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22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22 GB50763-2022是中国的无障碍设计规范,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士和老年人的权益,提高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的自主性和便利性,使得无障碍设计成为社会各个领域的基本要求。
该规范涉及到的无障碍设计范畴包括建筑、公共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信息与通信等。
其中,建筑的无障碍设计重点包括建筑物出入口、室内空间、卫生间、电梯、楼梯、斜坡、栏杆等方面;公共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计重点包括车站、车辆、广场、通道等方面;道路交通设施的无障碍设计重点包括路面、过街设施、路灯等方面;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计重点包括医院、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方面;信息与通信的无障碍设计重点包括网站、软件、设备等方面。
该规范对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筑、设施和服务应该易于识别、易于到达、易于使用、易于理解;应该保证不同残疾人士和老年人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应该考虑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需求等。
总之,GB50763-2022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规范,对于建设一个无障碍的社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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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老年人住房建筑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老年人对于生活环境的要求和需求与其他年龄段的人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老年人的健康、安全和舒适,下面是一些老年人住房建筑设计的规范:1.无障碍设计:老年人往往行动不便,因此在建筑设计中应该考虑无障碍设计,包括宽敞的门厅和走廊,扶手、坡道和电梯等设施,以方便老年人的活动和流动。
2.安全设施: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可能不稳定,建筑设计中应该考虑到安全设施,比如防滑地板,护栏,紧急报警系统等,以减少跌倒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3.照明设计:老年人的视力通常会下降,因此建筑设计应该考虑到充足而柔和的照明,尽量避免强烈的光线和反射,以减少老年人的眼压和眩晕感。
4.声音隔离:老年人对于噪音更为敏感,建筑设计中应该考虑到声音隔离,采用吸音材料和隔音设计,以减少噪音对老年人的影响。
5.活动设施:老年人需要适当的活动和社交,建筑设计应该考虑到公共空间,比如健身房、图书馆、活动室和休闲区等,以方便老年人进行各种活动。
6.室内设施: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要考虑到实用和方便性,建筑设计中应该有配备齐全的厨房、洗衣房、浴室和卫生间,以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7.地理位置:老年人住房建筑设计中,地理位置非常重要。
应该选择安静、干净、交通便利的地区,附近应有医院、超市、公园等设施,方便老年人获得服务和社交。
8.安全防范:老年人比较容易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建筑设计中应该考虑到安全防范措施,比如安装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和安全门等,以提供老年人的安全保障。
综上所述,老年人住房建筑设计应该考虑到无障碍设计、安全设施、照明设计、声音隔离、活动设施、室内设施、地理位置和安全防范等因素,以提供老年人一个健康、安全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这些规范的实施将可以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养老建筑设计规范

养老建筑设计规范
养老建筑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居住和生活服务的建筑物。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建筑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养老建筑设计规范也应当得到更多的关注和研究。
下面将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设备设施等方面介绍养老建筑设计规范。
首先,养老建筑的建筑设计应当注重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养老建筑应当具备一定的无障碍性,如建立坡道和扶手,方便老年人的出入。
此外,养老建筑应当尽量减少步行距离,以方便老年人行走。
另外,养老建筑应当具备灵活的空间布局,满足老年人的日常活动需求,如休息区、娱乐区等。
其次,养老建筑的室内设计应当注重老年人的安全和舒适。
对于养老建筑的楼梯,应当设置扶手和防滑设施,以避免老年人的意外摔倒。
此外,养老建筑的室内装饰应当采用亮色和柔和的光线,以提升老年人的室内舒适感。
还可以采用一些设施,如电梯和坐卧椅等,方便老年人的移动和休息。
最后,养老建筑的设备设施也是设计规范的重要部分。
养老建筑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如医疗室、护理室、洗浴室等,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同时,养老建筑还应当配备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老年人突发状况。
除此之外,养老建筑还可以安装一些智能设备,如无线呼叫系统和健康监测系统,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养老建筑设计规范应当注重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并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考虑。
