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代理制度修订稿

合集下载

信访服务工作制度

信访服务工作制度

信访服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访服务工作,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服务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开门接访、公开办理、公正处理,为信访人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信访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信访服务工作机制,落实信访服务责任,提高信访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信访服务工作应当依法、公正、公开、及时,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信访服务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第五条信访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接受信访人的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提供咨询、引导、协调、处理等服务;(二)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公正、公开地处理信访问题;(三)分析、汇总、报告信访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四)指导、协调、督促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信访服务工作;(五)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维权;(六)其他与信访服务工作相关的活动。

第六条信访服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的投诉、举报、建议、意见等;(二)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建议、意见等;(三)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咨询、质疑等;(四)其他需要信访服务工作的范围。

三、信访服务工作的程序和规范第七条信访服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受理:接受信访人的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二)登记: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详细登记,明确信访人、信访事项、信访要求等;(三)分流: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职责、管辖等,及时分流到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四)办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公正、公开地处理信访事项;(五)反馈:将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信访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六)归档:对办理完毕的信访事项进行归档管理。

新化县建立信访事项代理制度重点

新化县建立信访事项代理制度重点

新化县建立信访事项代理制度
今后,凡本职责范围内无法处理,须由上级党委、政府或工作部门解释或解决的信访事项;诉求涉及多家部门需联合办理的信访事项;户口在本县,问题发生在外县市的重要疑难信访事项均将实行信访代理。

2008年5月,新化县正式建立信访代理制度。

近年来,我县信访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开拓创新,积极完善机制。

推行信访代理,旨在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高效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预防、化解和减少越级访、群体访、重复访、盲目访等非正常上访,切实扭转信访无序状态,维护党和政府部门正常办公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信访事项代理主要采取代访、带访、陪访等形式,主要适合诉求合理合法,而信访人明显处于弱势,任其个人力量难以办到的信访事项,或者是问题复杂且涉及人数较多,由当事人上访,会影响到正常信访秩序的信访事项。

为确保信访代理制度正常运行,信访事项的代理工作坚持以信访工作部门为主实施。

在各单位信访接待室设立代理服务窗口,信访办与代理工作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县委、县政府设立信访代理中心,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县直部门设立信访代理服务站,村(社区)成立信访代理联络点,配备专兼职1—2人,人员由“五老”人员中德高望重,热心信访事业的老同志担任。

目前,全县各级信访代理机构已按要求设置到位,代理工作有序健康运转,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信访代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得到了群众的普遍称赞。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一、背景信访案件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有效化解信访案件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化解信访案件过程中,律师的参与具有积极的意义。

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当事人合法维权,提升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法律水平。

二、目的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

四、工作流程1.接受委托当事人向律师提出委托后,律师应仔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核实相关材料,并确认是否具备代理的条件和资格。

2.调查取证律师应当深入调查取证,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取证过程的合法性。

3.法律分析律师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确保自己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的法律观点和法律逻辑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律师应当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确保自己的法律观点和策略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代理诉讼律师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工作。

律师应当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并且在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庭的规则。

6.司法辅助律师应当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利用司法辅助手段,如申请临时保全措施、申请证据保全、申请鉴定等,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

7.结案工作当案件处理完毕后,律师应向当事人详细报告案件的结果和处理情况,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对于不满意案件结果的当事人,律师应根据法律程序和规定,提供继续上诉的指导和帮助。

五、权责分工律师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中,应担负以下职责:1.保证工作质量:律师应保证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法律质量和水平,确保案件能够得到法律的公正和合法。

2.保护当事人权益:律师应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律师应及时向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信访代理制度

信访代理制度

信访代理制度所谓“信访代理”,“是党和政府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排忧解难,公正处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理念。

就是有关单位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代理信访人到有权办理的单位和部门咨询政策、反映解决诉求。

”信访代理通过“变群众跑腿为部门跑腿、变群众着急为干部着急”,以实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目标,把各级信访部门建设成为“代理群众诉求之家、为民排忧解难之家、维护公平正义之家、法制宣传教育之家、人民群众满意之家。

”1、信访代理制是加强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具体措施。

信访人员反映问题存在特殊困难的,可委托社区信访服务站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2、信访服务站提供代理服务,主要针对行动不便的社区居民、集体访、涉及人数较多的共性问题等。

3、社区信访服务站提供代理服务的,要与信访人签订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

4、服务站承诺提供代理服务后,要深入了解代理事项具体情况,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将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主动沟通协调,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信访人。

5、服务站代理事项可与信访人约定代理期限,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告知信访人代理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6、一般信访问题,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

较为复杂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代理人要及时向信访人做出解释,并负责做好稳定和疏导工作。

乡镇信访代理制度范文: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便信访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代理范围本乡镇村民反映的问题超越了乡镇政府职权范围,属于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二、代理程序1、本乡镇村民信访事项属代理范围的,由乡镇信访办登记并承诺代理。

2、乡镇信访办代理信访人在半个月内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并将调查情况及信访人请求事项向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提出,并约定时间,邀请有关工作部门到实地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代理工作制度

