKJ列车参数两部分。

第6条LKJ基础数据各部分的含义:1.LKJ固定基础数据:是指纳入铁路局《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中的线路、信号、接触网、站场等设备、设施以及行车组织方面的固定数据。

《LKJ运用维护规则》(2018)132

《LKJ运用维护规则》(2018)132

附件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2014年4月22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的通知》(铁总运〔2014〕107号)发布,根据2018年8月6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修订〈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部分内容的通知》(铁总工电〔2018〕132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为规范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以下简称LKJ)及相关设备管理,保障铁路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机车、动车组安装的LKJ及相关设备的采用、控制模式设定、数据文件编制、控制过程模拟检验和运行试验、数据换装、检测维修及使用的管理,规定了相关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工作方法和作业要求,以及设备应达到的运行质量指标。

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运输企业和有关部门均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合资铁路应参照本规则执行。

本规则LKJ所指为LKJ-15型、LKJ2000型,其他型号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LKJ是中国铁路列车运行控制系统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用于防止列车冒进信号、运行超速事故和辅助机车司机(含动车组司机,下同)提高操纵能力的重要行车设备。

LKJ是机车、动车组设备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LKJ设备包括装设于机车、动车组上的主机、人机界面单元(显示器)以及与之配套的速度和压力传感器、信息输入、信息输出和连接设备等。

LKJ相关设备包括装设于机车、动车组上的机车安全信息综合监测装置(TAX装置)、轨道信息接收处理单元(机车信号)、应答器信息接收单元(BTM)、机车语音记录装置、列车运行状态信息系统(LAIS)车载设备、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TIS)机车车号自动识别设备等。

LKJ设备和LKJ相关设备整体构成LKJ系统,具体技术组成和性能要求由相关技术文件规定。

第五条 LKJ系统的功能、技术性能、控制模式设定、数据文件编制、数据换装等与系统运行稳定和作用可靠密切相关,应实行高度集中和规范化管理。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数据管理规则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数据管理规则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数据管理规则一、引言1.1目的1.2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LKJ设备进行数据监测和记录的铁路部门,包括铁路运输局、车站、车辆段等单位。

二、数据采集与传输2.1设备安装与维护2.1.1LKJ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安装,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1.2LKJ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2数据采集2.2.1LKJ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正确操作,确保采集到准确的数据。

2.2.2数据采集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并处理设备异常情况,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2.3数据传输2.3.1采集到的数据应定期传输至数据中心或服务器,确保数据及时备份和存档。

2.3.2数据传输过程中应进行数据加密和验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数据处理与分析3.1数据存储与备份3.1.1采集到的数据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存储和备份。

3.1.2数据备份应定期进行,备份数据应存放在安全的处所,以防止数据丢失和非法获取。

3.2数据处理3.2.1数据处理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流程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2数据处理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异常数据或处理情况,便于后续分析和问题追溯。

3.3数据分析与利用3.3.1采集到的数据应根据需要进行分析,提取有用的信息和指标。

3.3.2分析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人员,以支持决策和改进运输管理。

四、数据安全与保密4.1数据安全4.1.1所有LKJ数据采集和传输过程中应进行数据加密和验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4.1.2对于敏感数据和个人隐私,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非法获取和使用。

4.2数据保密4.2.1所有LKJ数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泄露或使用数据。

4.2.2所有LKJ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结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传播。

五、数据归档与审计5.1数据归档5.1.1根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要求,对重要的LKJ数据应进行归档。

5.1.2归档数据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存档,以便后续查阅和利用。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修订(2018)132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修订(2018)132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部分内容的通知各铁路局集团公司:为适应铁路改革和LKJ技术发展的需要,经总公司研究,决定对《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部分内容作如下修订(技术规章编号:TG/XH208A-2018)。

一、第二条第2段“本规则LKJ所指为LKJ2000型,其他型号可参照执行”修改为“本规则LKJ所指为LKJ-15型、LKJ2000型,其他型号可参照执行”。

二、第六条第2段“铁路局(含铁路公司,下同)每半年应组织一次对LKJ系统工作的全面检查”修改为“铁路局集团公司(含铁路公司,以下称铁路局)每半年应组织一次对LKJ系统工作的全面检查”。