只有科学合理的设计,才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
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专家学者关注养老建筑设计规范,为养老建筑行业的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我国社会人口结构老龄化,使建筑设计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对建筑物的安全、卫生、适用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设计。
第1.0.3条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为老年人使用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
具备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可兼为老年人使用。
第1.0.4条老年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第2.0.1条老龄阶段The Aged Phase60周岁及以上人口年龄段。
第2.0.2条自理老人Self/help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第2.0.3条介助老人Device/help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
第2.0.4条介护老人Under Nurs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第2.0.5条老年住宅House for the Aged专供老年人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住宅。
第2.0.6条老年公寓Apartment for the Aged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
第2.0.7条老人院(养老院)Home for the Aged专为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第2.0.8条托老所Nursery for the Aged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可分日托和全托两种。
第2.0.9条走道净宽Net Width of Corridor通行走道两侧墙面凸出物内缘之间的水平宽度,当墙面设置扶手时,为双侧扶手内缘之间的水平距离。
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一级建筑师(场地与建筑设计)辅导: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二)来源:考试大2008年2月29日【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模拟考场视频课程(十)轮椅坐席1.设有观众席和听众席的公共建筑,应设轮椅席位。
2.轮椅席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在便于到达和疏散及通道的附近;(2)不得将轮椅席设在公共通道范围内;(3)每个轮椅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1mx0.8m;(4)轮椅席位的地面应平坦,在边缘处应安装栏杆或栏板;(5)在轮椅席上观看演出和比赛的视线不应受到遮挡,但也不应遮挡他人视线;(6)轮椅席占总席位的比例:文艺演出场所、阅览室等0.3%-0.4%体育馆0。
1%,0.2%体育场0.015%-0.03%(7)轮椅席位可集中设置,也可分地段设置,但应设无障碍标志,平时可作安放临时坐椅等用.(十一)无障碍客房设有客房的公共建筑应设无障碍客房,其设施和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客房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便于到达、疏散和进出方便;(2)餐厅、购物和康乐等设施的公共通道应方便轮椅到达。
2.标准间客房数量:100间以下,应设1—2间无障碍客房;100-400间,应设2-4间无障碍客房;400间以上,应设3间以上无障碍客房.3.客房内过道最小宽度:(1)出口及床前过道1.5m;(2)床间距离1.2m。
4.客房门应符合残疾人使用要求5.卫生间设计要求:(1)门外开,最小净宽0.8m;(2)室内应有直径不小于1.5m的轮椅回转面积;(3)卫生洁具及安全抓杆要求同公共厕所和浴室的无障碍设施要求。
6。
客房电器与家具设计要求:(1)位置和高度应方便乘轮椅者靠近和使用;(2)床、坐便器、浴盆高度应为0.45m;(3)客房及卫生间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十二)停车车位1.距建筑入口及车库入口最近的停车位置,应划为残疾人专用停车车位。
2.残疾人停车车位的地面应平整、坚固和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3.停车车位的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m的轮椅通道,应使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通道,到达建筑入口.4.停车车位一侧的轮椅通道与人行通道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宽lm的轮椅坡道。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应遵循以下标准:
1. 建筑基地选择:应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交通方便的区域,且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
2. 无障碍设计:二层及以上楼层设有老年人的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的养老设施应设无障碍电梯,且至少1台为医用电梯。
3. 地面材料:地面应采用不易碎裂、耐磨、防滑、平整的材料。
4. 色彩与标识设计:建筑应进行色彩与标识设计,且色彩柔和温暖,标识应字体醒目、图案清晰。
5. 耐火等级:老年人用房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应按重点设防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
6. 无障碍设计:建筑及其场地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
7. 楼板和隔墙隔音:主要用房的隔墙和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