信访代理工作制度

信访代理工作制度信访代理工作制度一、背景信访代理工作是指信访机关依法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公民等进行法律援助、咨询和代理的工作。

为了规范信访代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信访代理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二、工作内容1. 代理申请:信访代理工作以律师事务所为主要的代理主体,律师代理申请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律师资格证明、代理委托书等必要材料。

2. 申报审批:律师事务所向信访机关申请代理案件时,应提交案件材料并填写相关申报表格,信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予以受理。

3. 代理权属确认:信访代理工作涉及的代理权属确认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律师事务所应提供相关证据,信访机关在认真核实后确认代理权属。

4. 代理实施:律师事务所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代理委托书的要求,妥善履行代理职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5. 代理费用:律师事务所提供信访代理服务,应按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并签订书面合同,确保费用合法、合理。

三、工作流程1. 受理阶段:信访机关受理律师事务所的代理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受理并予以登记。

2. 审查阶段:信访机关对代理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法律依据、委托材料、代理权属等,确保代理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

3. 审批阶段:经审查合格后,信访机关应及时审批代理申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决定,并告知律师事务所相关决定和要求。

4. 代理阶段:经信访机关批准后,律师事务所可以正式进行代理工作,按照代理委托书的要求,代表当事人进行各项法律事务。

5. 结案阶段: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完成后,应向信访机关报告案件进展和处理结果,信访机关进行备案并进行评估。

四、工作要求1. 依法办理:律师事务所代理工作应严格依法办理,确保代理行为合法、合规。

2. 诚信为本:律师事务所应当秉持诚信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代理机密。

3. 高效务实:律师事务所应高效处理代理事务,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信访代理工作制度

信访代理工作制度

信访代理工作制度信访代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完善信访接待、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信访代理工作制度》。

二、工作职责1. 信访代理工作是指依法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接待、调解等服务,协助客户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

2. 信访代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a. 监测和研究社会各界的信访需求,制定信访业务发展计划。

b. 接受委托方的信访委托,展开调查研究以及法律分析,提出专业意见,并协助委托方解决信访问题。

c. 及时向委托方提供信访进展情况,定期向委托方提供业务报告,做好咨询和沟通工作。

d. 审核、整理和保存信访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真实,并保存至少5年。

e. 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协助委托方提起申诉或诉讼,维护委托方在法律层面上的利益。

f. 完善信访代理业务行为规范,确保工作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工作流程1. 委托接收:委托方需以书面形式向信访代理机构提出委托,并提供相关材料。

信访代理机构收到委托后,进行审核并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

2. 调查研究:信访代理机构将组织调查研究工作,包括收集相关信息、采访相关当事人、查阅相关法规等。

3. 法律分析:信访代理机构将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法律分析,评估委托方的诉求是否合理以及可行性,并提供专业意见。

4. 解决方案:信访代理机构向委托方提供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案,并与委托方充分沟通,确保方案符合委托方的期望。

5. 申诉或诉讼:若委托方同意,信访代理机构将协助委托方进行申诉或诉讼程序,保护委托方的利益。

6. 业务报告:定期向委托方提供信访代理业务进展情况和工作报告,并及时回应委托方的疑问和建议。

7. 归档保存:信访代理机构将完整归档保存信访材料,确保材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工作要求1. 信访代理机构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确保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可信。

2. 信访代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信访业务能力。

信访代理协议书

信访代理协议书

信访代理协议书一、协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委托人与信访代理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双方在信访代理过程中的合作顺利进行。

二、委托人信息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三、信访代理人信息信访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四、协议条款4.1 委托事项委托人将信访事项授权信访代理人代为处理。

委托事项具体为:•(具体信访事项描述)4.2 委托人权利和义务4.2.1 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信访事务的进展情况,并要求信访代理人提供相关信息。

4.2.2 委托人有权指导信访代理人在处理信访事项时采取的策略和方式。

4.2.3 委托人应按时支付信访代理人约定的服务费用。

4.2.4 委托人保证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由于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而导致的后果。

4.3 信访代理人权利和义务4.3.1 信访代理人有义务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尽快处理信访事项。

4.3.2 信访代理人有权根据信访事项的复杂程度和紧急程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进度。

4.3.3 信访代理人应保护委托人的隐私,不得将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3.4 信访代理人应按照规定向委托人提供信访事项的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等信息。

4.4 费用和支付方式4.4.1 信访代理人的服务费用为(具体金额或费率)。

4.4.2 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服务费用。

支付方式可以为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

五、协议生效和终止5.1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5.2 终止原因和方式5.2.1 本协议在约定的有效期届满时自动终止。

5.2.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5.3 终止后的处理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互相结清尚未完成的义务,并归还对方的财产。

六、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信访代理人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信访代理制度

信访代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信访代理制度篇一:信访代理制信访代理制摘要:信访制度是公民权利救济的一道重要防线,宜疏不宜堵。

所以,地方政府部门在信访工作中,不应止步于“把人看住”,更不能满足于“零上访”的假象。

要解决来自基层的问题,仅靠信访干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大员”上阵,推动信访代理制的健全和完善。