三、第九条“分管运输工作的副局长为LKJ基础数据变更的总负责人,其他副局长按业务分工负责对应业务工作”修改为“分管运输工作的副总经理为LKJ基础数据变更的总负责人,其他副总经理按业务分工负责对应业务工作”。

四、第十一条“铁路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修改为“铁路总公司工电部”。

五、第十五条第3项“⑷负责LKJ芯片的数据灌制”修改为“⑷负责LKJ数据转存设备及芯片的数据灌制”。

六、第十六条“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机务部)”修改为“铁路总公司机辆部”。

七、第二十五条第3段“应由铁路局局长批准”修改为“应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八、第三十二条“LKJ系统各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为6~8年,其中安装于轴端的转速传感器设计使用寿命期为4年”修改为“LKJ2000型设备及LKJ相关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为6~8年,LKJ-15型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为10年,LKJ设备中安装于轴端的转速传感器设计使用寿命期为4年”。

九、第三十七条第4项“⑵牵引列车的车次号、车站号、监控交路、列车类型”修改为“⑵牵引列车的车次号、车站号(车站)、监控交路(运行径路)、列车类型”。

十、第四十四条“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由数据转存设备载入或直接写入芯片,存储在LKJ设备中”修改为“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由数据转存设备载入、直接写入芯片,也可通过远程无线方式载入,存储在LKJ设备中”。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检修规程(V2.0)》(2014)100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检修规程(V2.0)》(2014)100

TG/XH207-2014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检修规程(V2.0)目录1 总则 (3)2 基本规定 (4)3 检修管理 (8)4 基本技术要求 (10)5 附则 (12)附件1 LKJ系统设备检测范围和标准 (13)附件2 LKJ运行记录数据质量分析主要项目和标准 (16)附件3 LKJ系统设备Ⅰ级修修程范围和标准 (17)附件4 LKJ系统设备Ⅱ级修修程范围和标准 (22)附件5 LKJ系统设备Ⅲ级修修程范围和标准 (30)附件6 LKJ系统设备检修互换主要配件表 (33)附件7 电务段LKJ基本工装配置表 (35)1 总则1.1 根据《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为规范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及相关设备的检修工作,保障设备质量可靠,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LKJ 2000型监控装置及相关设备(以下统称LKJ系统设备)的各级维修和检测工作,规定了LKJ系统设备检修的基本要求、检修周期、修程范围和质量标准等内容,是开展检修工作的依据。

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作业人员应精检细修,使LKJ系统设备的质量状态满足各项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运行质量指标的要求。

1.3 LKJ系统设备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列车运行安全,为确保设备质量状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修工作须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实行机车、动车组担当牵引任务出库前的基本状态确认检测体制;实行预防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维修体制。

各检修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检修体系,加强生产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

1.4 LKJ系统设备的维修周期和修程设置应适应机车、动车组的检修体制,维修工作在机车、动车组检修作业时同步进行;LKJ 系统设备的检测应适应机车、动车组的整备作业,检测作业在机车、动车组整备作业时同步进行。

1.5 LKJ系统设备的检修工作应坚持“按范围、按信息反馈及设备状态、按技术要求、按工艺”、“程序化、文明化、现代化”、“记名检修”(简称“四按三化记名修”)的施修方式,实行专业化修理,严格控制检修过程中各环节的作业质量。

LKJ-2000机车运行监控及无线列调设备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LKJ-2000机车运行监控及无线列调设备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设备操作维护使用规程1 目的和范围为了符合企业自备机车进入国铁车站调车作业的管理规定,规范乘务员和调车员严格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组织规则》、《安全技术规程》等规定操作,确保运输部机车在国铁线路及企业线路行车安全。

2设备系统组成系统主要由LKJ-2000监控系统设备、机车平面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无线调度通讯设备等组成。