8. 结构形式:养老设施的结构形式宜采用框架结构,楼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
9. 出入口与安全出口:养老设施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遗体、废弃物出入口之用。
卧室、起居室、活动室、康复室应有良好的自然
通风和采光,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卧室房门至最近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卧室房门至最近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15m。
这些标准是根据建筑设计的一般原则和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制定的,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和便利的生活环境。
无障碍设计标准

无障碍设计标准
无障碍设计标准一般指建筑物及其环境装饰、布置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求,致力于为残疾人形成友好的环境。
1、外观设计
(1)外观设计要大方简约,色调鲜明,空间宽敞,保持其原有美感。
(2)楼梯、平台及活动地面以宽大可行走的安全楼梯及间隔阶平台取代,为行走
者提供安全和便利。
(3)走廊要宽阔,可以便利地推着轮椅,安装有扶手,并要有充足的空间,以方
便行走者休憩。
2、照明设施
(1)用发光比较均匀的照明系统巧妙地对空间进行装饰,并在走廊、厕所等地方
用上可调强弱的节能灯,可用于分辨物体空间亮度。
(2)室内装置必要的紧急出口灯,安装位置可易于识别。
3、厕所设施
(1)厕所要安装位于容易找到的位置,且要够宽阔,方便行走者进入,洗手盆、
马桶等设施也要安装在残疾人容易接触的位置;
(2)厕所内部要充足设置扶手,易于握手,并要在应急出口附近安装报警装置;(3)安装易操作的坐便位或活动便位,而且要安装一个宽阔的洗手盆及其它设施。
4、建筑物安全
(1)要避免弯曲或可危险元素,墙、柱、地板等表面易擦拭干净;
(2)保护弱点,比如门口,安装安全栏杆,保护残疾人不受伤害;
(3)安装易操作的扶手,确保残疾人容易上下楼梯。
5、通道秩序
(1)通道宽阔,路权连贯,车流通顺,布置整洁;
(2)尽量避免转角处拐弯,穿梭时能畅通地行走;
(3)排列整齐的击打水泥板,保护残疾人不受伤害。
总之,无障碍设计是从残疾人的角度出发,围绕安全、便利性制定出的一种建筑设计规范,它不仅让残疾人安全、平等的参与生活,而且能让大家都拥有舒适的居住环境。
老年人(老年公寓)建筑设计要求要求规范

老年人(老年公寓)建筑设计规范来源:收集点击数:1036次更新时间:2010-8-20 11:18:35老年人(老年公寓)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1999)1 总则1.0.1为适应我国社会人口结构老龄化,使建筑设计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对建筑物的安全、卫生、适用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设计。
l.0.3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为老年人使用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
具备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可兼为老年人使用。
1.0.4老年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老龄阶段 The Aged Phase60周岁及以上人口年龄段。
2.0.2自理老人Self-help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2.O.3介助老人 Device- help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
2.O.4介护老人 Under Nurs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2.0.5老年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专供老年人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住宅。
2.0.6老年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
2.0.7老人院(养老院) Home for the Aged专为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2.O.8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可分日托和全托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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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筑师(场地与建筑设计)辅导: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二)来源:考试大2008年2月29日【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模拟考场视频课程(十)轮椅坐席1.设有观众席和听众席的公共建筑,应设轮椅席位。
2.轮椅席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在便于到达和疏散及通道的附近;(2)不得将轮椅席设在公共通道范围内;(3)每个轮椅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1mx0.8m;(4)轮椅席位的地面应平坦,在边缘处应安装栏杆或栏板;(5)在轮椅席上观看演出和比赛的视线不应受到遮挡,但也不应遮挡他人视线;(6)轮椅席占总席位的比例:文艺演出场所、阅览室等0.3%-0.4%体育馆0.1%,0.2%体育场0.015%-0.03%(7)轮椅席位可集中设置,也可分地段设置,但应设无障碍标志,平时可作安放临时坐椅等用。
(十一)无障碍客房设有客房的公共建筑应设无障碍客房,其设施和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客房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便于到达、疏散和进出方便;(2)餐厅、购物和康乐等设施的公共通道应方便轮椅到达。
2.标准间客房数量:100间以下,应设1—2间无障碍客房;100-400间,应设2-4间无障碍客房;400间以上,应设3间以上无障碍客房。