信访代理制简介信访代理制就是基层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在群众信访问题上变“群众上访”为信访“代理员代理上访”,积极疏导群众的信访活动,降低信访成本,解决群众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而进行尝试中的一种制度。

信访代理制就是群众有事找干部,干部跑腿办事,解决问题。

而“一单式”则是群众填写《信访诉求单》,工作人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村、镇、区三级逐级履行调解上报和受理办理工作,被称为“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新型信访通道。

信访代理员的角色信访代理员应该需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具有较高素质和威信,热心为群众办事。

一旦发现群众有上访苗头时,便主动参与其中,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前提下,帮助群众找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信访代理制”的实施,一方面避免了上访群众因找不准相关部门而像无头苍蝇一样多次找、重复找,节约了群众的上访成本;另一方面控制了越级上访的发生,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信访代理员在信访过程中的角色,近似于律师在司法诉讼过程中的角色。

1.一般来说信访代理员具有较为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相对比较准确。

2.一般来说信访代理员受托于群众,能够站在群众角度来替群众说话,容易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所以,这项制度对提高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提高群众信访质量都具有具有较大的推进作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制度。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从全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大局出发,变被动接待群众上访为主动代理群众信访,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效率,规范信访秩序,有效减少群众越级访、重复访和非正常上访,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访代理制度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信访代理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镇、村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积极稳妥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切实有效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在信访过程中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加快建立高效、规范、畅通有序的信访新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推行信访代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信访条例》为依据,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总要求,针对矛盾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特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调解工作机制,提高信访调解效能,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全面提高信访调解工作水平,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为我镇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信访调解事项代理制,把信访调解工作队伍扩充到基层,把信访调解工作的网络延伸到各小组,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群众最盼、最忧、最急、最怨的问题入手,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减少群众非正常上访、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

三、工作机构及人员组成
设立信访代理调处办公室,其组成成员如下:
主任:吴新祥
副主任:潘国胜程有富
成员:汪秋生许新民吕鹍
毕荣峰吴云标黄恒
四、信访代理员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信访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为本镇常住人口;
3、熟悉本地区人员环境,同本地区群众关系良好,在群众中一定威信,具有一定语言和处理能力;
五、代理员工作职责
1、向本村组群众进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
2、掌握本村稳定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做好本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整理上报信访信息,做好信访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3、记录、整理、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为本村群众信访事项代理;
4、参与协调处理有关的代理信访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代理事项及时办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5、及时转达有关部门对信访事件的处理意见,配合做好说服教育和稳控等工作;
6、发现所代理信访问题信访人有非法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行为的,要及时报告,避免非法越级上访行为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7、完成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自觉接受群众和镇纪委监督。

六、信访代理范围及程序
(一)信访代理范围
1、本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信访事项。

2、在政策出台及执行中触及群众利益、引发群众不满的问题;按政策法规应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政策法规暂无明确规定但确需协调解决的合理诉求等。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代理范围。

应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不属于信访代理范围,应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信访人坚持到上级机关上访的,陪同信访人依法到有关部门信访和咨询。

(二)信访代理程序
信访人写出书面委托后,由信访代理员到有权办理信访事项机关逐级办理。

信访代理程序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终结三个步骤:
1、信访事项委托。

信访人办理代理信访事项时,需向信访代理员提供有关材料,并与信访代理员签订《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约定由信访代理员代信访人向有关部门提出信访事项,并承诺在此期间不再上访。

《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信访事项代理。

信访代理事项原则上实行逐级代理。

信访人要求在代理过程中跟访的,代理员要尊重信访人意愿,及时上报信访人的有关资料,并登记备案。

跟访人员不得超过4人。

3、信访事项代理终结。

信访代理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复查、复核。

信访代理事项复核完毕后,信访事项代理终结,信访代理员要明确告知信访人。

如信访人不服,仍以同一事项和理由提出诉求的,各级信访部门的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信访代理员要协助或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人的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

七、配套制度
(一)宣传制度。

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信访代理,接受信访代理,把信访代理作为反映信访问题的主要途径,从而营造信访人主动选择信访代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教育培训制度。

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考察学习,聘请专家讲课,加强对代理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代理员法律政策水平,提高代理工作能力,增强代理员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和信誉度。

(三)考核奖惩制度。

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每半年对信访代理室代理员开展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考评绩效差的代理员予以批评,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着的代理员实行年终奖励。

(四)责任追究制度。

镇纪检成立信访代理事项责任追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镇纪委办公室。

对信访代理事项有权处理的镇各职能部门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信访代理员可以向责任追究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由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

对有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代理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代理事项的。

2、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同时,也要建立对信访代理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代理、激化矛盾、导致越级上访、甚至造成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信访代理员进行责任追究。

信访事项代理授权委托书
注:1、本授权书为信访代理员代理信访专用
2、信访事项代理授权书由授权委托的信访群众签名或者盖章,并说明
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

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仲裁
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请求,必须有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3、此书一式三份。

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代理员存查,一份由
村委会存卷
信访事项代理终结报告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