3 操作规程3.1 LKJ-2000监控系统使用及调车作业3.1.1 LKJ-2000监控系统开机操作。

当乘务员接车后,若发现监控装置未上电,可进行如下操作:(1) 合上蓄电池闸刀。

(2) 机车速度为零时,合上运行监控主机箱的开关。

(3) 如果显示器无法显示,及时提报故障。

(4) 监控装置死机后可以先关掉电源, 1分钟后再开机,此时监控装置才能恢复正常工作,监控装置死机后及时提报故障。

(5) 监控装置关机时间必须大于1分钟才能开机,此时监控装置才能恢复正常工作,否则可能会引起紧急制动。

3.1.2 LKJ-2000监控系统参数信息输入。

(1) 监控系统开机后,按压屏幕显示器底部【设定】键,出现如下图所示对话框,通过按压屏幕底部的【↑】【↓】,如下图示,移动到需要设定的参数位置,输入相关参数。

其中,区段号输入9,车站号输入229,(注:DF4DD机车此处输入288或289),车次种类:无;车次编号:33333(或者机务给定的车次);列车种类:货车;本/补:本务;车速等级选择80Km/h,其余为默认即可。

所有填写完毕后,通过【↓】键,移动到【确定】键位置,按压【确认】键。

(2) 在输入过程中如果发现某一位数输入错误时,可用向左键删除一位数。

3.1.3 IC卡的使用。

IC卡操作目前仅限于文件转储操作。

3.1.3.1文件转储。

在速度为0的情况下按压显示器上的【转储】键后屏幕进入文件选择状态。

屏幕下边是功能选择按钮,将光标移到相应按钮上按压确认键,就可以执行相应的功能。

屏幕右边为文件目录栏,每一屏可以显示两栏共46个文件,绿色的文件是已经转储过的文件,蓝色是选中的文件。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
2.组织编写机车司机LKJ操作使用手册。
3.与铁路局电务处共同审批本铁路局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
4.提出因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变化引起LKJ数据变化需求;与电务部门协调配合,办理因机车、动车组交路变更引起的LKJ基础数据、控制模式参数修订等相关业务工作。
5.配合电务部门组织LKJ数据换装;根据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和运输部门有关施工要求,配合电务部门制定LKJ数据换装方案和计划。
9.负责LKJ系统设备安装和改造工程的实施。
10.负责LKJ系统及各配套软件的管理。按照铁道部、铁路局相关规章和应用版本要求,掌握LKJ系统各配套软件的运行状态,实施LKJ各配套软件的升级更新。
11.负责对口机务段LKJ系统使用工作的技术支持。
第15条 电务段LKJ管理职能主要部门分工:
1. 电务段信号技术科或车载设备技术科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设LKJ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6.负责本铁路局机务部门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软件管理。按照铁道部、铁路局相关要求,掌握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软件的运行状态,实施软件升级更新计划。
3.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的控制模式设定管理。
4.负责审核LKJ基础数据源文件和LKJ控制参数源文件;会同铁路局机务处审核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
5.负责LKJ系统技术及配套软件的管理。掌握设备技术状态及LKJ系统各配套软件的应用状态;按照铁道部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应用版本要求,制定软件升级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2009) TG/DW106-2009运用维护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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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2009) TG/DW106-2009运用维护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为规范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以下简称LKJ)及相关设备管理,保障铁路行车安全,按照健全制度、闭环管理、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机车、动车组安装的LKJ及相关设备的制造、控制模式设定、数据编制、模拟检验和运行试验、数据换装、检测维修及使用的管理,规定了相关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要求以及设备应达到的运行质量指标。

从事LKJ及相关设备制造的单位和铁路有关行车部门均不得违反本规则的规定。

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本规则LKJ所指为LKJ2000型,其他型号可参照执行。

第3条LKJ是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用于防止列车冒进信号、运行超速事故和辅助机车司机(含动车组司机,下同)提高操纵能力的重要行车设备。

LKJ是机车、动车组的组成部分。

第4条LKJ包括装设于机车、动车组上的主机、显示器以及与之配套的速度和压力传感器、信息输入、信息输出和连接设备等。

LKJ的相关设备包括装设于机车、动车组上的机车安全信息综合监测装置(TAX装置)、地面信息接收处理单元(机车信号)、机车语音记录装置、列车运行状态信息系统车载设备(LAIS车载设备)、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TIS)机车车号自动识别设备等。

LKJ及其相关设备整体构成LKJ系统,具体技术组成和性能要求由《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技术规范》规定。

第5条LKJ系统的功能、技术性能、控制模式设定、数据编制、数据换装等与系统运行稳定和作用可靠密切相关,应实行高度集中和规范化的管理。

LKJ系统的运用、维护工作由机务、电务部门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LKJ系统维护管理分工》见附件1。