3.客房内过道最小宽度:(1)出口及床前过道1.5m;(2)床间距离1.2m。
4.客房门应符合残疾人使用要求5.卫生间设计要求:(1)门外开,最小净宽0.8m;(2)室内应有直径不小于1.5m的轮椅回转面积;(3)卫生洁具及安全抓杆要求同公共厕所和浴室的无障碍设施要求。
6。
客房电器与家具设计要求:(1)位置和高度应方便乘轮椅者靠近和使用;(2)床、坐便器、浴盆高度应为0.45m;(3)客房及卫生间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十二)停车车位1.距建筑入口及车库入口最近的停车位置,应划为残疾人专用停车车位。
2.残疾人停车车位的地面应平整、坚固和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3.停车车位的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m的轮椅通道,应使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通道,到达建筑入口。
4.停车车位一侧的轮椅通道与人行通道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宽lm的轮椅坡道。
5,停车车位的地面,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在停车车位的尽端宜设无障碍标志牌。
一级建筑师(场地与建筑设计)辅导: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二)来源:考试大2008年2月29日【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模拟考场视频课程(十三)无障碍住房1.适用于乘轮椅残疾人和老年人居住。
2.按套型设计,每套住房应设起居室(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卫生间宜靠近卧室。
3.无障碍居室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卧室最小面积应略大于常人使用的,单人卧室应不小于7m2,双人卧室应不小于10.5m2,兼起居室时应不小于16m2。
橱柜挂衣钩高度不大于1.4m,深度不大于0.4m。
(2)起居室最小面积14m2,墙面、门洞、家具位置应符合轮椅通行、停留及回转的要求,应有良好的朝向和视野。
4.厨房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1)考虑乘轮椅者进入和操作位置以及回转需要,面积应略大于普通家庭厨房;并应考虑冰箱位置和二人就餐位置。
(2)净宽不应小于2m,双排布置设备时,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3)吊柜底高度不大于1.2m。
(4)热水器、炉灶等设备应考虑残疾人使用的安全与方便。
5,卫生间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1)卫生间应方便轮椅进出。
平面布置除考虑三件卫生洁具外,并应考虑轮椅进入和接近卫生洁具,又能顺利退出,故最小面积应比普通住宅卫生间略大。
(2)卫生洁具和安全抓杆的安装要求与公共厕浴的无障碍设施相同。
6.门、窗和墙面的无障碍设计要求:(1)优先采用推拉门,其次是折叠门和平开门。
(2)门扇开启后最小宽度:户内门0.8m,公共外门1.0m;门把手一侧墙面最小宽度:一般门0.4m,起居室门及户门0.45m,公用外门0.5m。
户门、卧室门、卫生间门及阳台门应设关门拉手。
卫生间门还应设观察窗。
(3)门扇应设横执把手。
(4)外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0.8m,同时应设防护设施。
(5)窗扇开启把手的高度不应大于1.2m,开启窗口应设纱窗。
7.过道与阳台无障碍设计规定:(1)户内门厅轮椅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m。
通往各房间的过道宽度不应小于l.2m,墙体阳角部位宜做成圆角或切角。
(2)过道至少在一侧设高0.80-0.85m的扶手。
(3)阳台深度不应小于1.5m。
(4)阳台与居室之间的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
(5)阳台应设可升降的晾晒衣物设施。
8.电气设计规定略。
(十四)建筑物无障碍标志与盲道1.政府机关与主要公共建筑的无障碍通路、停车车位、建筑人口、服务台、电梯、公共厕所或专用厕所、轮椅席、客房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及走向,应设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牌。
2.政府机关与主要公共建筑的人行通路应设盲道,在建筑人口、服务台、电梯、公共厕所或专用厕所、火车与地铁站台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二、居住区无障碍设计(一)道路1.居住区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级道路的人行道。
2.各级道路的人行道纵坡不宜大于2.5%。
在人行步道中设台阶,应同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3.居住区级道路的无障碍设计同城市道路。
(二)公共绿地1.居住区公共绿地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居住区级公园、小区级小游园、组团绿地和儿童活动场。
2,各级公共绿地的入口、通路、设施的地面应平缓、防滑,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3.休息坐椅旁应设轮椅停留位置。
4.公厕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5,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入口地段应设盲道,绿地内的台阶、坡道和其他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6.组团级绿地和儿童活动场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三)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实施范围和设计内容,按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的规定执行。
三、老年人建筑设计老年人建筑设计中包含一部分无障碍设计的要求,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制订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之前,执行时,本节部分内容应按现行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修正。
(一)一般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各个老龄阶段的不同需要进行设计。
2.老年人公共建筑应按介助老人,即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的体能心态特征进行设计。
3.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出入口、老年人经由的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设施,以及卫生间、休息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条件。
4.老年人建筑宜为3层及3层以下;4层及4层以上应设电梯。
(二)出入口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出入口宜采取阳面开门。
出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mxl.5m 的轮椅回旋面积。
2.老年人居住建筑出入口造型设计,应标志鲜明,易于辨认。
3.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4m,并应采用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
缓坡台踏步踢面高不宜大于0.12m,踏面宽不宜小于0.38m,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
台阶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
当室内外高差较大,设坡道有困难时,出入口前可设升降平台。
4.出人口顶部应设雨篷;平台、踏步、坡道应选用坚固、耐磨、防滑的材料。
一级建筑师(场地与建筑设计)辅导:无障碍设计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二)来源:考试大2008年2月29日【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模拟考场视频课程(三)过厅和走道1,老年人居住建筑过厅应具备轮椅、担架回旋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户室内门厅部位应具备设置更衣、换鞋用橱柜和椅凳的空间。
(2)户室内面对走道的门与门,(3)户室内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门与临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应保证轮椅回旋和门扇开启的空间.2.老年人公共建筑,通过式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3.老年人出入经由的过厅、走道、房间不得设门槛,地面不宜有高差。
4.通过式走道两侧墙面0.9m和0.65m高处宜设4(40-50mm)的圆杆横向扶手,扶手离墙表面间距40mm;走道两侧墙面下部应设0.35m高的护墙板。
(四)楼梯、坡道和电梯1.老年人建筑应设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的缓坡楼梯。
缓坡楼梯踏步的踏面宽度:居住建筑不应小于0.30m,公共建筑不应小于0.32m;踢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0.15m,公共建筑不应大于0.13m。
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滑警示条,踢面顶端前凸不宜大于10mm。
2.老年人使用的楼梯间,其梯段净宽不得小于1.2m,不得采用扇形踏步,不得在平台区内设踏步。
3.不设电梯的2-33层老年人建筑宜兼设坡道,其净宽不宜小于1.5m,长度不宜大于12m,坡度不宜大于1/12。
坡道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CJ50--200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净深度不得小于1.5m;(2)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m的轮椅缓冲地带;(3)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挡台。
4.楼梯与坡道两侧离地高0.9m和0.65m处应设连续的栏杆与扶手,沿墙一侧扶手应水平延伸。
扶手设计要求与走道扶手相同。
5.设电梯的老年人建筑,电梯厅及轿厢尺寸必须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方便,轿厢沿周边离地0.9m和0.65m高处设介助安全扶手。
电梯速度宜选用慢速度,电梯门宜采用慢关闭者,并内装电视监控系统。
(五)居室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老年人公共建筑的疗养室、病房,应有良好朝向、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外宜有开阔视野和优美环境。
2.老年人的起居室、卧室面积宜较常人的稍大,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m;老年人合居型居室,每室不宜超过3人,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矩形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3m。
(六)厨房1.老年住宅应设独用厨房;老年公寓除设公共餐厅外,还应设各户独用厨房;老人院除设公共餐厅外,宜设少量公用厨房。
2.老年人自行操作和轮椅进出的独用厨房,空间尺寸和设备布置可按无障碍住房设计要求执行。
(七)卫生间1.老年入居住建筑应设紧邻卧室的独用卫生间,配置三件卫生洁具,面积不宜小于5m2。
老年人公共建筑的疗养室、病房宜设独用卫生间。
2.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卫生间宜邻近休息厅,空间尺寸和洁具布置可按无障碍公共厕所的设计要求执行。
3.卫生间、厕位间宜设平开门,门扇向外开启,留有观察窗口,安装双向开启的插销。
(八)阳台1.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阳台可按无障碍住房的阳台要求设计,阳台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m。
2.供老人活动的屋顶平台或屋顶花园,其屋顶女儿墙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lm;出平台的屋顶突出物,其高度不应小于0.6m。
(九)门窗1.老年人建筑公用外门净宽不得小于1.1m。
2.老年人住宅户门和内门通行净宽不得小于0.8m。
3.起居室、卧室、卫生间、疗养室、病房等门应采用可观察的门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