第6条确保LKJ系统准确、稳定、可靠地运行是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级管理及作业人员应通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严格管理,使设备达到铁道部颁各项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运行质量指标的要求。

第7条从事LKJ系统专业工作(包括各项装置检测维修、数据文件编制、控制模式设定、记录数据分析和专业管理等)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机车司机使用LKJ系统前须经过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担当机车、动车组值乘任务。

第8条各铁路局(含铁路公司,下同)应按照本规则制定LKJ运用维护管理办法,明确相应管理要求和工作制度、考核方法。

铁路局应加强LKJ系统工作的领导,建立运用维护相关部门的例会制度。

铁道部每年、铁路局每半年应组织一次对LKJ系统工作的全面检查。

铁路局应建立日常LKJ运行情况统计报告和分析通报制度,定期分析通报LKJ系统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向铁道部以附件格式呈报情况(“铁路局LKJ系统安装、运行情况季度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铁路局LKJ途中故障报告表”格式见附件3)。

第9条对LKJ基础数据变化和LKJ数据换装工作应高度重视,须由铁路局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组织部署,建立总工程师室、运输处、机务处、电务处、车辆处、工务处和调度所等部门参与的有效协调机制。

第10条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行车安全装备管理办法应参照本规则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一、LKJ技术管理机构职责第11条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是铁路全行业LKJ系统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确定LKJ基本控制模式,组织完善LKJ基本控制功能。

第12条铁路局电务处是铁路局LKJ系统技术业务主管部门。

电务处内设专职管理LKJ系统业务的车载控制技术科,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铁路局电务检测所为LKJ专业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备、房舍。

铁路局电务处负责LKJ系统的数据编制、设备检测维修、控制模式设定等各项业务管理,具体职责由内设的车载控制技术科承担。

主要职责是:1.贯彻铁道部LKJ系统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遵循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制定LKJ 系统管理办法并对电务段工作检查督导。

2.依照本铁路局发布的《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负责所辖区域线路的LKJ基础数据源文件的编制管理;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区段的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的编制管理。

3.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的控制模式设定管理。

4.负责审核LKJ基础数据源文件和LKJ控制参数源文件;会同铁路局机务处审核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车载控制文件。

5.负责LKJ系统技术及配套软件的管理。

掌握设备技术状态及LKJ系统各配套软件的应用状态;按照铁道部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应用版本要求,制定软件升级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电务段实施LKJ数据换装工作,协调与相关铁路局的数据编制、换装协作工作。

7.负责LKJ系统检修管理。

制定机车、动车组LKJ系统的检测作业标准;制定LKJ系统设备维修工艺及标准;制定设备维护管理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制定设备更新、改造、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LKJ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管理。

根据使用管理部门需求,组织和协调LKJ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LKJ系统工作经验交流及技术培训活动。

10.负责组织开展LKJ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应用。

11.负责与相关部门及LKJ系统生产厂家的联系,及时协调处理LKJ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13条电务检测所作为铁路局LKJ专业机构承担规定的LKJ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1.依照本铁路局发布的《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负责所辖区域线路的LKJ基础数据源文件的编制;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区段的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的编制;负责与相关铁路局LKJ的业务衔接和联系。

2.负责本铁路局配属机车、动车组的LKJ控制模式设定。

3.负责提报LKJ基础数据源文件、LKJ控制参数源文件、LKJ车载基础数据文件和LKJ 车载控制文件。

4.负责铁路局LKJ数据资料库管理。

5.协助电务处车载控制技术科进行LKJ系统技术及配套软件的管理。

6.承担LKJ系统使用的技术支持,根据LKJ控制模式及数据变化情况,及时向使用管理部门提供编制LKJ操作使用手册的技术说明资料并参加操作使用手册的编制工作。

7.协助电务处车载控制技术科组织和承担有关LKJ系统工作经验交流及技术培训工作。

8.协助电务处车载控制技术科组织开展LKJ系统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应用。

第14条电务段是LKJ系统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的主体,设置LKJ系统设备管理专业部门或人员,按业务需求,在对口的机务段、动车基地、车辆段(动车所)所在地设置电务车载设备车间(或工区);在进行机车、动车组整备作业的机务段、动车基地、车辆段(动车所)须设置电务车载设备检测工区。

主要职责是:1.贯彻铁道部、铁路局LKJ系统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执行LKJ系统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

2.负责制定LKJ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3.负责LKJ系统的检测、日常维护、故障处理。

4.在电务处指导下,负责对口机务段机车、动车组运行交路范围的LKJ车载基础数据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和信息反馈,以及特殊情况下LKJ数据的应急维护处理。

5.负责与对口机务段共同完成LKJ固定控制参数和基础数据变更的运行试验验证工作,对LKJ数据变化进行实验室模拟检验、复核。

6.负责机车、动车组及相关LKJ数据换装。

7.在设置电务车载设备检测工区的地点,负责LKJ运行记录数据的转储和处理,并向对口机务段发送;进行LKJ设备运行质量分析。

8.负责LKJ临时数据文件(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的维护及参数调整。

9.负责LKJ系统设备安装和改造工程的实施。

10.负责LKJ系统及各配套软件的管理。

按照铁道部、铁路局相关规章和应用版本要求,掌握LKJ系统各配套软件的运行状态,实施LKJ各配套软件的升级更新。

11.负责对口机务段LKJ系统使用工作的技术支持。

第15条电务段LKJ管理职能主要部门分工:1. 电务段信号技术科或车载设备技术科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设LKJ专职管理人员。

主要职责是:⑴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制订LKJ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⑵负责新增配属、修后返段机车、动车组的LKJ设备整备、施工计划安排及验收组织工作。

⑶负责LKJ系统设备更新计划和检修成本计划的编制、提报。

⑷负责LKJ系统设备质量管理工作。

掌握LKJ系统设备质量动态,对惯性、疑难故障组织技术攻关。

⑸负责LKJ系统的技术履历、质量台账管理;负责LKJ系统设备综合指标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⑹负责LKJ系统的技术资料管理,负责设备报废、固资移交的审核、办理工作。

⑺负责指导LKJ数据变化的实验室模拟检验、复核,与对口机务段共同完成LKJ数据变化的运行试验验证工作。

⑻负责组织对口机务段IC卡数据文件编制软件的维护及参数调整。

⑼负责与对口机务段LKJ系统的技术联络,协调有关技术参数的衔接。

⑽负责LKJ系统及各配套软件的版本管理,建立在用各版本数据文件的使用范围数据库。

⑾协助职工教育科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2.电务段车载设备车间负责LKJ系统设备的检测、维修、运行记录数据转储、LKJ数据换装等实施作业,主要职责是:⑴负责组织LKJ系统设备的维修、检测作业。

⑵负责组织LKJ运行记录数据文件转储作业,并向对口机务段发送。

⑶进行LKJ数据实验室模拟检验、复核。

⑷负责组织召集电务、机务、车辆部门LKJ数据换装协调会,根据机务、车辆部门提供的用车计划,制订LKJ数据换装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⑸负责LKJ芯片的灌制,实施LKJ数据换装。

⑹负责组织完成对口机务段IC卡编制软件参数调整。

⑺负责组织进行新增配属、修后返段机车、动车组LKJ整备作业。

⑻负责组织LKJ系统设备安装和改造工程的实施。

⑼负责对LKJ运行记录数据进行设备质量分析。

3.电务车载设备检测工区主要职责是:⑴检测LKJ系统状况。

⑵负责发出和回收LKJ系统检测合格证,汇集、处理LKJ系统设备质量信息。

⑶负责LKJ运行记录数据的转储和处理,并向对口机务段发送。

⑷抢修和处置LKJ系统故障设备。

⑸对入库机车、动车组LKJ运行记录数据进行设备质量分析作业。

⑹机车、动车组的LKJ数据换装作业。

4.电务段安全科应加强对LKJ工作的监督检查、设备故障分析定责,职工教育科应加强对LKJ工作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LKJ使用管理机构职责第16条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是铁路全行业LKJ使用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LKJ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有关标准;根据运输生产实际,研究提出完善LKJ控制模式、功能的需求。

第17条铁路局机务处是铁路局LKJ使用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LKJ运行记录数据分析及网络等必要的设备、房舍,负责编制LKJ操作使用手册、提报基础数据变化需求、运行记录数据分析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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